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法律小常識】
暑期工讀停看聽!
暑假已至,許多學生紛紛投入打工行列,有些事項不可不知!工讀生進入適用勞基法之公民營事業單位打工,事業單位縱使是僱用暑期工讀生,有關工資、工時等勞動條件仍應遵守「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例如:應於到職當日為工讀生辦理參加勞工保險及就業保險,工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現行基本工資:月薪制為19,047元,時薪制為109元);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每2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84小時;雇主延長勞工之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一日不得超過12小時,延長之工作時間一個月不得超過46小時;繼續工作4小時,至少應有30分鐘之休息,每7日中至少應有1日之休息作為例假;又國定假日,均應休假。此外,雇主應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按月為勞工提繳退休金至勞保局之個人退休金專戶,雇主所負擔的退休金提繳率,不得低於勞工每月工資的6%。工讀生如有請假之必要,可依「勞工請假規則」辦理;工讀生如不幸遭遇職業災害,雇主應依規定予以補償。
此外,工讀生如與雇主訂定書面契約,應注意契約內容要公平、合理;如契約內有以下條款,將損害工讀生權益,為避免被騙或詐財,建議工讀生請教學校師長、教官、輔導老師或政府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後再行簽約:
(1)預扣薪資-即先剋扣若干工資,作為賠償之預備違約金。
(2)未工作滿多少天不得領薪。
(3)未服務滿預定期限之處罰。
(4)預繳工作保證金。
(5)放棄一切民事賠償條款。
(6)強迫加班條款或不加班扣錢條款。
(7)扣押身分證。
有些求才廣告,或廠商雇主自發招募求才訊息,或有掩飾不實情形,建議同學們應謹慎辨識,小心不要掉進就業陷阱,以免招致受騙與剝削。工讀時可選擇結伴參加,俾相互照顧協助,亦較易適應。同時遵守服務單位工作規則,注意言行,建立和諧人際關係,俾塑造良好形象。遵守安全衛生工作守則,並應參加服務單位之安全衛生及預防災變訓練或講習,謹慎工作,以策安全。並隨時與學校、家長保持聯繫,以及告知工作場所地址及電話號碼。
為確保工讀生權益,勞委會暑假期間將啟動「工讀生勞動條件專案檢查」,由勞動檢查單位、勞保局執行抽查工作。勞工如發現雇主有違反法令情事,亦可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檢查機構或勞委會專線(0800-085151)申訴,當有專人立即查處。
資料來源: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希望各位同學在工讀過程中,一方面可以賺取收入,另一方面也可以吸收工作經驗,磨練心性,學習人際交往的應對互動之道,度過一個充實又愉快的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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