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裡是吳軍的《硅谷來信》第3季。這封信我們來介紹一位美國總統,就是美國的第30任總統卡爾文·柯立芝。有的人可能對他不太熟悉,讀完這封信之後,你也許會對這位低調的總統留下不一樣的印象。
如果要問美國最好的時代是什麼時候,美國人通常會給出兩個時間段:第一個時間段離我們比較近,就是克林頓當政時期。那時冷戰剛剛結束,又趕上互聯網產業起步,美國在政治、經濟和社會方方面面都進入了一個繁榮的時代。
第二個時期很多人就沒那麼熟悉了,就是史稱「柯立芝繁榮」的柯立芝當政時期。雖然距離我們比較遠,但從經濟指標來看,柯立芝繁榮甚至超過了克林頓時期,柯立芝這位總統的很多做法也成為了後世學習的樣板。這封信我們就來瞭解一下,柯立芝是如何締造了美國的第一個黃金時代。
柯立芝是一個怎樣的總統?
柯立芝最初其實是從副總統位置接任總統職位的。他原本是第29任總統沃倫·哈定的副總統,1920年和哈定一起在大選中獲得了壓倒性的勝利。但1923年哈定因為突發心臟病身亡,柯立芝就接任了總統之位。柯立芝做副總統時十分低調,他剛接任的時候,很多人覺得第二年就是新一屆大選了,柯立芝肯定會被選下去。結果柯立芝上台後一掃之前哈定內閣醜聞的陰霾,成功恢復了民眾對於政府的信任,在1924年大選中又取得了壓倒性的勝利。並且在接下來四年中開創了「柯立芝繁榮」的局面。
柯立芝並不貪戀權力,儘管他的支持率極高,但他仍然決定不再參加1928年大選。他說:「如果我再任職一個總統任期,就會在白宮待到1933年……十年,比任何一個當過總統的人都長——太長了!」離任後,他和妻子回到了老家北安普頓,開始寫作。根據傳記作家唐納德·麥考伊在《柯立芝傳》中的描寫,當時美國民眾希望柯立芝再乾一屆的熱情堪比當年輓留國父傑斐遜。
柯立芝治理國家的理念是怎麼樣的呢?我們不妨聽聽他自己是怎麼講的。成為總統之前,柯立芝曾經在馬薩諸塞州擔任州長,在就職演說中,他講了這樣一段話:
「馬薩諸塞州是一個整體,我們都是它的一分子。弱者的福祉和強者的福祉密不可分。如果勞工憔悴,工業也不會繁榮;製造業衰退,運輸業也不會興隆。任何單方的行動,都不足以提供普遍福祉。但也要記住,一個人的利益也是所有人的利益,忽視一個人就是對所有人的忽視。暫停一個人的股息,也意味著停掉另一個人的薪水。」
這段話是在什麼樣的背景下說出來的呢?當時美國工會運動蓬勃發展,很多人都認為資本家太富有了,應該限制他們的利益。瞭解了這一點你就能體會到,柯立芝其實是在強調每個人的合法利益都應該得到正當的保護。後世的歷史學家也認為,柯立芝是一位典型的秉持古典自由主義理念的總統。
為什麼柯立芝堅持保護有產者的利益?
柯立芝自己是這樣詮釋這一理念的。首先他講,美國人一直追求的自由,就是建立在尊重個人財產的前提之上。如果可以隨意剝奪一個人的財產,就相當於可以隨意剝奪他的權利和自由,這樣的做法必然會傷害社會的正義。
古典自由主義認為,享有自己的財產乃是人的天然權利。說到底,財產權和個人權利是一回事,一方遭到侵犯,另一方也難以苟全。就在柯立芝這番講話的20多年後,大西洋彼岸的歐洲,納粹政府開始剝奪公民的財產,社會的自由也就此喪失了。
第二,柯立芝強調,政府不能解脫人們的辛勞。柯立芝講,政府的作用是照顧社會中的弱者,比如殘障者等等;同時,政府也可以表彰那些傑出的人士。但是政府不是保姆,它的職責不是供養所有人的生活。人仍然需要自立,要能夠自己照顧自己,自己取得成就。弱者需要保護,但這並不意味著打擊強者。
第三,柯立芝講,應該讓每一個人都擁有平等的機會,也只有這樣,現在的弱者和窮人才有可能在未來變得富裕;如果要剝奪富人的財富,窮人也會失去富裕的機會。這很好理解,如果一個人變得富裕,財富就會被拿走,那麼人也就不會有動力追求富裕了。
歷史學家克勞德·費斯評論說:柯立芝體現了中產階級的精神與希望,他能解讀中產階級的期待,表達中產階級的意見。你可能會覺得柯立芝好像是站在富人一邊,其實只有尊重每個人的權利、包括富人的權利,人們才會有動力去奮鬥。如果個人失去了奮鬥的動力,社會也就失去了走向繁榮的驅動力。
在自由市場的作用下,社會經濟利益的分配是不可能完全平均的,如果要強行拉平,就像非要把生長速度不一樣的樹木剪成一樣高,違背了自然的屬性。財富從被創造出來,到惠及社會中的大多數人,總是有一個傳遞的過程。知識也是如此,人類發現了新知,總是從那些最前沿的研究機構和大學慢慢傳播到普通學校、再普及到中小學之中。
我們不會因為大學的知識密度比小學高,就廢除掉大學,把大學的研究資料平均分給一百所小學,因為這樣不會促進科研的進步。同樣的道理,柯立芝認為,應當保護那些通過奮鬥獲得了大規模財富的人和機構,因為這最終會有助於社會的整體繁榮。簡單來說,柯立芝主張通過社會總財富的增加來解決貧困問題,而不是平均主義。
柯立芝取得了怎樣的成就?
柯立芝的這一套想法是1913年他擔任麻省參議員的時候提出的,十年之後,他成為了美國總統,有機會將他的理念付諸實踐。那麼他的成績如何呢?
柯立芝剛上台時,美國剛剛結束一戰後的經濟危機,由於戰爭帶來的巨大開支,美國政府當時是債台高築,雖然比歐洲的情況還是略好一些。1923年夏天柯立芝上台之後,到1929年1月柯立芝離任,這期間美國工業生產總值增長了近一倍,佔到了當時全世界工業總產值的一半左右。同時,美國的技術革新、設備更新和企業生產管理的科學化,也使得它在全世界的競爭力迅速提升。
柯立芝保護有產者的理念並沒有造成社會的不平等,而是造就了大量的中產階級。當時美國的失業率只有3%~4%,是歷史最低點,美國失業率再次接近這個水平是疫情之前特朗普當政時期。柯立芝在任期間,中等家庭年均儲蓄額以每年8%的速度上漲。到他離任時,美國的汽車產量比一戰後漲了3倍,平均每五個家庭就擁有一輛汽車。1921年剛剛被推向市場的電冰箱,到了1929年已經成為了美國中產家庭中的常見電器。柯立芝自己也在演講中說,美國人民的生活達到了「此前人類歷史上罕見的幸福境界」。柯立芝繁榮的說法也由此而生。
另一方面,柯立芝的減稅政策並沒有產生財政赤字,而且由於削減不必要的政府開支,柯立芝當政期間第一次做到了使政府債務大幅減少。美國200多年的歷史上,只有兩個總統做到了這一點,另一個就是克林頓。這是怎麼做到的呢?說來簡單,雖然減稅了,但由於經濟繁榮,個人和企業收入的總量增加,因此稅收總額並沒有什麼減少。
柯立芝在經濟上成功還有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重視科技的作用,發展新工業。柯立芝自己是一個農民的孩子,但是他從來不主張通過補貼的方式促進農業發展。一戰後美國國會通過了一個法案,叫做麥克納利-豪根農田救濟法案,就是由聯邦政府出面來購買農產品,幫助美國農民和歐洲農業競爭。柯立芝否決了這個法案,他講,農業也必須「立足於一個獨立的商業基礎之上」。相比之下,柯立芝更支持通過實現農業現代化來增加農民的收益。
有人評價柯立芝是一個「無為而治」的總統,其實柯立芝當然做了很多實事,包括大力支持美國民用航空業發展、推動航空基礎設施建設、推動技術革新等等。不過,也可以講柯立芝的政治理念和「無為而治」有相通之處,就是政府做的事情越少越好,相信社會自我發展的能力,相信商業社會和企業的效率。
類似地,在法律方面,柯立芝也認為「人無法制定法律,我們只能發現法律」。柯立芝講,社會中存在著一些有利於社會的習慣、規則和文化,立法機構的職責是去發現它們,將它們提煉成法律,而不是基於主觀意見閉門造車,制定不合民情的僵硬的法條。
另外,柯立芝重視法律的權威,警惕多數人的暴政。他講,政治運動不能代替法律,如果審判可以在法庭之外進行,法制也就壽終正寢了。今天互聯網上有一些所謂「鍵盤俠」的做法,就像是要在法庭之外進行審判,這就不符合法制社會的基本原則。
柯立芝的一句話讓我很有感觸。他說:「我們要廣泛地、堅定地、深刻地相信人民,相信人民渴望做正確之事……國家才會長存。」
小結
柯立芝於1929年卸任之後,美國發生了大蕭條事件,有的人就認為,是不是柯立芝的一些做法讓經濟過熱,導致了經濟危機的發生?這也是之前一種流行的觀點。不過上世紀80年代以後,學界發現導致大蕭條的原因非常多,結束大蕭條的原因也非常多,很難在柯立芝的政策和後來的危機之間建立直接的聯繫。同樣的道理,也很難把克林頓的政策和2001年的股災直接聯繫起來。
總的來講,柯立芝確實創造了一個美國歷史上屈指可數的黃金時期。他言行合一,用實踐向人們展示了保護個人財產和個人權利的重要性,降低稅率對刺激經濟的重要性,以及以技術發展驅動產業更新的重要性。」
同時也有1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2萬的網紅朱學恒的阿宅萬事通事務所,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講得更坦白一點,衛福部目前開出來的購買合約的要求,是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 看看引進疫苗的相關法條,藥事法三十九條跟四十八條之二,跟特殊藥品引進條例,裡面沒有任何一個地方提到原廠授權書這幾個字。因為根本沒有法律規定引進疫苗要原廠授權書。 講白了,法無明文規定,這就是要卡住你,就是要拖累你。就是要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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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看到社群中有人分享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podcast 法客電台的「政治歸政治#42: 香港可能不用回歸,台灣已經獨立卻不獨立,民主其實像極了愛情」
我也算是法客電台忠實聽眾,因為我在今年一月初聽了某集推薦的書特地去買來看,好在看了那本書《意外的國度》我才開始想了解這本書為什麼會先入為主的認為台灣光復是對的?我是因為法客電台而買了這本書也因此走上推廣台澎法理建國的路,也算是機緣~
#我是法理建國派的皮筋兒
這集#42聽完後提到了許多問與答、直播說過的內容,所以我想以身為「法理建國論述支持者」的身份提出幾點來讓大家思考一下。
1️⃣香港
一開始主持人先談了香港被從聯合國中的非自治領域名單中剔除。
香港的例子我有整理在部落格👉🏻 https://wp.me/pd1HGm-c6
簡單的來說,香港跟台澎例子可差很遠。
香港的範圍(香港島、九龍半島、新界)中,確實本來就有中國領土存在(新界)。即使香港島、九龍半島不移轉,新界也是得移轉的。而香港與中國本土接壤,台澎與中國相隔上百公里的海洋,面對的狀況截然不同。
先重申我的想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治下的人民活在資訊高牆內;台澎人則活在中華民國政權洗腦教育所建構出來的心理高牆內。
台澎人面前是一道我們手上有鑰匙的上鎖門,這個鑰匙🔑就是「可依國際法法理程序去殖民化,行使住民自決權建國」,但大部分的台澎人把中華民國當作國家總覺得自己面前是萬仞高牆,以為要從中華民國中分離獨立。
台澎與香港的不同就在於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
而香港的議題,我們能做的事情是:指出牆存在,指出該如何處理這道牆,然後祝福與尊重香港人自決的結果。
最終結果就是香港領土主權已轉給中國,正式的領土主權移轉文件為《中英聯合聲明》。
其實從國際法切入還有別的做法,但問題也出在香港人自己如何決定。
香港人如果願意的話,可以從法理面針對去殖民化委員會當初提出的報告內容進行爭執,指出這份報告中的錯誤之處,然後讓聯合國大會做成決議將香港放回非自治領域名單。這樣就會有一線生機。
但問題在於,大多數香港人並不熱衷於香港獨立一事,雨傘運動跟反送中也不是主張分離獨立的訴求,香港人要的只是「落實五十年不變」而已。只是要求一國兩制確實執行。然後就跟大多數台灣人一樣,認為國際法沒有用,覺得國際間只比拳頭大(但又認為中國的拳頭比美國大),自己親手把大好的工具丟在一邊,很可惜。
👉🏻Q&A125香港主權?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308110697437485/
👉🏻Q&A145&146:主權母國不同意就不能舉辦獨立公投嗎?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320089539572934/?d=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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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至於台澎也曾是日本殖民地沒放在聯合國中非自治領域上,在問與答也有說過,簡單來說:
台澎就是「非自治領域」non-self-governing territory,被佔領的地方本來就是非自治領域。
「去殖民化」本來就是二戰後的國際共識,聯合國憲章、聯合國大會決議都明言要推動去殖民化。台澎是原日本殖民地,二戰後又被交給外來中國政權進行佔領代管,本來就是非自治領域。
應該好好善用這個法律狀態向國際社會發聲表態,行使自決權建國,放下中國流亡政權,才能真正擺脫一中兩政權的框架。
讓台澎被列入非自治領域名單確實是一條路。沒在名單上不表示就沒有那個狀況,但必須說的是,能否列入非自治領域名單,要面對的是政治問題,不是法律問題。
再提,台澎是不是「非自治領域」,是依照歷史跟國際法去判斷,不是依照有沒有放在名單上來判斷。台澎不在名單上,可能原因有兩個:不符合標準所以沒列上去、確實符合標準但因為某些因素沒寫上去。台澎屬於後者。
姑且不談聯合國非自治領域名單並不完整,台澎法理地位問題之所以沒在聯合國提出來討論,以及台澎沒被放進非自治領域名單,全都是冷戰框架下為了讓中華民國流亡政權有地方可待而做出的政治決定。
再者,聯合國只不過是個國際聊天室、政治軍事同盟、國際組織,並不是世界政府,也不是世界法庭,它所做出的決定絕大多數都是政治決定而非法律決定,即使沒放入「非自治領域名單」也不表示在法律上就是自治領域,或沒有資格行使自決權。
更何況台澎盟佔狀態是1945.9.2的《一般命令第一號》,當時聯合國還沒成立呢。
建國後不一定要入聯,但要入聯一定要先建國。
二戰後世界國家不超過60個,現在將近200個,多增加的一百多個國家裡面,超過一半以上原本都是殖民地,就是透過去殖民化完成建國。
所以台澎就依據這個成功案例來完成建國,透過國際法程序建國,絕對會比幾個人到聯合國大樓前面拉布條說要讓台灣入聯來得有力。
👉🏻Q&A126:台澎是非自治領域?建國後要放棄中華民國軍隊的武力吧!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308689084046313/
👉🏻Q&A129:台澎屬於非自治領域、台灣不會變成香港。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310593750522513/
👉🏻Q&A130承上題: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311196123795609/?d=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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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聯合國是在二戰同盟國成員與軸心國成員的戰鬥因日本投降告一段落之後,於1945.10.24組成的的國際組織,是政治軍事同盟,其內部各個主權國家也是壁壘分明。中華民國政權作為中國主權國家合法政府代表在聯合國說了26年「台灣是中國的一省」,聯合國中其他成員大多數不會直接明說,但仍舊有些國家提醒著《舊金山和約》處置台澎成了領土主權歸屬未定的事實。
日本是戰敗國,它能說的就是「我投降了,我會遵守同盟國最終寫在和平條約上的一切。
在國際法上一個戰爭的結束必定是要簽署和平條約等其生效後才算真正完結。
➡️現實上的結束:因投降而停止駁火(一般人在談戰爭結束時會以這個為基準)
➡️法律上的結束:和平條約生效(戰爭相關主要法律責任的確立)
台澎在舊金山和約只被日本放棄了領土的一切權利義務跟主張請求,沒寫歸屬給哪個主權國家,意即沒有任何主權國家領土範圍涵蓋台澎。
這絕對不是日本「故意為之」喔!而是當時在《舊金山和約》美國英國草擬時,與同盟國成員討論後認為台澎歸屬留待日後再討論。👉🏻 同盟國是什麼?同盟國與ROC政權之間的關係? https://wp.me/pd1HGm-kX
《舊金山和約》讓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不屬於任何主權國家(包括ROC政權/PRC政權想代表的中國),就是要給國際社會介入的依據,ROC自己也很清楚。
為什麼法理建國派要不斷強調《舊金山和約》所建構出來的狀態?因為那是共識的基礎。其他政治層面的東西都有可能隨便改變,但透過國際條約所建構出來的東西,可不是你說不存在就會不存在的。
👉🏻 國際法的形成與運作 https://wp.me/pd1HGm-4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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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台灣光復的騙局
聽完這集一直聽到「台灣回歸」到底回歸什麼?為什麼要先入為主認為「必然回歸」?
中華民國政權很愛說依據《開羅宣言》、《波茨坦宣言》、《降伏文書》、《中日和約》,所以台灣回歸給中華民國。這是大錯特錯。
我有整理台灣光復的騙局👉🏻 https://wp.me/pd1HGm-10
簡單來說,依據《舊金山和約》第 26 條:”…… Should Japan make a peace settlement or war claims settlement with any State granting that State greater advantages than those provided by the present Treaty, those same advantages shall be extended to the parties to the present Treaty.” 意即:如果日本跟沒簽《舊金山和約》的盟國成員簽約,條件優於《舊金山和約》的話,其他盟國成員全都可以一體適用。
《中日和約》是《舊金山和約》的子約,子約效力無法超越母約,母約沒把「台澎領土主權」移轉給任何國家,子約也辦不到。換句話說,若條件更優渥,則同盟國成員皆可享受其條件。所以,如果日本真的有辦法依照《中日和約》將台澎領土主權移轉給中國(中華民國政權)的話,那依照《舊金山和約》第 26 條的規定,台澎領土主權現在會變成45個最終批准和約國家共有喔!
中華民國政權作為當時的中國代表,若想透過子約《中日和約》得到台澎領土主權是不可能的,因為《舊金山和約》對台澎處置就是主權歸屬未定。
再來,實際上沒簽約到《舊金山和約》的中國代表ROC,與日本簽訂《中日和約》,當時就是承認接受《舊金山和約》的安排,台澎主權歸屬未定的事實,表示中國代表ROC也同意《開羅宣言》中「臺澎主權歸屬」的部分要依《舊金山和約》處理。
這就表示中英美三國都同意以《舊金山和約》的規定取代《開羅宣言》中關於台澎領土主權的約定,台澎領土主權自然應依《舊金山和約》的規定來認定,也就是處於「未定」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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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關於主持人提到的「民族自決權」,我們在直播有開一集來跟大家聊。
👉🏻 內部自決權 vs 外部自決權、民族自決權 vs 住民自決權、自決權的行使 https://wp.me/pd1HGm-5S
簡單來說:
國際法上的「自決權」,涵蓋「『內部』自決權」與「『外部』自決權」。
其中「『內部』自決權」是以他國不干涉原則的具體展現,例如選舉、投票、立法、制憲都是「『內部』自決權」的行使態樣;而「『外部』自決權」的部分,就是提到人權、族群等等的保障,例如建國(建立國家法人格)。換句話說,外部自決權就是依國際法法理來行使,包含建國、併入他國自由邦、成為他國的一部分。
所以國家法人格是無法透過「『內部』自決權」來完成,比如主張「正名制憲或修憲」做的都是無法達到建立國家法人格的方式,層級不同。👉🏻 Q&A92國家法人格是什麼?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88373022744586/?d=n
總之,國際法的框架就是「『外部』自決權」;而以國內法內行使的就是「『內部』自決權」。
再來就是主持人一直提到台灣有沒有機會「民族自決」,先來說民族自決權是什麼。
民族自決權的意義就是某個民族有權利決定族群的未來,去決定生活的這塊土地的未來。為了確保民族的延續,不受他人干涉的情況下,賦予他們行使民族自決來建國。
national self-determination 民族自決;nation 民族;nation-state 民族國家;state主要是指sovereign state國際法上的主權國家。
(self-determination 就是自決;right to self-determination 自決權,所以與民族自決權不同。雖然網路上的中譯都會有混用的狀況,所以必須釐清差異!)
經過數百年的實踐,國際社會對於軍事佔領該怎麼進行、要遵守什麼規範,已經形成一些必須遵循的規則。具體明文化的內容可參考《海牙公約》及《日內瓦第四公約》。
中華民國政權1949.12.7流亡來台澎時違反佔領法帶了中國難民來台,隨著歷史演進,難免就會產生文化融合與血緣混同,生活習俗也是會互相影響。如果真的要來談血統的話,中國難民與台澎住民這個區分就會很難區分喔!民族自決權的源頭就是血統主義,所以是很難避談的。如果我們要談行使民族自決權的話,必須要先有一個民族群在,如果民族的邊界不清楚不存在,就無法去行使的。
史明前輩提的「台灣民族」其實沒有真正形成,所以才需要倡議。
如果今天我們只談血統、種族主義,那像原住民各族就無法成為同一族。但如果談的是民族主義,那大家就可以形成同一個民族。
對某些民族來說,民族就是種族,但其實現在想要找到非常純粹的種族基本上是找不到的。大家的血統都混過,混的程度問題而已。
同一民族也可以建立數個國家,東歐有許多國家都是斯拉夫民族成立的,就好像兄弟分家這樣,語言習俗一開始都差不多,但之後可能會因為主客觀因素而產生差異。
所以我們法理建國派會主張的是「住民自決權」。原日籍台澎住民是受到日本殖民剝削的對象,也是因為日本殖民剝削受有損失的被害人,自然是在「去殖民化」過程中可以行使權利的人,所以必然是在「去殖民化」過程中可以行使自決權的人。
我們並不care你是哪個民族、說哪個語言,我們說的是共同經歷殖民統治的時期的台澎住民受害者。
在「去殖民化」脈絡下必須由原日籍台澎住民及其後代行使自決權,並不是血統論,而是「去殖民化」措施的「受殖民者/被害人專屬」的本質,及權利的法律上繼承關係所造就的結果。
台澎自決建國的去殖民化路線,主要行使自決權的,是共同受日本殖民殖民壓迫的族群。這群人因為受同一殖民者殖民的共同歷史而成為一個族群。這就涵蓋不同民族了。這是處理法律層面的問題;而中華民國難民及其後代是因為佔領法關係因此沒有資格參與受日本殖民後依國際法程序「去殖民化」行使住民自決權,因為會造成此公投法律上的瑕疵。但人的國籍是可依個人意願來選擇,國籍歸化成新國家國民即可。
👉🏻 Nation、Country、State的差別;護照的作用 https://wp.me/pd1HGm-kC
👉🏻法理建國論述不是血統論 https://wp.me/pd1HGm-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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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主持人還說了台灣有人主張「制憲建國」,我想提醒一下是「先建國再制憲」。
先透過國際法程序完成建國,就會具有國家法人格,再來形塑出國家的各項屬性才對。
憲法不具有國際法效力,建國也不是靠制憲唷!
👉🏻Q&A23國家的各項屬性有什麼?: https://www.facebook.com/258660130833607/posts/4074186395947609/?d=n
👉🏻Q&A20有憲法就是國家嗎?:https://www.facebook.com/258660130833607/posts/4066178223415093/?d=n
👉🏻Q&A93:制憲可以宣示國家主權,獨立建國先於國家法人格嗎?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89026626012559/?d=n
👉🏻Q&A109:有沒有先建國再獨立的國家?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98700405045181/?d=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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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關於主持人說「國際上法條不明確時,就會是比誰國際政治實力強大」。
在問與答跟直播我們也說過了,國際政治的天花板是國際法。
👉🏻 國際法的形成與運作 https://wp.me/pd1HGm-4Z
👉🏻 主權的概念形成與發展 https://wp.me/pd1HGm-5k
法律規範的形成過程中固然會經過政治折衝,但法律規範一旦形成就不會輕易改變。而國際法規範更多的情況下是透過許多國家反覆實踐變成慣例而產生的,不是幾個國家自己在那裏玩政治手段創造出來的。
台澎若要在國際上腰桿挺直是不能去忽視台澎法理地位懸而未定的事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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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大家常說的台灣主權未定,我習慣用字精準一點)
《舊金山和約》Chapter II. Territory
Article2
(b) Japan renounces all right, title and claim to Formosa and the Pescadores.
title 是 right 的基礎,right 是 claim 的 基礎
日本放棄對台澎所具有的權利名義(title),相關的一切權利(right),及一切的主張請求(claim)。
國際法上的主權國家是具有國家法人格的政治實體,因此,台澎不是國際法上的主權國家,不具有國家法人格,只是自主運作的單位。
而中華民國政權只是中國政權不能等於台灣。它的中國政權法律身分是可以作為中國主權國家的合法政府代表。
其實在主權未定後面加個論,就是企圖把它變成一種論點。
主流認知把台澎真實存在的法律狀態說成一個論點,這樣中華民國支持者就可以反駁說:這個論點有多少人支持?國際上支持嗎?有學者支持嗎?
然後中華民國政權可以以「言論自由,尊重不同論點」來迴避別人依據台澎地位未定的法律事實提出的質疑。所以「論」這個字是很狡猾的ఠ_ఠ
所謂的「未定論」的內容其實早就已經確定:「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所以並沒有「還沒定型」的問題。內容非常清楚,而且很單純。
「沒定型」的是具有不同立場、目的或認知的人,從這個「未定」狀態所衍生出來的各種觀點,其中有很多觀點其實跟「未定」是直接發生矛盾的。例如,有人一邊主張「台灣地位未定」又一邊主張「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名叫中華民國」就是個自相矛盾的說法。因為,如果「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就表示台灣的地位是「主權獨立國家」,那又怎麼會有「台灣地位未定」的情況存在呢?
能跟「台灣地位未定」的觀點搭配而不發生矛盾的,就只有「台灣還不是主權國家」(所以需要建國)及「台澎主權不屬於任何國家」(不屬於中國國家,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及中華民國政府)。
事實上主權未定不只是「論」了。而是從 1952.4.28 《舊金山和約》生效至今,實實在在,保護台灣近七十年的法律狀態。
這些客觀史實都在這影片了🙌🏻🙌🏻[英語繁中字]為什麼台灣在國際上無法加入WHO?原因與解決方法:https://youtu.be/lss2OdMhi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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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法理建國派主張 #終止代管自決建國
許多人問我的目的是什麼?我只是展開對話,希望能一步一步的帶大家了解國際法法理建國。
台澎需要的絕對不是從「中華民國中獨立」。
因為中華民國政權只是中國政權不是主權國家,而且根本沒有取得台澎領土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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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重點整理EP21】🥜台澎小堅果🌰
時間:6/26(六) pm8
講者:臺澎國際法法理建國連線創辦人-黃聖峰 +皮筋兒
主題:
1. 台澎建國是否必定「終將一戰」?
2. 台海中線的意義
3. 防空識別區與「『共』機擾『台』」
其實在推廣法理建國這半年有許多人對「終將一戰」提出很多問題,大家可以到頂置文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有關的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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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台澎建國是否必定「終將一戰」?
推廣法理建國時,常常會遇到台澎人只要聽到「台灣獨立」、「建國」就會聯想到會見血發生戰爭,這其實就是台澎人從小被中華民國政權洗腦下以為會戰爭被嚇大的結果,以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武統是真的;不然就是說中華民國一定不會同意,這種人就是以為需要從中華民國中獨立,而且完全不清楚保護台澎七十多年的台澎法理地位狀態:正因為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不屬於任何主權國家(無論是PRC/ROC政權想代表的中國),所以台澎不是中國內戰的戰場;還有人認定台澎拳頭還不夠大,卻不知道建國後成為國際法上的主權國家,能與他國建立軍事同盟更能提升台澎地位與安全,再者,國際上比台澎武力低弱的主權國家也是有的,但他們至少還是國際法上的主權國家,而台澎只是在國際法上自主運作的單位,是二戰盟軍佔領的地域。
其實我們也強調過很多次PRC政權要攻打台澎欠缺法律上的理由,現實上依據法理建國派主張的路線,當建國執行完畢時,PRC政權基本上不敢動,但還是有人認為「無論如何PRC政權一定一定會打過來」,還有人進一步延伸說「為了避免終須一戰」要先讓中共垮台、或者是先發制人要把對方殺光,但都沒想到你先行軍事行動,你依據的是什麼理由?
現實上,法理建國派說過PRC政權對台動武的根據事實上是不存在的,我們提出的做法會讓PRC政權不敢動。但如果今天台澎人一直卡在一個點上,認為PRC政權就是個瘋子無論如何都會打,如果台澎人揮之不去這樣的認知,那就會很難進行深入溝通了。
在這要提醒大家,現在大家認為PRC政權完全不講理的這種感覺,其實也是ROC政權刻意塑造出來的,因為很多人難以理解PRC政權一天到晚叫囂攻打台灣的依據根源,如果曾經有認真看過法理建國的論述,就會知道PRC政權主張對台動武的根據就是說「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而這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的根據就是源自於1945.10.25 ROC政權主張「台灣光復取得台澎主權」的說法。
PRC政權他的理由就是順著ROC政權主張台灣光復主張回歸祖國而來的。
所以PRC政權不講道理嗎?真正不講道理的是誰?最一開始違反國際法上關於領土主權的取得的規則就是ROC政權,就是只要所謂的「外交部長」出來說話大家就會跟著拍手的ROC政權。但倘若不是ROC政權先把舞台搭好、腳本寫好,那RPC政權是要怎麼一直叫囂武統台灣呢?
之前直播中有說明ROC政權的中國政權身分,大家可以去回顧一下(連結中有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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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CO政權是最早在1945年說「一中」的,也是最早說「台灣光復」的。而PRC政權是在1949.10.1建政後才與ROC政權來爭奪「中國主權國家合法政府代表權」,那ROC政權明明是始作俑者,結果現在裝受害者要跟台澎人站在一起,不是很「幽默」嗎?
所以很多人認知的「終將一戰」這個狀態,到底是誰創造了這樣的狀態?是ROC政權嗎?還是PRC政權?還是台灣人?事實上一直都是ROC政權先使出騙術主張台灣光復的。以台澎法理地位來說,台灣就不是中國的一部分,這個中國也包括ROC政權想代表的中國呀,所以ROC政權老實承認台灣光復是假的,還有他的盟佔代管者身分,這樣PRC政權也沒有依據來威脅不是嗎?
就好比父子要討論房子的所有權,兒子說它要繼承這間房子,因為爸爸說他有取得這間房子所有權,但問題是父親根本沒有這房子所有權,如果今天爸爸老實承認他沒有這房子所有權,那兒子是要怎麼主張繼承這個房子?
法理建國派的做法就是讓當初主張為中國主權國家取得台澎領土主權的ROC政權,「老實承認根本沒有這回事」,則提出的主張以ROC政權的主張為依據的PRC政權就沒辦法繼續主張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了,因此法理建國派就是要從根源來談起,讓ROC政權停止說它有為中國主權國家取得台澎領土主權,承認它盟佔代管者的身分,就可以讓PRC政權主張的這條依據斷掉。
此時,如果PRC政權要想攻擊台澎的話,那就是跟二戰全體盟軍成員宣戰的意思。中國主權國家當年在清帝國政府時期引來八國聯軍,難道他還想引來二戰全體盟軍圍剿嗎?
所以我們就是要還原ROC政權與台灣的法理關係,這就足以讓武統台灣的威脅降低到極低狀態,因為RPC政權沒辦法主張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且就算他要動手,就是跟簽署《舊金山和約》的48個盟軍成員及與日本簽訂其子約的盟軍成員直接宣戰。我們認為PRC政權沒有蠢到這程度。
另外還有人說PRC政權若想進入到太平洋一定要拿下台灣才可以?請問PRC政權沒拿下台澎的這七十多年裡,難道他的飛機就沒有飛到太平洋上過嗎?他的航空母艦沒有開到太平洋嗎?他的軍機不是有經過巴士海峽嗎?難道PRC政權沒拿下台灣就進不了南海去主張南海是他的嗎?那他現在是在做甚麼人工島呢?重點在於,說PRC政權一定要拿下台灣的人所提出的這些根據是說不過去的。
PRC政權為什麼想要進入西太平洋?是稱霸世界嗎?如果他只是要好好與他國做生意,那也沒有人阻止它進入太平洋的,這些都是不需要透過武力取得台灣就能完成的。
還有一點,我們對於領海、領空的國際法了解太少了,所以才會以為拳頭大就可以橫行無阻,所以等下也會深入來談領海、領空的國際法法理基礎。
其實要回歸現實面,那些主張終須一戰的人的理由到底什麼?如果只是主觀認為PRC政權失去台灣就會垮台,這是真的嗎?PRC政權在1949年執政時,也是同意承認外蒙古獨立建國,也是因為與蘇聯好關係就支持讓外蒙古成為主權獨立的國家,這塊這麼大的土地跟台灣相比大多了,所以說沒有奪下台灣PRC政權就會受不了嗎?現實上台灣現在不是在PRC政權手裡,難道台灣人就無法到中國那邊做生意嗎?現在PRC政權代表的中國沒有拿到台灣的主權,兩地還是可以往來交流,難道用武力奪下台灣後往來會比較輕鬆嗎?
其實我們可以知道PRC政權會主張要打台灣,有可能是為了把自己內部問題移轉到「打台灣」外部問題上。但其實PRC也還有很多外部問題「仇美、仇日」的議題可以來操作的,我們常看到中國人抵制他國的物品,但我們沒看到他們因為「仇台」而抵制過台灣的東西,如果真的要操控所謂的「民族仇恨」那美日會比台灣要好操作許多。我們也常聽到「中國人說不打中國人」,好那又主張打台灣,所以到底中國人是把台灣人當中國同胞還是怎樣?
從這就會發現說什麼非得要拿下台灣的說法,其實都是台灣人自己嚇自己。
今天台澎還不是主權獨立的國家,所以我們無法利用國與國依國際法簽訂的共同防禦條約來增加國防的安全。在台澎建國後,國際法上針對國與國之間不得無故行使武力侵犯他國領土主權的保障就會直接保護台澎,直接建立一道國際法的牆阻擋PRC政權。
台澎成為國際法上的主權國家,PRC政權其實也不會損失什麼。中國人有精神勝利法,就是將執念化作可以超越現實層面的精神鼓勵,這也可能在將來台澎建國後,中國人也會找到理由來說服自己不需要打仗的,也可能會說啊華人又建立了一個民主的主權國家之類的說詞,好來平撫之前PRC政權對台的主張而沒有成功所造成的情緒反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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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我們所推動的自決建國在走到「台澎住民真的要行使自決權」那一刻的時候,台澎會處於一個覬覦者再怎麼想動也不敢動的狀態。
當然不是說ROC政權一講出「終止代管、自決建國」這句話的時候,就會如同使出魔法般讓PRC政權一動也不動。重點在於,ROC政權在「什麼時候」講出這句話。
這裡講一個情境給大家想像。
我們都知道美國會跟他的盟友舉行聯合軍事演習。也就是兩年一度的環太平洋軍演(RIMPAC)而這些盟友,若仔細看名單,會發現有許多都是二戰參戰者,《舊金山和約》簽約國。
那麼,假設在某一次的環太平洋軍演進行到尾聲,在美國、英國、法國、澳洲、紐西蘭、菲律賓等《舊金山和約》簽約國在台灣附近進行時,ROC政權宣布「自己沒有台澎主權、自己只是為盟軍全體成員佔領代管」,然後這些國家的艦隊就分別駛往基隆港、台北港、台中港、高雄港外停駐,並有部分軍艦在金馬東沙附近停駐,接著發表公開聲明:「台澎地位未定,ROC政權係自1945年開始為盟軍全體成員佔領代管台澎至今」。
然後ROC政權便以盟軍佔領執行者身分,在台澎舉行自決公投。在台澎住民自決公投通過建國、並依據決議組成臨時政府後,便立即與這些國家簽署共同防禦條約,然後以國家代表政府身分邀請各國進駐港口。《舊金山和約》及其子約簽約國並在公投通過決議後,立刻發布公開聲明,宣布基於《舊金山和約》造就的台灣地位未定狀態,以及聯合國憲章、世界人權宣言、人權兩公約中對自決權的肯認,相關國家承認以台澎住民行使自決權之結果作為台澎戰後最終處置,並承認台澎已建立主權國家,最後並聲明,希望ROC政權與PRC政權以和平方式處理金馬等中國領土之爭議。
緊接著,ROC在台澎完成建國程序後,宣布「盟軍佔領代管」正式結束將中央政府所在地遷往金門,然後於金馬舉辦自決公投。
好的,請問在這個情境中,PRC政權敢不敢動手?
覺得這個情境設想得太過完美不可能嗎?
那麼,假設今天中華民國政權的執政者是瞭解台澎法理地位且有心推動建國的陣營,早已透過非官方單位乃至於密使,與相關國家進行溝通、取得共識,做好一切安排,甚至連共同防禦條約的內容都已經擬好了呢?
所以,各位,這樣可以理解法理建國派所說的,依據史實、台澎國際法法理地位、自決建國程序來完成「和平建國」是怎麼一回事嗎?
可以理解為什麼從法理切入,會是以排除戰爭發生為前提嗎?
可以理解為什麼台澎國際法法理建國連線在 2015 年提出的建國三步驟裡面,如此強調掌控中華民國政權嗎?
還有為了因應「中國立刻扣押在境內工作的台灣人當人質,以他們的生命為由威脅我們停止行動」可能的情形,ROC政權可以在事前實施政策,大幅減少在中國的台灣人。
不過重點在於,PRC這樣惡搞台灣,對它到底有甚麼好處?
當然,也別忘了這時許多國家的艦隊都在西太平洋這裡。前述那些國家藉時若發表公開聲明,譴責PRC的行為,並揚言如果繼續採取這種行為,將對PRC港口進行武裝禁運。如何?
PRC動在中國的台灣人,二戰盟軍各國動PRC黨國高層在各國的家人跟錢。如何?
PRC高層都很清楚「拿下台灣」自始至終就只是個政治宣傳。PRC高層之所以想盡辦法維持共產黨的地位,就是為了方便賺自己的錢。
為什麼法理建國派要不斷強調《舊金山和約》所建構出來的狀態?因為那是共識的基礎。我們可以妥善的運作這些法理狀態來跳脫出「一中兩政權」的框架。
其他政治層面的東西都有可能隨便改變,但透過國際條約所建構出來的東西,可不是你說不存在就會不存在的。
我們好好運用台灣地位未定的狀態,這些歷史脈絡都非常清楚,所以了解清楚來完成終止代管自決建國,和平地完成符合國際法法理的程序來建國,建立長治久安的國家,因此根本不會「終須一戰」。
如果距離法理建國派的實踐拖了太久,在這過程中腦袋不清楚的台澎人做了蠢事,給了ROC/PRC政權併吞台澎的一個根據,那就會很麻煩。
因此我們很積極地要告訴大家事實,就是為了縮短這個進程,來脫離現在這個不上不下的一中兩政權現狀。
台灣要能站在其他國家的角度去思考。台灣人千萬不要覺得這個世界會以台灣為中心,或覺得這個世界虧待台灣、對台灣不公平。相較於其他許多發生在這個世界上,根本難以解釋為何會變成這樣的事情,台灣所面臨的困境,其實脈絡很清楚,要解決也沒有想像中困難。真正困難的,是把脈絡看清楚。
國際上各國的立場意見可以看 台澎國際法理建國連線的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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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台海中線的意義
台海中線之前有發過一篇文有提到,大家可以先回顧一下:
一中兩政權的困境:九二共識+ ROC政權不等於KMT+ROC不等於台澎+兩岸衝突的岸+PRC/ROC政權的防空識別區
台海中線是以台灣海峽為區分兩岸界線是韓戰後「台灣海峽中立化」政策出現後開始,而線段正式出現則是《中美共同防禦條約》簽訂後才劃設。
在1950年代美軍第十三航空特遣隊時任司令戴維斯空軍為了控制兩岸衝突所劃設的一條防空警戒線,這個中線位置隨著時代演進,才有了今日 「北緯27度、東經122度,北緯23度、東經118度」的座標,這個假想線最初含意「越界形同挑釁」概念就被延續下來了。
ROC政權流亡到台澎後一天到晚主張要反攻大陸,就把中國內戰帶到台澎,還帶了眾多中國難民跟中國軍人,因此造成中國內戰延伸到台海兩側,在韓戰爆發時,美國杜魯門總統有發布了「台灣海峽中立化」的聲明,不希望為了追殺ROC政權的PRC政權對台動武,也不想ROC政權趁著韓戰爆發想反攻PRC政權,因此美國派了第七艦隊來這巡防,就是不想中國內戰雙方在韓戰時添亂。後來進一步明確化的,就是被稱作Davis Line(戴維斯線)的台海中縣。
中國流亡政權1945.12.7流亡到台澎時,當時台澎領土主權還是屬於日本,後來1952.4.28《舊金山和約》生效,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ROC政權想代表的中國沒有取得台澎。
而1949.10.1 PRC政權建政後,ROC政權與PRC政權之間為「爭奪合法政府代表」的中國內戰還未結束,直至今日這個台海中線就是中國內戰的事實上停戰線,若要類比的話就相當於南北韓之間的北緯38度線。北緯38度線雖然是依據《韓戰停戰協定》劃設的停戰線,但因為南韓沒有簽停戰協定,只是依照協定內容照著做,所以在南北韓間的北緯38度線只能算是事實上停戰線 。
ROC政權流亡台澎至今,也不曾與PRC政權針對中國內戰簽署所謂的和平協議或停戰協定,所以台海中線與南北韓的那條線一樣,都是事實上的停戰線,而不是嚴格法律意義上的停戰線,而且都由第三方訂下而非雙方議定的結果,只是雙方基本上都會遵守。畢竟動輒越界會嚴重影響國際情勢,雙方沒那麼蠢去胡鬧。
目前狀況就是PRC政權有些騷擾台海中線的情況,還有PRC政權治下的漁船越過台海中線,不過ROC政權在過去也會派飛機越過台海中線,去PRC政權治下地區拍照,還有像派水鬼摸到PRC政權治下地區割下對方軍人耳朵,所以其實雙方都有互相越線。
對ROC政權來說,「中共」就是指中國領土上的中國共產黨。因為對方是中國內戰中的敵人,所以也會出現和平協議的議題,這就是一中兩政權的框架。總之,台海中線就是中國內戰的兩個政權彼此之間的事實上的停戰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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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防空識別區與「『共』機擾『台』」
ROC政權防空識別區與台海中間根據差不多,我們來看一下這張圖。
西北角一大塊畫到中國領土上,為什麼可以這樣畫?
先來理解防空識別區跟領空的差別。
這張圖就是告訴大家國際法上的陸海空。
「領土」就是陸地的部分,陸地與海洋交接處的點會形成「領海基線」;「領海基線」就是確立「領海」的起點。
領海基線往外12海浬之內就是「領海」,相當於22.2公里,就是從海岸線往海洋的方向的22.2公里以內屬於領海範圍。
12海浬之外有個「鄰接區」也是有12海浬的範圍。
領海在國際法上是國家的主權可以完全行使的地方,而國家主權在鄰接區不能完全行使,只能行使一部份,例如針對關務、租稅、移民、污染的部分,在鄰接區範圍內主權國家可以針對這四個事項來進行管理,比如說抓走私貨物、抓偷渡客、或者有海洋污染的情況,那主權國家就可以在這行使管轄權。
而「專屬經濟海域」範圍就是領海基線往外的最大範圍200海浬以內,這個範圍裡這個主權國家可以在這裡捕魚、挖石油,以獨占方式來運用這裡的海洋資源,並讓其他人不可以運用海洋資源,就像是台灣漁船有誤入日本的專屬經濟海域來捕魚,所以日本就可以把台灣漁船給抓起來。
在專屬經濟海域以外的海域就是「公海」。
只要不是領海的海域就是「國際水道」,無論是哪個國家的航艦、漁船都可以在此自由航行,軍艦在國際海洋公約上有明確的規範,在此不多贅述,而無害通過與自由航行不一樣,無害通過是指領海基線往外12海浬內,只要不損害沿海國的和平、安全和良好秩序的通過。反面而言,只要外國船舶於經過領海時,有損害沿海國和平、良好秩序和安全之情事發生,就不是無害通過。
「領空」就是領土與領海上方的空域,主權國家在領空上具有「排他性」,可以阻止別人飛過自己的領空。
「領空」以外的範圍就是「國際空域」,任何國家在此有自由飛航的權利。但是有些國家會在「國際空域」劃一定範圍稱作「防空識別區」。
其實「防空識別區」這概念尚無國際法效力,但在國際政治上卻有重要的生存空間意涵,因為在實際應用上會牽涉到對空武器及戰機的使用,所以劃設防空識別區是具有高度政治及軍事意涵的動作。
一個主權國家或者治理當局為了防空的需要劃定的範圍,若有其他飛機飛入就必須要表明來自哪,若是具有武力的軍機進入,則會廣播被要求馬上離開,該地的軍機也可能會伴飛來追蹤對方。
並不是每個主權國家或者治理當局都有「防空識別區」。會劃設 「防空識別區」 通常是擔心會發生戰爭,為了避免敵方軍機快速飛入領空,所以劃設「防空識別區」讓自己能及早發現,並可以事先預警阻止敵方威脅,是提高防空安全的措施。
「防空識別區」這個劃設範圍就常理來說不能涵蓋他國領土、領海上方的領空。
但我們看ROC政權的「防空識別區」卻畫到中國領土領海上,從這裡就可以知道ROC政權認為台灣海峽兩側屬於同個國家。而這都是ROC政權流亡到台澎後才產生的問題。
大家可以看一下日本跟韓國之間的防空識別區,並沒有重疊到他國領土、領海。
總結一下:
這張國際法上的陸海空圖裡有幾個重要基本觀念:
1.領海範圍是12浬(約22.2公里)領海之外的海域是國際水道,可以自由航行。
2.專屬經濟海域範圍最大200浬,擁有專屬經濟海域的政權可以獨占利用該海域的經濟資源。
3.專屬經濟海域不是領海,進入專屬經濟海域不等於侵入領海。
4.專屬經濟海域之外的海域是公海,除可自由航行外還可以自由運用海洋資源。
5.領土及領海上方的空域是領空。領空以外的空域是國際空域,可以自由飛航。
6.防空識別區沒有國際法效力。防空識別區不等於領空,進入防空識別區不等於侵入領空。
——
由於ROC政權不是主權國家,上述說的國際法上保障主權國家可以行使主權的領土、 領海、 領空,ROC政權若要主張就有可能會受到質疑與挑戰,基本上如果不是盟軍分區佔領那個框架確立中華民國政權對台澎的治理權限,在台澎它是很難主張這些權利的。
就佔領法的角度,佔領政權所扮演的角色是「相當於國家政府」,所以佔領軍可以「為佔領地」主張佔領地的土地、佔領地領海基線往外12海浬內及領空方面的保護。中華民國政權在台澎之所以能在那裏主張領土、領海及領空,其實是源自於佔領者在戰領地所具有的「準(國家)政府」地位。
再舉個例子,聯合國託管地的託管國,或佔領地的「合法」佔領者,都可以為當地主張相當於領土、領海、領空的保護。但如果是非法佔領者,狀況就不一樣了。非法佔領者的例子,就好比 ISIS。由於 ISIS 對它控制的土地並沒有合法的治理權限,反恐聯合軍隊的飛機就直接進去轟炸了(不存在被承認的領空)、戰車就直接開進去開炮了(不存在被承認的領土)。
這也是為什麼中華民國政權雖然沒有台澎領土主權,但盟軍成員會尊重它「為台澎」主張的領土領海領空的緣故。所以,在這裡我們也可以看得出來,為什麼老實承認、肯定中華民國政權具有治理台澎的合法權限很重要。少了這個東西,就真的什麼保障都沒有。而台澎的領土領海領空方面的保障,其實就是源自盟軍佔領權的授與。
若是在沒有治理當局存在的情況下,光是靠「擁有自決權」本身是無法提供領土、領海、領空等方面的保護的。因為終究還是必須要有一個能運作的執行單位存在,才能提供實質保護。而台澎人在合法治理單位的協助下行使外部自決權來建國,就可以在建立自己的國家、組建國家政府後,由國家政府對外主張相關權利並提供實質保護。
換句話說權利必須行使才能發揮作用。台澎住民雖然「擁有外部自決權」,但如果一直不行使,不建國,那 「擁有外部自決權」 本身也沒辦法提供什麼國際法上的主權國家有的保護作用。
有些人主張:因為台灣人擁有自決權,所以中國不可以侵犯台灣。 這就是錯誤認知。真正能保護台灣的,是行使自決權之後建立的主權國家,而不是自決權本身喔!就好比若別人誹謗你,雖然你因此「擁有控告對方誹謗請求損害賠償的權利」,但如果你不去提告,對方應付的賠償金是不會自動跑到你帳戶裡的。
記住不要掉入了「擁有權利等於已經主張權利」的陷阱。法條規範存在了,不積極地行使,找一堆理由藉口不行使,權利又要如何保護自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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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再提一張圖是ROC政權公布的限制及禁止水域:
「禁止水域」就是領海基線往外算12海浬範圍內。再往外算12海浬的鄰接區就是「限制水域」。
大家可以看金馬東沙畫的就沒那麼大。
之前有個新聞就是PRC政權要在中華民國福建省連江縣莒光鄉的東莒島外海蓋離岸風力發電機,結果ROC政權立委就擔心說這樣使否會影響「國防」安全,然後ROC政權行政院就說:「中方開發位置經海巡署測量,位於馬祖東莒西南方7海浬,經換算約為13公里,屬於我國禁止或限制水域以外之海域,且未涉及兩岸航線。經陸委會洽連江縣政府瞭解,該海域非我漁民作業區域,亦未接獲民眾相關陳情,惟其運作是否可能影響候鳥生態,將予密切關注。」
行政院指出,馬祖東莒西南方7浬海域與中國相鄰且重疊,依「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規定,於該海域從事生物資源或非生物資源之開發,可透過協議方式或互相合作之精神處理,惟兩岸雙方現針對相關合作及開發等事項尚未簽訂相關協議。陸委會等相關部會與連江縣政府已持續觀察後續發展,並作必要應處。
從這就看得出來ROC政權根本沒有主張領海跟鄰接區,只把這裡金馬的限制水域、禁止水域畫得範圍很小,中國內戰根本沒有結束,彼此之間都小心翼翼不要觸碰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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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得更坦白一點,衛福部目前開出來的購買合約的要求,是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
看看引進疫苗的相關法條,藥事法三十九條跟四十八條之二,跟特殊藥品引進條例,裡面沒有任何一個地方提到原廠授權書這幾個字。因為根本沒有法律規定引進疫苗要原廠授權書。
講白了,法無明文規定,這就是要卡住你,就是要拖累你。就是要不惜以民眾性命為代價,每天見證幾十人死亡,只為了政治代價,他們無動於衷。
這就是我們的當局,這就是死幾百個人不開口,送個花籃就全黨跳出來的愚蠢執政黨。
本來的預期喔
大概就是六七月你就慢慢去打
那個一千萬(劑)的AZ跟莫德納五百萬(劑)對不對
可是這樣子也是不夠啊
所以那個時候順勢國產大概在八月左右就出籠了嘛
你知道我的意思
那他沒有想到我們的疫情在五月十五就爆發
那結果現在那個海外的疫苗全部跳票嘛對不對
那來的非常少一千萬(劑)來了十一萬(劑)
五百萬(劑)來了十五萬(劑)對不對
那現在人民就急了嘛
人民就急了說你至少要救我這六月跟七月啊
救民於水火之中
因為我現在都淹到這裡
但黨跟我講你再等兩個月
阿宅我跟你講
所以這樣六七月
如果因為那個原來的一千萬(劑)跟五百萬(劑)的莫德納
又沒有辦法及時來對不對
也不會也沒辦法
所以你變成是額外再去募捐或是去購買
或是求人家
對對對可是這些額外來的東西就會佔掉了
你的國產疫苗原本預期在八月之後的份額
比如說郭董這五百萬(劑)對不對
佛光山五十萬(劑)嘛對不對
還有各縣市雲林也說要買一百萬(劑)不是嗎
假設說這個都讓它進來
搞不好夯不啷噹
搞不好慈濟也會動
慈濟也失不了這個面子啊
對嘛 所以你說這樣夯不啷噹加一加搞不好有一千萬(劑)
對不對這合理吧
好那你如果現在進來一千萬(劑)對不對 對啊
那後面我們講那個AZ本來的一千萬(劑)
還有莫德納的五百萬(劑)也陸續都來了呢
那這樣不就佔掉了你原來規劃的份額了嗎
你了解我的意思
那等等我跟你講
我要先講一個內行的說法
我之前特別去問了貿易公司跟藥商
他說因為這一波呢疫苗完全是賣方市場 對
所以他的合約裡面原來有一個到貨期
現在各家都不寫
各家都不寫
我跟你講歐洲本來考慮要告AZ
對啊之前就講了啊
對啊現在想一想也是沒有動手
就是他告了還得了
阿宅你去想一想喔
如果假設我們這一陣子
夯不啷噹募的有一千萬支
那加上你本來有的一千萬(劑)的AZ
跟五百萬(劑)的莫德納嘛對不對
人家預期它們早晚也會到嘛對不對 對
那這樣加一加不就兩千五百萬(劑)了嗎
那你認為老百姓會選哪一邊
我一定選BNT啊
就是你基本上會選海外的國際認證做過三期的疫苗
這是合理這是正常科學選擇嘛
一旦做出這樣的選擇
那你國產疫苗怎麼打
那他的邏輯就是要培養國產疫苗
疫苗產業
可是現在人命關天
所以這種議題就已經出來了
人命才是政府的第一要務
不是人民活著才有政府
才有培養產業的問題
培植產業怎麼會是第一目的呢
第一目的當然是救人命嘛
所以老百姓為什麼會覺得說
你遠望天邊
你要遠望天邊的彩虹我們也不是反對你
沒問題我們沒有反對國產
可是我面前這兩個月我要活啊
所以為什麼他會受大很大的壓力
尤其來辦這件事的又包括郭台銘包括佛光山
那張亞中我們就不提了
就是方方面面的壓力
還有日本要捐嘛對不對 對啊
我說光是這三個力量你很難說NO
老沈私底下就跟我講
他說因為郭台銘今天(6/1)送件對不對 對啊
你如果真的沒讓他過
他說這個恐怕是鋪天蓋地的反抗
官逼民反我告訴你
這個會非常嚴重
我跟你講我認識很多獨派的朋友
他們在上次停電就已經很幹 那當然
就是他們就覺得說這個跟統獨沒有關係
然後比如說現在疫苗他們也要打美國疫苗
因為他們有很多是學理工的嘛甚至是學醫的嘛
他就認為美國疫苗比較靠譜
所以你說在這個議題上
你六七月不來救他
然後硬要說你要試試國產的好
這是他聽不下去
因為我今天聽到一個說法
這個如果是真的那就麻煩 怎麼了
因為你知道郭董送的那個案子是一個三方合約
就是說台灣是直接從德國出貨寄到台灣
可是那個quotan就算上海復星的嘛
而且你的那個royalty就是40%是給上海復星收
對對對對對對對
那三方合約當然合約上就會有上海復星這四個字嘛
郭董簽的合約呢
就是方方面面都照顧到 對啊
也就是要錢的有錢
但我跟你講
要利潤的有利潤
阿宅我跟你講問題出在哪裡
欸哪裡
我聽說經濟部有個高層我就姑隱其名
是不是王美花呢 比她還高
那我就跟你講
經濟部還有比部長還要高的嗎是鬼是不是
我跟你講他就她講說三方合約不等於原廠授權
你想要刁這個
我跟你講我一定站在郭台銘這邊...
我跟你講阿宅如果原廠授權不就是雙邊嗎 對啊
那雙邊你當初就是簽不出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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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法條怎麼看 在 范琪斐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美國大選只剩下一個多月,每次發言都要讓人心臟病發作的唐納·川普,前幾天竟然連續的表示,就算他選輸了,可能也不會尊重大選結果。大家傻眼之餘,竟然發現這個舉動竟然有機會成真。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呢?
奇怪川普這個選輸後,可能要繼續待在白宮當總統的說詞是什麼意思?什麼叫做硬是不走?啊選輸了不就是只能換人做嗎?不然是要政變嗎?川普的意思是就算選輸了,到時候他就是不交接,看你們能拿他怎麼辦。大家一定都有這哪有怎麼辦,不就是法律怎麼規定的就怎麼辦啊,不就是強制執行,然後處罰你多久不能擔任公職之類的,但是最神奇的就是,在他放完話之後大家一去研究才發現,如果他就是賴著不走,竟然還真的沒有法律可以管耶。
之前美國進行了一項叫做「完整移轉權力計畫(Transition Integrity Project)」的沙盤推演 ,發現美國憲法裡完全沒有保障政權轉移的SOP。都只有總統可以幹麻不能幹麻啦、任期多久啦、要民選啦、在任期內出事不能工作要誰來接替啦。但是關於「如果總統打死不交接」的規定,還真的是一條都沒有。
我一開始還以為只是有規定,可是是沒有罰則而已?像我們台灣勞基法規定公司都要開勞資會議,但是沒開也沒有規定要罰錢之類的。沒想到是真的提都沒提到。也就是說,美國兩百多年來的民主歷史,從來沒有發生,連想都沒想到有總統會選輸了不下台。
這真的是一個超大的漏洞,所以美國就是沒遇過壞人,兩百多年來都處在一個過太爽的狀態。可以拖到兩百年才被人家鑽漏洞,我看美國運氣也是很好。所以現在真的完全拿川普沒有辦法嗎?一點點辦法都沒有?這也太扯了吧。對此拜登是說,他有信心美軍會出面”護送”川普離開白宮啦,但是這種事情找軍隊來就很敏感啊。尤其民主國家的軍隊本來就應該不要介入政黨政治。之前就有一個美軍的密利上將(Mark Milley)陪川普跑行程啊,結果馬上被罵到只能出來道歉。類似的總統就職爭議,最近最像的大概就是2000年小布希跟高爾的票務爭議吧。那時候是開票開到剩下佛羅里達州還沒開完的時候,兩邊的候選人票都還沒過半,大家都在等著看佛羅里達州的結果來決定誰輸誰贏。結果在這個州兩個人的普選票只差不到一兩千票。兩邊陣營就互相在聯邦最高法院跟佛州最高法院告來告去。最後拖了三十六天才決定布希獲勝。大家現在就是覺得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可能就會是最後一道防線。
不過就有人就認為聯邦法院的大法官不是也有爭議嗎?美國的聯邦大法官都是總統提名然後參議院同意。但是兩個禮拜前一位進步派的大法官金斯柏格(Ruth Bader Ginsburg)去世,大家就在吵說到底新一任的大法官到底是要川普提名,還是年底選上的總統來提名。據說金斯柏格去世前是希望讓新的人提名啦,但是川普就已經確定要提名一位保守派的巴瑞特(Amy Coney Barrett)上任。
大法官中本來親共和黨的人就是比較多沒錯啦,不過也就是五比四,稍微努力一下說服一個人跑票就好了。現在川普一題名就是六比三。所以大家也很擔心要是真的川普選輸要賴皮,最高法院到底會怎麼決定。大家也不要把大法官看這麼扁,不論保守派還是進步派,都會尊重民主精神。如果是拜登當選,說不定第一件事情就是修正這個法律。應該也是不難啦,隨便指定一個單位強制執行就好了吧。直接取名叫川普修正案Trump Amendment ,也算是歷史留名了啦。
其實這次事情是讓大家體會到一個成熟民主體制的關鍵,就是絕大多數人要有民主精神。法條再完善也不可能包山包海,包到兩百年以後發生的事,也可以預期進去,在這些沒有規定到地方,就要靠民主精神來支撐,這次美國只能希望川普的民主精神沒大家想得那麼差,或是美國人的民主精神會明確的告訴川普: 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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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法條怎麼看 在 范琪斐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高雄罷韓成功,最後的同意票高達93萬票,很多高雄人非常的驕傲。因為罷免是件很不容易的事,台灣史上第一次直轄市長罷免成功,你不知道全世界有多少人羡慕,我們家就有一個,我那老美老公蘿蔔頭,聽到高雄罷韓成功,羡慕到流口水流滿地,我都要去拿拖把來拖地了,他就很不平衡為什麼台灣可以罷韓,這個人還可以天天在白宮正事不幹,天天在....發推特 ?
像蘿蔔頭這樣在搥胸的人,全球至少有一億多,差不多美國一半的人口而已啦。
最近有很多美國人的挫折達到新高點。先是成為全球最大疫情國,讓大家懷疑美國的醫療制度,失業率高漲,讓大家懷疑美國的經濟制度,非洲裔佛洛伊德的死亡事件,讓大家懷疑美國的警察制度,後續的暴動,讓人懷疑美國的教育制度。
6月1日傍晚,民眾在白宮旁的拉法葉廣場和平示威,原本一切好好的,但就在6點半的時候變了調,大批全副武裝的軍警,突然開始向示威者推進,丟催淚瓦斯和閃光彈驅趕人群,武警和士兵手持盾牌、強力清場,連澳洲記者都莫名被揍。
就在示威者驚慌逃竄時,川普在白宮裡召開記者會,強調「法律與秩序」,揚言派軍隊鎮壓,講完還一路走去拉法葉廣場隔壁的「聖約翰教堂」,高舉女兒伊凡卡幫他準備的聖經「擺拍」,連聖經都沒打開,也沒進去禱告,單純像網美一樣拍拍照,拍完收工。
看到這裡大家才恍然大悟,你叫軍隊向人民動手,只是因為你想要在鏡頭前看起來很威武 ?想看起來很威武就學我們善子去修片就好了啊,幹嘛要搞得像軍事強人 ?
不幸的是,川普就是喜歡軍事強人,他說俄羅斯的普丁有男子氣概,羨慕習近平成為終身主席,連北韓的金小胖他都說是既能幹又成熟,成熟 ?really? 至於菲律賓杜特蒂,他還是個俗辣。
但這件事情發生後就讓很多人開始擔心,這是不是美國走向強人政治的開端 ?
為什麼美軍在示威中扮演的角色那麼敏感呢?我們來看一下「使用手冊」。
我們先講大前提,美軍成立245年來一直是無黨派、不問政的,他們維護的是憲法,保障的是美國人民,不是專門替總統服務的部隊,更不是川普的私人保鑣。這幾點在入伍誓詞裡就說得很清楚了:
「我范琪斐鄭重宣誓,我將支持和捍衛美國憲法...我將依據《軍事司法統一法典》,服從美國總統的命令,服從軍官對我的命令...」
幫各位畫個重點,第一:美軍支持捍衛美國憲法;第二:服從美國總統和上級命令,前提是要遵守《軍事法》。而士兵也會被再三告知,他們被容許抗命,拒絕「非法、不道德或錯誤」的命令,所以才會有像大美國英雄主義片裡面演的,士兵勇敢違抗上級指示,結果成功化解危機這樣的情節。
就是因為超脫黨派的傳統,再加上制度設計上,讓美國軍人多了一些能抗拒的空間,這使得美軍在人民心中形象一直非常崇高,根據蓋洛普年度民調顯示,有高達73%的美國人信任軍隊,是榜單中最受信賴的單位。比公務員,甚至司法系統還要更中立。
所以當天川普,只為了擺拍就叫軍隊打人的做法,很多人就開始質疑,軍隊的中立性是不是也開始鬆動了。像是清場當天陪川普走向教堂的,除了把城市稱作「戰場」的國防部長埃斯柏,還有身穿迷彩服的參謀長聯席會議主席麥利,麥利身為上將、總統的高級軍事顧問,卻在清場當時穿戰鬥服和川普「同框」,被外界質疑軍方悄悄選邊站,讓軍方形象跌到谷底,逼得麥利寫公開信重申捍衛憲法、保障集會言論自由。
既然美軍本來應該要聽憲法的,那憲法怎麼說呢?
其實要維持各州州內秩序,基本上是各州州長才有這樣的權限。根據1878年「民兵團法」(Posse Comitatus Act)的規定,聯邦軍隊是不能拿來用在國內執法的,最多只能用來被動防禦,或是在有警察的情況下,從旁協助執法。
但凡是規則必有例外,1807年《暴亂法》規定,萬一發生嚴重動亂,美國總統有權不經過州政府同意,直接派出「正規軍隊」在國內維穩。不過歷史上美國總統只要動用《暴亂法》,都是爭議無法擋。最近一次是1992年老布希派兵平定洛城暴動,但當時是加州州長說他罩不住了,向中央求助。而2005年卡崔娜風災後,紐澳良陷入無政府混亂局面,但當時的總統小布希就糾結了,他不想讓外界覺得他凌駕於地方首長上,最後還是拒絕動用《暴亂法》。所以萬一川普真的要援引法條「強行派兵」,鎮壓示威者,也不是不可以啦,但就會很難看,不只州政府會覺得自治權被損,軍方也一萬個不願意。
清場爭議後,國防部長埃斯柏,趕快說他不支持動用《暴亂法》,顯然感受到軍方壓力。既然聯邦軍隊不能用在國內執法,這次清場的是誰?
其實當天出動的主要是「國民警衛隊」,俗稱「國民兵」。但這些國民兵,既是國民又是兵。但是這只是後備軍力,平常各有各的職業,利用周末時間進行訓練,緊急時才調用。訓練跟正規軍隊不同,但有時也會出正規軍隊不會出的包。像電影藍波裡,最後跟藍波對峙的就是國民兵。美國50州加上華盛頓特區以及海外領地,都有自己的國民兵,而且各州可以透過法律調派,和需要總統授權的聯邦軍隊不同。不過當時維州、紐約州聽到川普打算徵調數千名國民兵,覺得苗頭不對,叫停了派遣計畫,因為對川普來說,徵調國民兵只是「象徵性」的秀秀肌肉,但已經被各界視為「獨裁分水嶺」,尤其被退役軍官痛批「越界」。
當天動員的執法人員包羅萬象,街上還能看到美國緝毒局人員,是打算清場順便抓毒販嗎?有些武裝人員甚至連制服都沒穿,不知道替哪個單位效力,難道是黑警嗎?
當我們在討論一個國家是不是民主的時候,我們看的不是這個國家的投票機制,而是看這個國家能為人民保障多少自由, 以及能防止多少來自政府的暴力。
這是為什麼川普用軍隊來清場,即使沒有太多人傷亡,都可以造成軒然大波,因為在很多美國人的民主素養裡,這件事已經跨過了紅線,必須要馬上被制止。所以你覺得美國在走上極權國家嗎 ?歡迎在底下留言告訴我們你的想法。
這週琪斐大放送的關鍵字是 #拉法葉清場 #美軍選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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