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議會第一屆第七次定期會
107.03.30-都市發展局工作報告說明及質詢-道路預定用地
一、 解編公設保留地的同時應兼顧道路用地的開闢
公設保留地的解編目前主要是針對機關、文教、停車、公園、市場等公設保留地,只有道路預定地不在解編的範圍內。
然而超過30年的都市計畫中(如中壢龍岡擴大都市計劃),道路預定地的地主,不能處分土地、不敢重建房子,對這些地主是何等的殘忍!
市府大幅解編公設保留地同時應兼顧開闢道路預定地,建議市府將解編公設保留地所獲得的收益成立專門基金,用於購買都市計畫中的道路預定地,且不得挪用,並以超過30年以上的都市計畫中的道路預定地為第一優先開闢對象。
二、 容積移轉的買賣
建議政府單位成立容積移轉的平台,讓道路預定地的地主得到該有的利潤、建商付出合理的價格、老百姓買到便宜的房子。透過容積移轉平台的建立,來解決延宕30~40年未完成的都市計劃中道路用地的開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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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設保留地解編
#道路預定地的徵收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120的網紅舒翠玲,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桃園市議會第一屆第七次定期會 107.03.30-都市發展局工作報告說明及質詢-道路預定用地 一、 解編公設保留地的同時應兼顧道路用地的開闢 公設保留地的解編目前主要是針對機關、文教、停車、公園、市場等公設保留地,只有道路預定地不在解編的範圍內。 然而超過30年的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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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用地容積移轉價格 在 桃園市議員李光達-市長初選民調參選人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為了爭取桃園區位在中路的公共設施保留地【公二】公園盡早開發,拍攝公二預定地現況(地位於泰昌七街、宏昌十二街、泰昌二街、泰昌三街,面積約5200坪)這ㄧ系列照片,我冒了被反鎖在麗寶春天社區頂樓經驗,由高處往下拍。
系列照片是為呈現在桃園市第ㄧ屆市議會議事堂,我從104年第ㄧ個會期講到106年第六個會期。
站在都市計劃發展原則人均綠地比均衡的角度,我ㄧ提再提。
希望開發為休閒公園(或防災公園)後,開挖地下公有收費停車場,以順帶解決周遭停車的困難。
最早時104年間,市長回應是徵收土地費需高達約27億元,市庫ㄧ下子負擔實有困難,希望透過容積移轉,盡量減少市庫負擔,容移是被附帶的條件,至於是要達到多少容移比率才願意開發?
104年初(剛當選不久)我即調閱地籍謄本,約40餘地主,已容移部份是非常少。
容移是需要有市場價格誘因,又偏逢不動產市場急凍,就我所知道自主購買容移進度是緩慢的,所以也督促鼓勵釋放訊息引導容移。
知道進度慢,所以我必須不厭其煩,ㄧ提再提,促速開發。
我講到市長不耐煩地說:光達,公二公園的議題就不要再提了。
我是沒聽市長的話,只要是定期會都發局、工務局、經發局(管市場用地的)、體育局工作報告,無數次都帶到公二公園及旁邊的市二用地需改編、市立游泳池右後方市三用地需改編。
因此,我收到很多相關局處,就質詢議題的回函,不滿意處即鍥而不捨。
好不容易,先獲得鬆口的是,游泳池右後方市三用地,經發局評估後將釋出,由體育局接手,都發局送審變更為體育用地及綠地,這就是中路地區將會有國民運動中心的緣起由來。
市二用地的部份,因附近住宅環境實不宜再為市場之用途,我建議應以鐵路地下化,消弭鐵路阻隔,鄰近區域計畫,預行綜合考量,規劃出大範圍現代化整潔美觀的公有市場,以前瞻角度設想。
市二用地唯有改變編定,目前的籃球場才有可能加蓋天幕,也才能有鄭文燦市長在民間聚會場合間接回應的,再以空地ㄧ部份,用來興建多元用途活動中心或集會所。
比較傷神要花費預算與民間容移併行的公二公園預定地。好不容易今年7月,針對縱貫公路桃園-內壢間都市計劃、南崁都市計劃,多處公共設施保留地做專案變更的計劃公展,沒有爭議的,交市都委會後再送內政部審議。
就公二公園預定地部分,是朝向減半徵收專案變更。減半後,約2600坪的公園仍是算很大的,減半後公園基地,若以允許ㄧ半開挖,地下車位數是不少的。
如果這樣能加速市府開發意願,增快速度,為什麼不呢?為什麼要反對呢?
我住家是中路地區,身為民意代表,我知道我的職責,我全區跑透透,
萬壽路橋主張拆除後,現在宏觀有氣度的樣貌如何呢?
後站治水獲能夠疏流滯洪洪峰水量約30%,得到25年洪峰重限期不淹水的保證,以安後站居民人心。
茄苳溪整治、南崁溪優化營造親水水域、埔子地區未細部檢討都更,都市發展不對稱,甚至未開發區路幅影響救災。
中路重劃區路幅不足、路型不佳、公設地風禾公園缺乏前瞻性規劃同部設立地下停車場。
大廟前後老舊商圈的活化再生。
大檜溪區桃林鐵路替代道路規劃、殯葬所設施動線不符人口增加及老齡化……等等。
是如此這般關心遍佈區域,遑論我所在區域附近的公二公園,我與附近里民市民ㄧ樣,甚至更樂意看到5200餘坪全部開發成公園。
然而,從財務面是有困難的,當深刻了解預算分配,是能體會市府建設上有的難處。
每當參加公二公園預定地附近大樓的區分所有權人大會時,是可以感受到附近住戶市民的熱切期盼。
畢竟民國68年間編定為公園預定地,畫ㄧ個餅在那裡,動也不動,雜草叢生,對市民、地主都不公平,數十年過去了,實非常不務實。
難怪很多大樓住戶說被建商騙了,稱買屋時建商稱這裡幾年後是公園、那裡是學校,聽起來環境優雅、就學、採買便利……
不只發生在這裡,很多地方都有此情形。
其實不是建商騙您,是政府不作為或財庫無力做為。即使是編定了,行政程序上也還是可透過定期通盤檢討或不定期專案變更用途。
地方建設的爭取,我非常厭惡黨派之爭、只為選舉考量。
在議會,我座位在後方,前方的議員同事質詢講什麼?關心什麼?我大致知道。
過去兩年半,對這裡的發展,吭過什麼聲音?選舉將屆,開始關心起來了,共同關心是好事,但千萬不要搞錯方向。對市府提案不准予縮減公園面積範圍,如果這樣能全面開發,是大家所樂見,但如果市府能力所不及或因而陷於難處,而需繼續延宕,問題是回到原點,還是閒置荒廢在那裡,會對市民無法交待的。
我還聽到為過去政府沒開發找理由,20餘年前的地價如何?過去政府7、8億元都不徵收了,只會責怪新市府,還有人散播不實數據,稱容積移轉已有ㄧ半了,如果真有ㄧ半,我想鄭文燦市長ㄧ定爽快答應納入全部面積優先開發成公園,讓大家皆大歡喜。但是,事實就不是如此。
公二公園用地若減半徵收送審通過後,鄭市長在公二或市二有私下向我釋出興建圖書館訊息,市長說的我都予尊重,至於是哪ㄧ種場館設施是受歡迎的?我建議最好能訴諸多數附近範圍內的市民的需求與民意。
最重要的是,要比照公24公園,開挖地下停車場。
以上是我就【公二公園預定地】的立場、想法精細說明,若有他人為選舉透過樁腳、打手散播不實論述,必訟必究。
道路用地容積移轉價格 在 黃柏霖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第一屆第五次 柏霖4月17日都市發展部門報告
http://alin.ar.com.tw/arpage.aspx?pageid=ar001075-co203988
柏霖:
ok,本席長期關注有關公共設施保留地,公共設施保留地當然散佈在整個38個行政區,我只以我們三民區來舉例。我覺得一個城市進步除了經濟發展、社會公平,還有環境保護,它們都是應該同時被關心的。那為什麼我說這個公共設施保留地,你不敢去面對解決,你這三個元素都不能同時去面對,舉例來說,在民國六、七十年代我們就把它畫下去,這塊要建學校,這塊要建公園,這塊要建濕地,結果到現在很多都沒做啊!所以我們三民區來說起碼就5塊地,我們最近體2用地已經送到都委會來討論,我希望各位委員在符合公平、正義的前提下,我感覺該減額就應該減額,如果說我們今天起碼要達到他未來賣出去土地的價格,我們對他徵收的是公告現值加35%,一定要比這個還要多,地主才會有誘因蓋同意書,來參加減額,這樣的原則確立以後,我覺得我們就應大力的去推動。體2,本席也覺得很支持,你就是要去做,但是它的區位放在大順路邊、或者放在社區裡面,這你們要去做專業評估,怎麼樣做才是公平的,因為這塊地原始的用途是什麼,然後你再來考慮因為我們的財力不足,所以我們必須去面對減額的問題,那它的一個邏輯性priority,我覺得各位委員應該去注意,但是這原則注意以後,其它就是速度要快,為什麼?因為一塊地放置在那裡已經好幾十年,我們都沒去開發,就是指體2就是在大順路旁邊,這已經在委員會裡面,本席也提了很多年,我希望各位委員經過審慎的討論,只要符合這幾個原則,我認為就應該快。
我跟委員報告,全高雄市加起來有4,000多億元,以我們高雄市的財政,昨天自由時報又報了,我們的累積總負債2,500多億元,包括受限、非受限,所以我們不可能用我們的錢,再去徵收土地來做公園、做綠地,我們應該把這些錢拿來做其它更有效益的資本投資,這時候我們應該讓市民知道,原來公園假定有100%,因為這樣我們大概只能有65%的公園,但其它30%至35%,可能要還回原地主讓他賣,因為將來換回來,我們有土地來開發這個公園。為什麼要這樣做?因為如果你不這樣做,永遠那個公園只是一個鏡花水月,永遠都不可能實現,因為我們沒有那麼多錢,所以我們必須務實來看待。
我也知道市長也很支持有關十全路的果菜市和屠宰場,我們在市區裡面民族路旁還有那個屠宰場,各位知道民國五十幾年的屠宰場到現在已經四、五十年了,裡面的設備幾乎都老化,聽說在裡面上班還要戴鋼盔,因為有時候石頭會掉下來,已經太老舊了,然後在市區裡面去做這種工作,我覺得對當地環境也是很大的傷害,我也知道市長也很支持,準備透過農業局到仁武地方做一個民生工業園區,把果菜市場遷走,把十全路打通,以後北側來做一個滯洪池,跟各位委員報告,只要一下雨,高雄市第一個淹水的地方,就是孝順街505巷,就是果菜市場的斜對面,因為它原本就低窪,只要一下雨,那個地方很有可能出人命,所以我們這地方應該還要做一個滯洪池。一方面滯洪池其實也是公園,只是以前的公園是山丘,未來的公園是下凹,它平常做公園,萬一有事情,它就變成一個蓄水的我想這方面,局長這邊也很支持,我希望各位委員未來在審議這個案子要快,我常說行動速度是致勝的關鍵,我們不但要做,速度也要出來,如果今天所有的企業家會考慮到一個城市的投資,很重要的觀念就是行政效能,行政效能越快的都市,越容易吸引更多人來投資,因為在這裡資金的周轉率越高,我就可能賺更多的錢,企業家進來,工作進來,就會帶動很多,包括我們希望吸引很多的白領人口的進流入,當這些人口越多,這個城市消費力提昇,房價自然上升,因為你的總量就會夠,這是第二塊。
接著我要提檨仔林埤做得很漂亮,但檨仔林埤下面,還有一個是獅湖國小旁邊的綠帶,這個地方也是幾十年了,我們也劃入公共設施保留地,也都無法徵收。接著在三民二分局旁邊,它和國小緊鄰,結果劃入公園以後,這幾十年也都沒有開闢,沒開闢以後,它現場是什麼?就在賣汽車、開7-ELEVEN,所以各位如果在市區看到三角窗開7-ELEVEN、賣薑母鴨、賣車,那大概都是公共設施保留地沒有徵收,或某大企業的第二代他們持有的公司,大概這兩個,因為其它能開發大家都去開發了,為什麼沒有開發,因為地主也在等市府何時給我徵收,我向各位委員報告:為什麼我一直提到,我們要解決所有公共設施保留地有四、五個手段,撒銷,李鴻源部長也說,如果真的財力不行,我們無法支撐,經過幾年應撤銷,還給原地主,以地易地,我們徵收、容積移轉,再來就減額。我跟各位委員報告,我們手上有多少工具?你們有多少工具可以去解決這4,000多億的公共設施保留地,當然撤銷最簡單,但這裡面也有公平的問題,為什麼?我以前來這買房子時,你告訴我前面有個公園,隔了10年你把公園撤銷,我公園沒了,你如何彌補我原本對這裡的期待,這也是一個問題。再來你說以地易地,我們也沒有什麼好地可以換。
接著容積移轉,本席是支持的,但是高雄市目前的容移是百分之三十幾,還沒有達到這些地主的需求,如果台北有到135%的,那個地主可能就會比較容易來面對。再來一個就是減額,我覺得對於相當大面積的部分,各位委員可以多去思考。因為我覺得今天我沒有辦法百分之百得到這麼多的土地的時候,我用減額的方式,雖然它可能只剩65%,甚至55%都有可能,但是起碼有比沒有好。如果我們永遠都是期待我要100分,我跟大家報告,這個在我們大家有生之年大概都看不到,為什麼?因為我們的財政是不可能在幾年內突然間負債還清,變得很有錢。所以就要靠什麼?靠減額、靠容積移轉。容積移轉要靠什麼?容積移轉要靠你的供給需求,現在經過你們委員會同意,3月份公告,你們的需求面積打開了,有很多需求。但是很多需求以後,你的供給的部分一直消化,如果它能夠達到一個均衡,當然價格會愈來愈好,其實才是對原地主一個很適當的補償。
我常講,計畫道路應徵收未徵收,那是對善良人一個最大的懲罰。怎麼說呢?我的長輩、我的祖先好心讓人家行走,到最後變成既成道路,不用徵收;有的圍起來,以後你要開闢道路,要拿錢來跟我徵收,我覺得這是最不公平的。所以我覺得市府應該要去面對這個問題,我好心把地讓出來讓人家行走,結果到最後,你說這是既成道路,所以不能徵收。這樣顯然是違反人性向善、鼓勵大家去做好事的精神。
所以這四個土地以外,另外還有一個地,就是自立路、客家文物館在這裡,這邊有一個污水廠。我也跟副市長報告,這個污水廠的預定地,本來是要做污水廠,後來我們在七十幾年把污水廠搬到了中洲,所以這個地方就沒有做污水廠。因為當時他準備要做污水廠,所以在公園開闢的當時,沒有把這0.9公頃放進去,所以現況就是旁邊,這個地方就是客家文物館,然後留了很多小的違章工廠,甚至裡面還留了一個道光年間的墓在這裡面,結果就會造成跟當地互相的不融合,所以局長這邊也是準備積極來面對。但是我一直提到的「效率」,我們到底手上有多少工具,我們怎麼去面對這麼多的公共設施保留地,還有計畫道路應徵收未徵收,你手上那五個工具,我們用了多少?我們怎麼很有效率的,而且兼顧公平,然後讓社會進步的方式來看。我跟各位委員報告,我常這樣講,這四千多億價值的土地就好像什麼?它就好像是凍土凍在那裡,你如果透過容移,他也是可以換錢出來,他也會去置產、會去消費、會去提昇他自己,那個錢就活了。你透過減額以後,他的土地也是可以去買賣,就會形成一個資產的流動,對這個城市是會有加乘效應的。為什麼?因為他的資源是可以被利用,而現在不是,這四千多億的公共設施保留地全部都凍在那裡,只能做一樓的使用,而且這些地主在銀行是不能借貸的。銀行不借這種土地的,你有土地,你說你有一千坪,不好意思,銀行不會借你錢,因為你是公共設施保留地,你不是一般的住宅用地,甚至農地還可以跟農會借錢,這個完全不行。
所以我真的在這裡拜託我們所有都市計畫的委員,針對大高雄地區我們應該分階段,面積大的,我們應該可以用什麼方式來解決;面積中等的,我們應該用什麼手段來解決。我們應該建立一個通則,然後逐步的,一塊一塊的主動的來面對跟解決,我覺得這個才是我們今天在公部門應該做的,人家說「身在公門好修行」,我跟大家報告,這幾塊地,我從當議員開始講講到現在,今年是第10年了。我也常跟歷屆市長講,我說大家如果都不敢面對,20年後有不同的議員,面對不同的市長,在講同樣的問題,只是時間改變。就是說現在會講:「以前你們拖了30年都沒解決」,以後變成「你們拖了50年都沒解決」。你覺得這樣對嗎?我覺得我們應該要積極,在沒有辦法中還是要找出辦法。
各位,我所知道的,起碼有這五個工具,這五個工具你們應該要分類,這一類用什麼方法解決,那一類用什麼方法解決。我想市民也應該要去接受說,本來公園有這麼大,100%,可是我現在因為這樣只剩可能55%或是65%不等,因為大家價值不一樣。但是大家都要去接受,那是一個大多數人可接受最大利益的公約數。我覺得我們應該要朝這個方向,而不只是在等待,我等你們來徵收,如果不來徵收,我也不願意,我想這樣對城市的進步有相當的阻礙。所以本席一直在跟各位委員拜託,就是我們大高雄確實有這麼多,我知道都發局有去做調查,總共四千多億的土地,這麼多價值的土地都凍在這裡,我覺得我們應該要建立一個通則,而且要更積極。我希望各位委員明年來備詢的時候,有幾塊地已經被解決了,起碼有進入到大會去做更進一步的,這是本席的建議。所以我是不是請我們主任委員,針對本席的建議來提出一些你的看法好嗎?請主委,答覆。
主席(陳議員明澤):
劉主任委員請回答。
都市計畫委員會劉主任委員世芳:
柏霖有多次都很關心有關公共設施保留地,以及有沒有侵犯到人民權益的問題。事實上我們也是跟內政部也好,或者是說其他學者專家所提的部分,我們也提出五種改善的策略,剛剛你講的很多不同的政策工具。
柏霖:對,五種。
都市計畫委員會劉主任委員世芳:
在你所提到的,尤其是三民區這幾塊保留地的辦理情形,也跟議員做一下報告,你剛剛說的體二用地未徵收的部分,我們確實是在2月27日的時候有召開第一次的專案會議,還沒有進到都委會…。
柏霖:還沒有到大會。
都市計畫委員會劉主任委員世芳:
對,但是我們的體育場用地,也就是我們高雄市的體育處也確定是要減額使用,這是沒有錯的。
柏霖:
好,這是一塊,第一個。
都市計畫委員會劉主任委員世芳:
再來是有關於三民果菜批發市場,現在是卡在這個市場要遷到仁武那裡,仁武那個部分,現在按照農業局的規劃,他必須要做環評。
柏霖:對。
都市計畫委員會劉主任委員世芳:
所以我們很希望他能夠按照他原來所提的時程,在103年的7月或8月的時候,就有一個規劃案出來。如果把三民果菜批發市場確定可以移到仁武那附近的話,我們就會配合完成遷建之後,會像黃議員所說的,未來的部分,包括寶珠溝的排水系統,或是公園綠地的部分怎麼處理,我想會做一個完善的規劃。
再來就是你提到有關檨仔林埤下游有兩處公園,一個是0.9公頃,一個是1.1公頃的這個部分。現在就是說土地徵收的部分,再加上一部分的拆遷補償費,大概需要有八千萬元左右。雖然我們工務局已經有編列,但是在102年,確實我們也沒編列進去,這方面可能要請黃議員多了解一下。
至於提到三民二公園的這個部分,現在已經有完成都市計畫的草案,未來不管是你剛剛講的有一些是零星的汽車整修業,是不是用工業區的專案檢討,或者是納入三民區的細部計畫,這兩個我們大概都可以來採行看看。
至於你剛所提到的自立路,就是客家文物館後邊的部分,目前我手頭上的資料比較欠缺,我來查清楚以後,再跟黃議員做一下回報,因為我認為說既然需要我們做專業的探討的話,不可以在這個地方信口開河。我也同意議員所提的,就是我們儘量務實來看待,怎麼樣符合現在的土地,它的開發政策是不是跟我們整體的都市計畫能夠match,而不是說10年前所做的,結果有一些後遺症,我們就必須要概括承受,這個都是要與時漸進,一起來討論的。謝謝議員。
主席(陳議員明澤):好。
柏霖:
副市長,我知道你很務實,也很積極,各位委員也都很專業。我只是提到,你看光我們三民區就有這五塊土地,你放大到38個行政區,一定有好幾百塊。我是覺得我們應該要來面對,因為整個型態已經不同,包括很多學校用地,我知道你們也都拿來做公園等等的,我都支持。但是我覺得地主的權益,還有當地居民生活品質的維持,我覺得也很重要。尤其最重要的,是政府公部門的執行力,能不能得到市民的認同跟信任。因為真的很多地主都說,你劃下去,結果30年都不能解決。所以我真的建議我們都委會這邊應該要建立一個通則,我們不是因為個案來拜託你們要趕快徵收,我不是在談這個。我是在談,我們應該針對那麼多的每一個區塊,我們應該每一塊都去討論,然後形成一個共識,該解編的解編,該減額的減額,可以容移的容移,甚至可以來做其他交換的,我覺得…。
都市計畫委員會盧委員維屏:
我補充幾個確實的數字,你一再重復提到效率,事實上這公設保留地,我們滿早就開始重視,98年到101年我們透過都計通檢,也感謝我們委員會已經處理了超過50公頃的解除了,現在已經有案正在審議的,還有將近100公頃,就是我們現在已經出現的問題。另外還有幾個專案的部分,包括市場專案、停車場專案、學校專案,都有助於加速解決。第二個是你一再提到這5塊,其實都有實質的進度,預算也編了,不過因預算容納不下,這個,也請你見諒,但是我們還會努力再編,每一塊都有既定的進度在進行,不是沒有進度,特別跟黃議員報告,每一塊都有很清楚該做什麼的事情。那的確在擬定計畫後,溝通的時間上要給我們,不然我也沒辦法,沒有就拿錢買,這個不可能嘛!
道路用地容積移轉價格 在 舒翠玲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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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解編公設保留地的同時應兼顧道路用地的開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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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容積移轉的買賣
建議政府單位成立容積移轉的平台,讓道路預定地的地主得到該有的利潤、建商付出合理的價格、老百姓買到便宜的房子。透過容積移轉平台的建立,來解決延宕30~40年未完成的都市計劃中道路用地的開闢。
#容積移轉
#公設保留地解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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