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核給建商容積獎勵,卻未落實綠建築的監管和維護,如何達成節能減碳?
因應中央政府 2025 年能源轉型及日前提出的 2050 碳中和政策,我在本次定期會質詢本市節能減碳相關施政,並建請市府擬定〈新竹市綠建築自治條例〉草案,以確保本市綠建築的推廣、監督、管理和維護。
多數人對於「綠建築」或許耳熟能詳,你知道綠建築標章可以換建築容積獎勵嗎?
中央和地方目前都有設置綠建築獎勵容積辦法,〈新竹市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核算標準〉第 10 條規定:取得鑽石級之綠建築標章,獎勵法定容積 10%。取得黃金級之綠建築標章,獎勵法定容積 8%。取得銀級之綠建築標章,獎勵法定容積 6%。
此外,該標準中亦有規定建商必須保證於使用執照核發後二年內取得綠建築標章,且申請使用執照時,應提供申請綠建築之容積獎勵乘以銷售淨利之保證金。
從都發處提供給我的資料來看,新竹市近十年來申請並審核通過之綠建築容積獎勵的建築物總共只有七筆,其中有兩筆雖取得綠建築候選證書(也就是預計會蓋綠建築),也獲得容積獎勵核定,但至今仍未取得綠建築標章;有一筆則是綠建築標章效期將於今年八月失效。
此外,國泰建設自民國 105 年取得「國泰禾」的綠建築候選證書至今將近 5 年,且建案也已於去年五月交屋,卻遲遲仍未取得綠建築標章,而其綠建築候選證書甚至即將於今年底失效。
適度的獎勵機制能提供建商蓋綠建築的誘因,但只依靠獎勵而未確實監督建商於期限內取得標章,並要求建商落實維護管理制度,一旦綠建築標章過了 5 年效期,在缺乏監督和強制延續標章精神的情況下,綠建築恐怕後繼無力失去核心價值。
我認為市府應參考其他縣市綠建築自治條例來加強本市的相關規定。
目前有制定綠建築自治條例的縣市為:臺北市( 2014 年制定)、高雄市( 2012 年制定)、屏東縣( 2015 年制定)。此外,臺南市、臺中市、桃園市、金門縣都有制定低碳綠化相關的自治條例,內容也包含綠建築相關的規範措施。
以〈臺北市綠建築自治條例〉為例:第 4 條針對公有新建建築物的總造價工程金額,制定需取得的綠建築標章等級。第 5 條針對非公有新建建築物依法定容積或增加之樓地板面積數量,制定應取得的綠建築標章等級。第 9 條則闡明起造人應提列綠建築維護費用,並撥入公寓大廈公共基金。
我質詢時要求市府回覆以下問題:
1️⃣ 對於本市申請綠建築容積獎勵之建築物,除了保證金制度外,市府相關的監督管理機制為何?對於獲得獎勵之建築物,是否有要求申請單位維護其綠建築標章?
2️⃣ 建案「國泰禾」於民國 105 年申請並審核通過綠建築容積獎勵,然而完工後長達 1 年多的時間未取得綠建築標章?是否有確實督促建商依規取得標章?如最後該建築物於候選證書失效前都未能取得綠建築標章,市府預計如何裁處?
3️⃣ 為加速節能減碳,落實綠建築的推廣、監督、管理和維護,市府是否同意著手擬定《新竹市綠建築自治條例》草案,並於下次定期會送進議會審議?
然而,市府給我的回文僅有短短以下幾行:
1. 內政部已訂有《綠建築標章申請審核認可及使用作業要點》。
2. 已由本府公共工程主辦單位依行政院「工程採購契約範本」規定,將綠建築優先納入履約事項。
3. 將持續滾動檢討推動成效,再通盤納入全市建築執照檢核事項。
防疫情間各局處忙碌可以理解,但是針對議員認真準備的質詢卻草草回覆,實在令人失望。
新竹市政府致力於達成「科技綠色城市」的目標,不論是 2015 年公布的《新竹市綠色城市政策白皮書》,以及 2019 年制定的《溫室氣體管制執行方案核定本》,都有提及本市執行低碳和綠化的相關內容。
不過雖然有擬定綠建築、節能減碳相關的講習培訓活動,卻仍然停留在最低限度的推廣層次,市府既然期許新竹市成為「科技綠色城市」,何不一次做到位制定綠建築自治條例,「監督」和「延續」綠建築標章的精神?
我會持續跟市府溝通,希望能盡早完成〈新竹市綠建築自治條例〉的制定,促進本市綠建築的推廣、監督、管理和維護,讓綠建築確實能達到節能減碳的成效,而非建商取得獎勵容積的途徑而已。
#第5次定期會書面質詢
#綠建築 #節能減碳 #碳中和
參考資料:
新竹市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核算標準
https://ssur.cc/diCA8c
臺北市綠建築自治條例
https://ssur.cc/RZ3pjx
臺北市綠建築保證金及維護費用管理辦法
https://ssur.cc/FKrWME
《新竹市綠色城市政策白皮書》
https://ssur.cc/Suf8fQ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新竹市溫室氣體管制執行方案核定本》
https://ssur.cc/Z7FaBU
環境資訊中心:蓋綠建築換容獎? 都更條例修法 建築學者批「造孽」
https://ssur.cc/oQXeb3
政大大學報:處心積「綠」 台灣綠建築制度待完善
https://ssur.cc/QDy8pV
同時也有24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3,870的網紅管碧玲,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
「都更條例」的推薦目錄:
- 關於都更條例 在 林彥甫 新竹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 關於都更條例 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 關於都更條例 在 Yahoo!奇摩新聞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 關於都更條例 在 管碧玲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 關於都更條例 在 管碧玲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 關於都更條例 在 凌子楚 最清楚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 關於都更條例 在 [新聞] 花敬群:房市炒作若失控將介入學者酸「 - 看板Gossiping 的評價
- 關於都更條例 在 都更診療室- 都更小常識-都更vs.危老條例 - Facebook 的評價
- 關於都更條例 在 都更的人|EP.14 權利變換計畫內容- YouTube 的評價
都更條例 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前金區首件都更-土銀都更案核定 五福商圈再造新地標即將崛起
位於高雄市漢神大立五福商圈、前金區五福三路的土地銀行都更案,歷經近8年多漫長都更過程,終於在上周五(6/18)核定都更事業及權利變換計畫實施;該案將是前金區舊市區的都市更新指標案,屋齡高達36年的舊土地銀行,將以29層住商大樓新貌再生,引領前金區商圈再發展。
前金土銀都更案基地鄰近漢神、大立百貨商圈,位在高雄女中斜對面,鄰近愛河與捷運紅線中央公園站,面積共1,108平方公尺,由中國開發資產管理公司擔任實施者,整合土地銀行與其餘私地主,自101年11月提送事業概要,歷經4次都更大會審議、2次專案小組審議及多次協調會議,主要癥結在於,實施者與土地銀行間為估價、建築規劃等事項,始終未有共識。
都市更新是高雄因應城市環境老化及再生的重要戰略,為此陳市長交付須全速推動都市更新之任務,我即整合都市發展局、工務局等相關局處,推動各項都更審議簡化及法制化程序,建立公平透明的互信機制,增進參與意願。土地銀行為公股銀行,市府希望能促成土銀,參照都更條例第46條公有土地原則一律參與都市更新之立法意旨,由市府主動積極協調,終能能讓整合長達8年多的土銀都更案能順利實施更新事業,成為前金區首件都更案。
因此,在前金土銀都更案第四次都更大會審議前,我曾經帶領都發局同仁北上拜會土銀前黃伯川董事長,除向土銀表達高雄推動都更、引領城市再生發展的決心,同時強調都更過程絕對嚴守法律、公正透明以保障所有都更參與人的權益,終獲土銀的信任與認可,使得本案順利於去年的12月10日審議通過。後續為完備都更案核定程序,也再度與現任謝娟娟董事長尋求協助與支持,促成土銀捐贈部分未徵收的自強三路285巷道路用地,終於經該行董事會同意並於6月8日出具捐贈道路同意書,讓本案正式進入核定程序,使得五福商圈的再生發展獲得新契機。
藉由這篇臉書,感謝土銀前黃伯川董事長與謝娟娟董事長,及該行董事會成員,願意支持高雄的城市發展,同意完備整體都更審議程序,促成最後的事業及權變計畫核定,為土地銀行在高雄前金區的再出發,奠定堅實的發展基石;也藉由都市更新重建,讓原本屋齡36年的11層商辦,及2 棟屋齡53年的3層透天厝整合更新,變身為地上29層住商大樓,並藉由都市設計規範建築基地退縮,留設面積廣達144.31m2的行人徒步活動空間,將使未來即將重新與高雄市民見面的土地銀行門面,更顯氣度恢弘,必然將是前金區的頂級商辦空間,及深具指標性的驅動核心。
蔡英文總統已有政策宣示,將全面性加速都市更新,與陳其邁市長強調的高雄「四大優先」,將成中央與地方分進合擊、政府與私部門共生共榮的重要合作模式,我也在此預告,高雄今年尚有幾處都市更新案件將陸續核定,近一年餘,我已交付都發局應盡速 推動都市再生、加速都市更新審議流程的政策制定任務,已階段性於今年三月完成都市更新168專案執行原則的法制化程序,並已於6月都市發展局內正式恢復成立「都市更新科」作為都更案件的專責審議單位。市府將加速審議、專責處理,疫情不能也不會阻礙高雄城市發展的腳步,團隊將持續以專業、熱情,為高雄都市再生蓄積動能。
#五福商圈新亮點
#前金土銀都更案正式核定
#都市更新168專案
#都市更新科成立上路 加速都更審議
都更條例 在 Yahoo!奇摩新聞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Yahoo論壇/曾志超】
此次立法院通過《都市更新條例》的修正,完全站在建商的立場,以特定人的經濟利益與效率單一價值著眼,多數人都更決議即可犧牲少數不同意見者的權利,違反人性尊嚴的修法,顯已牴觸前述國際公約的居住權。
#都更條例 #國際公約 #修法 #強制拆除 #居住權 #Yblog
都更條例 在 管碧玲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都更條例 在 管碧玲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都更條例 在 凌子楚 最清楚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一日議會》都市計畫專案小組第3次會議
今天非常感謝莊豐安議長,王美惠議員,鄭光宏議員,戴寧議員,黃思婷議員,孫貫志議員,都發處副處長,建管科科長,地政處處長,財稅處處長,法制局局長相關市府團隊,還有市議會議事組同仁共同出席和協助,讓本次專案小組第三次會議,可以圓滿召開。
本次會議重點是根據上次會議決議,討論都市更新自治條例法條內容。
主要是要求都市發展處,參考台北市都市更新成功的立法和實施經驗,制定嘉義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草案,公開透明,用開放的態度,集思廣益,建立共識。
台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實施辦法,早在72年9月12日公佈施行,這中間歷經了十次的修正,最近一次是在107年10月23號,內政部的版本,晚了台北市15年,在87年11月11號公佈,最近一次的修正是在108年1月30日。
台北市的都更條例,陸續受到中央採納,是成功典範,值得我們借鏡學習。
台北市政府用公辦都更,推動都市更新,增加公部門投資,加速審議流程,推動168專案,用6到8個月的時間,完成都市更新計畫的審議,比一般3年6個月的審議時間,大幅縮短。
經統計從95年到107年 共核定360案,完工139案(佔38.6%),施工中83案(佔 23% ),安置現住戶 13633戶(其中合法建物11756戶,佔86%,違章建築戶1877戶,佔14%(可保障弱勢),更新後的戶數是37988戶,增加了24355戶,比原屋數增加1.8倍。
台北市還有一項創舉,在101年以都市更新基金100%捐助,成立財團法人都市更新推動中心,104年轉型成為公辦都更平台,作為公辦都更的實施者。
目前為止,已擔任公辦都更的實施者8案,引進民間資金414億,創造957億投資產值。
都更中心做為都市更新政策研擬、溝通整合、駐點訪調,促進公私部門利益均等化的角色,內政部在107年8月也跟進設置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
未來各地方政府成立公辦都更專責機構,將會成為趨勢,也值得作為我們的借鏡。
本次會議有上一屆都市計畫研究甚深的鄭光宏議員加入,如虎添翼,建議在立法過程,吸納更多來自於民間社會,建築師公會,結構技師公會, 營造公會,不動產仲介公會,地政士公會等,民間力量共同參與,增加公共參與,專業意見,提高立法可行性。
孫貫志議員建議,增加區段徵收所手段,舊市區市中心老舊社區,作為都市更新單元,地價高,只要做好財政規劃,就能創造市民,都更參與者,和市府公辦都更實施者,三贏的結果。
王美惠議員建議,注意保障和補貼所有權人權益,讓可能受到的損失,降到最低,是獎勵性質的都市更新條例,可以成功最大的關鍵。
戴寧議員強調,市議會本來就是立法機關,透過專案小組,用公開透明的方式,多元參與討論,立法完成過程,讓議會参與,建立共識,加快立法流程,開誠佈公,有助推動都市更新自治條例的立法進度。
最後還是要代表市民朋友,感謝市長和市府團隊,天下為公,無私無我的參與討論,提供專業的法律草案,提供我們專案小組,作為立法研究,重要的参考基礎,謝謝市長,和相關的市府團隊。
都更條例 在 都更診療室- 都更小常識-都更vs.危老條例 - Facebook 的推薦與評價
【都更小常識】都更條例vs.危老條例在都更條例大翻修之後造成許多都更案子失效或增加都更執行的難度要 ... ... <看更多>
都更條例 在 都更的人|EP.14 權利變換計畫內容- YouTube 的推薦與評價
【都更法規修正勘誤】㊟:內政部已於108.1.30 修正「都市更新條例」https://bit.ly/2JEXrUe1:01 「都更條例」修法後 ... ... <看更多>
都更條例 在 [新聞] 花敬群:房市炒作若失控將介入學者酸「 - 看板Gossiping 的推薦與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