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娟貼文】
與我同年生的劉德華,
與其說我崇拜他,
不如說我佩服他。
這篇報導寫得太好了,
關於成功與堅持,
如何從一個偶像變成令人敬重的典型。
抽點時間看一看吧。
※※※※※※※※※※※※※
「大家都說, 劉德華是一個沒有天分但特別勤奮的演員,
這其實對劉德華是不公平的——
勤奮本身,其實就是一種天賦。
更何況劉德華正能量之飽滿,不是一般的飽滿,
而是異於常人的飽滿,
他碰的每一根釘、遭遇的每一趟滑鐵盧、
吞下肚的每一拳打擊,都當作是社會專門替他補的一堂課
......劉德華從來不覺得他比別人幸運,
他只是比別人更有毅力,在別人都熬不住的時候,
他說他不過是比別人多熬了一分鐘——
偏偏就是這一分鐘成就了劉德華,
也就是這一分鐘傳奇了劉德華。」
by Fabian Fom 星洲日報專欄鏤空與浮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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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洲日報專欄鏤空與浮雕
#儂好胡歌
胡歌安靜下來的時候,是真的安靜。像什麼呢?像最深的嚴冬,夜裡靜靜落下來的雪。聽過和他同組拍戲的演員形容,胡歌一走出鏡頭,整個人就「嘚」的一聲,自動把渾身的光芒熄滅了去,然後慢慢的背轉身,往燈光照不到的地方走去——於是我想起北京。北京一下雪就變成了北平。北平的雪下得特別凶,凶得可以把胡同裡的喧鬧和動靜都掩蓋下去,而那靜,靜得連故宮都一眨眼就變成了紫禁城,紅牆宮裡萬重門,那紅門遠遠望過去,出奇的溫柔,出奇的嫻雅,隱隱帶著少女的嬌羞。我也想起胡歌演的梅長蘇,因為患有火寒毒,常年撐著單薄的病軀,在寒冬里抱著炭盆,坐在窗台前,憂患著家國的憂患,而死亡其實離梅宗主很近很近,近得彷彿就在積著厚雪的門外靜靜地守候,梅宗主一個大意把門打開,祂也就一臉冷峻地竄了進來。
後來胡歌說,出事之後,他發了一個夢,夢見了那位和他一同出車禍然後不幸離世的同事,夢裡頭,他把對方送到機場,大家沒事人一般,說說笑笑的,然後對方轉過頭來,告訴了他航班的時間,隔天胡歌醒過來,酸酸楚楚的把那夢回味一遍,赫然發現,那航班的時間,其實就是哀悼會的時間——於是胡歌把臉埋進手掌,肩膀抖動得像一隻僥倖躲過獵人子彈的松雀鷹,原來死亡曾經靠得那麼近,近得像是被誰在臉上吹了一口氣,甚至那撲面而來的氣息,胡歌到現在都還記得清。他記得本來是他坐在副駕駛位置,那同事說,「胡歌你坐到後面來,睡起來舒服點。」那時他們趕完通告,從橫店開車回上海,胡歌累得全程都在車上睡癱了,因此當他終於知道跟他換位子的同事已經因車禍去世的時候,整個人嚇呆了,又內疚又自責又傷心,哭著對瞞住他的經紀人叫喊,「不管怎樣,我一定要飛回上海出席葬禮。」經紀人聽了大聲叱喝,「怎麼回?從香港回上海的夜機已經飛走,就算明天一早飛回去葬禮也已經結束了,而且你現在臉上還纏著紗布,要怎麼出境?還有你眼皮還腫著,不許哭,不許流眼淚——」那一刻,胡歌整個人徹徹底底奔潰了,慢慢蹲到地上,然後把頭低下來,好讓眼淚可以一滴一滴地往地上掉,不會傷害到剛在香港動了手術,把整塊眼皮都割掉,然後將耳朵背後的皮膚移植過來的那隻右眼——當時胡歌那委屈我懂,委屈得像個最好的同學突然轉校離開了可卻又傷心得不敢在老師面前哭出聲音來的孩子,原來在生離與死別面前,命運的樓板掀了開來輕輕響動,我們除了用盡氣力的傷心,其餘的都無能為力。
我突然想起金宇澄談起《繁花》的時候,回到了江蘇黎明里的祖宅,然後搬了張椅子坐在破敗得像個荒園的屋子裡望出去,剛好望見一棵娟秀的老樹,枝葉晃動得像金線一般,金燦燦的,很是漂亮,金宇澄說,「這是棵野生樹,小鳥吃了它的果子,飛到這兒來拉屎就長出來了,江南特有的樹。」而人生誰不都是這樣呢?不管你長在哪裡,到最終落了下來,就好像一張樹葉一樣,飄走了,就什麼都沒有了——這道理當然胡歌都懂,胡歌比誰都懂,生命如果不是那麼脆弱,我們又何苦那麼驚慌焦慮?我記得胡歌說過,人的一生或長或短,都不必太計較,這一生來不及完成的事情,就寫進墓誌銘吧。而他唯一沒有放棄的是,既然活了下來,就把自己活成一個堅毅的、寬容的、赤誠的男人,給未來留下一點什麼,而且肩膀也不必太寬,擔得起人生的波瀾就足夠了。其實我何嘗不是那樣?特別抗拒把十年或廿年拉過來設定成一個年限來評估自己活出了一些什麼。在命運面前,歲月太單薄,十年廿年算得了啥,可能明天發生的一件事,就足以把經年累月累計下來的一切都崩解了,都改變了——「就好像一根羽毛,風吹過來,它就跟著飄走了」,而胡歌這感慨,不知咋的就和金宇澄說的給對上了,兩個不同時代的上海人,在上海飽滿的風月當中,不約而同地,一眼看穿每個繁華時代的背後,其實也陰晦,其實也貧乏。
也可能是因為那場車禍吧。胡歌臉上結結實實地縫了一百多針,整張臉差點毀了,胡歌醒來之後,為了不讓大家擔心,他渾身裹著紗布讓護士從手術室推出來,還故作輕鬆地沙啞著聲音說,「瞧,著是我最新的造型。」然後他看見經紀人神色凝重地背過臉去,這才把吃力舉起的包扎著石膏的手緩緩地放下來。之後醫生到病房替他上藥,拆掉了臉上的紗布,胡歌隱隱發現大家的眼神有異,開始覺得不是太對勁,於是央父親把鏡子遞過來,父親多番推搪,怎麼都不肯,後來胡歌藉故要進洗手間,在鏡子面前看見自己的臉腫得比原本的大上兩倍,顯然是大大的破了相,而且肌肉組織很多都移了位,傷得最重的是右眼,腫得根本張不開,幾乎自己都認不出自己來了,可他當時的第一個感覺竟然是如釋重負,回過頭來對父親說,「太好了,終於可以不用當偶像了,終於可以不用當演員了。」父親聽了,以為兒子受不了刺激,盡說些痴話,難過得不得了,眼眶紅紅的,但當時胡歌是真心的,當偶像壓力太大,大得讓他開始想逃想避,就算今天問起,胡歌還是會說,「如果可以把光環都褪掉,那我肯定會更舒服更自在一些」——於是我想,這和金城武是多麼的相似啊。明明兩個都是天生必須在強燈之下戲耍風流的男人,卻偏偏想方設法不把自己當一回事,而且所謂偶像,不外只是光環,不是志向,不是職業,至於帥哥——帥哥怎麼能算是一種藝術成就呢?
「既然活了下來,便不會白白地活著——」《琅琊榜》里的林殊逃過劫難重生,化身梅長蘇之後這麼說過,胡歌於是也一直把這句話懸掛在心口。尤其是,角色有主次,但人生沒有,每個人都只公平地分配到一個角色,每個人也都是自己人生唯一的主角,並且最終也都只能活上那麼一次。因此一旦決定了繼續留在演藝圈,胡歌第一件事就是必須丟掉古裝小生和螢屏偶像的包袱,於是他重回上海戲劇學院上課,於是他遠走紐約放空自己,於是他表達了想要上台演話劇的意願,於是他還不介意角色的主次,爭取參演賴聲川的《如夢之夢》———而賴聲川的話劇,主張的是一種依賴靈性激發的創意體系,所以常常在他的話劇裡頭,從舞台的氛圍和設計,故事的主幹和佈局,還有隱藏的枝椏和線索,都埋伏著人生的體悟,而往往演員在演完之後,在對生命的思考上,漸漸都有了深刻的改變,尤其是胡歌——在某種程度上,胡歌和《琅琊榜》裡的梅長蘇有點相似,都經歷過浩劫,都毀過容,都在涅槃之後重新再活上一次。最特別的是,賴聲川的《如夢之夢》,每一年年底都安排在北京上演,意即是今年這一天的晚上八點,胡歌在戲台上說出這一句台詞,明年這一天的晚上八點,胡歌也會回到北京的戲台上,說回同樣一句台詞,胡歌感慨地說,「這兩個點的距離,感覺就好像只隔了一天從同一張床上醒來,可實際上卻間隔的整整一年,一年裡頭的遭遇、經歷和生活,其實更像是一場長長的夢」——生命是循環,總有長短,也有圓缺,而在無常裡頭,我們都希望可以守住同樣的循環,守得緊緊的,守得牢牢的,所以我們才都愛說,「年年有今日,歲歲有今朝」,其實我們忽略了,今夕是何年根本不重要,越是像夢一樣的,才越是真實的人生。
胡歌是個聰明的演員,他的演技,不狂妄不輕浮,總是收的時候比放的時候多,最好像人生的真相,真相是不見端底的,總是要到最後一刻才恍然大悟——啊竟然是這樣,啊居然是那樣。人如是。戲如是。所以胡歌用他自己的歷練,壓抑了梅長蘇的感情線,豐富了角色的孤獨感,有些人的人生,是必須經過不斷的否定自己,不斷的推翻自己,到最後才能慢慢地重新建立起自己。我喜歡胡歌,是喜歡他居然在這個粉絲可以兌換程貨幣的「新粉絲經濟時代」,一再千方百計地撲滅身上的明星光芒,把自己從明星退化成一個演員,然後再從一個偶像,「破帽遮顏過鬧市」,恢復一個演員最純粹的本質,這對胡歌來說,終究才是他最樂見其成的反其道而行的進化方式。胡歌說過,他是一個簡單的人,簡單是他的葉綠素,「有時候演了一場很牛的戲,我自己就會沾沾自喜,樂上好幾天,而這種樂,比起摘掉影帝或視帝什麼的,更加讓人開懷愜意。」無論演員還是明星,顯然都是趕熱鬧的行業,因此胡歌總是盡量在精神上讓自己傾向於「貧困」,而胡歌的貧困,是一層層的壓抑,是一步步的排斥,以及一些些人為的刻意的疏離——胡歌本身已經具有太強烈的存在感,他需要的反而是化繁為簡,是返璞歸真,是從喧囂的螢屏中退下來,扭轉頭,從表層鑽回內在,然後適當地給自己一種撕裂——胡歌老愛說,「我真正想要討好的,到頭來不外是在心裡頭經常給自己進行告解的另外一個胡歌而已。」
我隱約記得胡歌好幾年前已經開始在讀《繁花》,很有禮貌地稱金宇澄為 金老師,那時候他輕描淡寫,談起他讀的書,談起余秀華,談起村上春樹,也談起《蘇菲的世界》, 把《蘇菲的世界》當作哲學入門書,長期帶在身邊,邊走邊讀,然後說,「慚愧啊,到現在都還沒讀完呢。」也是在那時候吧,我開始覺得我應該喜歡他,喜歡他的不自戀;喜歡他對名利寵辱不驚;喜歡他帶點憂鬱和哀傷的自負;喜歡他明明是明星類型化最早的受益者,卻也是最快自覺性擺脫被明星類型化捆綁的明星;也喜歡他和金城武一樣,總是一逮到機會就轉過身把明星的光環都拆除都摘掉——
而胡歌在上海出生,說得一口正宗的上海話,聽上去特別的風流,一種隨時隨地和談話的人在調情的風流,我記得他說,他對1960到1990年的上海總有一絲念想,「當時上海的物質可能還挺匱乏,可精神世界卻很精彩很豐富,我特別嚮往能夠經歷那樣一個年代。」然後王家衛開拍《繁花》找上了他,說是因為他說得一口漂亮的上海話,但造型照一曝光,我心裡靈光一閃,胡歌出場時華麗而迷離的氛圍和造型上的耐人尋味,看上去竟和張國榮的阿飛有太多的似曾相識——都自戀,都憂鬱,都俊美得不容逼視;不同的只是,張國榮的阿飛難免太輕浮太跋扈太傾向自我毀滅,而胡歌的寶總,是大上海溫文爾雅但工於心計的商賈,可兩個人都同樣的對人對感情,對命運的起落和跌宕,有著太多的遲疑和不信任。
胡歌是個愛書人。 據說他刨書刨得近乎出神入化。常常劇本唸熟了,在劇組等其他對手進入情況的時候,他就順手把書給抽出來,能匆匆忙忙給瞄上幾段也是好的,他最開心的莫過於,能夠來來回回在一段給他衝擊最大的文字段落里徘徘徊徊,對他來說,也就是心滿意足的一件事了。我記得有一次他在內地得了個最有影響力的男演員什麽的,記者要他說出他心目中最能代表這個時代的人物,他特別配合地說了——我一聽,當場就呆呆地怔住了。因為我真的是天打雷劈都沒有想到他會說余秀華,並且還面不改色地說,「如果沒有這些詩,余秀華不過是一個身體有缺陷的普通農民,但讀過她的詩,就知道她的靈魂原來這麼自由,其實已經飛到很高的地方去了。」胡歌懂詩,佐以他的俊色,端到我們面前來,怎麼說都是一件性感的事。
更驚訝的是,胡歌說他這一生的第一根煙是為村上春樹抽的。那時他還在唸著高中吧,陰差陽錯地讀到了村上的《挪威的森林》,被男主角極度頹廢的氣質給吸引住了,於是讀著讀著就禁不住推開門走到街上買煙去了,而且他還很記得,那是十七塊錢一包的大衛杜夫,價錢還真不是普通的貴。所以我常常在想,不讀書胡歌照樣可以像其他明星一樣喝喝紅酒穿穿名牌日子過得挺好的,但或許是因為胡歌擔心一不讀書就會讓自己處於一種內心沒有著落的狀態,空空的,虛虛的,因此他需要書本來支撐他自己,讓自己看起來不像是個只識得在鏡頭面前背對白的行屍走肉,而且書本開啓的世界和提供的養分,從來沒有讓胡歌失望過,他笑著說,「書本擊退了我的焦慮,讓我不再搖擺不定。」而我想說的是,在劇組偷時間讀上兩頁好書,然後從書裡抬起頭來恍如隔世的胡歌笑起來真好看,讓我想起木心說的,「風啊,水啊,一頂橋。」胡歌是一頂溫柔的橋,情深款款,和河道依偎在一起,讓人禁不住想走到橋心去站一站——站一站就好,站一站其實已經很好。
星洲日報專欄鏤空與浮雕 在 孟買春秋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好喜歡秋天的童話
#星洲日報專欄鏤空與浮雕
#致我們終將逝去的
之後我看見鍾楚紅眼睛裏的光一點一點的熄滅了。她站起身。不再嬌憨嫵媚。不再理直氣壯地美麗著她肆無忌憚的美麗。就好像她原本把朋友們招待到家裏來,忙進忙出的,時不時轉過頭來,露出她一綻開笑臉就好像碎鑽撒在了地板上倏忽一閃一閃的梨渦,興高采烈地打開筆記型電腦,想要把她婚後的幸福通過畫面製成短短的視頻一幕幕地打到熒幕上,預備告訴大家他又把她帶到那裏那裏去吹山風去看海景了,可不知怎麽的,先是音效發生了故障,畫面裏她甜蜜地依偎在他身旁,嘴巴嘰裏呱啦地在說著些甚麽,偏偏我們一句都聽不清楚,然後我們看見一片金黃色的一望無際的沙丘飛旋著撲過來,風沙刮得好大好大,畫面完全沒有先兆地被切換,鍾楚紅突然落了單,怔怔地瞪大著眼睛,成千上萬的馬兒的腿在漫天的風沙裏奔騰——隨即鏡頭一黑,就甚麽都看不到了。
後來鍾楚紅說,她在丈夫的靈堂說的話是認真的,而不是為了草草打發記者,胡亂編幾句話敷衍過去,「他給了我廿年特別豐富、也特別幸福的生活,將來不管再遇上誰,恐怕都沒有辦法給我想要的,所以我從來不覺得一路單身下去是對不起我自己。」於是我聽了,禁不住將手掌交握,拱成一條橋,輕輕地按壓在眉心,原來我一直低估了鍾楚紅對愛情的虔誠,也原來我一直誤會了一個美艷的女明星的內心其實也可以為一個心愛的人草木萋萋。我記得亦舒寫的《流金歲月》,朱鎖鎖有一次對蔣南孫說,「誰會笨得去嫁一個自己深愛的人呢?」偏偏現實生活卻恰恰相反,真正肯在愛情裏循規蹈矩,肯為愛的人綠肥紅廋的那一個,竟然是朱鎖鎖,而不是蔣男孫——張曼玉從來不會放棄任何一個為愛情勇往直前水裏來火裏去的機會,而鍾楚紅卻意外的總是對愛情溫柔哀惜,對鍾楚紅來說,愛情是一條線索,不是一條導火線,不應該劈裏啪啦燒過了就算數,她要的是可以緊緊握著的同一條線索,輪回往返,尋找的都是同一個人和她生生世世相認的人。
我記得吳宇森說過,他比誰都相信愛情,他的電影其實一直都以浪漫為基調,常常第一個在他腦子兜轉的,不是廣場前飛起的白鴿,不是小馬哥兩隻手各持一枝手槍,一路走一路向兩邊掃射的槍林彈雨,而是一個女人表面上風卷雲舒,暗地裏卻張羅著要如何在心裏挪出一小塊方寸來同時安置另一個男人——因此我特別喜歡吳宇森拍的《縱橫四海》,根本把當時整個香港最漂亮最風流的人物都拍了進去,他讓兩個男人同時深愛鍾楚紅卻又各自假裝其實隨時可以放手不愛,他說,「無論外面的世界有多麽大的變化,大家遭遇的人生有多麽始料未及的曲折坎坷,最終不會變的,永遠是一份真誠的愛情。」
所以拍《縱橫四海》那一陣子,吳宇森一直躲在鏡頭後面,一邊看鍾楚紅左右為難的在周潤發和張國榮之間擺渡,一邊靜靜地流著眼淚,害怕驚動了愛情,也害怕驚擾了演員。我始終記得裡頭有一場戲,鍾楚紅把長髪盤起,穿件白色低胸晚禮服,美麗得就像巴黎剛剛睡醒,正伸展著春天的懶腰,而她倨傲的鎖骨和娟秀的肩頸,簡直就像是一座萬劫不復的懸崖,驚險但綺麗,沒有一個男人會不願意失足掉下去——吳宇森特別安排鍾楚紅和坐在輪椅上的周潤發跳舞,因為吳宇森年輕時也很愛跳舞,而且吳宇森有一只腿其實短了一點點,但跳起舞來一樣的靈活,當年他就是這樣單手搭在太太的肩膀上,在舞池裏跳了一整夜的華爾茲,最後跳呀跳的,終於和太太一路旋轉著舞進了結婚禮堂——不同的只是,吳宇森的太太沒有鍾楚紅標誌了一整個時代的美麗,我們必須承認,不是每一個女人都可以擁有如鍾楚紅一般,和一個時代共同進退的美麗。
而美麗,說得殘忍一些,到後來幾乎都是女明星們的懺悔錄。那些杯盤狼藉的風光,那些「滿庭殘葉不禁霜」的風華,當觀眾漸漸轉身散去,當聚光燈慢慢收弱光束,她們都得慢慢蹲下身子,放低身段,找個時間一件一件收拾。我們永遠不會知道一個因為美麗而呼風喚雨的女明星,到底要穿過多麽陰險的峽谷和多麽深遠的隧道,才能重新遇見曾經被遺棄的她自己。我記得八卦雜誌拍到一組照片,朱家鼎的葬禮上,鍾楚紅戴著一對珍珠耳環,一副造型特別時尚的墨鏡,穿一件式樣簡單的松身黑色連身裙,步伐蹣跚,神情哀戚,但她偶爾還是會不自覺地掠一掠頭髮,偶爾還是會微微地昂起下巴,那些女明星的架子始終還在,也始終不能說丟就丟得開,後來好不容易挨到辦完解穢酒從《香港仔鄉村俱樂部》走出來,鍾楚紅這才虛弱地撲倒在她在圈子裏除了張國榮之外最好的異性朋友周潤發身上,周潤發一把將她接住,另外一只手馬上伸出去擋開蜂擁而至的攝影鏡頭,在那一刻,我想起了《秋天的童話》。
——「或者我唔走呢?」十三妹說。
——「唔走咪——一齊望住個海咯。」船頭尺一時難掩心頭喜悅。
其實我們都應該慶幸,慶幸曾經活在一個把情話說得吞吞吐吐的時代。兩個對未來都沒有十分把握的人,一張口就把情話說滿了,其實大家都心虛都倉惶。愛情最美的地方是,給彼此留個遺地,就算你走,就算你不留,將來兜了好大好大一個圈再碰頭,你當然已經不可能是原原本本的那個你,我也已經沿途丟失了好大一截的自己,然後際遇就會悄悄湊過身來,調皮地撞了撞你的手肘,向你擠眉弄眼,暗示眼前的那個人其實一直沒有放下過你,於是你抬起頭,訕訕地把手插進褲袋裡,至少那個時候你知道,你們之間還有半截沒有說完的情話可以駁回去,還有一顆沒有按下去的句號偷偷握在彼此手裡。
我一直很喜歡《秋天的童話》。喜歡周潤發的船頭尺像一條跳上舢板的金槍魚那樣滑不溜手;喜歡鍾楚紅明媚如斜陽的十三妹,她的美麗跟紐約的黃昏一樣,總是拉得那麽長,又總是那麽叫人低迴惆悵;喜歡那間在海堤架起來的餐館,名字就叫SAMPAN;喜歡兩人再見面時周潤發問,“table for two ” ,然後嘴唇忍不住微微地顫了又顫,望著眼神裡千帆過盡的鍾楚紅;喜歡導演張婉婷後來說起,拍攝當時資金相當吃緊,劇組的夥食很差,剛巧張婉婷把一個大學同學拉來當劇照攝影師,順便給當時紅得雷電交加的周潤發拍了好多大頭照,請周潤發在照片上簽名,周潤發二話不說,接過筆,草草在照片上「飛一飛」,然後拿到紐約唐人街去賣,賣完了大家就可以到餐館吃一頓好的。
後來電影報捷,票房一把火似的,熊熊地燒開來——而80年代的香港,整座城市趾高氣揚,歌舞昇平,驕傲得不得了,街上擦身而過的香港人,每一個都走路有風,每一個都鵬程萬里,那時候的香港人尤其喜歡看周潤發搭鍾楚紅,因為他們兩個人在熒幕上投射的,從來不是郎才女貌的明星們開著跑車喝著香檳的愛情故事,而是隱隱透現出香港低下層堅忍不拔的拼搏精神,以及一整個時代的香港人如何不屈不撓,讓自己的夢想欣欣向榮的志氣,而且那個時候的明星,有誰不是從草根裏冒出頭來?比如在南丫島長大的周潤發,比如獲選港姐之後還跟家人一起住在「重慶大廈」的鍾楚紅,他們都是最讓香港人引以為傲的人設和標誌,對他們總有一種說不上來的親,那些出了名刁鉆的香港人也特別的疼鍾楚紅和周潤發,當時大家最愛掛在嘴邊的是,「發?你發得過周潤發?紅,妳紅得過鍾楚紅?」可現在回頭看,我僅想起那首歌,「何地神仙把扇搖,留下霜雪知多少」,香港的大時代和好日子都過去了,日漸破敗的香港,就只剩下一個空洞洞的軀殼,所有的是非與爭論被扭曲在陽光底下盤繞,剩下來的只有焦慮和猜疑,不會再有傳奇,就連床畔的蝴蝶,也早就飛走了。
而或許是樸素的出身和單薄的背景吧,鍾楚紅不怎麼懂得使用流暢的手段和圓滑的世故,也不怎麼特別牙尖嘴利,有一次上黃霑倪匡還有蔡瀾主持的《今夜不設防》,他們明顯醉翁之意不在酒地擠在她身邊,盤問她的擇偶門檻,我記得鍾楚紅戴了個誇張的幾何圖案耳環,說話的時候晃呀晃的,而鍾楚紅常常話說到一半,就會機靈地將慢慢往下滑的無肩抹身衣服往上拉,到底跑慣了江湖,她懂得在必要的時候適當地保護自己,我倒是記得比較真切的是,她說過,「我要找的男人是值得我仰望的,他不一定要很富有,也不一定要甚麽都懂,但至少和他在一起,我看到的世界和思考的方式, 基本上和一個女明星平時接觸到的和可以想象到的有很大的不同。」也因為那一席話,我開始喜歡上鍾楚紅應對人生時「無目的的合目的性」。既然美麗對她來說如魚得水,渾然天成,那麽名和利也都應當相對的隨遇而安,特別是當她必須在娛樂圈刀光劍影的人際關係裡穿身閃過的時候,她總是禮貌地拉開人與人之間的距離,對每一個人都周全都寬容,即便接待生命裡發生的每一件事,無論是大喜大悲,也都謙遜有禮。後來鍾楚紅全面退隱,偶爾接受美容品牌或時尚派對邀約,她一站出來,整個人散發的還是一種極其強烈的年代感,雖然她明顯已經沒有興致再施展跟美麗較勁的鬥志,可就算一個時代消失了,鍾楚紅的美麗到底還是大江大海,勾起我們對港片全盛時期的美好回憶,她昔日的萬種風情,一直都和香港當年風發的意氣連接在一起,也曾經和我們終將失去的青春,那麽親密地共飲一瓢沁心的江水。
至於當年鍾楚紅常常讓男人們如遭電殛,呆呆地劈倒在原地的美色,徐克就曾以男人的標準說過,「她媚,但不妖;她艷,卻不俗」,簡直如同一波又一波的驚濤駭浪,拍打著80年代每一個少年的春夢。連一向自豪自己長得比女明星還漂亮的張國榮也禁不住驚嘆,香港怎麽會有一個女人可以把皮褸穿得那麽好看?那種遊刃有餘的風情,可以梵谷,也可以莫內,「她太美了,美得做錯什麽你都可以原諒。」有一次鍾楚紅穿上《意亂情迷》的戲服,領口開得好低、好低、好低的一件式黑色比基尼,為香港版《花花公子》拍攝封面,就算事隔經年,到現在還是會感覺到鍾楚紅當時那讓人渾身焦灼的性感——她舉起手,輕輕拂開臉上的髮絲,波浪似的蓬鬆及肩長髪偶爾撥向一邊,蜜糖色的皮膚,薔薇色的嘴唇微微張啟,眼神夢幻而迷離,還有標誌性的大耳環,以及手腕上一口氣戴上十來個造型獨特的手鐲,整個人散發出一種熱帶雨林的誘惑:慵懶的,神秘的,危險的,而那組照片的震撼性,就和站在地鐵出風口用手捂住翻飛的裙裾的瑪麗蓮夢露一樣,風韻流芳,風情永繼,是那麽的對同性殘酷,又是那麽的對異性恩賜,緊緊地扣壓住少男們靦腆而羞澀地上下滾動的喉結——
結果那雜誌據說在一天之內就售罄。雜誌所賣的,當然不單單只是鍾楚紅咄咄逼人的「鍾記」風情,而是所有年輕男孩們在「女神」這兩個字還沒破殼而出之前,讓他們渾身發燙的集體回憶。我特別記得,那時候鄰居有位當木匠的大哥哥,喜歡交筆友,喜歡看雜誌,個性特別內向文靜,可他那一回卻赤裸著瘦削的上身,不動聲色,把鍾楚紅的拉頁海報索性從雜誌上撕下來,貼在小小的潮濕而光線幽暗的房間裏——第一次那麽明目張膽地對外張揚他體內因鍾楚紅而分泌旺盛的雄性激素 ,而往後在他人困馬乏的人生或一敗塗地的婚姻裡,至少他偶爾會記起,在他還是青春中人,困在青春的泥沼裏,也曾經以青春的名義,領受過鍾楚紅沒有經過剪輯,沒有經過混音和配樂,如山洪傾瀉的美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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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洲日報專欄鏤空與浮雕 · #如果隔壁住著陳昇. 如果隔壁住著陳昇。我是說如果。那麼偶爾拍打牆壁,然後赤腳跑過去,按響門鈴蹭杯酒喝,猜想不算是件太唐突的事吧。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