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嚴峻!為兼顧勞權與防疫,呼籲侯友宜市長盡速將美麗華球場重大勞資爭議交付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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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麗華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也就是大家熟悉歷年舉辦裙襬搖搖賽事的美麗華高爾夫球場,該公司4月8日無預警宣布將完成企業分割程序,並將原屬美麗華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的工會會員,分別轉任至杏中、杏美、美杏三家子公司,同時解僱工會理事長黃文正及數名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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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舉明顯利用子公司吸收分割母公司股份來瓦解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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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公司的行動,在疫情升溫前三日,美麗華企業工會展開罷工,但時至今日,公司方依然以工會在分割完成後已不具合法性(註解1)為由,不出席勞工局的協商會議。更因為疫情借力使力,直接無視罷工封鎖造成的營業壓力,持續違法轉任員工、解雇工會幹部,且於合法罷工期間還以曠職三日為由,解僱更多工會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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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曾經致電向經濟發展局了解,該公司的分割程序根本還沒有完成,就急於轉任員工至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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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在5/31,也就是昨天,公司方惡劣手法不斷,違法舉辦勞資會議選舉,漠視防疫三級警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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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公司想要瓦解工會並不是第一次,2018年1月,就曾經分批解雇工會會員,歷經工會12天罷工抗爭才終於簽成團體協約。如今公司再次瓦解工會的行動,則進化到乾脆利用分割工會成員最多的部門來直接否決當時的團體協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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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罷工行動已經持續到第22天,新北市疫情準四級警戒,侯市長也屢次表示如有封城需要「該封就封」,新北市高風險熱區已增加至20區,疫情如此嚴峻,勞工局即便曾發新聞稿譴責公司方「毫無協商誠意、違法解僱工會會員」,仍是遠遠不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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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解決公司方毫無協商誠意,並且避免勞工持續暴露在染疫風險日漸攀高的環境裡進行罷工,新北市勞工局應該依照勞資爭議處理法第25條, #交付強制仲裁(註解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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罷工期間,主管機關認有影響「公眾生活及利益情節重大,得依職權交付仲裁」,面對公司方屢次拖延、工會無限延長罷工的處境,這是勞工局面對勞權、疫情之下應有的權衡作為。市政府不應該任由工會遭公司方杯葛,可能因疫情嚴峻不得以終止罷工,放任違法公司片面改動、終止勞動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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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於5月27日火速拍板紓困方案4.0,紓困方案昨日(5/31)三讀通過並直接由總統公布實施,最快將在6月4日開始執行,討論勞工紓困同時,疫情期間重大勞資爭議更該被重視,我們呼籲侯市長正視新北市內,正有勞工被不當裁員、走投無路,只能苦守公司門口進行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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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力量新北黨部在此呼籲以下兩點:
1⃣ 請新北市府謹守函請勞動部向經濟部、體育署反映暫緩資方紓困補助申請的承諾
2⃣ 立即依法針對該次美麗華公司重大勞資爭議進行強制仲裁(交付仲裁)!讓勞工都可以安心回家防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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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解1)美麗華工會已召開會員大會,修改章程更名為「美麗華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暨子公司企業工會」,並取得新北市勞工局換發證書,得以涵蓋三間子公司的合法性。
(註解2)勞資爭議處理法第 25 條:「調整事項之勞資爭議經調解不成立者,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認有影響公眾生活及利益情節重大,或應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請求,得依職權交付仲裁,並通知雙方當事人。」
== 延伸閱讀==
勞工局新聞稿:https://reurl.cc/9rXxlx
《企併法》解僱勞工相關報導:https://reurl.cc/9rXxex
美麗華工會最新聲明稿:https://reurl.cc/xG0qmL
勞資爭議處理法第25條 在 鍾孔炤|勞工,值得更好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昨天參加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記者會,針對集體勞動法進行說明及釐清。我依然希望透過這次的罷工,開展台灣對勞動教育的重視,扭轉對勞動法律的陌生,讓民眾更瞭解自己的勞動權益。
📌長榮空服員罷工為「合法罷工」
在台灣嚴格的法律規範下,要達成「合法罷工」的門檻十分不易,而此次長榮空服員罷工,於6月7日取得罷工資格,並於6月20日下午4點起進行合法罷工。
我再次強調,本次罷工是合法罷工,因此受到《工會法》第35條禁止雇主針對參與工會活動員工進行不利益待遇的保護,此外還有《勞資爭議處理法》第55條爭議期間工會及會員刑事、民事免責的適用。
📌勞工參與合法罷工「當然受到法律保障」
以這次爭議最大的18人為例。空服員符合「參與合法罷工」的要件,並且在兩點報到之後就明確告知公司「待會四點即將參與罷工」,盡忠職守配合公司調派人力到最後一刻。在乘客尚未登機的情況下,於四點正式參與合法罷工。以上勞工的爭議權行使,符合《勞資爭議處理法》第55條的誠實信用原則,當然受到法律保障。
依據《工會法》第35條,雇主不得針對行使合法罷工行為的員工有任何不利益待遇處分,否則違法且無效。另外根據《勞資爭議處理法》第55條,罷工期間工會及會員還有刑事、民事免責的適用。
工會證實長榮資方至今已對25位參與合法罷工的會員,進行「不利益待遇」處分,「長榮公司行為已恐涉違法」。若長榮資方執意違法懲處這些參與合法罷工的空服員,在法律上也有「懲處無效」的效果。
📌我國法律「禁止秋後算帳」
《工會法》第35條第1款和第4款清楚規定:資方不能因為勞工加入工會、參加工會活動、參與或支持罷工之類的活動等,而進行「解僱、降調、減薪或為其他不利之待遇」。
「罷工是人權」,「罷工」是國家保障勞工「提升勞方對等協商地位」的最後手段。如果法律不保護站出來爭取勞動權益並行使勞動三權的勞工,那麼誰願意罷工?為了保障勞工有「實質罷工」的可能,我國法律本來就「禁止秋後算帳」。
然而長榮資方若拒絕與工會協商「秋後算帳條款」,不僅可能違反《團體協約法》第6條誠信協商原則,同時也是蔑視我國《工會法》第35條的「禁止秋後算帳」法律,似乎是公然宣告長榮公司必定違法。
我呼籲長榮資方「應遵守法律規定,並回歸誠信協商」。
📌反思父權管理及性別議題
僅招收女性是長榮招收空服員的潛規則。空服員皆為女性,而長榮的企業文化卻是「威權管理」,甚至是如今社會質疑的「父權管理」。相關的爭議事件層出不窮:違反勞基法、要求空服員不合理服務等等。
如今這些女性空服員,依循我國法律以工會試圖與長榮管理階層建立對等的發聲管道。不僅合於情理,且合於法律。理應獲得支持與鼓勵的勇敢行為,卻遭受社會上非常多的不接受與不諒解,甚至是對女性身份的人身攻擊或羞辱,我們看到台灣職場上的性別平等還有很長的路要走。長榮企業管理與女性工會的價值衝突,顯現出職場性別問題,值得社會深思。
📣罷工是民主成熟象徵,支持他們等於支持自己
最近,德國航空空服員工會蘊釀七月罷工,英國航空也發出八月罷工警告。這些勞動條件讓台灣人羨慕的國家,也都是經過一次次勞工的勇敢團結才有今天工時短而工資高的待遇,也為每個勞動者爭取到了尊嚴與同理。
台灣的集體勞動關係還在起步期,期盼台灣社會越來越能理解「勞動三權就是人權」的普世價值。現在起身爭取權益的少數值得台灣勞動者的支持,各位,支持他們也就是支持自己。
#集體勞動三權
#團結權 #罷工權 #談判權
#空服員罷工合法
勞資爭議處理法第25條 在 Workforce勞動力量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每次遇到工會與資方之間的爭議,常常會針對「程序」問題來互為主張。的確,資方提出的疑問有其合理性,但現行法令也確實沒有訂出規範讓勞資雙方可以遵守,那到底要怎麼做才能讓程序完備呢?
依勞資爭議處理法第54條第1項:「工會非經會員以直接、無記名投票且經全體過半數同意,不得宣告罷工及設置糾察線。」因此對工會來說,只要達到1️⃣直接2️⃣無記名投票3️⃣過半數同意這三個要件就可以合法罷工,如果要有更多限制與約束,最好的做法還是由主管機關來解釋吧!
但從這個議題我們也可以換個角度想,在許多沒有工會的企業裡,勞資會議的勞方代表也是由全體勞工直接選舉產生,投票過程是不是同樣會有這次資方提出的疑慮?選出的勞方代表又真的能代表勞方嗎?
#Workforce #勞動力量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 #罷工 #投票 #勞動部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 #勞資會議
勞資爭議處理法第25條 在 勞資爭議處理法 的相關結果
第25條 (調解不成立之申請交付仲裁). ﹝1﹞ 勞資爭議調解不成立者,雙方當事人得共同向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申請交付仲裁。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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