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指揮中心統計,截至目前為止已有619例疑接種新冠疫苗後,發生死亡之不良事件,其中有517例為接種AZ,有102例為接種莫德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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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有一位是前天注射莫德納,自以為沒有任何副作用,昨天上午照常出門工作的中鋼領班李O明,昨日工作沒多久,不舒服就進辦公室休息,被同事發現送醫不治猝死,享年五十七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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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打完疫苗後猝逝的李先生剛好是沈智慧前輩的表弟。家屬們向沈委員求助,因為中鋼公司不肯認定李耀明先生是因公死亡,於是今日下午我們找了經濟部、勞動部以及中鋼公司的代表在立法院召開了記者會,釐清疑問、表達立場以及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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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鋼是當年十大建設的模範國營事業,雖然民營化後至今仍有20%的官股,也是台灣數一數二的大企業,旗下員工約有一萬名,如此龐大的公司,對於像李先生這樣的資深員工,卻連他最後的尊嚴都剝奪掉;#如果連在辦公場所內猝死都不算因公死亡或認定為職災,那我真不曉得什麼才是因公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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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疫苗開放施打以來,我們不知道已經聽到了多少類似的不幸消息,但指揮中心一直沒有給出人民一個合理的解釋或配套方案,只能看到悲劇一再地發生,尤其目前開放施打的族群都以中年以上的年長者居多,很多案例都被以「有病史」為由帶過,甚或是「非公眾人物不討論」來避重就輕,可疫苗施打至今,已經造成了619個以上的家庭破碎,李爸爸、周媽媽(九把刀的岳母)等人也 #不過就是遵照著政府的規定,上網登記、排到了就去施打,但就與親人生離死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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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當頭,注射疫苗的確是國人最為迫切的需求,但我也提過非常多次了,#政府應該正視疫苗施打的潛在危險,已經有AZ死亡五百例、莫德納死亡的一百例都絕對不是個案,這些案例到底有什麼共同點,他們都有著什麼樣的病史、特徵?#指揮中心應該儘速調查清楚並公諸於眾,並對這些不幸的家庭給予從寬認定的補助,這些都是老調常談,但卻是國人急需的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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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我希望在勞檢報告出來之後,中鋼公司能還給李先生與家人一個公道,李爸爸在中鋼公司辛勤工作了三十三年,再過幾年就可以退休,今天看到李公子傷心的模樣,不禁讓我想起這幾年來我也看到許多即將退休的警消同仁倒下後,家屬的無奈與哀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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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節剛剛過去,各位爸爸都一肩扛起了一家之主的重擔、在外打拼,可我們的政府、公司,能成為爸爸們的靠山嗎?
新聞報導:
資深領班猝逝 兒批中鋼「不認因公死亡」
https://news.tvbs.com.tw/local/1566514
中鋼員工打莫德納後辦公室死亡 不算職災?中鋼:待認定
https://tw.appledaily.com/politics/20210816/BCWX34KBYZGJ3NZ46L3TZ22F4U/
同時也有6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470的網紅蕭美琴立委辦公室,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口頭質詢─ ▶去年開始討論的五大創新產業,是未來政府要發展的重點產業,其內涵是將西部的特定城市作為核心區域,卻獨缺東部發展的機會。在未來產業的推動過程中,要如何不重西輕東,兼顧東部整體產業的發展?政府對東部有什麼特定的規劃,可以讓整體的經濟發展與西部俱進? ▶深層海水產業的參與就業人口有限的,尤其這...
經濟部 民營化 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其實張署長是懂體育體制
我讀過張署長許多資料,他在學術研究領域與我過去教育所口試委員洪老師相關資料中,我發現,論述到運動員生涯規劃與他國比較時,都很精準,非常值得參考,只是,張署長在職權上沒有權力去按照他與各位專家所做出的研究政策,原因是體育署所執掌的範圍不在「專業修法」,只能使用「行政法規、命令」進行改造。
#此際要的不只是感動與熱血
是一個長治久安的基本權益的賦予,並紮紮實實地寫在法律條文而不是內部行政缺乏保障的規則(義傑法學老師的指導方針),這也是為什麼我論述,體育是Physical Education,運動是SPORT,兩者是完全不同的樣態,但我國行政組織卻把它硬湊一起,導致體育署沒有辦法全面做好事情,畢竟他是三級單位,編制人數比台X市體育局還小,但要管全國所有體育教育、運動產業甚至到博弈!!
天阿,這是教育部該做的事嗎?產業是教育?教育是博弈?!我想各位應該與我一樣,「教育博弈」持太大保留意見,這也難怪,在經濟事務上,體育署去年紓困很慢,今年想要幫忙用力紓困卻沒有經濟論述來說服放行者。
#美國體育制度
美國政府以「體育運動民營化」的精神主導了美國全民的運動氣氛,舉辦體育運動活動或鼓勵與體育運動有關的運科研究,非常需要適當的經費贊助,民營化後的體育運動便能夠有足夠的自主性以解決經費問題。當民營化後,體育經費不一定都來自於政府,反而政府在體育經費上進而縮減(體委會,95)。
拜民間力量之賜,這也是美國成為運動強國原因,畢竟民間力量與速度沒有國會限制,運動回到民間,體育是教育政策。唯有人民將體育視為生活一部分時,運動才能更為蓬勃,進而「幫助體育競技更發達」。
#回到我國體育政策
我們就要思考,體育是否純粹回歸到教育部體育署專業工作,減輕體育署不專業、不專長的工作。針對運動SPORT是否應該成立二級部會承如「文化部」、「文策院」功能,讓政府來協助民間在運動產業制度上發展,並能與財政部、經濟部、國發基金等進行跨部會平行合作,將運動事業發展成產業聚落,成為國際運動產業鍊大國。
#智慧是累積來的 #知識是閱讀而來
這五年來我研讀商法,當自己發現問題時,我會找朋友翻譯日本、美國及其他資料,這些都是要「收費」的,不是7-11告訴我答案,更非我憑空想像,當然,我願意,因為這是智慧、也是知識。
下星期,8月11日,下午2點,
我將與幾位關心體育政策先進、專家、長官、企業家、選手與教練進行國是體育論壇進行,
#體育專法之可行性評估
#運動發展部成立必要性
如有關心我國體育政策發展朋友們,敬請關注(媒體直播名單陸續更新中):
雅虎奇摩運動粉絲團
林義傑FB粉絲頁
東森 運動雲粉絲團
當天與會貴賓:
政治大學法律系副教授 吳秦雯
立法委員 黃國書 蔣萬安 王婉瑜 高虹安
崇越科技 郭智輝 董事長
勤美集團 林廷芳 董事長
奧運金牌 陳詩欣
前國家教練 田偉璋
中華民國足球協會 焦佳弘
青年選手家長 Diana
SUPERACE 林義傑
歡迎各位社會先進指導 感謝。
經濟部 民營化 在 酸酸時事鐵絲團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王浩宇:反核、反燃煤、要乾淨空氣,不要天然氣接收站,然後又要批評經濟發展不好、失業率高、勞工薪資沒有提升。反電磁波、不要基地台,又抱怨家裡沒訊號,連台積電合法買地都有意見,說是政府幫忙財團圈地。
其實反對都很簡單,
重點是要怎麼解決問題。
政治人物要能解決問題,不應該忽視環保跟經濟中間得找到平衡。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208839034611248&id=1775451270
【回顧】
一「王立第二戰研所專欄|天然氣開發站爭議:從桃園藻礁看經濟與環保間的利弊|太報」
一「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永安液化天然氣廠珊瑚生態影片完整版」
一「民進黨:國民黨執政時核定天然氣接收站蓋在藻礁」
一「黎時潮:藻礁與政治」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928744553932281&id=584986081641475
柯粉的超譯天地:我最看不起的就是那種住在台北,然後再要求花東就是要那邊維持鄉下的樣子讓他們可以去享受自然
然後講到中南部的交通永遠都是那邊的人很愛騎摩托車很愛開車,拿台北市來比高雄,完全不知道高雄有一半以上的區域是在地質脆弱的山區,甚至連甲仙小林村還有曾經被颱風毀了的納瑪夏就是在『高雄市』也不知道。
王浩宇:「自己過著有超商的日子,卻不願蘭嶼有超商。」
「蘭嶼人就不能享受生活便利,#一定要我們被當猴子觀賞?」
這是達悟族人夏曼.魯瑪碧在7-11因為台灣人反對而差點進不了蘭嶼時的無奈發言。當時因為輿論壓力很大,加盟主差點就放棄開店計畫,蘭嶼差一點就沒了這間當時島上唯一的超商,讓島上的居民非常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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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個朋友是德安航空的機師,因為東北季風的關係,蘭嶼、台東航班常常斷航,有些蘭嶼朋友們就會在台東人的家裡借住,大家就從乘客變成朋友。
有次,我們就聊到這個話題。
有個事發時才國中的年輕人,就談到島上居民對超商的期待,因為超商不只是超商,他們也想網購、也想要有ibon、也想方便繳款、也想吃吃看電視上廣告的大亨堡、御飯糰,這些都是過去在島上沒有的。
當然,島上反對的聲音是有的。
但最大的聲音、壓力、輿論卻來自幾百公里外的台北,那個街頭巷尾都是超商的繁華都市,那些住很遠的詩人、環保團體跟喝著咖啡的覺青,他們擔心蘭嶼的文化會因此消失,卻把自己對蘭嶼的期待,建築在蘭嶼人的不便上面。
輿論幾乎一面倒,要求7-11離開蘭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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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後的現在,蘭嶼的傳統文化並沒有因為超商而消失,傳統的商店、雜貨店也持續存在。
我們是否應該回去思考,當初那些製造輿論、操弄媒體,公然反對蘭嶼第一間超商的詩人、環團們,是否... 是否,應該思考一下。
當時,這些人到底有什麼資格替他們做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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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的問題,也可以套用到 #蘇花改 #北宜直鐵 #東鐵雙線電氣化 #普悠瑪太魯閣站票 等東部相關交通議題上。
不住東部的朋友們,請把發言權還給東部人吧!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154242338361136&id=650387945413247
李欣容:幫補充一下,有些人,似乎是想用當地居民和原住民的人血饅頭暖自己的高大理想。
跟自己住都市吹冷氣要蘭嶼拒絕7-11一樣噁。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214799823613494&id=1362832201
Jiasin Yu:說說礦業法。
現在很多人關心礦業法,緣由是因為齊柏林導演的作品與驟逝。然後,首當其衝的是遠東集團的亞洲水泥公司花蓮廠。
徐旭東多年來的各種搞笑言行就不贅述了,我對徐董也沒有好感,因為當年家母就是遠化大罷工的成員。不過,我看到很多人對於礦業法的關注點太過集中於某些層面感到不安。
以目前的修法進度而言,許多條文行政院和多數立委們都已經取得共識,仍然在爭議中的,就是《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有關原住民族的土地權利。目前約有8成礦區位於原住民族土地,但礦業法核發礦權時並沒有依原基法第21條辦理。這一點目前原民會、經濟部和立委仍在討論中。先前討論的主角是時代力量的Kawlo.Iyun.Pacidal委員(滿頭包的高潞),目前她已去職,另一個在爭取原住民族權益的是國民黨的Sra.Kacaw委員(漢名鄭天財)。
另一部分的爭議在於環境保護。目前立委有共識的版本是「國家公園區、文化資產保留區」不得開採。而民進黨立委林淑芬和陳曼麗進一步主張要納入「環境敏感區」。而經濟部的顧慮在於「文化資產保留區」不像國家公園一樣有明定範圍,希望文化部(再拖一個部會下水)出面界定。另「環境敏感區」有等級別之分,經濟部同意原則上納入環境敏感區,但希望可以開放管理機關的審核權。
以上,我應該沒有漏掉目前爭議的重要內容,我想這也是多數人關心的環節。也許沒有知道得很詳細,但是原住民族權益和環境保護應該是多數關心礦業法的人最聚焦的議題。
有時候,「沒有知道得很詳細」就貿然表態,反而會壞事。如同這則新聞的內容,你可能從來沒看過一樣,因為同溫層不太會分享不同意見。如果你看了這則新聞,可能就會對目前礦業法的修法進度有不同的看法了。
新聞連結: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190730mkt002/?fbclid=IwAR1GiqIl41r-_rjtwQ28SCLV1rgw8lnh1IxCujdoCINFbeDlharKP8RjO0w
【註】鏡周刊社長證實此為廣編特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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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說臺灣的「水泥業」,開始講古。話說臺灣的水泥業從日治時期開始發展,終戰(或稱抗戰勝利)後,原淺野水泥株式會社、臺灣化成工業株式會社、南方水泥株式會社,和臺灣水泥管株式會社合併,由行政長官公署的水泥監理委員會接收。1946年5月,成立臺灣水泥公司,由原四川水泥公司負責人徐宗涑擔任首位總經理。
此時是公營獨佔事業。黨國時代的公營獨佔事業是個什麼地位,想也知道。
1953年,行政院推行「耕者有其田」政策,為了籌集資金收購土地給予農民耕種(這時候不像「劫收」時直接搶走,有禮貌多了),於是政府同時將臺灣水泥、臺灣紙業、臺灣工礦,和臺灣農林四間公營事業股份釋出,開始民營化。這時候臺泥有板橋林家、鹿港辜家、新光吳家...等等知名巨賈參股,首任董事長是板橋林家的人,不過最後由鹿港辜家取得經營主導。
拜託!黨國時代耶!戰後百廢待舉耶!臺灣營建的基礎水泥業耶!怎麼可以全部由「臺籍商人」掌控?
搭著民營化風潮,徐旭東的老爸,上海商人徐有庠想要成立臺灣第二間水泥公司。沒想到最後翻船,由翁明昌的「嘉新水泥」拿走,嘉新另一位靈魂人物是張敏鈺。2008年,臺泥收購嘉新,兩者合併。
嗯...有時候出身是很重要的,徐有庠出生於大清國江蘇省天京海門直隸廳人,翁昌明出生於中華民國浙江省慈谿縣,張敏鈺出生於中華民國浙江省鎮海縣。
這有什麼關聯?別忘了,民族救星、世界偉人、時代巨輪,英明神武的 蔣總統就是出生於大清國浙江省寧波府奉化縣,寧波府主管六縣,分別是鄞縣、鎮海縣、慈谿縣、奉化縣、定海縣、象山縣。
這就對囉!翁明昌和張敏鈺可是蔣總統的老鄉呢!黨國時代的裙帶關係就是這麼簡單、樸實無華且枯燥。
徐有庠在1951年(當時臺泥還沒有開放民營化)、1954年都分別申請開業,但都沒有核准。直到1957年,徐有庠找來王新衡擔任董事長之後,亞洲水泥才正式成立,徐有庠擔任總經理。
王新衡何許人也?中華民國陸軍少將,上海保密局局長。簡單說,就是情報頭子。但王新衡沒有這麼簡單,1926年王被國民黨推薦去俄國莫斯科中山大學念書,跟蔣經國是同學。還沒完,1936年西安事變時,王新衡就跟著 蔣總統一同被老共扣押軟禁,所以他是蔣的貼身人員。而王新衡,出身於中華民國浙江省慈谿縣。
樸實無華且枯燥,對吧?
所以,臺灣的水泥業,不是隨隨便便的人就能做的。更不用說,徐旭東的遠東集團影響力遠比當年更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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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說亞泥,1957年亞泥開業,首廠在新竹縣橫山鄉,1973花蓮廠開業,二廠直至今日仍在營運。
關於亞泥是如何取得花蓮礦場的,網路上有很多文章可以參考。大致上是原住民以為土地「出租給亞泥」,但秀林鄉公所用的卻是「土地使用權拋棄書」,而且上面很多簽名的筆跡十分類似,甚至有人根本不在場卻有簽名。
要知道,1973年,仍然是戒嚴、白色恐怖時代,若當時發生政府侵害人民權利的事情,絕對是轉型正義的一環,與其咆哮要逕付二讀,不如先cue促轉會。
2019年7月,亞泥充滿爭議的「延展20年」被臺北高等行政法院一審判決「撤銷原處分」,也就是新的礦權尚未核定。可是依照目前的礦業法第13條:「在採礦權期滿至主管機關就展限申請案為准駁之期間內,其採礦權仍為存續。」
當初行政院修法的版本是加上:「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相關法規辦理原核定礦業用地環境影響評估,並依原環境影響評估審查通過內容或主管機關核定之開採及施工計畫辦理者,得繼續開採。」簡單說就是還沒給新的核定時,你可以依照原來申請的權限繼續開採。
林淑芬、陳亭妃、Kolas Yotaka(谷辣斯)和時代力量黨團的版本都是「但展限申請案未經核准前,不得採礦」。但蕭美琴委員的版本沒有這一條但書。
蕭美琴委員是花蓮縣的立法委員,難道美琴姐不在乎原住民族權益嗎?淺碟思考的人可能會這麼想,但問題真的沒有這麼簡單。
要知道,亞泥花蓮廠有43%的員工就是原住民,這些族人雖然與亞泥在土地權上纏訟,但同時也依靠亞泥獲得工作權。這也是當地537戶中,有380戶(70.8%)同意亞泥繼續開採的原因,不同意僅43戶(8%)。
沒錯,亞泥開山挖礦,場面確實怵目驚心,別說實際去過新城山,走過金瓜石本山礦場的人都知道,這實在「很不自然」。可是,亞泥的營運和當地居民的工作權、生存權有密切關聯,卻是不爭的事實。如果在新的延展審核期間,等同要亞泥暫時關廠,你要這些員工放無薪假嗎?
新城山的住民如果有更好的工作機會,而且可以留在家鄉,誰願意看到自己的家鄉被挖平,還養魚勒!如果一直把風向帶往要求亞泥停止開採,請先給這些員工一個生活上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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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起一件事情,就是當年統一企業要開7-11蘭嶼店時產生的爭議,說是這種資本主義會衝擊蘭嶼的傳統文化。其實,蘭嶼的文化早在一堆觀光客湧入時就被衝擊了。
蘭嶼不是沒有個別經營的超商,那麼多一間7-11,是蘭嶼人不配享受更便利的生活,還是擔心7-11會改變蘭嶼人的生活?如果7-11能讓蘭嶼人的生活更好,為何不呢?
另一個類似的爭議,是前一陣子某房產達人說宜蘭「當美麗的農田變成癩痢頭...臺北客退休住宜蘭?塞到死的交通,想到就討厭,而退休族最需要的醫療,嗯...還是留在臺北比較好。」
蘭陽平原肥沃沒有錯,但人家就該一輩子種田?鄉下就應該有鄉下的樣子?然後,當宜蘭要開闢更便利、快速的軌道運輸設備時,為什麼是外縣市人在反對啊?
人們都是在追求更美好的生活,如此而已。如果能有更好的選擇,誰不想要呢?
最後我想引用晚清名將左宗棠的一句話-十個法國將軍 ,也比不上一個李鴻章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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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
有媒體從業人員提醒我,鏡周刊這篇是廣編,然後所謂的「七成」不是民意,我知道。我也找過很多的新聞:
亞泥工會提七成居民支持 反亞泥自救會批未收連署書
聯合報 記者王思慧
https://udn.com/news/story/7328/3957661
亞泥礦權展延遭撤銷 經濟部決定不上訴
中央社記者蔡芃敏
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909020137.aspx
鏡周刊這篇我也猜測是廣編,不過我是刻意引用這篇的,因為他很明顯就是亞泥的聲音。關於「七成」這一點其他新聞我也有看到媒體報導。
【礦權遭撤】亞泥稱「7成居民支持」上訴 環團批扭曲內容
上報 蕭惠敏
https://www.upmedia.mg/news_info.php?SerialNo=68248
礦權展延案遭撤銷 亞泥上訴部落7成支持
中央社記者盧太城
https://www.cna.com.tw/news/ahel/201907290184.aspx
還有,我自己是學民調的,我不會說誰的民調是假的,誰的是真的,我只會說有沒有代表性。例如之前韓粉在街頭隨機訪問,說有很高比例的人支持韓國瑜,這也是民調,但沒有代表性。
所謂「七成支持」,是亞泥花蓮廠企業工會去做家戶訪問得到的,很有可能多數的家戶成員都有亞泥員工,所以支持度很高。同樣的,環保團體指出,如果去訪問新城山下的居民,可能沒有人會支持。
我這篇文章想表達的就是這樣而已,不要忽略有人真的要依靠亞泥生活,很無奈沒錯,但是不爭的事實。我也說,如果有更好的生活,誰不願意追求呢?
最後,大家也可以想一下,你的立場是希望新的礦業法可以禁止亞泥花蓮廠繼續營運,還是說你希望新的礦業法可以在環境評估允可的情況下讓花蓮廠繼續營運?
第二個是,在新的延展尚未許可前,亞泥究竟該不該繼續營運?其實也可以延伸,那其他產業是否也該比照辦理?
不過我想我們彼此之間有共識的地方,應該是原住民族土地權的維護,以及過往時期侵害原住民族土地的轉型正義。
我想說的是,我有看到在原住民族土地權、環境保護等議題的聲音,其實我的同溫層也多數是這種聲音。但我還看到背後有住民工作權的問題,而這是我在我自己的社交網絡中幾乎沒有看到的。
我認為這些人的工作權一樣值得重視,應該沒有違背寫這篇文章的出發點,我一開始也先從原民土地權與環境保護兩點開始寫。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215546743243638&id=1291419051
【回顧】
一「黃國昌批民進黨阻《礦業法》 老柯:你們自己不來協商」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542363542570386&id=584986081641475
經濟部 民營化 在 蕭美琴立委辦公室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口頭質詢─
▶去年開始討論的五大創新產業,是未來政府要發展的重點產業,其內涵是將西部的特定城市作為核心區域,卻獨缺東部發展的機會。在未來產業的推動過程中,要如何不重西輕東,兼顧東部整體產業的發展?政府對東部有什麼特定的規劃,可以讓整體的經濟發展與西部俱進?
▶深層海水產業的參與就業人口有限的,尤其這目前是以國營事業的子公司─台肥為主要參與對象。雖然已有一些初步成果,但是其衍生的相關產業、周邊效應並沒有讓多數東部居民受益,也沒有形成產業聚落。如果我們要依賴這樣的產業帶動,政府現在的作為恐怕還是不夠的。至於東部農業的六級化,本席已提過好多年,不過至今仍然看不到具體成果,包括產業輔導的過程;尤其缺乏二級的農產加工區塊;如今國內對於食品的安全、新農業的附加價值要求更高,連帶提高加工設施本身的廢棄物排放或是其設置符合國際食品的安全和標準,政府現在的作為都僅止於補助一些地方的農民團體或是一些小規模的個體戶,即使原民會也有提供相關補助,可是依然無法形成一個有高度附加價值的產業聚落,只造福少數東部農民,無法系統性帶動整體的附加價值及提升農民的收入。再者,農業觀光一直是東部最重視的,它同樣有成長的空間。如果未來我們國家整體資源的配置仍然以西部這五大創新產業為主,而忽略東部,就會加深整體區域發展的落差。
▶有關環保署署長宣示水泥產業退出太魯閣國家公園的政策。其實大家都支持污染性的產業退出國家公園,畢竟國家公園要以最高的環保標準守護,它的地質相對脆弱,其周邊環境也更需要我們珍惜。不過,涉及國家公園以外的區塊,當政府要進行整體產業的轉型時,如同西部面臨石化產業的轉型或是其他高度污染產業的轉型一般,政府要有配套規劃,包含長遠政策方向以及替代就業方案。尤其是長期從事該產業的勞工身負家庭生計責任,所以希望經濟部能詳加研議這個產業的相關退場機制、時程、轉型和就業等等事宜。早期東部的林業也很發達,後基於保護山林的政策,台灣的林業逐漸有很大的調整;現今的山區是禁止伐木的,而在林業退場時,我們也看到過往依賴林業為生的城鎮沒落;所以在產業轉型的過程中,如果政府要進行新計畫,尤其涉及到觀光產業或其他需要進行就業輔導、重新安置的部分,這真的要當作一個重點。
李部長世光:在國家公園內的部分,本就已經在逐漸恢復地貌等等的架構;至於國家公園外的部分,對於在地居民的工作轉型等等事宜,會列入考量,其轉型、工作規劃和產業調整都會是規劃的一部分,同時我們也會配合環保署一起推動。
▶業務報告並未提及電業法的修法時程和規劃方向。民間可以產電,但是不能賣電,因為台電是輸配電的壟斷機制;然而在世界上許多積極發展綠能的國家,他們的民間都可以售電,諸如德國、荷蘭等等;舉例言之,荷蘭農民可以將其設置風力發電機產出的電力直接賣給鄰居,並且能直接進行議價。在台灣,現行法律的相關規範使得民間自行投資小型智慧電網或小型能源再利用發電設施的誘因不足。對於民間自行售電或輸配電系統的非壟斷化、民營化、自由化,請問部長的態度為何?這是一個非常龐大的工程,不只有修法,還包括台灣整個電力結構的調整,刻不容緩。
李部長世光:電業法經濟部原來規劃明年初提出一部分的修訂,後因COP21 之後,減碳議題同時納入考量,行政院便將此放在節能減碳辦公室處理現正進行跨部會協調,所以這會牽涉到環保署和其他單位。關於電業法的修訂,民間售電必須和現行的電網結構能有所搭配,避免造成斷電的危機是電業法的修訂必須一併思考的,因此我們也會將台電的電源同時納入考慮。
經濟部 民營化 在 管碧玲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140505本次臨時會經濟委員會就漢翔航空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民營化計畫及釋股預算之執行,要求經濟部及國防部等進行專案報告。管碧玲痛陳,漢翔為了赴中國設立分公司、與波音公司合作,急著民營化,無視國家安全。經濟部明文禁止中資、港資購買漢翔股票,但中資無孔不入,金管會宣稱有能力禁中資是「睜眼說瞎話」。國防部過去差一點將台灣海底水文資料賣給中資公司,前科在案。漢翔釋股案擺明,我國不再願意以政府資金扶植從事航太機密工業的國防戰略公司,把國安當生意。
經濟部 民營化 在 蕭美琴立委辦公室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本席不反對討論漢翔民營化,但就今日在場所有部會備詢回覆,本席認為政府對機密保護沒有確切承諾、也沒有實質審查中資或其透過第三地介入承購漢翔股權的能力、以及民營部門與中國之間的業務往來是否影響軍用部門的問題。因此須待所有配套規畫出來才能來討論民營化一事。
▶我國長期缺乏思考整體國防工(產)業、國防策略長期發展性問題,不像以色列可以衍生除國防以外其他附帶龐大的經濟效應。近年來漢翔公司逐漸發展出國際競爭力,譬如自主開發IDF外掛萬劍系統,爭取F16特定器材、及後續維修,上述都具全球市場發展可能性。目前我國整個國防工業化的整體策略尚未完善,策略上卻急於切割弱化我國國防工業,將有違國防工業自主性發展基本原則。
▶就連承接國防的大型航太科技公司,例如波音、GE,內部都將軍用部門作平行分割。美國基於國家安全規定,軍火商或是承接軍用技術的公司,切割出來的部門是不可以在中國設分公司,漢翔民營化的過程有做切割嗎?本席至今卻沒有看到完善配套措施,政府卻已在辦法人說明會、釋股。國防部長嚴重失職,他有責代表國安角度暫緩此事,卻仍在國防部與經濟部兩者訴求有落差的情況下同意背書。將國安視為何物?國人如何安心?
▶再者,漢翔公司號稱資本額只有90幾億,本席質疑幾年來漢翔接受國家資源,包含現我國與美國國防工業合作的法定回饋金,用於航太科技領域累積約40億美金,這些錢幾乎都給漢翔公司。然而,倉促民營化後難保國家長期挹注的資源不會落入中國,我國甫成型的自主國防工業也將毀於一旦。
▶漢翔不是一般公營事業,民營化一事沒有急迫性應暫緩,經濟部急著在休會期間在沒有具體可落實的管制防範機制情況下,自行宣布對外釋股,背離立法院監督,居心叵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