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司律一試考題分析:EP15(最終回)
#讀享周易刑事法
【109司律一試第20題】
甲駕駛藍寶堅尼跑車,於深夜在國道上,以200公里以上之時速,與另外三輛超跑競賽,隨即被國道警察攔獲。依實務見解,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以「他法」造成公眾往來之危險,故甲構成刑法第185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
(B)甲於深夜飆車,縱未生具體危險,亦成立刑法第185條之罪
(C)甲並未壅塞國道,故未構成任何犯罪
(D)甲構成殺人未遂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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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司律一試第20題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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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
本題涉及刑法第185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的考點,要注意本罪為具體危險犯,以及構成「他法」的例子。重要實務見解如下:
最高法院79年度台上字第2250號刑事判決
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第一項損壞或壅塞陸路致生往來之危險罪,採 #具體危險制,祇須損壞、壅塞之行為,造成公眾往來危險之狀態為己足,不以全部損壞、壅塞或發生實害為必要。
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1266號刑事判決
按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第一項以他法致生往來之危險罪,所謂「他法」,乃指除損壞、壅塞公眾往來設備外,其他足以生公眾人車舟船往來危險之一切方法。本罪係為保護社會公眾交通之安全,以確保不特定人或特定之多數人之生命、身體或財產安全,不因行為人妨害公眾往來安全之行為,而面臨直接、隨時可能發生實害之具體危險狀態。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不遵使用限制,而有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速限行為者,依其情節如已對參與使用高速公路之其他不特定人或特定多數人之生命、身體或財產安全,致生往來之具體危險,因危害立法者預定之社會法益,已非單純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項第一款、第四十三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之秩序罰而已,而應論以本罪。故 #如駕駛人彼此在高速公路上違規高速追逐、#競駛,#在車流夾縫中高速穿梭、#變換車道,#甚至以切進他人車道阻止對方前行之方式以求領先,#因其危險駕駛行為隨時可能直接導致車輛失控,#釀成車禍事故,#危及其他駕駛人或施工單位人員之生命、#身體或財產安全,#而有具體之危險性,#即得認屬本條項所稱之「#他法」。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380的網紅翊婷的頻道ఠ_ఠ,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哈囉!我是翊婷,現在是在哈佛大學唸公共政策研究的研究生,但是因為疫情目前還待在台灣XD 這幾天因為台灣疫情升溫,假訊息氾濫,你也覺得家裡長輩一直傳假訊息很令人擔憂嗎?我也覺得!一起來了解最新型態假訊息以及我的看法:) #資訊政策 是我的研究主軸,這兩天隨著疫情升溫,假訊息也暴增,主要的目的都在加劇...
而有具體之危險性 在 游淑慧 台北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人命的價值?
前天辦公室的年輕夥伴,很不平的問我:「為什麼三條生命只判13年?」
是啊,我想這樣的疑問常常會出現在大家的心中!
本案法官判刑的罪名是《刑法》第185條第2項之「妨害公眾往來安全致人於死罪」!
淑慧去查了過去實務的判決,駕車在道路上高速追逐、競駛,並相互超車、追撞,因其危險駕駛行為極易導致車輛失控,使車禍之發生及造成傷亡之危險均大幅增加,對於其他用路之車輛、行人造成嚴重之妨害,而有具體之危險性,都能認為是「#妨害公眾往來安全」!
而當「致人於死者」,法條的刑度其實是很重的,可判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所以,本案最高可判處「無期徒刑」!
13年是否太低?是否該處更高?
我不是法官,說這些也沒用!
只是我常會想,我們的司法要彰顯的正義到底為何?
當把已受害的人命,換算成刑期數字,要怎麼計算,才能嚇阻下一次的犯罪的發生?
https://m.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842252
而有具體之危險性 在 翊婷的頻道ఠ_ఠ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哈囉!我是翊婷,現在是在哈佛大學唸公共政策研究的研究生,但是因為疫情目前還待在台灣XD 這幾天因為台灣疫情升溫,假訊息氾濫,你也覺得家裡長輩一直傳假訊息很令人擔憂嗎?我也覺得!一起來了解最新型態假訊息以及我的看法:)
#資訊政策 是我的研究主軸,這兩天隨著疫情升溫,假訊息也暴增,主要的目的都在加劇恐慌跟破壞人與人之間的信任,看到家裡的長輩也收到類似訊息,突然驚覺可以具體的分享相關知識很重要!所以我在影片中談了三件事情
(挑戰一句話總結)
1.疫情期間錯假訊息的形式、實例、與預期效果
目前錯假訊息大多都已經是「半真半假、只揭露部分事實、誇大事實」的形式,很多元素其實都不假,也增加這樣的訊息在社群上傳播的危險性。
2.鑑於現況,我對錯假訊息這個名詞產生的疑慮
承上題,既然元素已經不假,而我們必須先正確的稱呼這個問題,才能正確地認識/解決問題,所以我支持不要再稱「錯假訊息」而應該稱會引起恐慌的「有害訊息」。
3.家中長輩都在看#假訊息,怎麼辦?
請盡量不要以譏笑或是責罵這些負面方式反應,可以用我在影片裡分享的查證小技巧可長輩交流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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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有具體之危險性 在 與因不許可定暫時狀態之處分所可能發生之損害 - Facebook 的推薦與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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