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車位注意/上】內政部拿車道試刀 減少無買車位者分配到不合理公設
房市升溫、房價居高不下,民眾買房當然要計較有無虛坪,有不少民眾質疑房子坪數被灌水,讓建案「公設比」過高問題再受關注。內政部開始研究如何降低虛坪,將先從「車道面積」試刀,要減少「沒買停車位者」分配到不合理的地下室公設,預計下半年推動。
先前瓏山林建設在大台北地區的不少建案,就因在預售屋買賣契約中,並未揭露「車道」屬公共設施的資訊,直到交屋時才把車道面積分給住戶,並要求補交價款,讓沒購買停車位的住戶也要多付錢買公設,後經住戶檢舉,被公平交易委員會裁罰上千萬元。
車道由買車位人還是全體共同分擔? 買賣契約寫清楚
業界人士說,一般建案的停車場車道,有些由買車位的人共同分擔,也有些由所有住戶共同分擔,重點是看買賣契約有無寫清楚,不能隱匿重要交易資訊。
內政部營建署長吳欣修說,建案公設比過高問題再受關注,民眾最常反映的就是「我又沒買車位,怎還分攤到這麼多車道面積公設」。他認為,地下室兼具防空避難與停車空間,現行多數建商的作法是,扣除掉所有停車位之後,剩下的車道公設面積,就由全體住戶分擔,但依照「使用者付費」原則,有買車位的人,當然要多負擔一些車道面積公設。
建案「公設比」過高問題不斷受關注,有的建案在廣告看板上都會載明公設比,尤以「低公設」的推案更會詳列數字。
不過,內政部地政司則說,雖有人沒車位,但也會用到地下一樓的垃圾間、機電設備室等,怎樣的登記規定比較合理,將繼續研究,但有車位者,確實應多分攤一點公設。吳欣修也說,現已著手檢討「建築技術規則」,會在上半年與業界充分討論,預計下半年推動此制度。
此外,另一個常被詬病的浮濫公設就是「管委會空間」,也是建商最容易作怪之處,常被建商變成圖書室、健身房、KTV、遊戲室等。吳欣修說,管委會使用空間、機電設備空間、安全梯的梯間、緊急升降機的機道、特別安全梯與緊急升降機的排煙室,這五項雖不計入容積,但其面積的總和,也不得超過該基地容積的15%。吳說,現研議兩種「適度限縮」作法,一種是整體降低這15%,另一種是限制管委會空間的比率,像是最多只能有5%。
住展雜誌研發長何世昌指出,車道面積最常被建商灌水,只要地下室車位的面積設定愈少時,地下室其他部分,分攤為全體公設的面積就會愈大。
房市作家SWAY則提醒,地下室車位是最容易動手腳之處,一些看不到的角落、閒置空間,都常遭建商擅自挪用,如當成湯屋或健身房,最終還被檢舉而拆除。他建議官方應表列清楚,哪些設備屬於全體可分攤的公設。
【買車位注意/下】買房被讓價別開心太早 小心是漲在車位
聯合報 / 記者何醒邦
大台北地區不只房價貴,車位價格也令人咋舌,自有實價登錄以來,最貴的停車位落在北市信義區豪宅皇翔御琚,一個要價870萬元,近期車位價格也有持續拉高趨勢。專家表示,其實車位一直是用來「喬房價」的好工具,有的銷售人員會故意不漲房價,卻在車位動手腳,消費者一定要留意。
此外,內政部地政司說,為了解決停車位過小的問題,曾在6年前建議建築業界,停車位空間至少要8點多坪才屬正常合理,所以若小於8坪,有可能是被灌入到公設中;而為配合民法規定,今年起預售屋買賣契約中的共有部分停車位,已經無土地持分。
車位價格不太會因屋齡而減損 近年有拉高趨勢
房市作家SWAY說,一般停車位的價格都是固定的,不太會因建物屋齡而減損,但最近車位價格漲價很多,有持續拉高的趨勢。住展雜誌研發長何世昌表示,很多人會殺房價,但停車位鮮少有人殺,常常是「不二價」,現在卻有不少預售建案邊賣邊調高停車位價格,新北市郊區甚至已開出200萬元一格的行情;桃園青埔重劃區竟出現一格要價220萬元,直追雙北市。
何世昌說,車位是調節房價的好工具,尤其是在眾多建案競爭激烈的重劃區,有的銷售人員會故意不漲房價甚至讓價,卻默默在車位上動手腳,消費者要留意;而先前房市大多頭時,很多豪宅的單坪價格不敢超越每坪300萬元的「彭總裁防線」(指央行前總裁彭淮南對房價的最高容許限度為300萬元/坪),就刻意將車位價錢拉高,使每坪房價落在290多萬元、不超過300萬元。
停車位小於8坪 恐是車道被算在公設中
房產專家SWAY表示,最常被建商灌水的公設就是「車道面積」,一般平面停車位約8到15坪,機械則為5到8坪,若登記的車位坪數過小、在8坪以下,很可能是車道被灌入到公設中,等於被扒了兩層皮。
目前停車位大致有三種類型,分別是法定車位、增設車位與獎勵車位;法定車位原本就多計入共有部分內,沒有獨立權狀,必須跟隨房屋買賣而移轉。增設車位與容積獎勵停車位則有獨立權狀,可以登記為專有部份,可以單獨買賣。
修法將車位列入「共有部分」 無土地持分
內政部地政司表示,依現行民法規定,土地持分以「專有部分」,像是客廳、廚房、臥室等主建物,及附屬建物如陽台等面積去計算比例;但修正後、已在今年上路的預售屋買賣契約中,停車位是屬於「約定專用」,並非「專有部分」,所以此次修法將車位列入「共有部分」,未來不管買多少車位,都不會分配到土地持分。
內政部也表示,本次契約修正僅是配合民法規定辦理,不會影響已完成產權登記的原有建物。但業界人士指出,因修法到上路較為倉促,許多賣到一半的預售建案,就出現去年的買方適用舊制、配有土地持分,而今年的買方適用新制、沒有土地持分,這種「一樓兩制」的怪象。
新北市容積移轉計算 在 高嘉瑜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嘉瑜原本預計在立法院全院委員會,針對監察委員被提名人進行審查訊答,但因為國民黨立委持續強佔主席台杯葛,導致審查會無法召開。
在尚未修憲之前,依據釋字第632號解釋之意旨,總統有提名監察委員、監察院長以及副院長人選咨請立法院同意,立法院也有適時行使同意權之義務。嘉瑜本希望可以透過法定職權與詢答程序,以下列問題審視各提名人是否能夠承擔現行憲法架構下監察委員的職責。然而非常遺憾地,由於立院依舊癱瘓,只能藉由臉書管道表達我們對於相關議題的關心。
✅監察院的存廢議題
一直以來,針對是否應廢除考、監兩院,讓考試院執掌回歸行政院、監察院職權回歸立法院,五權分立改制為三權分立,累積了許多討論。目前民意和朝野的看法似乎也達成共識,因此嘉瑜非常關注各位被提名人對於廢除監察院的看法。
✅監察院是養老院、酬庸院的質疑
監委曾被立委質疑,花費民脂民膏出國考察,結果出國14天僅安排3行程,回來後出國報告只有6頁。另也有立委指出,通案性調查研究常搭配出國考察,除了花費10幾萬元出國外,每位監委還能多領調查研究費,但部分研究議題與考察國家的關聯性不大,甚至1名監委研究的議題,其他監委也跟去考察。
✅通案性案件調查研究的適當性
監察院有一種調查報告為「通案性案件調查研究」,這類型的調查報告未必涉及行政機關違法或失職,僅是監委針對特定政策領域議題立案進行調查研究,且每人每年可領調查研究費24萬元。因此頻遭質疑牽涉政策形成評估,與憲法所授予監察院的任務「糾察公權力違法」無關,以及監委假考察真旅遊。
✅調查權之發動過於寬鬆、浮濫
在現行監察法第26條第1項、第4項之規定下,等同對調查權之發動幾無任何限制。過去即有案件遭人懷疑是否基於政治目的?是否旨在移轉大眾之注意力,為特定政治人物卸責?甚至造成有限資源浪費在無足輕重之事上,忽略應花費較大心力之事件,而有「不打老虎,只打蒼蠅」的說法。未來監委在發動調查權所會考量的因素,也是嘉瑜關切的問題。
✅廢除監試法的討論
監察委員在現行監試法規範下,辦理國家考試之監試業務,先前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已經有討論過此議題。當時監察院認為宜廢,考試院則認為監試制度的存在有助於提高國家考試的公信力,因此嘉瑜也希望新任監委可以對此議題表態。
✅監察院糾正、彈舉機制的檢討
監察院長年被國人詬病為是「無牙老虎」,主因就在於監察院的彈劾、糾舉機制運作效率不彰,以糾正案為例,行政機關遭到監察院糾正後,多會復文監察院稱將盡力改善、策進,但行政缺失處鮮少因糾正案而有具體改善,使得復文流於形式,且更有部分行政機關對於糾正案不予理會或處理,再再都顯示糾正案權威不足,效力僅止於指導或建議性質。嘉瑜希望被提名人可以對於監察院的彈劾、糾舉制度,提出改革建議以及看法。
✅論京華城容積率案,監察院調查程序瑕疵涉護航
1. 爭議多年的京華城容積率問題,在郝龍斌市府任內多次要求將容積率從392%提高到560%,但因爭議過大且嚴重違反都市計畫公平正義,遭到郝市府駁回,京華城遂對監察院提出陳訴,後由監察委員余騰芳、馬以工進行調查,經約詢時任台北市政府張金鶚副市長等相關人員,及諮詢學界及產業界相關人士意見後,於102年11月12日作成調查報告,報告指出「「京華城公司若要再變更基地的發展強度,必須重新將完整的變更案件送進市府審查,且以容積率392%為基礎,再併入新提出附加條件來計算」。」
2. 後因監察委員余騰芳、馬以工任期屆滿,且台北市政府尚未具體回覆該調查報告,案件移交第五屆監察院續辦,續辦之監察委員理應就台北市政府之復文對該案做結案處理,然監察委員劉德勳承接案件後,卻以「陳訴人一再續訴到院」為由,於104年11月16日及11月26日約詢時任台北市政府林欽榮副市長等相關人員,於104年12月做出與先前調查報告立場完全迥異之糾正案文,並據以要求台北市政府「應以容積率560%為基礎」。
3. 就此案重啟調查之程序瑕疵,以及調查報告與糾正案文立場相反,導致民眾質疑監察院淪為圖利財團獲取百億暴利的幫兇,嘉瑜希望了解各位被提名人是否認同此案調查過程有違失之處,以及未來進入監察院後若再遇到相同情事,是否會堅守監察委員之職權,為民眾捍衛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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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全面重啟公劃都市更新地區 預計於8月中起辦理公開展覽及說明會
今(10)下午本府召開「臺北市公劃都市更新地區啟動公開展覽及說明會」記者會,本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劉玉山委員、本市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陳春銅名譽理事長以及本市建築師公會代表于淑婷常務理事,本府都發局林洲民局長、都更處方定安處長、都委會劉秀玲執行秘書、捷運局王偉主任秘書、產發局吳欣珮副局長、社會局易君強專門委員、交通局陳榮明副局長、教育局洪哲義副局長、勞動局劉家鴻主任秘書也都一同出席,共同宣布本市公劃都更地區將全面重啟。
本府自2016年啟動公辦都更元年以來,即全方位改善都更行政流程,加速推動都市更新,積極推動都市更新興革及創新作業,包括168專案、公私協力改革都更效能、30+N行動方案、都更條例修法建議等。除大幅縮短審議時程外,並使容積獎勵項目及計算更加明確化,推動至今已有顯著成效。今年度更將過去20年都市更新推動的經驗轉化為4年的沉澱與創新,藉此讓臺北市都市更新推動有全面性可推動的機制,從單點式的『公辦都更』推進至區塊整合的『公劃都更』。也預計經由今年『公劃都更』都市計畫程序的完成之後,讓台北市的『民辦都更』大幅全面啟動,而在今天記者說明會之後,即將於下星期一(8/13)正式都市計畫公開展覽的【公劃都更計畫】其覆蓋面積擴及到台北市12行政區,總計約有627.54公頃的土地,並預計有將近21萬6,000戶的台北市住戶,因為被重新劃入為本次即將頒布的『台北市公劃都更地區』,將獲得有新增的都更建築容積獎勵項目,促使驅動台北市全面民辦都更的契機。
回顧臺北市政府曾經於2000年、2002年公告劃定有281處更新地區,總面積約535.98公頃。而截至今(2018)年7月,已劃定公劃都更地區範圍內事業計畫報核率僅有18.41%,已完工或施工中之比例僅有6.18%。這個曾經發布過的公劃都更計畫,已歷經18年來未再經過通盤檢討作業,且都更的時程獎勵也早已失效。這也就是說,臺北市過去20年雖將臺北市部分環境窳陋、機能不足地區,經由都市計畫程序而公劃為都更地區,但是這計畫仍缺少配套措施,未能達到積極帶動民間推動都更之效。因此,市府為積極提升都更動能,實有必要因應現況情形及未來挑戰重新檢討公劃更新地區,提高都更誘因,並引動民辦都更的全幅啟動。
本次全市性更新地區總檢討係配合各行政區都市計畫通盤檢討及TOD戰略推動,檢討、整併零散之公劃更新地區,並重行劃定。全面以5項更新目標與類型,包括國際競爭產業機能、捷運TOD再結構、地區公共機能調節、地區整備與住居環境更新、災害應變韌性城市等五項更新目標與更新類型引導下,結合創新容積獎勵機制及公益性服務設施調節,配合更新計畫擬定引導都市發展,並活絡民間更新推動。本次全面重行檢討後所劃設的85處更新地區,依其地區發展特性,針對土地利用計畫構想、公私土地地權分析盤點、指認優先開闢公設及公益回饋項目、細部計畫道路整併構想、地區環境改善軟性策略及防救災空間構想等項目擬定更新計畫。藉以銜接都市計畫,並擬定因地制宜的更新計畫調節地區發展,並歸納6個重點實施方針:1.恢復時程獎勵10%,提高民間都更誘因;2.增訂都市機能獎勵容積評定標準(△F5-7),提高民間都更誘因;3.容積獎勵核算予以行政審查化;4.每年度公告個更新區所需公益設施需求,以供實施者申請公益設施獎勵參考依據;5.鼓勵更新地區申請接受容積移轉優先順序;6.劃定更新地區,不指定更新單元等。
另外,本次公劃更新地區還有一件最重要的就是依據這些公劃地區的範圍,由政府及民間協力擬定更全面性且具引導性的更新地區計畫,例如本府目前已積極推動且已擬定地區更新計畫的大同區蘭州斯文里整宅地區與中正區南機場整宅地區,以及本府刻研擬並即將發布的文山區安康平宅地區更新計畫,就是依據具全面性以及前瞻性的更新地區計畫內容來做實質性的推動,因此也呼籲各學界以及業界專業者一起共同來合作發揮動能,協助研擬更多的更新地區計畫,以帶動北市全面性的都市再生效應。
本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劉玉山委員提到,以往的都市更新推動有以下三點問題,包括行政程序冗長、容積獎勵項目與額度不明確以及關係人權利義務的不透明,對此台北市政府自2016年起推動168專案以及公私協力改革都更效能等多項政策,已大大改善都更推動機制,本次公劃更新地區內容更是將時程獎勵重新給予,並且增訂都市機能獎勵容積評定標準(△F5-7)將容獎額度明確化,預期將能有效幫助都更事業的全面推動。
本市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陳春銅名譽理事長以及本市建築師公會代表于淑婷常務理事也提到,本次的重新劃定公劃都更地區,是一份長達將近20年的等待,如今透過新劃定的更新地區,未來將能夠更清楚的掌握都更推動的藍圖,藉由時程獎勵重新給予以及容獎額度明確化,也將更確保都更推動的穩定性,符合業界的期待,希望北市府能盡速的發布實施,北市的全面都市再生推動政策將指日可待。
總歸來說,本次重行檢討全市12行政區,共劃定85處約627.54公頃。未來將同時公告並廢止過去2000年、2002年劃定更新地區範圍,另外,透過都市計畫程序劃定南港產專區52公頃,及保留都市計畫更新地區71.08公頃,合計約752.06公頃,將全面重新起計都市更新時程獎勵10%,並增訂獎勵容積評定標準(△F5-7),市府也統整全市托嬰、托老等社福及產業發展需求,發布全市公益性設施需求項目,提供實施者申請公益設施獎勵參考,並給予相關行政協助,以增益都市更新推動之公益性。本次公劃都更地區,全市約有21.6萬戶劃入都市更新地區範圍內,未來將透過以上6個重點實施方針,加速全市民辦都更之啟動,並期望在6年內提高公劃都更地區範圍內事業計畫報核率達30%以上,預估可引動民間投入金額逾4,200億。期盼由政府率先樹立典範百花齊放,由公辦都更帶動公劃更新地區,誘導民間更新推動,並透過更計畫引導地區發展,帶動台北市都市更新轉型新契機。
本次「劃定臺北市85處為都市更新地區暨擬定都市更新計畫案」預定於8/13(一)起公開展覽1個月,以蒐集各界意見,接續於今年9月提送都委會審議,通過後公告實施。有關更多公劃更新地區公開展覽相關資訊,請洽都市更新處更新企劃科(02-2781-5696),另為使市民進一步瞭解公劃更新地區內容,臺北市政府預訂於下列時間於各行政區舉行說明(時間地點如下),也誠摯邀請市民朋友踴躍參加。
預計四場公劃都更地區說明會時間地點如下:
1.北區說明會(北投區、士林區、內湖區):8月26日(日) 1400-1630於臺北市立百齡高級中學 活動中心二樓禮堂(臺北市士林區承德路四段177號)舉辦
2. 西區說明會(大同區、中正區、萬華區):8月28日(二) 1900-2130於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軍人之友社附設餐廳1F宴會廳(臺北市中正區長沙街一段20號)舉辦
3.東南區說明會(大安區、南港區、文山區):9月1日(六) 1400-1630於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公館校區中正堂禮堂(臺北市文山區汀洲路4段88號)舉辦
4.市中心區說明會(中山區、松山區、信義區):9月2日(日) 1400-1630於臺北市民生社區中心四樓集會堂(臺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五段163-1號4樓)舉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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