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再生計畫」向前推進一步 士林萬寶紡織機關用地公辦都更都市計畫案經臺北市都委會審議通過
今天主持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第729次委員會議,經委員會詳加討論,獲審議通過「士林萬寶紡織機關用地變更為商業區都市計畫案,併同劃定更新地區」。土地所有權人必須依台北市公共設施用地變更為商業區之通案原則,回饋市府40%土地,市府可取得近0.34公頃(市價約35.7億)之商業區土地,後續將由市府產業發展局主導開發作為臺北市北區新創產業指標基地,打造以設計、科技為主軸之青年創業空間,並提供作為設計產品展示場域。
本計畫區位於士林區中山北路五段中正路交叉口東南側,面積約0.8公頃,土地99.15%為萬寶紡織廠股份有限公司所有、0.55%為市有(46平方公尺)、另有0.3%(25平方公尺)為其他私有地主土地。該基地於59年劃定為「機關用地」,指定作為加油站、電信、郵政使用,惟因應該等公營事業已公司/民營化,本公共設施用地已無開闢需求,48年來現況僅作為商業、零售及餐飲等低強度使用。
本計畫區位處臺北市南北重要交通要道交會點,周邊大眾運輸系統亦相當便捷,西側為捷運淡水信義線士林站,東側約250公尺為甫經本市都委會審議通過之捷運環狀線北環段Y27站,便捷之大眾運輸系統,預期將有助於本計畫區及周邊地區產業發展。
本案基地市府列為「士林再生計畫」重要發展策略地區之一,並同步納入士林區主要計畫通盤檢討案內檢討變更為商業區。該項變更內容前經本市都委會105年12月1日第703次委員會議審議通過,基於該用地變更市府可取得之回饋土地,將作為北市創新創業指標性示範基地,為儘快取得回饋土地加速啟動市政相關建設,該次委員會爰決議程序上由市府另案採個案變更方式報請內政部核定,屆時並可視需要併同劃定更新地區。
本次市府變更8,398平方公尺之機關用地為商業區,回饋予市府之0.34公頃土地劃設為特定商業區(一),其餘土地則劃設為特定商業區(二),容積率上限為360%,使用比照第三種商業區規定;惟特定商業區(二)供住宅使用容積樓地板面積不得超過該分區總樓地板面積之50%。另比照北側芝山岩周邊地區管制規定,增訂本計畫區建築物之絕對高度以不超過68公尺為原則,且不得作為容積移轉之接受基地,以維護地區整體視覺景觀,建蔽率則酌予放寬調整為65%。本次會議同時審議通過劃定計畫區為更新地區,並指定特定商業區(一)及特定商業區(二)為二個更新單元。
未來特定商業區(二)將由私人透過更新開發,打造為休憩、商場、旅館及住宅複合空間,帶動周邊地區發展。市府分回特定商業區(一)土地則由產業發展局主導,規劃作為青年創新創業基地,打造「臺北設計,臺灣製造」設計產品的展示櫥窗,提供設計相關展售、製作、育成及學習交流空間。
今日委員會基於本案為士林再生重要計畫且未來市府將投入捷運北環段建設,同意本次市府所提變更及更新地區劃定案,並建議有關市府特定商業區(一)未來引入使用,除青創產業及附屬設施外,能一併思考青年所需托幼服務。後續都市設計審議,也應特別著重建築物逐層退縮、輕盈化以及垂直立體綠化,俾與福林公園有更友善的對話,樹立作為士林再生標竿案件。停車場出入口位置規劃也能併同公車停靠站,進行更審慎的評估,以降低交通衝擊。另外,公私開發時程能儘量同步進行,相互配合以縮短興建階段對地區環境之影響。
「士林萬寶紡織機關用地公辦都更案」為士林再生計畫之標竿性案件,基地位處士林區發展核心,期透過都市計畫變更活化土地利用,以都市更新活絡都市機能,提供地區商業活動發展需要,並藉由產發局士林創業基地,鼓勵青年創業發展。相信基地未來透過公私協力攜手合作,能引領地區再生,為士林區長遠發展注入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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