(上集)http://bit.ly/3dprtbC
「這次,我要利用三種武器來個奇襲!」
「圓木」、跳蚤與日本美女!
整個731部隊都被我的計劃震驚了,戰爭明明已經結束,海空領域都不可能繼續戰鬥,陸軍更不用說了。
「蠢才!只要我國戰勝的一刻,戰爭才算結束!」
我計劃在8月16日日本天皇宣讀投降詔書後的第二天起動!
「監獄的『圓木』還剩多少?」我問。
「殺剩最後一批了…」
「足夠了,屍體也拿去用吧。」
731部隊的總部建立在中國東北部,這裏暫時不會有美國軍隊進駐,「圓木」的意思是感染細菌的中國人。
本來我軍打算在美國來臨之前,將所有監獄內的中國人殺死,但想深一層他們的命還能拿來利用,單單是在監獄裏,以及附近民村的數量就足夠。經過多次實戰,我發現除了炮彈之外,人體才是最好的細菌容器。
第二樣武器是我們培育的跳蚤!死亡率達95%的鼠疫,主要由老鼠身上的跳蚤傳播,我們一個月可以生產約300公斤的跳蚤,只要配合接下來的最後武器,肯定能讓美軍夾著尾巴逃。
我們的最後殺手鐧,就是日本美女!
將跳蚤秘密運送回日本,再找日本志願女性當跳蚤的帶菌者,在美軍進入我國領土大肆慶祝時放下戒心,與這些志願者進行親密的接觸,最後其令染病。
嘿嘿嘿,我軍在侵佔中國與香港時,都會抓一些婦女當慰安婦,長期的戰爭導致壓力過大,這些婦人是士兵最好的發洩對象,美國士兵也一定沒法抵抗。
8月26日,一切已經準備就諸,情報說再過兩天美國便會派軍隊登陸日本。我趕緊將計劃傳送至總部,希望他們能配合。
很快,日本帝國陸軍的最高層便有回覆。
『別做無謂的犧牲!』
『你這瘋子會令日本人絕種!』
回覆提到,讓細菌從中國東北運至日本的可能性極低,「圓木」太惹人注視了,美國一眼就會看出這是陰謀。
就算成功將「圓木」與跳蚤偷運回國,731部隊也有部分細菌的解藥,但防疫系統與藥品生產線已經全面崩潰。一旦病毒爆發,摧毀的不單單是美國士兵,還有日本民族。
陸軍總參謀長表示,美國的兩顆原子彈,除了人命傷亡,也擊垮了大部分士兵的心。我國再也承受不起多一顆原子彈,日本會從地球消失。
「可惡啊,這群懦夫!」他們明顯也被原子彈嚇傻了,他們對得起神風突擊隊的兄弟們嗎?!
「石井長官,他們來了。」此時,部下喘著氣跑進我的辦公室。
「誰?沒見到我在忙嗎?!」
「美國人,他們正在尋找這裏…」
在沒有辦法之下,我安排各個731部隊的成員分散逃走,甚至故意留下來被美軍拘捕,盡量為我爭取時間。
我逃回日本千葉的故鄉,更在1945年的11月10日舉辨假的葬禮。可是,因為主要成員被抓,總部所有研究都被美軍奪去了,最終他們還是找上門了。
那天,有美國士兵走闖進我的家,他們沒有當場將我拘捕,而是請我赴約進行談判。
我與很多軍官都被送上了軍事法庭,而審問的內容並不是我犯下多少戰爭罪行,而是圍繞著關於細菌武器、如何防禦細菌戰、研究的機密內容保存在哪裏等等…
那時候,我就知道自己還有一線生機。
我向他們提出條件,如果能夠免除我與部隊的戰犯追訴,便會提出所有細藥戰的資料。
在1947年10月,美國派細菌學專家埃德溫·希爾(Edwin Hill)和約瑟夫·維克多(Joseph Victor)確認我提供的資料,並在報告中提到:「由於我們對人體實驗有所顧忌,石井的實驗是無價寶。」
結果,美國答應了我的條件,拒絕了國際檢察局將我引渡去「遠東國際軍事法庭」的請求。美國亦因此而跟蘇聯關係變得更僵。
在戰爭結束後,我受到美軍命令在1950年至1952年間多次前往美國,幫忙關於細菌實驗的研究。
其餘的時間,我都在家附近研究禪學,禪學好像比起細菌更加有趣。1958年,我最後一次出席「731部隊」的聚會上。因為我患上了喉癌而需要住院,那次是我最後一次公開露面。
我的名字叫石井四郎,很多人都視我為冷血的大魔頭。
但我只是生於冷血的時代罷了。
石井四郎,有七個孩子,享年67歲。
葬於月桂寺的墓地,法名為「忠誠院殿博學大居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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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佔罪追訴期 在 黃大煒 (Huang Dawei)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公開聲明
(新餐廳計劃與原合作方解除合作&合作方違規不法言行確認聲明)
我們為顧及舊情,及對已逝往生者懷念尊重,所以我們隱忍了幾個月,本來不願多說什麼,但有多位友人因聽聞不實謠言,有來質問的,也有善意提醒我們的,為了不想私下多作解釋,背後道人是非,所以只好在此ㄧ併公開說明。
首先,我們感謝各方好友的關切問候,也因尊重及避免波及無辜人士,在此先重點實情說明,後續再視狀況擇期公開詳細內容。
我們並沒有仇恨對立,只是就事論事,事實釐清。
我們很慶幸也感謝多位好友熱心提供事證,讓我們發現真相。
由於我們對合作方的慎重選擇,所以當我們經數月後才得知餐廳場地沒有餐館營業核准執照(無消防安全設備及衛生食安問題等考量)及投資人等有官司訴訟在身等狀況。我們雖然處境艱困為難,但基於需合情、合理、合法行事原則,非常遺憾無奈地必須解除合作。
簡單來說, 新餐廳合作計劃包括原合作方共有五位股東,分別是:
1)#黃大煒(負責代言、廣告、公關)。
2)#POLO
經原合作方股東們請求及同意,特別請託邀約劉主廚(乃POLO的父親,名廚世家,家族長輩劉少安乃周恩來御廚,也是香港鑽石山擔擔麵創始人後代,是合作案不可缺之重要靈魂人物)來台坐鎮掌廚。
導致劉主廚為了配合來台,在西雅圖與Amazon 提前解約,特地自美飛來台北..
3) #林家鍵JamesLin 先生 (James Lin)
#台灣知名汽車皮帶代理商瑞峯貿易董事長林守志先生的長子。
是我們去年(2019)年初癌逝好友Andy Kuo的共同朋友,因好友過世,共同安排告別式及紀念歌曲之影像側拍而結識。
林家鍵先生先前因緣加入黃大煒電影籌備及音樂團隊。去年5月初黃大煒電影團隊安排赴港商談電影項目事宜及約見男女主角等,當時林家鍵(James Lin)因為了向我們解釋他為何被限制出境而無法與我們同行香港商談電影合作,急欲取信我們,竟截取 多位相關人士等部分對話錄音內容,以被威脅恐嚇受害者自居來掩蓋其侵佔罪成立事實。
後來因林家鍵先生與黃大煒多次在媒體同框曝光,有許多朋友們看到即提供資料事證警告提醒,我們經調查求證後才意外得知他的犯罪事實。
請參照網路及新聞可查詢
#林家鍵JamesLin James Lin公開資料:
#台灣知名汽車皮帶代理商瑞峯貿易董事長林守志先生的長子
#林家鍵JamesLin’s Court Case
https://law.judicial.gov.tw/LAW_MOBILE/FJUD/data.aspx?ty=JD&id=TPDM,107%2c%e6%98%93%2c985%2c20191120%2c1
#林家鍵JamesLin’s Case News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80831004572-260402?chdtv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0831/1421548/
#林家鍵JamesLin’s Case News& 經網路查詢之公開爭議詐騙事件Another and Different Example of 林家鍵James’s Habits / 國際誘騙拍檔
https://m.facebook.com/notes/sunny-chiou/%E8%B7%A8%E5%9C%8B%E8%AA%98%E9%A8%99%E6%90%AD%E6%AA%94-international-inveigle-partners-%E6%9E%97%E5%AE%B6%E9%8D%B5-james-lin-%E8%88%87-josh-decker-the-ceo-of-ta/10208373634366401/?from=groupmessage&isappinstalled=0
4)林士閔先生(Max Lin)-出資金主。
林家鍵先生告知,因信任愛護我們而介紹他30年的林姓夫妻老友(Max&Michelle簡稱M&M)投資人加入,同時林家鍵先生也表示林士閔先生願意並告知我們預計的投資金額。之後在討論股東之間的權利義務包括股份占比時,林家鍵先生也徑自提出包括他及林士閔先生的條件,讓其他股東誤認為此事已經由林家鍵先生與林士閔先生達成協議。
之後安排與林士閔先生其妻子Michelle參與試菜 ,經數次試菜相處,我們其實是感受到她的真誠善意,對美食和歷史文化等藝術非常熱愛,過程其實都讓我們很感動,認為是難得志同道合的合作夥伴。
然而當我們發現林家鍵先生前述狀況後,為求謹慎經查詢求證後得知,林士閔先生目前已依證交法特別背信罪、營業秘密法、著作權法侵權等罪名被起訴,相關案件目前尚在審理中,為了避免日後造成不必要的誤會,因此決定中止合作的邀約。
這次因林士閔先生官司案件纏身而未能順利合作,我們深感遺憾,也在此祈禱被起訴相關案件能早日圓滿解決。
請參照網路及新聞可查詢公開資料:
Max Lin 林士閔
https://law.judicial.gov.tw/LAW_MOBILE/FJUD/data.aspx?ty=JD&id=IPCV,108%2c%e6%b0%91%e7%a7%98%e8%81%b2%2c53%2c20191015%2c1
Max Lin 林士閔 Case News 2
https://money.udn.com/money/amp/story/5648/4151328?fbclid=IwAR0_bRxPpSWHTuDgf9zVKYJzkmok8Tu-DWu2E7pXE2VWCruHAEWf7Amkers
Max Lin 林士閔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191107/VM6VI35H4J4RQHZPNWEMZ4HW6U/
5)#王志伯 先生
#王志伯影像視務所
餐飲營業場地提供,自稱是餐廳業主。
其場地營業登記之公司負責人,直至2/14/2020仍延用其已逝妻子名義,以不實內容公告於網路徵求廚師等人事公開啟事。
經 #王志伯先生 自稱,與擔任原蔬餐廳負責人妻子共同經營素食餐飲業已達3年,受歡迎,有好口碑。
附上臉書專頁,網路及雜誌,新聞公開訪問報導等相關事證予以參閱
https://zh-tw.facebook.com/element.com.tw/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weekly/paper/1276327
https://youtu.be/tEJdcORQetk
https://www.gq.com.tw/blog/wnf/detail-3902.html
https://www.elle.com/tw/life/foodie/g28149/element-taipei/
http://www.fubonart.org.tw/mapper/place/article/2786
又因是認識多年的朋友,才不疑有他而誤信其(有餐館業執照,資本額100萬,將會自行申辦繼承並更換負責人等)所言。後經我們多次要求提供營業執照,幾經拖延,直至2020/1/7我們才發現原來餐廳從未有餐館營業執照(與他提供參照的網路徵才啟事所載內容資料完全不符)。
再經我們會計師查詢確認後告知,因場地空間限制,依法規永不得申請餐館業執照.....
#王志伯先生原蔬element餐廳 之參照網路可查詢營業執照等相關公開資料:
https://documentcloud.adobe.com/link/track?uri=urn%3Aaaid%3Ascds%3AUS%3A8cab3db0-5bfe-4d28-9fa7-a81d38876edb
爾後再經查證餐廳並無餐館營業執照及顧客佳評有,但也劣評如潮。
且有僅留存佳評,刪除及關閉劣評嫌疑言行。
另,雖認識多年,但我們與王志伯先生極少來往聯繫,王志伯先生卻於2017年-2018年間突然來電,詢問是否認識藝人安迪女兒,針對其餐廳劣評影響請求我們關說,我們以不認識也不方便予以婉拒。
(https://www.google.com/search?q=%C3%A9l%C3%A9ment+%E5%8E%9F%E8%94%AC&prmd=minv&ei=-W3YXpKODO6Rr7wPhbaeyAI&start=0&sa=N&biw=768&bih=985#lkt=LocalPoiReviews&trex=m_t:lcl_akp,rc_f:nav,rc_ludocids:11747657111011517810,rc_q:%25C3%25A9l%25C3%25A9ment,ru_q:%25C3%25A9l%25C3%25A9ment,trex_id:FbEtpb
https://ck101.com/thread-4249177-1-1.html
可以Google方式查閱公開評論內容參考),#自稱原蔬element餐廳老闆王志伯 更多次以調閱現場監視器畫面威脅提告消費者毀謗名譽等事實....
但當我們提出想調閱監視器畫面證明受騙事實時,#王志伯先生 卻告知我們,餐廳現場監視器材其實早已損壞,無法取得任何畫面....
而基於我們無法接受違法營業,及對投資人背景必需無任何犯罪紀錄等審慎要求,在發現3位有違法行為或正值起訴過程而解除合作。
另外,在我們委任律師聯繫時發現,不知是巧合或事先安排?
其 林家鍵(James Lin)先生、林士閔(Max Lin)先生、王志伯先生三人所委任的律師居然是同一人(包括林家鍵先生侵佔罪名案件,林士閔先生的證交法特別背信罪、營業秘密法、著作權法侵權被起訴等案件),及 #王志伯先生 委任律師發函予黃大煒並要求黃大煒公開道歉等..皆委任同一位徐姓律師。
根據媒體報導內容,此律師是檢察官退任,有【白帽駭客惡檢】稱號。
請參照網路公開可查詢及新聞資料:
【民報】轉任律師照樣辦他!監察院今彈劾前「惡檢」徐仕瑋
https://www.peoplenews.tw/news/20326ca9-2107-414f-a233-0bb9741add4e
【影片】怠忽職守、規避處分:徐仕瑋
https://follaw.tw/f03/9349/
https://youtu.be/ry0DBMkKZjI
自由電子報 | 駭客檢察官 積案如山判罰3月薪
https://today.line.me/tw/article/%E9%A7%AD%E5%AE%A2%E6%AA%A2%E5%AF%9F%E5%AE%98+%E7%A9%8D%E6%A1%88%E5%A6%82%E5%B1%B1%E5%88%A4%E7%BD%B03%E6%9C%88%E8%96%AA-d4b45d4d4c824bfcd4fb1ba48895ab378210967f5ecf18235d2749413ab10821
以上初步簡單說明我們解除合作之主要原因。
目前我們與律師仍在審慎妥善處理中。
另外,也在此提醒,關於 #林家鍵先生、#王志伯先生 等截取訊息內容資料斷章取義,散播不實謠言,妨害黃大煒,POLO等人名譽等不法行為,我們皆保留法律追訴權。
後續針對 #林家鍵先生 和 #王志伯先生 二人,也會擇期再行公開聲明信函。包括 #王志伯先生 在去年5月突然主動聯繫請求幫忙時,我們已事先多次明白告知 #王志伯先生,黃大煒和POLO現金存款卡在大陸,我們自己都已自身難保能力不足,實在無法幫忙時,仍多次央求我們 #為他王志伯妻子幫忙籌措其醫療費用。接著又於去年8月主動聯繫,因他無法獨力支撐餐廳經營和開銷,請求我們幫忙餐廳經營等事實。當時我們雖然已蠟燭多頭燒,為著電影籌備,專輯唱片錄製及黃大煒1010台北演唱會忙得不可開交之際,仍因我們能特別體會明白罹癌救命過程的艱難感受而出面相挺。我們為了救其癌妻性命而四處開口向朋友借款。甚至發生林家鍵先生(James Lin)對王志伯先生無法信任,要求黃大煒需以公司名義擔保簽署借據,才願意出借款項給王志伯先生等事實。
令人感歎的是,王志伯先生事後毫無感謝之心,反而在合作解除中止後,揭人之隱私,居然要求黃大煒公開證明大陸存款事宜,又公然嘲笑諷刺Vicky因罹癌時期與銀行之爭議款項記錄及黃大煒家族背景(皆與餐飲合作事項完全無關)等公然侮辱言行。
整起事件令人不勝唏噓,過程目睹及感受有心人的自私,瞞騙及後續處理時的無情壓搾,讓我們對人性ㄧ度感到失望。
但我們不會因此而動搖,仍相信人性本善。
也將排除萬難,繼續我們未完成的美事。
再次感謝大家的愛護關心與支持!
無論如何,我們仍非常感恩ㄧ切並會更加努力....
謝謝大家!!!❤️🙏
黃大煒 & POLO & Vicky
Vicky MeiMei Chao
Polo Wang-Lau
POLO WL
#林家鍵JamesLin侵佔罪確定
#王志伯原蔬element丰和日利有限公司無餐館營業執照
侵佔罪追訴期 在 蘇家宏律師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姊欺孤女 侵吞母留800多萬遺產
#監護人侵佔遺產 #生活法律一點通 #直播
高雄一名女子在高三時因父母接連辭世,同父異母的長姊黃女成為她的監護人,卻趁她未成年,將母親留給她的八六九萬餘元遺產提領一空。一審依侵占罪,判黃女有期徒刑四年,後來姊妹倆民事調解成功,二審改判黃女兩年,緩刑五年。
法院追查發現,女大生母親住院花費不超過五十萬元;且女大生讀書地點在南部,黃女信用卡消費地點卻多在新北或新竹,認定黃女侵占。
一審法官認為,黃女與女大生是同父異母姊妹,卻見錢眼開,不顧妹妹年幼失親,將妹妹母親留下的遺產占為己有,依侵占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黃女上訴後,因與妹妹達成民事調解,女大生稱願給姊姊自新機會,二審改判黃女兩年徒刑,緩刑五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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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討論:
1. 監護人的權限有哪些?為什麼姊姊的行為構成侵占?有沒有追訴的時效?
2. 在這個案例中,姊姊若能跟妹妹達成和解,妹妹所提告的刑事侵占是否可以撤告?(和解的時間點)和解是否就可以免除姊姊被判刑呢?
3. 如何保障未成年的繼承人?(指定監護人、遺囑信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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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8(三)早上9:10 #網路直播
恩典法律事務所 蘇家宏律師
為你解析各類法律糾紛!
您有相關問題,也歡迎留言或私訊提問!!!
直播通知請訂閱
https://www.facebook.com/goodnewsfm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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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FM90.9 溫馨傳真情 節目
主持人:劉麗紅
侵佔罪追訴期 在 黃國昌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1. 我曾多次提醒司法院,政策推動必須開大門走大路、別搞黑箱操作。2011年馬政府執意推動「觀審制」,當時的司法院組成委員會時,對外昭告「沒有既定立場」。然而,委員會都還未作成結論,媒體已大篇幅報導「觀審制」的具體內容,根本是「先射箭、再畫靶」。
離譜的是,2017年司法院推動「參審制」,再度進行這種「先射箭、再畫靶」、「放消息、帶風向」的惡劣操作。
2. 關於「人民參與審判」的形式,日前有媒體報導司法院政策大轉彎,轉向陪審制。司法院馬上發聲明嚴詞否認。
我進一步詢問司法院:這是假新聞、還是司法院說謊?司法院葉麗霞副秘書長表示從未參與會議,無法回答。
3.我已多次質疑:前中央廣播電台董事長朱婉清侵占公款最後卻沒事,到底是誰在縱放貪污犯?
➡朱婉清被起訴後棄保潛逃美國,拖過十年追訴期間,法院給予「免訴」判決。請問法務部,當初是誰決定不上訴的?
➡中央廣播電台是政府出資、依法設立之公法上財團法人。請問法務部:朱婉清身為中央廣播電台的董事長,侵佔公款,是否「刑法上的公務員」?當初檢察官為何不以《貪污治罪條例》訴追?
今日已是第三度詢問法務部,沒想到法務部蔡清祥部長還是無法回答。我進一步要求部長承諾:法務部如果認為法規解釋上存有模糊空間,應立即推動修法,不能讓國家刑罰權開一個大漏洞,縱放貪污罪犯。
附註:
2019-3-18 這是假新聞、還是司法院說謊?
https://reurl.cc/Rq3Xe
2019-3-15 蘇貞昌內閣總質詢:司法改革的成效 蘇院長滿意嗎?
https://reurl.cc/4rVp3
2019-3-7 請問法務部:誰放了朱婉清?
https://reurl.cc/80mzj
2017-8-14 推動司改,可以不要和馬政府一樣墮落嗎?
https://reurl.cc/Vzb1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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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年5月蔡政府宣示推動司法改革的成效如何?根據2019年中正大學最新公布的調查:「高達80.9%民眾不滿意司法改革成效」。今日蘇貞昌院長也坦承對於成效不滿意。
2.蔡政府列為推動司改最重要的人民參與審判,目前政府力推「參審制」。然而,2011年時任民進黨主席蘇貞昌與民進黨黨團推動的則是「陪審制」。我進一步詢問:執政黨是否已改變立場?蘇院長並未正面回覆。
3.司改國是會議決議引進「人民檢察審查會」,讓社會大眾有權監督檢察官的權力行使。
從2017年初,前法務部長邱太三及現任部長蔡清祥,就不斷透過媒體宣示要推動。然而,到今日,不僅不見蹤影,法務部長蔡清祥連「草案能否在本會期送進立法院」都無法確定。
4.一個連續貪污詐財6年、貪污次數78次的議員,法院卻大幅減刑、還給予緩刑的恩典,根本不必坐牢。當時判決出爐,我馬上呼籲檢察官依法提起上訴。結果,不僅檢察署不理會,法務部還說「與法務部反貪污政策無違背」。蘇院長能接受嗎?政府不斷宣示反貪腐決心是在打假球嗎?
5.前中央廣播電台董事長朱婉清侵占公款最後卻沒事。當初朱婉清被起訴後棄保潛逃美國,十年追訴權過去,法院給予「免訴」判決。我發函質疑本案疑點,法務部卻完全不針對問題回答。
→檢察官為何以「業務侵占」輕罪起訴、適用較短追訴時效?
中央廣播電台由政府依法設立、經費來自政府。朱婉清身為中央廣播電台的董事長,侵佔公款,無論依刑法2005年修正前或修正後對「公務員」之定義,均該當「刑法上的公務員」,當初檢察官不以《貪污治罪條例》訴追,是在刻意縱放嗎?法院為免訴判決後,誰決定不上訴?這個責任可以不追究嗎?面對如此離譜的狀況,可以不積極採取改正作為嗎?
6.此外,許多人民關心重要司法改革法案,行政院一拖再拖,遲遲未送立法院審議。三年過去了,還有多少時間?可以讓人民看到具體作為嗎?
附註:
2019-3-7 請問法務部:誰放了朱婉清?
https://reurl.cc/80mzj
2018-12-13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法務部喊改革 已經淪為放羊的小孩!
https://reurl.cc/97jqd
2018-12-05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權貴犯罪逍遙遊 反貪腐淪為笑柄
https://reurl.cc/97j9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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