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月8日
發文字號:府都住更字第10903262751號
附件:
主旨:公告實施「變更桃園市桃園地方法院及正光路警察宿舍周邊地區都市更新計畫(配合正光路警察宿舍公辦更新)案」。
依據:都市更新條例第9條及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第3條。
公告事項:
一、公告日期:自民國110年1月11日至110年2月9日止計30天。
二、公告地點:本府都市發展局、本府住宅發展處、桃園區公所。
三、公告圖說:如計畫書所示。
四、公告方式:
(一)書面:本府都市發展局、本府住宅發展處、桃園區公所。
(二)網路:公告於本府都市發展局及住宅發展處網站。
(三)登報:刊登於自由時報。
五、本計畫自民國110年1月11日零時起生效。
六、本案依都市更新條例第6條變更更新地區。
都市更新條例細則 在 桃園市議員 簡智翔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智翔的議會總質詢(9/25)】part.1
上週五是智翔在市議會中的第四次總質詢,按往例同樣會把影片先上傳至youtube頻道,臉書貼文則會分段來論述,這次總質詢,分為上下兩篇,首要的大議題為桃園舊市區的更新與振興,智翔把許多需要跨局處合作的細節,與鄭市長一同討論,經過四個會期之後,這項龐大的議題在解方上也漸漸有了輪廓。
#舊市區更新與振興
桃園舊市區的振興與活化,是許多老桃園人關心的議題,從火車站到景福宮一帶,為何大量的人潮無法留住,商業活動無法興盛,尤其桃園火車站還是高居全國第二大流量的車站,我們必須先盤點舊市區的幾項問題,舉凡行人用路品質不佳、危老建物重建案例少、公共設施的不足等,才有可能找到都市更新的著力點;而從使用者的體驗出發,有好的行人空間、方便的停車、多元的商業活動,才是願意留下來逛街、消費的關鍵因素。
#安全舒適的行人空間
正如鄭市長所言,桃園早期由於都市計畫等歷史因素,舊市區的道路以8米與12米為主,因此現行的都市計畫施行細則有規定新建物需退縮,未來窄小巷道也有望拓寬。智翔也以市中心的新建社區為例,退縮的行人空間讓市民可以更加舒適的逛街,店面也更整齊劃一,增加業者的進駐,優質的行路品質,也能為後續的新建、改建提供良好的範例。
#提高都更誘因
接著我們提到都市更新的實際面,目前依「都市更新條例」給予建商或地主獎勵的項目包括對環境品質、無障礙環境、都市景觀、防災、生態等具有正面貢獻,以及綠建築、完整街廓等,但各項的容積獎勵,皆無法突破都更條例第65條中規定,總獎勵不得超過基準容積的0.5倍,因此以桃園舊市區的狀況為例,礙於容積的限制,若實施重建,不僅地主換得坪數縮水,建商也無利可圖,反而歸咎房價太低,無法創造雙贏局面,導致都更進度緩慢。
所以智翔也拋出建議,市府有無可能開放更多的誘因,例如讓新建、重建的建物捐贈坪數做公共設施,例如:樓上某層作為社會局的公托、日照設施,地下停車場做開放......等,以換得更多額外的容積去突破天花板,而這點包括鄭市長、都發局長也表示能夠做到,至於可以換得更多的比例為何,則要再麻煩都發局來研議。
#舊市區國小半半更新
而同樣有改建需求的舊市區國小之危老校舍,亦可比照日前中壢國小的「半半更新」方式,提供諸如地下停車場等公共設施,去增加舊市區的停車空間,也能解決在舊市區公共設施覓地不易的長期問題。
#都市更新推動中心
最後將議題收攏回來,智翔認為,若要加強桃園都市更新的能量,勢必得參考台北市成立都更中心的作法,以政府公信力來協助推動,也能增加地主與建商間的溝通,加速整體的進度。
對此鄭市長親自回應,舊市區的振興將成立整合平台,會親自主持初期會議,將今天提到的所有問題,包括行人空間、建築退縮、文資保存、商圈形成等做成計畫,會邀集都發局、工務局、養工處、文化局等單位一同參加;第二部分,目前都更方案中,危老更新與都更計畫都放置於住宅處都更科,以桃園目前都更案件持續攀升的現狀,若有需要會考慮成立都更中心來整合公辦、私辦的都更。
🎞完整質詢影片請看:
https://youtu.be/xmyL8ryIJz0
🎞youtube頻道請搜尋:桃園市議員簡智翔
都市更新條例細則 在 陳翰基 - 首宇數位文化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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