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嗨大家,前陣子新北市勞工局發布新聞稿指出,有某間公司的女性員工在去年4月份時就告知主管自己將在8月份結婚,沒想到7月底時,公司卻以她所擔任的職務有縮減人力的需求,因此依照勞基法第11條第4款(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予以資遣,因此勞工憤而向勞工局提出申訴,後續該公司也因此被處以30萬元的罰鍰。
我們過去有分享過一些有關於「就業歧視」的基礎概念,但實務上過去常見因此被處罰的案例大多是以性別、年齡為主,本次是較為少見的被認定資方以「婚姻」為由而對勞方有就業歧視,因此我們就透過新聞中取得的資訊,來分析一下這個案例吧~
關於就業歧視
依照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1項規定,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星座、血型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視。因此如果雇主在面試過程、招募廣告、勞動契約或各項文件中有透露出因為上述的因素設定為聘僱、核薪、考績或甚至升遷的條件時,都有可能涉及就業歧視。
不少違反就業歧視規定的雇主,其實都不是因為犯了在徵人廣告上直接寫了「限OOO」的這種基礎錯誤,反而是因為間接的關聯性而遭到處罰。例如過去有些案例就是因為在招募廣告上寫了「徵洗碗阿姨」(性別歧視)、「限役畢」(年齡歧視)而遭到認定違法,或是在員工辦理育嬰留停時,便對其提出了過往不曾有的限制、要求,因此而被認定具有就業歧視的嫌疑。
因為員工結婚而有不當措施,涉及婚姻歧視
在本次新北市裁罰的案例中,雖然沒有太多細節的描述,但我們仍然可從新聞稿中簡單歸納出幾個該公司被認定違法的原因:
❶資遣結果與結婚事實有高度關聯性
在報導中可以看到資方已經事先知道員工將在8月份結婚,結果卻在7月底就將其資遣,很難不讓人聯想公司是為了規避給予員工8天的婚假而搶先資遣員工。因此從這個案例來看,當個別員工本身或家庭有出現特殊狀況時,公司反而應該要避免瓜田李下之嫌,避免省了小部分的人事成本,卻反而要付出高額的罰鍰。
❷無從舉證有人力縮編的事實
先不論當事人有無結婚的事實,當雇主要主張依照勞基法第11條各款資遣員工時,就必須能夠舉證確實有此法定事由,以第4款「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的規範來說,就必須符合這三個要件才有辦法實施資遣,例如舉出營業項目、經營技術或各部門有哪些調整與改變,並有試著去為員工媒合其他適當之職務,如果窮極一切都沒辦法為員工找到出路,最後才是不得已採用資遣方式終止契約。在本案例中,顯然資方應該是沒辦法舉出具有該法定事由的相關證明,才會被認定違法。
❸主管人員證詞
像這類的案例中,可能因為找不到一翻兩瞪眼的證據,就很難讓主管機關採集到足夠的事證來開出罰單,舉例來說,如果面試官在面試過程中口頭表示我們公司就是只要找女性員工,那求職者又該如何舉證來投訴該公司有性別歧視呢?(一般沒有人去面試會偷錄音的吧)
在此案例中,新北市勞工局有表明「公司管理人員證稱A女士工作經驗豐富且表現極佳,在該部門中僅選擇A女士1人資遣,顯不合理」(該主管似乎已經離職),因此這也就成為主管機關認定資方違反就服法的有利證據。
總而言之,通常會因為員工婚姻狀況進而對其做出不利的處分或措施,不外乎是因為有些公司可能會覺得員工有家庭的話,較難配合公司彈性調動職務、配合加班;然而,也有些公司會覺得員工未婚的話可能會不太穩定,甚至未來可能會因為婚姻而影響到職涯規劃而有太多不確定性。從這兩種極端的考量來看,其實都可以代表以「婚姻」作為判斷用人的標準是沒什麼意義的,未來會影響員工的穩定性、工作表現還是有太多的因素需要綜合考量,與其擔心這些問題又可能會面臨相關法律風險,還不如提高公司的薪資條件與福利,以提高員工留任的誘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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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萬的網紅高雄市議員鳳山黃捷,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今日質詢-社會局 1. 杜絕社工薪資回捐、托嬰中心違法超收 機構虛報社工薪資或是要社工回捐薪資給機構來賺取政府補助的狀況層出不窮,黃捷要求社會局和勞工局合作,進行 #全面性的稽查工作。另外,高雄市也常發生托嬰中心違法超收的情形,造成托育人員和嬰孩的照護比例嚴重失衡,一來造成托育人員身心過勞,...
育 嬰 留停 8 成 薪 實施 在 市議員李順進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市議員李順進 轉傳 [110/07/30 ~ 07/31] 高雄市政府 及 衛生福利部 要點公告
●環安、治安、交安、工安、婦幼安 代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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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7/30] 高雄市政府 未滿2歲兒童育兒補助8/1加碼了 三大亮點:擴大補助對象、提高補助金額、2寶也加碼
https://www.kcg.gov.tw/News_Content.aspx?n=F29A02A9D36C47F0&sms=19902EF36D6B551D&s=038948FD84C7CC95
8月1日起育兒補助金額提高了,無論是由家長自帶或送至公托家園、準公共私立托嬰中心、準公共合法保母都可以加發1,000元, 高雄市政府 配合中央少子女對策計畫及「0-6歲國家一起養」政策,自今(110)年8月1日起開始執行,預計有3萬6千名幼兒家庭受惠。
這次也放寬請領津貼各種補助的資格,包含領有「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的家長或「弱勢生活補助」的家庭,也可同時申請補助。不同於以往第3胎才有加碼1,000元補助,這次調整是提前至第2胎。
市府社會局特別提供相關資訊給育兒家庭參考,小孩未滿2歲前:
1.自己帶、送托未加入準公共化的托嬰中心或保母:領育兒津貼,金額會從每人每月2,500元,提高到3,500元。
2.送托公共托嬰中心或社區公共托育家園:領托育補助,金額會從每人每月3,000元,提高到4,000元。
3.送托準公共化的托嬰中心、保母:領托育補助,金額會從每人每月6,000元,提高到7,000元。
第二階段將於明(111)年8月開始實施,育兒津貼與托育補助每月將再加發1,500元。
社會局局長謝琍琍表示,高雄市全力配合中央政策,社會局積極布建多元友善的育兒措施,也持續爭取中央資源打造高雄友善育兒城市。也提醒符合資格的家長請儘速向戶籍地區公所申請育兒津貼,或向送托的居家托育服務中心、托嬰中心提出申請托育補助。民眾如有育兒托育及補助申請需求,請洽托育服務諮詢專線:394-3322、社會局兒童及少年福利科07-3373380;或至「FUN心育兒資源網」、好神托APP及社會局網站托育福利專區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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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7/30] 衛生福利部 目前我正在懷孕中,好猶豫到底要不要接種COVID-19疫苗,好擔心會不會影響寶寶的健康!
https://www.facebook.com/TWCDC/posts/10159247458163407
【#防疫進行式COVID-19疫苗大解惑】
請問疾小編!(舉手)
#疾小編來解答!懷孕婦女感染COVID-19後,發生重症或死亡風險較高,依據目前監測資料顯示,接種COVID-19疫苗可有效預防重症與感染,且不會對孕婦造成顯著的安全疑慮,孕婦或正在哺乳的婦女都可以安心接種疫苗喔!
有任何疑問,建議可以與醫師討論後再決定是否接種唷!
#COVID19疫苗 #孕婦或哺乳中婦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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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7/30] 衛生福利部 野外的小動物超可愛!但牠們同時也可能是 #狂犬病的傳播媒介!
https://www.facebook.com/TWCDC/posts/10159247256628407
狂犬病會透過溫血動物像是鼬獾、貓、狗等等傳播,目前臺灣動物狂犬病疫情主要以野生動物如鼬獾為主,但不論是遇到野生動物、流浪動物,或是跟家裡的寵物玩耍、餵食的時候都依然要小心,現在就讓我們一起來看影片,學習如何預防狂犬病吧!
#在家跟貓狗玩請小心 #快留言告訴疾小編你是狗派還是貓派 #疾小編是貓派啦 #不論您是狗派貓派都要小心狂犬病 #記沖送觀請牢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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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7/31] 衛生福利部 未滿2歲兒童育兒津貼及托育補助新制8月起跑
https://www.mohw.gov.tw/cp-16-62456-1.html
為落實蔡總統「0-6歲國家一起養」政見,行政院今年年初核定修正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107年-113年),今(110)年8月補助新制正式上路。未滿2歲兒童之父母(或監護人),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最近1年綜合所得總額合計未達申報標準,或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20%者,可申請育兒津貼及托育補助,二者不得重覆請領,新制分二階段逐步提高發放金額如下:
育兒津貼:今年8月起將由現行新台幣(下同)2,500元調高為3,500元(第2胎4,000元,第3胎4,500元),明年8月再調高至5,000元(第2胎6,000元,第3胎7,000元)。
托育補助:今年8月起將由現行6,000元調高為7,000元(第2胎8,000元,第3胎9,000元),明年8月再調高至8,500元(第2胎9,500元,第3胎1萬500元)。
衛福部進一步說明,110年7月領有未滿2歲兒童育兒津貼及托育補助,且8月仍符請領資格的民眾,政府將主動提高發放金額並直接入帳至原請領帳戶,民眾不用重新申請;但特別提醒目前正在請領育嬰留停津貼、弱勢家庭生活類補助的民眾,8月起可同時請領育兒津貼,記得要到兒童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提出申請。
新制申請方式與現制相同,育兒津貼請民眾檢具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文件,「郵寄」或「親送」到兒童戶籍地的鄉(鎮、市、區)公所提出申請;托育補助則向收托單位(準公共托嬰中心、公共托育機構、居家托育服務中心)提出申請。
衛福部已印製100餘萬份新制宣導摺頁,在7月23日寄送全國約34萬名未滿2歲兒童的家庭,並陸續送達戶政事務所、鄉鎮市區公所、衛生所、親子館、醫療院所及地方政府等相關機關(構),讓更多家長知道補助內容,儘快提出申請。
民眾如有任何問題,可撥打「1957福利諮詢專線」詢問(上午8時到晚上10時),或至衛福部社家署-育兒津貼及托育準公共專區查詢(https://www.sfaa.gov.tw/SFAA/Pages/List.aspx?nodeid=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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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7/30] 衛生福利部 擴大急難紓困已於今日審核完畢,發出162億餘元紓困金
https://www.mohw.gov.tw/cp-16-62455-1.html
110年因應疫情擴大急難紓困已於今(30)日審核完竣並撥款,計核定通過86萬7,704件,發出162億9,855萬元紓困金。
衛福部說明,本次配合行政院紓困4.0政策,針對109年曾經申請急難紓困之52萬3,289位民眾,免再提出申請,由政府主動查調,審核後計37萬7,653人通過,核發54億7,585萬元。另考量便民及防疫,110年採線上及郵寄申請,共收到107萬1,758件(其中重複申請及資料不全計14萬6,381件),經審核共有49萬51人符合補助資格,核發108億2,270萬元。
衛福部指出,民眾可於線上申辦系統(網址是https://1957.gov.tw/)查詢審核結果,如對核定結果有疑義可洽公所了解或提出申復,如因申請案資料不全,公所亦會通知民眾補件後審核續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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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 嬰 留停 8 成 薪 實施 在 邱志偉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7.02
【安心懷孕友善生養新制上路】
#讓政府當您的助生娘娘
#孩子是國家未來主人翁
我國少子女化問題,已是嚴重的國安問題。今年2月我召開「少子女化專法公聽會」,呼籲政府正視問題嚴重性,並加緊腳步建構安心懷孕友善生養環境,會後行政部門也表示將採取更積極行動回應訴求。因此,在05/06行政院拍板投入新台幣91億元經費擴大經費補助後,我也樂見行政院以三大原則──助圓夢、安心生、國家跟你一起養,同意實施相關補助方案,以期讓民眾安心懷孕、平安生養,相關新制也於07/01正式上路:
✅育嬰留停津貼加碼:
勞動部宣布加碼育嬰留停津貼,將從原本6成提升至8成,其中6成將由就業保險基金支出、2成則由政府出。
✅育嬰留停規定放寬:
受僱者可申請2次少於6個月但不低於30日的育嬰留職停薪,且受僱者應於10日前以書面向雇主提出。
父母不限原因可同時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之修法正在進行中。
✅有薪產檢假增加:
有薪產檢假從5天增加為7天,雇主給予受僱者第6日、第7日產檢假薪資者,可向勞保局申請薪資補助。
✅擴大不孕症試管嬰兒補助
補助資格:只要夫妻有一人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妻子年齡未滿45歲,首次補助上限10萬元、後續每次最多補助6萬元;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每次補助額度上限維持15萬元
補助次數:若妻子年齡低於40歲,每胎補助上限6次,40至45歲上限3次
✅產檢項目升級
產檢補助次數:從現行10次提高為14次
產檢項目:妊娠糖尿病篩檢、貧血檢驗及2次一般超音波
育 嬰 留停 8 成 薪 實施 在 高雄市議員鳳山黃捷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今日質詢-社會局
1. 杜絕社工薪資回捐、托嬰中心違法超收
機構虛報社工薪資或是要社工回捐薪資給機構來賺取政府補助的狀況層出不窮,黃捷要求社會局和勞工局合作,進行 #全面性的稽查工作。另外,高雄市也常發生托嬰中心違法超收的情形,造成托育人員和嬰孩的照護比例嚴重失衡,一來造成托育人員身心過勞,二來影響照護品質。
以上問題,黃捷要求社會局協同勞工局評估 #工會陪檢制度 的可行性,以及 #別再電訪。由於不同機構的違法型態不盡相同,在做實地勞動檢查時,邀請熟悉違法型態的社福相關產業別工會一同進行陪檢作業,可更有力地改善勞動情形。而電訪調查「貴單位是否超收?是否有薪資回捐?」並不實際,無助於稽查成效。局長承諾願意朝這個方向來討論,黃捷也會再召集兩局來協調更有力的作法,落實有效且確實的稽查。
2. 約聘雇人員精簡後配套措施
黃捷詢問2019年2月發布的「高雄市所屬各機關學校約聘人員員額精簡管控措施」實施後是否會加重社會局既有人力的負擔?因社工長期人力不足,且未來長照、社會照顧需求只會增加不會減少,應確保專業社工員額不會減少。黃捷請局長提供 #人力精簡後業務量評估,並擬定 #行政減量對策。
3. 積極查辦違法案件,公告專區即時更新
前兩年高雄市發生過連兩年違法兒少法、僱用未成年少女的案件,但社會局僅處以罰鍰,未要求其停業,虐童、性侵等違法的案件屢屢以最輕罰帶過,彷彿在保護違法雇主。黃捷呼籲社會局正視社會兒少問題,拿出行政職權的執法魄力,#該停業就停業,該公告就公告。
另外,黃捷也要求 #公告要即時,因違法公告專區僅更新到去年10月,相較之下,新北市已更新至今年3月,高雄足足慢了半年,對民眾來說無資訊可查詢防範。
4.公共家園即時完工,因應民眾需求
社會局預計到2020年前增設到12處公共家園,目前僅看到2018年已完成大樹、苓雅兩處,梓官預計本月底,鳥松預計今年七月,其他8處不見進度?局長回應,明年底之前一定會完成剩下的鹽埕、旗津、左營、大社、永安、彌陀、鳳山、美濃8處。
5. 衛福部準公共化保障托育人員底薪28000,高雄沒理由例外!
雖然衛福部承諾加入準公共化的托嬰中心,會要求保障托育人員底薪有28K,但目前高雄實際上仍沒有強制規定簽約時有保障底薪,等同市府放任勞動條件的劣化,因此黃捷要求社會局儘速評估 #保障28K底薪 的可行性,盡快還給基層托嬰人員合理的勞動保障,並將勞檢和超收違法事實反映在社會局托嬰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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