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日報專欄鏤空與浮雕
#儂好胡歌
胡歌安靜下來的時候,是真的安靜。像什麼呢?像最深的嚴冬,夜裡靜靜落下來的雪。聽過和他同組拍戲的演員形容,胡歌一走出鏡頭,整個人就「嘚」的一聲,自動把渾身的光芒熄滅了去,然後慢慢的背轉身,往燈光照不到的地方走去——於是我想起北京。北京一下雪就變成了北平。北平的雪下得特別凶,凶得可以把胡同裡的喧鬧和動靜都掩蓋下去,而那靜,靜得連故宮都一眨眼就變成了紫禁城,紅牆宮裡萬重門,那紅門遠遠望過去,出奇的溫柔,出奇的嫻雅,隱隱帶著少女的嬌羞。我也想起胡歌演的梅長蘇,因為患有火寒毒,常年撐著單薄的病軀,在寒冬里抱著炭盆,坐在窗台前,憂患著家國的憂患,而死亡其實離梅宗主很近很近,近得彷彿就在積著厚雪的門外靜靜地守候,梅宗主一個大意把門打開,祂也就一臉冷峻地竄了進來。
後來胡歌說,出事之後,他發了一個夢,夢見了那位和他一同出車禍然後不幸離世的同事,夢裡頭,他把對方送到機場,大家沒事人一般,說說笑笑的,然後對方轉過頭來,告訴了他航班的時間,隔天胡歌醒過來,酸酸楚楚的把那夢回味一遍,赫然發現,那航班的時間,其實就是哀悼會的時間——於是胡歌把臉埋進手掌,肩膀抖動得像一隻僥倖躲過獵人子彈的松雀鷹,原來死亡曾經靠得那麼近,近得像是被誰在臉上吹了一口氣,甚至那撲面而來的氣息,胡歌到現在都還記得清。他記得本來是他坐在副駕駛位置,那同事說,「胡歌你坐到後面來,睡起來舒服點。」那時他們趕完通告,從橫店開車回上海,胡歌累得全程都在車上睡癱了,因此當他終於知道跟他換位子的同事已經因車禍去世的時候,整個人嚇呆了,又內疚又自責又傷心,哭著對瞞住他的經紀人叫喊,「不管怎樣,我一定要飛回上海出席葬禮。」經紀人聽了大聲叱喝,「怎麼回?從香港回上海的夜機已經飛走,就算明天一早飛回去葬禮也已經結束了,而且你現在臉上還纏著紗布,要怎麼出境?還有你眼皮還腫著,不許哭,不許流眼淚——」那一刻,胡歌整個人徹徹底底奔潰了,慢慢蹲到地上,然後把頭低下來,好讓眼淚可以一滴一滴地往地上掉,不會傷害到剛在香港動了手術,把整塊眼皮都割掉,然後將耳朵背後的皮膚移植過來的那隻右眼——當時胡歌那委屈我懂,委屈得像個最好的同學突然轉校離開了可卻又傷心得不敢在老師面前哭出聲音來的孩子,原來在生離與死別面前,命運的樓板掀了開來輕輕響動,我們除了用盡氣力的傷心,其餘的都無能為力。
我突然想起金宇澄談起《繁花》的時候,回到了江蘇黎明里的祖宅,然後搬了張椅子坐在破敗得像個荒園的屋子裡望出去,剛好望見一棵娟秀的老樹,枝葉晃動得像金線一般,金燦燦的,很是漂亮,金宇澄說,「這是棵野生樹,小鳥吃了它的果子,飛到這兒來拉屎就長出來了,江南特有的樹。」而人生誰不都是這樣呢?不管你長在哪裡,到最終落了下來,就好像一張樹葉一樣,飄走了,就什麼都沒有了——這道理當然胡歌都懂,胡歌比誰都懂,生命如果不是那麼脆弱,我們又何苦那麼驚慌焦慮?我記得胡歌說過,人的一生或長或短,都不必太計較,這一生來不及完成的事情,就寫進墓誌銘吧。而他唯一沒有放棄的是,既然活了下來,就把自己活成一個堅毅的、寬容的、赤誠的男人,給未來留下一點什麼,而且肩膀也不必太寬,擔得起人生的波瀾就足夠了。其實我何嘗不是那樣?特別抗拒把十年或廿年拉過來設定成一個年限來評估自己活出了一些什麼。在命運面前,歲月太單薄,十年廿年算得了啥,可能明天發生的一件事,就足以把經年累月累計下來的一切都崩解了,都改變了——「就好像一根羽毛,風吹過來,它就跟著飄走了」,而胡歌這感慨,不知咋的就和金宇澄說的給對上了,兩個不同時代的上海人,在上海飽滿的風月當中,不約而同地,一眼看穿每個繁華時代的背後,其實也陰晦,其實也貧乏。
也可能是因為那場車禍吧。胡歌臉上結結實實地縫了一百多針,整張臉差點毀了,胡歌醒來之後,為了不讓大家擔心,他渾身裹著紗布讓護士從手術室推出來,還故作輕鬆地沙啞著聲音說,「瞧,著是我最新的造型。」然後他看見經紀人神色凝重地背過臉去,這才把吃力舉起的包扎著石膏的手緩緩地放下來。之後醫生到病房替他上藥,拆掉了臉上的紗布,胡歌隱隱發現大家的眼神有異,開始覺得不是太對勁,於是央父親把鏡子遞過來,父親多番推搪,怎麼都不肯,後來胡歌藉故要進洗手間,在鏡子面前看見自己的臉腫得比原本的大上兩倍,顯然是大大的破了相,而且肌肉組織很多都移了位,傷得最重的是右眼,腫得根本張不開,幾乎自己都認不出自己來了,可他當時的第一個感覺竟然是如釋重負,回過頭來對父親說,「太好了,終於可以不用當偶像了,終於可以不用當演員了。」父親聽了,以為兒子受不了刺激,盡說些痴話,難過得不得了,眼眶紅紅的,但當時胡歌是真心的,當偶像壓力太大,大得讓他開始想逃想避,就算今天問起,胡歌還是會說,「如果可以把光環都褪掉,那我肯定會更舒服更自在一些」——於是我想,這和金城武是多麼的相似啊。明明兩個都是天生必須在強燈之下戲耍風流的男人,卻偏偏想方設法不把自己當一回事,而且所謂偶像,不外只是光環,不是志向,不是職業,至於帥哥——帥哥怎麼能算是一種藝術成就呢?
「既然活了下來,便不會白白地活著——」《琅琊榜》里的林殊逃過劫難重生,化身梅長蘇之後這麼說過,胡歌於是也一直把這句話懸掛在心口。尤其是,角色有主次,但人生沒有,每個人都只公平地分配到一個角色,每個人也都是自己人生唯一的主角,並且最終也都只能活上那麼一次。因此一旦決定了繼續留在演藝圈,胡歌第一件事就是必須丟掉古裝小生和螢屏偶像的包袱,於是他重回上海戲劇學院上課,於是他遠走紐約放空自己,於是他表達了想要上台演話劇的意願,於是他還不介意角色的主次,爭取參演賴聲川的《如夢之夢》———而賴聲川的話劇,主張的是一種依賴靈性激發的創意體系,所以常常在他的話劇裡頭,從舞台的氛圍和設計,故事的主幹和佈局,還有隱藏的枝椏和線索,都埋伏著人生的體悟,而往往演員在演完之後,在對生命的思考上,漸漸都有了深刻的改變,尤其是胡歌——在某種程度上,胡歌和《琅琊榜》裡的梅長蘇有點相似,都經歷過浩劫,都毀過容,都在涅槃之後重新再活上一次。最特別的是,賴聲川的《如夢之夢》,每一年年底都安排在北京上演,意即是今年這一天的晚上八點,胡歌在戲台上說出這一句台詞,明年這一天的晚上八點,胡歌也會回到北京的戲台上,說回同樣一句台詞,胡歌感慨地說,「這兩個點的距離,感覺就好像只隔了一天從同一張床上醒來,可實際上卻間隔的整整一年,一年裡頭的遭遇、經歷和生活,其實更像是一場長長的夢」——生命是循環,總有長短,也有圓缺,而在無常裡頭,我們都希望可以守住同樣的循環,守得緊緊的,守得牢牢的,所以我們才都愛說,「年年有今日,歲歲有今朝」,其實我們忽略了,今夕是何年根本不重要,越是像夢一樣的,才越是真實的人生。
胡歌是個聰明的演員,他的演技,不狂妄不輕浮,總是收的時候比放的時候多,最好像人生的真相,真相是不見端底的,總是要到最後一刻才恍然大悟——啊竟然是這樣,啊居然是那樣。人如是。戲如是。所以胡歌用他自己的歷練,壓抑了梅長蘇的感情線,豐富了角色的孤獨感,有些人的人生,是必須經過不斷的否定自己,不斷的推翻自己,到最後才能慢慢地重新建立起自己。我喜歡胡歌,是喜歡他居然在這個粉絲可以兌換程貨幣的「新粉絲經濟時代」,一再千方百計地撲滅身上的明星光芒,把自己從明星退化成一個演員,然後再從一個偶像,「破帽遮顏過鬧市」,恢復一個演員最純粹的本質,這對胡歌來說,終究才是他最樂見其成的反其道而行的進化方式。胡歌說過,他是一個簡單的人,簡單是他的葉綠素,「有時候演了一場很牛的戲,我自己就會沾沾自喜,樂上好幾天,而這種樂,比起摘掉影帝或視帝什麼的,更加讓人開懷愜意。」無論演員還是明星,顯然都是趕熱鬧的行業,因此胡歌總是盡量在精神上讓自己傾向於「貧困」,而胡歌的貧困,是一層層的壓抑,是一步步的排斥,以及一些些人為的刻意的疏離——胡歌本身已經具有太強烈的存在感,他需要的反而是化繁為簡,是返璞歸真,是從喧囂的螢屏中退下來,扭轉頭,從表層鑽回內在,然後適當地給自己一種撕裂——胡歌老愛說,「我真正想要討好的,到頭來不外是在心裡頭經常給自己進行告解的另外一個胡歌而已。」
我隱約記得胡歌好幾年前已經開始在讀《繁花》,很有禮貌地稱金宇澄為 金老師,那時候他輕描淡寫,談起他讀的書,談起余秀華,談起村上春樹,也談起《蘇菲的世界》, 把《蘇菲的世界》當作哲學入門書,長期帶在身邊,邊走邊讀,然後說,「慚愧啊,到現在都還沒讀完呢。」也是在那時候吧,我開始覺得我應該喜歡他,喜歡他的不自戀;喜歡他對名利寵辱不驚;喜歡他帶點憂鬱和哀傷的自負;喜歡他明明是明星類型化最早的受益者,卻也是最快自覺性擺脫被明星類型化捆綁的明星;也喜歡他和金城武一樣,總是一逮到機會就轉過身把明星的光環都拆除都摘掉——
而胡歌在上海出生,說得一口正宗的上海話,聽上去特別的風流,一種隨時隨地和談話的人在調情的風流,我記得他說,他對1960到1990年的上海總有一絲念想,「當時上海的物質可能還挺匱乏,可精神世界卻很精彩很豐富,我特別嚮往能夠經歷那樣一個年代。」然後王家衛開拍《繁花》找上了他,說是因為他說得一口漂亮的上海話,但造型照一曝光,我心裡靈光一閃,胡歌出場時華麗而迷離的氛圍和造型上的耐人尋味,看上去竟和張國榮的阿飛有太多的似曾相識——都自戀,都憂鬱,都俊美得不容逼視;不同的只是,張國榮的阿飛難免太輕浮太跋扈太傾向自我毀滅,而胡歌的寶總,是大上海溫文爾雅但工於心計的商賈,可兩個人都同樣的對人對感情,對命運的起落和跌宕,有著太多的遲疑和不信任。
胡歌是個愛書人。 據說他刨書刨得近乎出神入化。常常劇本唸熟了,在劇組等其他對手進入情況的時候,他就順手把書給抽出來,能匆匆忙忙給瞄上幾段也是好的,他最開心的莫過於,能夠來來回回在一段給他衝擊最大的文字段落里徘徘徊徊,對他來說,也就是心滿意足的一件事了。我記得有一次他在內地得了個最有影響力的男演員什麽的,記者要他說出他心目中最能代表這個時代的人物,他特別配合地說了——我一聽,當場就呆呆地怔住了。因為我真的是天打雷劈都沒有想到他會說余秀華,並且還面不改色地說,「如果沒有這些詩,余秀華不過是一個身體有缺陷的普通農民,但讀過她的詩,就知道她的靈魂原來這麼自由,其實已經飛到很高的地方去了。」胡歌懂詩,佐以他的俊色,端到我們面前來,怎麼說都是一件性感的事。
更驚訝的是,胡歌說他這一生的第一根煙是為村上春樹抽的。那時他還在唸著高中吧,陰差陽錯地讀到了村上的《挪威的森林》,被男主角極度頹廢的氣質給吸引住了,於是讀著讀著就禁不住推開門走到街上買煙去了,而且他還很記得,那是十七塊錢一包的大衛杜夫,價錢還真不是普通的貴。所以我常常在想,不讀書胡歌照樣可以像其他明星一樣喝喝紅酒穿穿名牌日子過得挺好的,但或許是因為胡歌擔心一不讀書就會讓自己處於一種內心沒有著落的狀態,空空的,虛虛的,因此他需要書本來支撐他自己,讓自己看起來不像是個只識得在鏡頭面前背對白的行屍走肉,而且書本開啓的世界和提供的養分,從來沒有讓胡歌失望過,他笑著說,「書本擊退了我的焦慮,讓我不再搖擺不定。」而我想說的是,在劇組偷時間讀上兩頁好書,然後從書裡抬起頭來恍如隔世的胡歌笑起來真好看,讓我想起木心說的,「風啊,水啊,一頂橋。」胡歌是一頂溫柔的橋,情深款款,和河道依偎在一起,讓人禁不住想走到橋心去站一站——站一站就好,站一站其實已經很好。
命運航班真實故事 在 XXY 視覺動物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歷史上的今天 vs 推薦電影】1908-AUGUST-19 比屬剛果 / 《泰山傳奇》The Legend of Tarzan,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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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果】Con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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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的「剛果」有「剛果共和國」以及「剛果民主共和國」,兩個在剛果河流域的國家。
剛果河是非洲中部相當重要的河流,長度4,700公里,是世界三大熱帶雨林其中之一;而早在公元前,班圖人在下游地區聚居,建立剛果王國直至18世紀崩解。19世紀,比利時國王雷奧波德二世資助英國探險隊探勘剛果河流域,並以「國際非洲協會」的名義,迫使當地酋長們簽屬保護協議,最終讓剛果河流域地區成為了雷奧波德二世的私人國家,是為「剛果自由邦」。
事實上,「剛果自由邦」是以私人企業為名義運作,雷奧波德二世是唯一的股東和董座,主要為掠奪當地的橡膠、銅金屬等資源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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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奧波德二世】Leopold II of Belgium, 1865~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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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輕時喜歡在世界各國遊歷的雷奧波德二世,在即位後開始將眼光指向非洲的自然資源,成立「國際非洲協會」漸漸將剛果占為己有,讓剛果成為其私有企業下的「剛果自由邦」。
雖然名為「剛果自由邦」,實際上他對當地人的統治手段十分殘酷,常常砍斷不聽話黑奴的手,連女人小孩也不放過;他甚至還會冷血地將砍下來的手還給這些手的主人,以示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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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屬剛果】Belgian Con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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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媒體揭露「剛果自由邦」販賣奴隸、剝奪人權等慘況後,雷奧波德二世在國際壓力下,於1908年8月19日正式將「剛果自由邦」交由比利時接管,是為「比屬剛果」;但實際上是交由八家管理公司代管,並持續以殖民統治的方式開採自然資源,剛果人民仍無法決定自己的命運。
直到二戰後,非洲吹起民族運動的風潮,剛果獨立運動在經過多年努力後,終於在1960年6月30日脫離比利時統治而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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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電影】
《泰山傳奇》The Legend of Tarzan, 2016
導演 大衛葉慈
主演 亞歷山大史柯斯嘉、瑪格羅比、克里斯多夫華茲、山謬傑克森
產地 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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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經典的「泰山」角色離開非洲後的故事做開頭,描述「泰山」受國際探險專家們所託,希望能夠帶領探險隊返回剛果叢林,並揭發「剛果自由邦」內販賣奴隸的事實。
電影雖以「泰山」這個虛構角色作為主角,但實際上是以真實的歷史為背景,當中更穿插了不少真持存在的歷史人物;劇本在引用歷史元素方面十分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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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壞人們的下場…】
Fiction vs. F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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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使電影裡邪不勝正,但現實總是無奈又殘酷,因為電影劇情與史實有相當大的出入。
雷奧波德二世雖然在剛果自由邦醜聞爆發後飽受批評,但仍然安穩地坐在位上直到72歲去世。
由克里斯多福華茲所飾演的里昂羅姆,原本是剛果自由邦的行政首長,醜聞爆發後則持續在比屬剛果內受雇於剛果公司工作,直到65歲病逝於家鄉比利時。
至於由山謬傑克森所飾演的喬治華盛頓威廉斯,則在揭發醜聞後於返回英國的航班上染肺結核去世,享年41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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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運航班真實故事 在 王小苗 Miao Wang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結果莫名我收到好多訊息,說無法轉錄這篇故事的文字,好像因為我之前是分享連結,不是自己post的。所以重新post一次。想留下文字的話,要按保留原文的勾勾。希望沒有打擾到已經看過的人。)
某一年,我獨自到某個離台灣很遠的城市旅行。那是一個好美好美的城市。
河流分離了城廓的兩端。我時常在夕陽尚未隱沒,夜燈將要亮起的時刻,漫步到不同的山頭,等待城市從昏黃的溫暖變幻成湛藍的夜晚。
那樣的寧靜我無法用言語形容。天色全然暗下時,眼睛只見河面反射的光波,街景的細節與兩城之間,彷彿消失一般,再沒有隔閡。
某個陽光普照,氣溫卻很低的日子,我肩上披著毛毯,準備前往我從地圖上發現的某個小島。它應該不遠,不難抵達的,但我卻有點迷路了。
我慢慢走著,行經了一間男士理髮店,不知怎麼地,我很自然地走過,又很自然地回頭了。理髮店的透明大落地窗邊,坐著一個人,「他長得真好看」,我不小心著迷了幾秒。他似乎也看見了我,對站在人行道上的我微笑,我們一起笑了出來。
那個瞬間,陽光落下的方式像鈴鐺叮叮咚咚地響。
然後我別過頭,繼續往前走,我想要去那個小島。走了大約半小時,我又迷路了(......),我站在路邊查起google map,突然一個高大的身影,遮住了我頭頂的陽光。
「妳需要幫忙嗎?」不曾聽過的聲音問我。
我立刻感到防備,我一直都很怕生,又隻身在陌生的城市。
「你想幹嘛....」,我反射性地防衛,儘管對方可能真的想幫助我。
他尷尬地摸了摸頭髮,停頓了一下,才雙臉脹紅地說,他是剛剛坐在理髮店裡的那個人。「喔」,我對自己的無禮和臉盲,開始感到有點尷尬,幸好他先轉移了話題。我們開始交談,並決定一起散散步。
他問我那個下午有什麼計畫嗎?我回答「沒有」。我說謊了,這真的沒辦法,因為他的外表太是我的菜了,我在誘惑面前沒有任何原則。
也許那是我至今最快樂的一個下午。我們一起走過的河畔、停駐的橋頭、餵過的動物、爭論著宗教涵義的教堂、坐在同一張椅子上看的水舞,那些畫面,我現在都還能在腦海中,一次次生動地重播。以及電車。
我們散步時,一列電車經過,他說想帶我去坐一坐,剛好可以抵達某個他喜歡的地方。我跟著他的腳步踏上了那輛電車。當電車啟動,停下,車門再次開啟的時候,映入眼簾的地標,竟是我一開始就想要去的那座小島。
總會抵達的。該去的地方。該遇見的人。生命一直是最偉大的劇作家,我活在那雙大手持續書寫的故事裡,只是常常忘了信任,總想把筆奪回自己的手裡。
我們立刻墜入了彼此的眼睛。我們沒有任何相同的地方,一切卻非常契合。我尤其難忘他常為我做飯的時光,那專心切菜和烹飪的側影很吸引我,我總忍不住想拿起相機,但又知道我不可能真能拍攝得了,我真正想拍下的事物。
我們分秒不離地在一起了幾天,他手中有另一張即將啟程的機票。
那是他早已規畫好的旅行。他邀請我一起去,我說「不要」,他說那他留下來,我也說「不要」。我害怕和一個人真的親近,害怕親近了我就會依賴。讓故事停在最燦爛的段落,多美好的夏日詩篇。他一直嘗試說服我,直到再也沒有時間拖延,我送他離開我的公寓,當然有一個深深的吻別。
接著的一個多小時,我陷入了想念與掙扎,我在灑脫和不捨之間踱步。最後我拿起手機,傳了訊息給他。我告訴他我很後悔,我希望他回來。那時早已超過他應該登機的時間。
再兩小時後,我見到了他出現在我的公寓門口,手裡提著一盒我前天說想吃的草莓。我不可置信地看著他,我不敢相信他竟然沒有對我發火,只是開玩笑地說:
「我可以了解妳為什麼這麼做,因為這是最像電影情節的安排。當我已經付了遲到登機的Extra fee,然後必須在妳和希臘之間選擇一個。」
我猜我是從那一刻開始真正動了心。
我心動不已,但我也還有一絲理智,知道這是旅行的魔力。他很不喜歡我叫他stranger,但我依然覺得他是stranger,我還沒有認識他太久,即便我很喜歡他。我們一起去了許多地方,終於來到我也必須回台灣的那一天。
說也奇怪,面對道別,我們都捨不得,我還是個特別愛哭的人,但在他面前,我一滴眼淚也沒掉,就是一直很開心,每件事都讓我真心地笑著。我很慶幸那時我傳出了那個簡訊,也很感謝他為了我回來。我們在一起的每分每秒好像都是多得的,我很滿足,沒有任何遺憾。
我也並不覺得這段戀情還有後續。
畢竟那麼遠、那麼遠。而他只是一個stranger。
我們從來沒有定義過我們的關係,只是想到對方的時候,會傳訊息或者通話。並且他會讀詩給我聽。我在那趟旅行途中,買了一本完全看不懂的詩集,那詩寫成以他的母語。某一天,他請我拍攝詩集裡的詩給他讀,我一陣子拍一首,他就一首一首地為我翻譯和朗讀。
他的專業和藝文一點關係也沒有,那些日子裡,我卻覺得他好專心創作,而這世界上,只有我讀過他的作品。
我第一次深深感受到,只要有一個人懂你,願做你的知音,那快樂之強烈,一點不比公開發表作品來的少。他看不懂中文,但他也認真讀過了我的詩集,並自信滿滿地翻開了其中一頁,指向龐大蟻群中的一隻,他說他知道那隻螞蟻就是我。
那是我第一次在他面前哭泣。我不知道他為什麼能夠找得到我。我以為那是我永遠的秘密。
跟當初想像的不同。我們一起度過很多事,擁有了更多時間,我們沒有斷聯。雖然不能隨心所欲地見面,但他來過了我生長的地方,我也設法再次回到他身邊。
今年卻是特別難熬的一年。從幾聲咳嗽開始,變成很多的咳嗽,世界寧靜不再,所有的散步都被打亂了,只剩下無法暢所欲言的遮蔽,與被噤聲的恐懼。
我們更常通話了,彼此也都察覺了對方的不安。在沒有預兆的狀態下,他告訴我,他遇見了另一個有趣的女孩,「有些事也許會發生」。他一說,我就懂了。
他在我的螢幕前忍不住哭了,我從來沒有看過他脆弱。他說他依然想念我,雖然他看起來並不像我那樣感情豐富,其實他只是一直隱藏自己真實的情感。
「但是我們已經太久沒見面,每件事都改變了。」
我只想給他一個擁抱,我也希望他能夠再抱抱我。我心想著即使要離別,我也好想當面見到他,聽到他親口跟我說再見。但我什麼都不能做,航班都取消了,況且至今台灣仍然不在被准許飛行與入境的名單裡面。
我也知道讓我們離別的原因,並不是討人厭的病毒,就只是時間到了。
但我一樣痛苦。我很悲傷,即便我還是一樣地呼吸,走路和睡覺。我將自己隱沒在長長的黑暗之中,再次醒來時,發現萬芳 One-Fang的「什麼將把你帶走」這首歌上線了。我聽了歌,突然無法自己。每次作品公開發表以後,我就覺得那些字跟我無關了,但這次我卻被從前的自己擊中,那像一顆穿越時空,投遞到今天的我的面前的深水炸彈。
風與火焰,洋流與鯨魚,揮手與手印,短哨與長煙。
晨星與水手。毛球與野貓。搖頭與樹葉。熱烈、疼痛與冰川。
天空與軍服。戰役與髮髻。咳嗽與散步。夢與心臟。
我多麼喜歡,或許我也只喜歡,那些狂野,無法緊抓,變幻莫測的事物。跟自由的人在一起時,我也能變得無拘無束。然而我又總在最投入自己的時候,渴望佔有,變得執著。這是我人生最大的悲劇。
所以我只能在每次分手後,把記憶全部丟掉,我一直不知道該怎麼對痛苦溫柔以待。唯獨這次,我想試著去記得。我寫下這個故事,只因為他是個溫柔的人,他曾深深走入我的心,給過我太多溫柔的瞬間,我想留下那些瞬間,就算知道那都是無法被拍下的照片。
而書寫得再誠實,又能寫到多深的地方呢,生命的豐富和失落永遠比一首歌更長。
「我猜當你年輕的時候,你相信,你會擁有許多和你產生深刻連結的人,但之後的人生讓你明白,那樣的故事,只會發生幾次。」──《Before Sunset》(2004)
「什麼將把你帶走」
「唯有黑暗不在」電影說
「什麼都把我帶走」時間說
「唯有恐懼不再」死神說
__________我真的希望你記得你曾經愛我。
「Stranger,你不覺得後來我們還能在路上遇到很巧嗎?是不是命運安排?」
「可能是吧,但其實我剪完頭髮後,一直在路上找妳。我想著,我一定要找到她,我想知道那個女孩是誰…我對她一見鍾情。」
#什麼將把你帶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