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農業政策當然可能會失敗,但失敗了願不願意面對失敗來改善,還是硬拗就很重要了。
以前講過日本推動GAP的例子,人家沒幾年也發現失敗了,不好用難以推廣,所以馬上進行執行面的修正,但台灣當初是以日本推動GAP來模仿的TGAP改動就不像日本那麼快,雖然最後也是改了,但花了更久的時間。
再推動農村再生的方面,當然台日兩國都是失敗的,藉由一堆根本沒有實際經營經驗的大教授當顧問當委員,最後發包給一大票行銷公司,最後開一場曝光的記者會快樂一下,然後就沒了。
日本有一個DMO
(Destination Management/Marketing Organization)
日本觀光廳協助成立的組織,就是一個幫助某個地方整合資源吸引觀光客,打造觀光地方創生的模式。
DMO就是一個失敗的案例,這是一個商工會和教授以及所謂專家組成的團隊,很多成員本身並沒有所謂實體經營企業的經驗,團隊的成員也並沒有在被輔導的地方做一定時間觀察、討論,一進入"輔導"就開始放進自己不切實際的想法,但人家決定了補助金,所以導致因為補助金的關係後面的整修、建築與發展,深受DMO的影響。
正因為根本沒有商業經營的實務經驗,但後面有著日本政府協助的大筆預算,所以投入了許多吸引觀光但根本不符合後面營運成本的模式,最後就是一點點的收入,很高的維護,然後經營不下去,只好又投入新的補助金,然後一樣經營不下去的惡性循環。
熊紀三夫先生就是四國丸龜町商店街的投資受害者之一,過去這個商店街因為建築停車塔,有了停車費的挹注後,多了可建設的經費,那麼當然首要目的一定是翻修、改造商店街,然後DMO就來了。
DMO來了之後,帶來了大筆的補助金進駐,但是卻規劃了超過百億的翻修費和其他設置改裝(光是天頂棚就要100億日幣,第二張照片),在四國那邊搞得好像很歐洲的樣子,後續的營運成本大增,但遊客頂多來一次就不來了,在成本大增收益減少的情況下,最後反而導致商店街衰敗的更快。
為了補助、計畫的經費做了完全不適合的投資而導致失敗,這種例子過去也發生在台灣對史瓦濟蘭的木瓜輔導上,當地農耕隊的人員覺得要推動小果種木瓜以當地的消費為主,但台灣的審查教授卻覺得要種植紅妃這種高產量的木瓜,最後高產量一顆很大的紅妃木瓜因為單價太高根本賣不動,造成悲劇。
有些教授講的頭頭是道,但對實務的理解可能比廟口下棋的阿伯還低,就像某個大主委當上了主委才去過批發市場,才知道批發市場怎麼運作,那到底以前有什麼臉在講農經產銷?
日本其實失敗的政策也不少,但人家能檢討失敗,逐漸修正,逐漸走出一條能競爭的道路,至於那種明明有害說成有益,也解釋不出哪裡好,只能Z大於B或者是夭壽讚就帶過,以後怎麼會有辦法面對失敗進而改善呢?反正都是別人的錯,粗暴的言論大可不必,大家只要對黨有信仰,沒有一切有問題。
同時也有4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9萬的網紅3Q陳柏惟,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呼吸防護計畫 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77條之1規定,雇主應採取呼吸防護措施,並規範勞工人數達200人以上者,應依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相關指引訂定呼吸防護計畫。在有害環境下各單位要做的事情包括:(一) 危害辨識及暴露評估。 (二) 防護具之選擇。 (三) 防護具之使用。 (四) 防護具之維護及管理。...
專輔人員設置辦法 在 蔣月惠縣議員服務專區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110年8月15日中林村台農敦親睦鄰溝通會第7次
開直播
https://fb.watch/7oqUG86Zp1/
相片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4533500270033781&id=100001215589335
110年6月8日上午10點會勘水保局中林村做水土保持結論不經過私人土地
開直播
https://www.facebook.com/1415047975474831/videos/571298774036613/
相片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4335315586518918&id=100001215589335
110年6月8日上午10點會勘,中林村台灣農林公司水保局要花800萬施做水土保持工程,有經過私人土地,村莊的人反對,水不需要經過村內,希望排水問題。就直接在台灣農林的土地上做處理
110年4月12日星期一下午2點,集合地點: 中林村话動中心(屏東縣內埔鄉912中林村聯通街415號會勘台灣農林公司
接到台灣農林公司的電話,不履行4月12號談好談件,要為中林村的村民移3支電線桿,並提醒我,要我控制好。大公司沒有企業形象,社會責任,欺負弱勢小村莊,財團有錢有勢就可以這麼的說話不算話
4月12日台灣農林現場開直播
https://www.facebook.com/watch/?v=15887883151315272
4月12台灣農林現場會勘相片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4166092873441191&id=100001215589335&sfnsn=mo
2月25日台灣農林現場開直播
https://www.facebook.com/1415047975474831/video1s/4986039731470420/
會後第五次開會
https://www.facebook.com/1415047975474831/videos/273190864343708/
相片
https://www.facebook.com/1415047975474831/posts/2762108230768792/?sfnsn=mo
說明:
1.有關台灣農林公司屏東老埤農場敦親睦鄰已舉辦
第4次溝通協調會,台灣農林公司只到場三次,中林
村1700多人,因台灣農林公司的開發案,造成當
地居民的困擾與災害未見改善,期盼現場會勘,查看
問題的癥結出在哪裡?
2.邀請專家學者,民意代表,村長暨當地居民10位進場會勘。
110年2月1日(週一)下午2點中林村活動中心第四次台農敦親睦鄰說明會,台灣農林公司今天沒有派人來開會,中林村總共有1700多人,因台灣農林公可種植受到困擾災害,農林公司都沒有表態改善輕看中林村村民的感受
台灣農林敦親睦鄰第四次說明會會議紀錄
一、時間:中華民國110年2月1日下午2時
二、地點:中林村活動中心
三、主席:屏東縣議員蔣月惠
四、出席人員:如簽到簿
五、紀錄:許美智
六、主席及與會人員報告:台灣農林代表未出席,蔣議員及村民皆感訝異及不受尊重,深表遺憾,蔣議員宣布大家繼續開會。
七、提案討論:
(一)、村民建議1米寬、1米深排水溝請加寬加深為4米寬4米深,尚未改善。
結論:台灣農林公司代表未出席,俟下次會議由台農公司代表報告公司處理情形。
(二)、排水溝雜草與淤泥於3月雇工怪手整理清除,至11月卻以農藥噴灑雜草一次,恐有汙染地下水源之慮,排水溝污泥及雜草請定期清理。
結論:台灣農林公司代表未出席,俟下次會議要求積極改善,請葉科長嚴謹督導開發義務人台農公司作好水土保持處理與維護及排水設施保持暢通,定期清理並請水土保持義務人每年於汛期前後加強巡視維護周遭水土保持設施。
(三)、茶園用藥內容及使用方式暨噴灑農藥時間以文字書面寄達中林村辦公處,林主任允諾下次噴灑農藥時將行文,尚未發公文。
結論:台灣農林公司代表未出席,第三次會議林主任報告農藥內容屬商業機密,不便提供資料,簡易自來水潘主委認為村民有健康疑慮?請台農公司負擔全年檢驗水質費用一萬四千元,俟下次會議由台農公司代表報告向公司反應處理情形。
(四)、109年5月27日開會,林主任允諾公司全額負擔向台電申請遷移4根電線桿,尚未遷移。
結論:台農公司代表未出席會議,台電龍泉所魯所長報告迄今未收到台農公司遷移4根電線桿申請書,俟下次會議由台灣農林代表報告遷移電線桿申請進度。
(五)、109年2月18日說明會,來村長提到屏科大教授現場共同會勘,建議排水溝須施作全段擋土牆,以保護居民財產生命安全,現仍維持2出水口處2小段擋土牆。
結論:台農公司代表未出席會議,村民一致強烈要求,建造中林段全段安全工法擋土牆,俟下次會議由台農公司代表報告公司處理情形,陳情人許小姐希望屏科大水保審查委員現場會勘369巷12之1號住家後方臨出水口處及縱向碎石道路附近適當位置待設置紐澤西護欄急迫性(目前只設置警示燈)許宅住家安全受到極大威脅,村莊東邊10公尺緩衝綠帶及邊坡穩定設施請儘速設置並注意防火、防災(坡地防災)以減緩對村莊衝擊,預防擾鄰、損鄰情形發生,中林段開發案,369巷12之1號民宅後方影響很大,原先地貌並無露天蓄水池、灌溉機房及環保廁所和縱向路寬4米碎石路、出水口暨約30根直立電線桿等擾鄰設施,尤其約30根電線桿方向直衝民宅、村莊,電線桿離許宅住家只約5公尺距離,為何作如此不合理設計?為何不採原台鳳時期電線桿沿村路整排設計,電線桿一般設置於路旁,很少、幾乎沒有設置在住宅、村莊後方,村民擔心村莊風水會被破壞,住家、村莊會很不平安,心理壓力很大,從開發義務人(台農公司)、受委託規畫水保技師(机霆維技師)、縣府委外審查學術單位(屏科大水保委員)至核定的屏東縣政府水利處官員為何都未察覺到此不合理設計(土地面積廣達717公頃,為何設施這麼接近民宅?)這將對許宅生命財產受到極大嚴重威脅,如何補救改善?請水保委員提供專業意見(屏科大水保系設水土保持技術教育中心,學術地位崇高)及縣府水利處官員行政嚴謹督導及行政指導,以保障許宅住戶生存權(中華民國憲法第十五條規定,人民生存權應予保障),許宅後方原先地貌可欣賞到大武山天然美景,現在卻出現約30 根電線桿煞氣很重、路寬4米縱向狹長碎石路、縱向狹長加蓋水溝、出水口等嫌惡設施,嚴重影響到許宅住戶居住正義和景觀正義跟生活品質(露天蓄水池噪音、灌溉機房低頻噪音、重機械車輛行經引起揚塵、噪音、每逢雷雨季節,老埤農場是有名落雷區,電線桿離民宅區太近,住戶及村民電器用品容易被損壞,住戶生命財產大受威脅等),又滯洪池附近3戶民宅後方被整地開挖3公尺深,若遇天災(颱風、豪大雨、地震)住戶生命財產將大受威脅,從台農山坡地開發申請農業發展經營計畫,種植高經濟淺根茶葉農作物,將山坡地整成平地,做智慧茶園,採機械式耕作,原先地形、地貌已被大幅改變(中林段部分50年以上樹木遭剷除,對水土保持將造成不利影響,尤其中林段新設約8條縱向加蓋排水溝、路寬4米碎石路,若逢豪大雨,洪水氾濫易直衝入庄,村民生命財產將大受威脅),開發案開挖整地需保留幾成地貌?才能保護臨近居民生命財產安全?又全國最大平地智慧茶園(土地面積廣達717公頃)開發案竟免環境影響評估,恐有過度開發或不當開發問題,每遇風災、雨災就會造成鄰近居民生命財產巨大損失,台農公司平地智慧茶園開發案於開工前為何不事先至中林村召開說明會?展現大財團敦親睦鄰溝通誠意。
(六)、中林段尾端朝元禪寺附近排水設施易產生淹水情形,109年5月22日豪大雨,附近農民農田淹水嚴重,農作物遭受嚴重損失及農機具嚴重浸水及附近居民住家損失嚴重,簡易自來水潘主委一再強調只要淹水入庄,造成村民財產損失,完全由台農公司負責損害賠償並積極改善水保設施,林主任允諾將於下次說明會報告賠償標準,村民希望以現金賠償(一分地賠償一萬或二萬元現金)及水保設施改善情形。
結論:台農公司代表未出席會議,俟下次會議由台農公司代表報告公司賠償標準及水保設施改善情形。
(七)、中林村發展協會潘總幹事建議中林段尾端須儘速設溢洪道,以解決現有淹水問題,水利處水保科葉科長有聽到中林村民心聲,積極向水保局台南分局大力爭取到約700萬元中林大排截流溝應急工程並由水利工程科約於109年10月底完成屏科大野生動物所旁至中林大排截流溝應急工程,村民認為公部門(屏東縣政府水利處)積極改善處理中林大排第二期排水問題,請開發義務人台農公司儘速處理做好開發案中林段永久水保設施。
結論:台農公司代表未出席會議,請水利處官員依相關法律嚴謹督導及依行政程序法第165條規定作好行政指導(行政機關在其職權或所掌事務範圍內,為實現一定之行政目的,以輔導、協助、勸告、建議或其他不具法律上強制力之方法,促請特定人為一定作為或不作為之行為)台農公司水土保持工程,確實做好水土保持工作,以保育國土,涵養水源,避免災害產生,危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八)、中林段沉沙滯洪池太靠近民宅,109年5月22日豪大雨,水位溢滿,造成鄰近3住戶心裡很大恐慌,黃子珉鄉代請台農積極解決沉沙滯洪池安全設施問題,台農後續有舖設部分水泥,待積極改善加強保護安全設施。
結論:台農公司代表未出席會議,謝先生請教葉科長有關須從中林沉沙滯洪池附近90度經台灣農林土地將水引排,避免附近住戶淹水情形再次發生改善進度,葉科長表示因滯洪池附近土地有3米落差,須經過台農公司私有土地做箱涵將水引排,需台農公司同意施工,村民強烈要求,請葉科長嚴謹督導及行政指導台農公司水土保持工程並請負責委外審查學術單位屏科大水保委員共同會勘(借重水保委員專業意見,做好水保工程),待加強保護安全設施工程請儘速施工以保障鄰近3戶民宅生命財產安全(住戶擔心長期沖刷將導致地基掏空,影響居住安全)。
(九)、陳情人許小姐建議台農開發案已進入永久水保設施工程,是否請蔣議員、來村長、縣府葉科長、台農屏東分公司、水保技師、屏科大水保審查委員及水保局李鎮洋局長共同會勘中林段永久水土保持工程,以保障開發案下游,中林村民600戶,1775人口,免於淹水恐懼及避免生命財產安全受到危害。
結論;台農公司代表未出席會議。請水利處官員依水土保持法及其施行細則及水土保持技術規範暨水土保持計畫審核監督辦法,加強山坡地水土保持管理,嚴謹督導台農公司中林段(下游排水)水土保持工程,加強設施維護管理並安排水土保持工程會勘,以加強保護、保障下游居民(中林村)生命財產安全。
(十)、台農代表林主任將於下次說明會報告災害賠償標準及水保設施改善情形。
結論:台農公司代表未出席會議,俟下次會議由台農代表報告公司災害賠償標準及水保設施改善情形。
(十一)、請縣府葉科長積極督導沉沙滯洪池、朝元禪寺附近水保設施工程,避免109年5月22日淹水造成村民財產嚴重損失歷史重演。
結論:請葉科長嚴謹督導台農開發案中林段水土保持工程以保障開發案下游(中林村)居民生命財產安全,中林村正面臨的議題(村莊生存權)與台灣基督長老教會長期關心的環境正義、土地正義有關,呼籲台農公司正視企業社會責任。
(十二)、臨時動議:蔣議員謝謝葉科長盡最大的努力,向水保局台南分局爭取到約700萬元截流溝應急工程經費並已完工,村民生活不好,精神有壓力,無法安居樂業,政府有責任(政府的存在,不就是要創造更適宜人民居住的幸福環境嗎?若連基本「生存權」的正義都無法做到,那人民還要政府何用?)台農公司看不起議員,不尊重中林村民,對議員及村莊、村民很不禮貌,這麼重要溝通協調會議竟然未指派代表出席,似乎沒打算與中林村民做好鄰居誠意,也未做好敦親睦鄰企業社會責任,為保障中林村600戶1775人生命財產安全,蔣議員請屏東縣政府水利處水保科葉科長安排邀請政府官員、民意代表、屏科大水保審查教授(水保審查委員)、水保監造技師、中林村長、中林村村民約10人於2月25日(周四)下午2點於中林村活動中心集合一起前往台農開發案中林段現場會勘水土保持工程,請葉科長攜帶水保計畫書,因人數限制無法進場會勘村民,可由村長帶頭安排在外面聲援關心,一起督促台農做好水土保持工程,守護家園,中林村民訴求很簡單,不要淹水、不要土石流、不要缺水,能永久安居樂業,也祝福台農公司種茶成功,與中林村民一起做好鄰居,共存共榮。第五次敦親睦鄰說明會預定3月18日(週四)下午2點開會,地點中林村活動中心,看台農公司有沒有誠意改善,請台灣農林公司確實做好水土保持工程(尤其中林段沉沙滯洪池臨近3戶民宅改善工程)及儘速遷移4根電線桿(台農公司全額負擔)暨訂定109年5月22日豪大雨淹水釀災,災害賠償標準並負擔簡易自來水檢驗費用一年一萬四千元費用(因台農公司不便提供使用噴灑農藥資料,村民有健康疑慮),若未獲善意積極改善,村民不排除於4月15日(週四)前往台農屏東分公司封路抗議並邀請媒體記者一起關心台農開發案水土保持工程,若台農屏東分公司ㄧ直態度消極,誠意不足,後續將前往台農台北總公司及屏東縣政府陳情抗議,爭取中林村民生存權,蔣議員也感謝自由時報羅記者此次與會採訪關心。
散會:下午4點30分
紀錄:許美智
主席:蔣月惠
備註;詳細內容請上蔣月惠議員服務專區110年2月1日直播影片
110年2月25日星期四下午2點辦理中林公司現勘地點中林村辦公室
台灣農林開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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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機關:高雄市立新興高級中學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82-高雄市
有效期間:110/08/05~110/08/10
資格條件:
(一) 基本資格: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不得有雙重國籍、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 10 年者, 不得報名)。
2.開朗熱忱、工作認真、對重度、極重度身心障礙者有愛心、耐心者尤佳。
3.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4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1 條第 1 項所列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4.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第9 條、第10條、第11 條及第12 條等不得進用情事者。
(二)具有下列條件之一者: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者。
工作項目:
1.協助特教學生保持個人整潔、環境清潔。
2.協助特教學生生活自理(如廁、月經處理、穿脫衣物等)、情緒困擾等事項。
3.協助特教學生用餐(打菜、剪碎、餵食、餐後清潔等)。
4.協助特教學生轉換教室。
5.協助維護特教學生上課秩序、下課安全。
6.協助特教學生在校學習、評量。
7.協助教師處理學生各種偶發事件及家長聯繫等事宜。
8.校外教學及參與校內外活動協助照顧學生。
9.其他教師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218號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人事室王主任、邱黃小姐(07-2727127轉8010、8020)、
輔導處王主任(07-2727127轉5010)
簡章及報名表件詳見本校網頁:
http://www.hhhs.kh.edu.tw/Platform/defaultNewsdetail.aspx?PK=6824
職缺類別:
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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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吸防護計畫
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77條之1規定,雇主應採取呼吸防護措施,並規範勞工人數達200人以上者,應依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相關指引訂定呼吸防護計畫。在有害環境下各單位要做的事情包括:(一) 危害辨識及暴露評估。 (二) 防護具之選擇。 (三) 防護具之使用。 (四) 防護具之維護及管理。 (五) 呼吸防護教育訓練。 (六) 成效評估及改善。
在上一屆立法院持續推動下,我們樂見勞動部職安署對於呼吸防護計畫的努力,近幾年積極制定相關指引、技術參考手冊等,也有許多宣傳資料在協助需要呼吸防護的相關職種中,也在網站架設專區。
這些計畫主要針對職場的危害,比如粉塵、有機溶劑等等,希望保護工作者在職場上的安全。不少專家學者反應,表示有幾個層面可以再加強:第一就是能力的培養要加強,具體包括製作教材、呼吸防護計畫訓練、訓練影片製作等。而牙醫師公會在實務面碰到的狀況,覺得牙科從業人員的部分,著力比較不夠,他們自己很希望能夠加入這個計畫,因此我建議行政單位,可以參考一下這樣的需求,是否能針對工會或行業來協助,像是市場管理面、學術研究面、宣傳的方式等等,能透過勞動部、衛生福利部等相關主管單位,繼續推動呼吸防護計劃。
相關單位回覆我,目前訂的呼吸防護具是以工業用口罩為優先,醫療防護具在CAS有另外的規定,然衛福部也有分級管理跟查驗的規定,那上面提到的狀況,會再跟衛福部進一步來做研商,另外再深一層針對醫療用的部分、或牙科部分的防護具,會再做一些精進。
我提醒相關單位,計畫宣布出去,當然大家理所當然覺得就認為,不管是工業用還是醫療用,就應該是齊備了,但目前他們實務的感覺就是還沒被照顧到,希望相關單位能留意這樣的狀況。
促進職場身心健康
第二個部分,我想關心勞工朋友的心理狀態、心理衛生,我在外交國防委員會也很重視心理輔導這部分。我留意到勞動部,目前有幾個方案,比如「推動工作與生活平衡補助計畫」、「事業單位改善工作環境及促進職場勞工身心健康補助作業要點」及「推動中小企業臨場健康服務補助計畫」。
實務碰到的問題
我想提供給相關單位兩個方向,第一是員工的協助方案,因為對企業來說,若要在內部事業體設置心理輔導單位,常會面臨層級問題,比如說這單位若比較低階,那經理要來找他,可能會有我要跟薪水比較低的人來講我的心事,我不太敢講。那倘若層級太高,企業主可能會覺得是不是有這個開銷的必要?如果是外包,外包可能又不見得了解事業體本身的狀況,這是企業實務層面遇到的問題。
我們可以多做些什麼?
那以個人層面來看,就像上面的例子,比我高階或比我低階?我講這個不知道會不會被人考核?我可能沒辦法信任我面前這個幫我做心理輔導的人。所以這些問題,我們應進一步積極以勞動部的高度,來研究怎麼輔導企業,要求企業設立這些單位,以真正達成全民心理衛生健康的計畫。
另外,與其要讓一個單位看起來像老師,一天到晚像醫生在看病,不如每一個人都可以成為守門人,每個人都可以發現徵兆,可以願意主動傾聽、回應,並將資源介入,比如轉介去外面或在企業內輔導。希望能看到勞動部針對事業團體具體的計畫,3Q!
2020-11-25,社福及衛環委員會,勞動部 許銘春部長,職安署 鄒子廉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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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日服務處】
地址|臺中市烏日區中山路一段525號
電話|(04)2337-7383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9:00-18:00
【沙鹿服務處】
地址|台中市沙鹿區中山路537號
電話|(04)2662-0913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9:00-18:00
【霧峰服務處】
地址|台中市霧峰區文化巷57號
電話|(04)2330-5663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9:00-18:00
【大肚服務處】
地址|台中市大肚區自由路148號
電話|(04)2699-8903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9:00-18:00
【龍井服務處】
地址|台中市龍井區中央路三段169號
電話|(04)2639-1163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9:00-18:00
【龍井新庄聯絡處】
地址|434-006 台中市龍井區新庄街一段138號
電話|0917-191-058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 (需事前預約)
烏日─每周四 19:00-21:00
沙鹿─每週三 09:30-12:00、每周五 19:00-21:00
大肚─每週二 19:00-21:00
龍井─每週三 19:00-21:00
霧峰─每週五 19:00-21:00
【免費長照 2.0 諮詢服務】 (需事前預約)
烏日─每週三 16:00-18:00
沙鹿─每週二 16:00-18:00
大肚─每週二 19:00-21:00
【3Q聽你說 委員服務時間】 (需事前預約)
大肚─週二 19:00-21:00(每月二、四週委員時間)
龍井─週三 19:00-21:00(每月一、三週委員時間)
烏日─週四 19:00-21:00(每週委員時間)
沙鹿─週五 19:00-21:00(每月一、三週委員時間)
霧峰─週五 19:00-21:00(每月二、四週委員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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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輔人員設置辦法 在 張秀華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生活中的小問題累積起來就會變成大問題;同樣在一個都市中,或許對政府來說不成問題,但對市民來說則可能是一個大問題,累積下來可能會造成民怨,甚至未來影響到對政府的不信任等問題。
藉著今天的質詢時間,阿華想替市民發聲,告訴我們的市政府,嘉義市正在發生的日常問題。
交通處在世賢路一段的綠帶上有設置自行車專用道,但是!!
附近有一些居民為了貪圖方便,將機車騎到自行車專用道上;民眾到服務處陳情此事,我們馬上會同相關局處人員到現場會勘,服務處得到的會勘結論,讓阿華不知道該如何處理?
民眾希望能設立禁止機車進入的立牌,但市府給我們的結論則是建請張秀華議員服務處協助輔導民眾,在道路綠帶分隔島上運動休憩時應注意自身安全,如有看見機車行駛至分隔島上,亦可通報警察局依法進行取締。
阿華只好請教處長,我們該如何協助輔導民眾?
再來第二個問題,當我們在路上看到動物屍體,一般都會通報環保局前來幫忙。
不過有相當熱心的民眾,因為不忍看動物在路上任其曝曬輾壓,會將屍體裝袋並親自送至收容所。
問題來了,收容所依寵物屍體焚化收費標準向該民眾索取費用,這個辦法該如何界定是否是該民眾的寵物?
希望市政府建設處能夠針對這個問題再做細節上的修改,訂立更加明確收費標準。
這兩個問題,就是日常中所發生的,阿華希望在今年年底審查預算,能編列預算重啟「1999」專線,專責受理名眾陳情,成為市民與政府最佳也最快速的聯絡管道。
市長答:「1999」不僅是服務市民,亦是市府內部工作分發聯繫都能夠更加精準。今年將會研議辦理,考量重啟,也敬請市議會支持這項便民政策。
專輔人員設置辦法 在 高雄市議員鳳山黃捷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19-04-17 #15mins衛環委員會質詢
#環保局
1.要求擬定《高雄市生煤管制自治條例》
從臨時會要求到現在,環保局承諾過了還是什麼都沒做,今天局長更以「中央已修空污法,地方沒有評估必要」#拒絕研擬!高雄不值得要求更嚴格的標準、不能要求更好的空氣品質是嗎?消極怠惰的態度實在令人失望,除了籌錢讓學校買空氣清淨機,不見市府空汙減量決心,更何況還是違法募款!
2.修正《環保基金管理會設置要點》、完善《高雄市二行程機車汰舊加碼補助》
今年高雄市的電動車補助拖了四個月的主要原因是委員空窗三個月且基金見底,我要求環保基金在設置要點裡新增「該屆委員任期屆滿前三個月,完成下屆委員之招聘作業。」條文,並善盡說明責任,避免名額認定不公平、讓民眾等待的問題再發生,也要檢討補助無法年年延續的問題,否則民眾沒有誘因汰換。
3.檢討垃圾處理費隨水徵收
一來隨水徵收本不合邏輯,二來變相懲罰使用環保餐具需要用水清洗的民眾,三來高雄的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費用隨水徵收的方式每度水4.1元是全國最高,雙北隨袋徵收的垃圾處理費是全國最低。高雄若有心要推垃圾減量,應參考雙北成功和台中失敗的例子來認真研擬更好地推動辦法,而非因遇到阻礙就擱置,繼續使用更有問題的徵收方式。對此局長僅承諾 #會再評估。
4.「石化專區」和「循環經濟產業示範區」兩者明顯不同
韓國瑜市長說高雄缺一個石化專區,經發局長伏和中緩頰說「市長比較接地氣,講循環經濟很多人聽不懂」,指兩者是一樣的意思。我今天質詢環保局長兩者的定義一樣嗎?是市長不懂循環經濟還是市民不懂?局長答覆 #有機會的話會和市長解釋。
#衛生局
5.醫療觀光小組納入法制局、勞工局及醫護工會代表
局長僅回覆會遵循中央法規、不會違法,且勞工意見會向「醫師公會」諮詢。顯然局長對於醫療行銷、醫療廣告等可能觸及醫療法規、遊走法律邊緣的推銷行為絲毫不警惕,更顯見局長的勞動意識很有問題,怎麼會找「公會」諮詢勞工問題呢?!再者,市府欲合作的五大院所高醫大附醫、高雄榮總、義大醫院、高雄長庚、阮綜合可是出了名的血汗,局長怎能完全不替基層醫護人員把關勞動權益?
6.制定「危勞職務認定範圍」及「退休年齡酌減方案」
我向衛生局長為護理人員請命,護病比超標、待命制、花花班的勞動問題已層出不窮,而根據《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危勞認定新制,主管機關須擬定「危勞職務認定範圍」及「退休年齡酌減方案」,現在衛福部、退輔會、臺北市政府、新北市政府、臺中市政府已擬定方案送銓敘部核備了,為何高雄市衛生局遲遲不送出?所屬高雄市管轄的醫院護理人員就比較命苦?局長承諾今年底前會完成。
#勞工局
7.建立工會陪檢制度並實施
勞檢法規定勞檢時需通知工會,但目前仍只有企業工會可進行陪檢,產業工會和職業工會仍被排除在外,我要求局長盡快研擬相關計畫,讓工會陪檢制完整落實。
8.完成勞動教材專區設立
勞工局過去的勞動法制教材僅提供少數資料上網,我要求應在網站上設置完整教材專區,讓企業、學校都能使用正確且即時的勞動資料,供民眾索取,讓勞動教育進到校園和各行各業。
9.勞動法制教育結合勞博資源
高雄市勞工博物館具豐富的勞工文史資料,我要求勞工局應整合勞博文史資源來做更完整的勞動教育規劃,讓勞動意識透過更多元的方式進入公民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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