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經無號誌路口時,支道需禮讓幹道,但你知道支道幹道如何分辨嗎?
今於議會總質詢我特別提出這個問題,無號誌路口多車禍,經常是因為民眾對於路權的觀念不熟悉,不知道誰應該讓誰而搶快所致。
一般直覺會認為路比街大、街比巷大、巷比弄大,或者以路寬作為判斷基準,但事實上這樣的觀念不盡正確。也因此發生車禍往往會有相當多的爭議,但除了路權觀念,至今台中市仍有許多無號誌路口沒有設置相關標誌可供參考判定。
舉例來說,我若於西區中美街直行,與右邊美村路一段102巷出來也欲直行的車輛相撞,在不考慮車速等其他因素下,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102 條,行至無號誌或號誌故障而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之交岔路口,支線道車應暫停讓幹線道車先行。未設標誌、標線或號誌劃分幹、支線道者,少線道車應暫停讓多線道車先行;車道數相同時,轉彎車應暫停讓直行車先行;同為直行車或轉彎車者,左方車應暫停讓右方車先行。
雖看起來兩邊路寬差很多,但根據交通部交路字第0960002608號函所釋,雖二道路路幅寬度有所差異,且一設有分向標線,另則未劃設;惟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102條第 2項規定計算,其進入交岔路口之實際車道,應均以1車道計算。
也就是說,在支幹道不明確、車道數相同的狀況之下,從巷子口出來的車輛反而可能肇責較小,違反一般民眾直覺。
可以看出台中市交通局近年有在加強宣導用標誌識別支道的概念,這類型的標誌包括讓路標誌、停車再開、讓路線、停標字、閃紅燈號誌,有設置這些標誌的路口皆表示為支道,需讓路給幹道。
但加強宣導的同時,卻忽略了 #有許多路口其實完全沒有這類型的標誌可以做參考,如西區中美街忠誠街交叉口,中美街、華美街所交會的街道巷口等等就是明顯的例子,反倒失了原先宣導的美意。
2016年新北市已經在全面檢討無號誌路口問題,並設下三年內全部完成設置標誌的目標,明確支、幹道區別。
我要求台中市交通局也應該趕快動起來,全面盤點無號誌路口,設置或劃設停讓的標誌標線,並且加強宣導用路人的路權觀念,讓市民可以行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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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小提醒🚸路口停讓】
1⃣駕駛行經至無號誌或號誌故障、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之交岔路口,支線
道車應暫停讓幹線道車先行;
2⃣但若未設標誌、標線或號誌劃分幹、支線道者,少線道車應暫停讓多線
道先行;
3⃣若是車道數相同時,轉彎車應暫停讓直行車先行;
4⃣同為直行車或轉彎車者,左方車應暫停讓右方車先行;
5⃣在交通壅塞時,應於停止線前暫停與他方雙向車輛互為禮讓,交互輪流
行駛。
6⃣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或是轉彎的時候,一定要優先禮讓行人來通行,
如果違反規定,會被處新台幣1200以上、3600元以下的罰鍰,多份留意就
少意外發生,保障生命安全!
7⃣汽車行經未劃設行人穿越道之交岔路口,遇有行人穿越道路時, 不論有
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
【番外篇】
應該很多人都有這樣的問題吧?
Q:「我常聽到支線道、幹線道,但是他們是什麼啊?我要怎麼判斷呢?是以
路幅寬度大小區分嗎?」
A: 其實不是的。道路上設置閃光黃燈號誌,就表示該道路為幹線道。而有以
下標誌、標線及號誌就是支線道。
⏩設置倒三角形紅色之「讓路標誌」、
⏩八角形紅色之「停車再開標誌」,
⏩劃設「讓路線」或「停」標字
⏩設置閃光紅燈號誌還是不清楚嗎?可以看看以下圖標,你會更清楚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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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口停讓📚知識滿貫】
✔駕駛行經至無號誌或號誌故障、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之交岔路口,支線道車應暫停讓幹線道車先行;
✔但若未設標誌、標線或號誌劃分幹、支線道者,少線道車應暫停讓多線道先行;
✔若是車道數相同時,轉彎車應暫停讓直行車先行;
✔同為直行車或轉彎車者,左方車應暫停讓右方車先行;
✔在交通壅塞時,應於停止線前暫停與他方雙向車輛互為禮讓,交互輪流行駛。
✔駕駛人行經行人穿越道,或是轉彎的時候,一定要優先禮讓行人來通行,如果違反規定,會被處新台幣1200以上、3600元以下的罰鍰,多份留意就少意外發生,保障生命安全!
✔汽車行經未劃設行人穿越道之交岔路口,遇有行人穿越道路時, 不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
➕【番外篇】
應該很多人都有這樣的問題吧?
Q:「我常聽到支線道、幹線道,但是他們是什麼啊?我要怎麼判斷呢?是以路幅寬度大小區分嗎?」
A: 其實不是的。道路上設置閃光黃燈號誌,就表示該道路為幹線道。而有以下標誌、標線及號誌就是支線道。
❗設置倒三角形紅色之「讓路標誌」、
❗八角形紅色之「停車再開標誌」,
❗劃設「讓路線」或「停」標字
❗設置閃光紅燈號誌
還是不清楚嗎?可以看看以下圖標,你會更清楚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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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第1項第2款
二、行至無號誌或號誌故障而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之交岔路口,支線道車
應暫停讓幹線道車先行。未設標誌、標線或號誌劃分幹、支線道者,
少線道車應暫停讓多線道先行;車道數相同時,轉彎車應暫停讓直行
車先行;同為直行車或轉彎車者,左方車應暫停讓右方車先行。但在
交通壅塞時,應於停止線前暫停與他方雙向車輛互為禮讓,交互輪流
行駛。
提及支線道車應暫停讓幹線道車先行
請問雙線道與單行道,那邊車該讓??
雙線道是幹線道嗎??還是單行道是幹線道呢??
還是要依同為直行車,左方車應暫停讓右方車先行,來決定呢??
(以致於:左方車就算是幹線道也該讓右方車先行),是這樣嗎??
謝謝指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6.104.77.13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oad/M.1539592678.A.E29.html
或 https://bit.ly/2CgoZtA 大同路(雙向道)/世界街(單行道)
上面那2款路只有燈號(但google看不出閃黃燈或閃紅燈,也無讓字的標誌)
車道多的先走是含雙向(行車方向)嗎?還是單向?
換言之:若雙向道(單向各1車道,故雙向共2車道),這樣是雙向共2車道,先走嗎?
https://bit.ly/2CMtRIa 無燈號但有讓字的標誌
均認係駕駛人其行車方向進入交岔路口之實際車道,尚非以各該道路雙向車道為計算範圍
也就是亦同 交通部96.03.15.交路字第0960002608號函
雖二道路路幅寬度有所差異,且一設有分向標線,另則未劃設;
惟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102條第 2項規定計算,
其進入交岔路口之實際車道,應均以1車道計算。
那有 函釋 能說明 省縣道要讓右方產業道路 或 雙向道(以1車道計算)需讓單行道嗎??
管誰路幅多寬也不停不看,最後搞的連 轉彎車也不讓直行車
最容易佔用直行車道路 , 反而是上圖2右方的1 , 都行駛到路中央了
還是理解不是從駕駛人的左右方來理解@@"
所以通常也會被理解成1車道要讓2車道(或雙向道),但似乎幹線道又與路幅有關
也產生 右方車開出來 怎麼知道他要不要轉彎或要不要 看路 或停止線前暫停
1車道也根本不看路 就直接行駛至路中央(將近雙向道的雙黃線處 等1車道的右方車@@")
不然一堆車,為了要往前又往右看,就將車頭(一般車前頭都有引擎)開車佔路的大有人在
就造成像 : https://www.gettingaroundgermany.info/g_imgs/quiz26.gif
最容易佔用直行車道路 , 為了看車都將車頭凸出 , 不然就行駛到路中央了
A柱寬度能擋視野也頂多算一個人寬度,右駕駛座前方(或右駕)也有個車柱,也差不多
其實這還只算 車內 而已,但以台灣來說,違停常見,路口違停也蠻嚴重的
路口違停造成視野也被擋 更讓 左車還要跨個違停車看右車 也難
但右車要看左車 相對 簡單多了(畢竟往左看,違停少,頂多就若有分隔島就多個樹木景觀)
不至於像 為了看右車 就佔用直行車道路 , 而行駛到路中央
總之, 左 右 都要看有無來車才是對自己比較妥協的方式(建議了還是會有!@#$的狀況)
當然啦,也會有 我行我素的 !@#$的狀況,就像你所謂交通安全不需要誰來教
當然不會是「讓右方車」等於「只要看右」
所以邏輯才會有我上面所指 若 先看左車 比較容易 讓駕駛人 應於停止線前暫停
先看左車之後 再看右車或要讓右車 也都還在停止線前暫停 不至於行駛到路中央暫停
而且另一方面 每版當中的文章 都是 討論 為目的,並不是「教」也不會只有你所謂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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