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壞電磁紀錄罪屬結果犯 在 刑事事件律師法律諮詢室- #妨害秘密及電腦使用類犯罪一 的評價 因此,縱有無故取得、刪除或變更他人電腦或其相關設備之電磁紀錄行為,倘未致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之結果,因該罪無處罰未遂犯之明文,自不成立該罪(最高法院104年台上字第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