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對酒駕的鐵腕作法。
👉反對作秀般的凌駕法令。
高雄市六龜分局一個月內發生兩件員警酒駕事件,陳其邁市長立即在昨天的市政會議中要求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要將該員警以兩大過免職並該所所長記過降職而且分局長也連帶記一大過處分。
紹庭在接受媒體訪問時已經第一時間強調,贊成陳其邁祭出鐵腕遏止員警酒駕。
警察身為執法人員,本該以身作責,這一點無庸置疑。
然而,員警們乃透過國家考試取得公務人員資格,工作權也必須受到一定的保障。在全民齊聲譴責「酒駕」行為的同時,陳其邁市長,您既非該員警的直屬上級長官(警政中央、地方一條鞭),且要解職一名公務人員所要召開的相關「人評會議」,也尚未召開,光憑陳大市長「隔空下指導棋」地要求警察局該如何懲處,會不會表演過頭?
近年來,社會風氣對酒駕行為幾乎採「零容忍」的態度,警政署於今年2月間頒佈「 #警察人員駕車安全考核實施要點」,修正全國官警只要酒駕或拒測一律記大過,若情節重大或再犯者則祭出免職處分。此次被邁邁市長要求記兩大過解職的員警在勤餘酒駕被逮並非上班期間並且在8年前所犯的酒駕的2年輔導教育管制也早已結束。在法律不溯及既往的精神及原則下,警政署今年初才頒布的新規定,怎麼能溯及適用到102年的案子?
為防範官警酒駕,警政署這幾年來已經實施了有記過、調職,站大馬路交通崗哨等相關處罰,但仍有偶發的酒駕行為。紹庭認為,這背後也突顯了警界長官還需要再加上「帶人帶心」,「曉以大義」的心理層面教育或許可獲得更好的防制酒駕違規行為。
而這次高雄市警察局的高階長官們面對陳市長強力的「指導棋」以最快的速度即按「邁意」懲處了旗下官警們,想必會造成基層員警們的心寒與反彈。試問,連自己的長官都無法維護工作權與尊嚴,如此的處罰,真的能達到遏止的效果?
陳其邁市長如此「撈過界」、「下指導棋」的處理方式,造成基層員警的心寒與反彈,到底對防制酒駕是加分?還是減分?更遑論整個懲處過程違反程序正義,因人設事,令人不寒而慄。倘若該名員警之後依「 #公務人員保障法」相關規定提出行政救濟極有可能地會勝訴,陳其邁市長將情何以堪,您這場秀是不是演太大了?
最後,紹庭要請教陳家欽署長,這次被陳其邁市長要求處罰的都是您手下的員警弟兄,您認為這樣的處分合理嗎?想起數年前,你署長室內的秘書,在高雄市街頭因酒駕而車禍不但沒有兩大過解職,近日還即將回高雄市警察局擔任高官,一樣都在警察局內服務命運怎麼會差這麼多?這樣又如何能提升警界基層弟兄們的執勤士氣呢?
#酒駕零容忍
#遏止酒駕不能淪為作秀,處分必須符合程序正義
#「邁意」凌駕法令,果然是超越法律的男人
#警察局長配合作秀,基層員警心寒
#高雄治安敗壞,陳其邁市長能以相同標準鐵腕解決嗎?
公務人員酒駕處理原則 在 李世淦-屏東縣議員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徵才機關:法務部矯正署高雄女子監獄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個案管理師
職系:無
名額:正取1名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82-高雄市
有效期間:109/07/21~109/07/27
資格條件:
一、本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無同法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二、國內外大學院校社工、心理、諮商輔導、犯罪防治、公共衛生、護理、教育、法律等相關科系畢業者為原則。非前開科系畢業,但曾任職勞政、衛政及社政單位且具有輔導毒品施用者相關實務工作經歷者,亦可。
三、熟悉電腦文書處理,具統計分析能力尤佳。
工作項目:
依矯正署「科學實證之毒品犯處遇模式計畫」,協助本監主要承辦人推動毒品犯處遇及社會復歸轉銜等業務,說明如下:
一、協助推動個案管理。
(如協助建立個案專卷、控管個案進入處遇期程並了解處遇執行情形、依個案需求協助建議調整處遇、協助個案於相關科室處遇之橫向聯繫等。)
二、協助掌握個案社會復歸轉銜相關需求及轉介事宜。
(如協助轉介機關內相關科室或人員,以連結衛政、社政、勞政及更保等相關資源。)
三、協助處遇課程執行、師資聯繫、課程調整及精進事宜。
四、協助毒品犯處遇經費核銷及成果報告編撰等事宜。
五、其他交辦事項(如酒駕處遇等業務事項)。
工作地址:
831高雄市大寮區淑德新村1號 法務部矯正署高雄女子監獄
一、學士資格進用者每月以33,046元(265俸點)支給工作酬金。
二、碩士資格進用者每月以34,916元(280俸點)支給工作酬金。
三、如有延長工作時間(即加班),以每日2小時為上限,每月10小時為上限,並依規定支給加班費或補休。
四、依行政院頒訂「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核發年終工作獎金。
五、聘期自109年8月18日後報到日起算至109年12月31日止,之後續約採年聘制(次年110年1月1日至110年12月31日),並配合矯正署整體政策需要暨經費預算調整聘期。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有意願參與甄選者需檢附報名表、簡要自傳(前二項表格請至本監電子公布欄下載)、學經歷證明、及退伍令(女性免附)等相關證件影本,於109年7月27日前以掛號寄達或送達本監收發室,逾期不予受理,資格符合者並通知109年7月29日上午10:00於本監行政大樓2樓會議室接受面試(請於當日上午9:40~10:00向本監大門警衛處報到)。應試人員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另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聯絡人:徐先生,聯絡電話:07-7920586轉277
公務人員酒駕處理原則 在 徐巧芯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上任周年 #問政成績單!🌟
去年的11/24日的地方選舉,感謝松山.信義區的選民支持,讓我能順利進到台北市議會替大家服務。
時間很快,忙著忙著,晃眼就過了一年。
「監督,是為了促成更多好的市政」,這句話是我競選時的標語,但它不是口號,是落實在每一個問政時刻的初衷與堅持。
問政不是靠個人,是靠整個團隊。我是市議會當中最年輕的幾位議員之一,我的團隊也是,我們辦公室的成員平均年齡大約28歲。但我們的問政與服務不會因為年齡與工作經驗打折扣,反而靠著更多的衝勁毅力做出市場區隔。
我們的團隊謹守分際,沒有一人遊走在法律的灰色地帶。不替違建關說、不銷單、不用施壓的方式強迫公務人員買單不合理的要求。我們選擇好好把事情談清楚,成為市府與市民之間的橋樑。新政治不是用喊的,也不是以黨派區分的,是一步一腳印實踐出來的。
以下是這一年來的成果,秉持公開透明的原則,讓大家檢視這張週年成績單。
(我不用使用量化的數字避免小題大作,而是將已爭取到或完成的內容簡要說明,如此大家才能理解「內容」是什麼。)
未來一年,會繼續努力,請大家多多支持我們的問政!
-\-\-\-\-
🏢 出勤/
●大會:請假一次,代表台灣參與法國未來人才計畫,強化雙邊交流。
●質詢與專案報告:100%!並公開質詢內容上網。
📰 焦點議題/
●踢爆卡神楊蕙如WTA申請補助問題,市府承諾檢討,避免再有人鑽漏洞。
●質詢大巨蛋案,提醒市府須確認容留人數變更申請單位,避免未來產生糾紛。
👨👩👧👦 教育/
●要求市府重視3歲孩童公幼抽籤的公平問題。
●協調家長與市府對於「智慧販賣機」設置於校園的爭議。
●修正北市《補習班自治條例》,避免補習班惡性倒閉導致學生權益受損。
●爭取增加新住民語文師資,提升教學品質。
🚒 勞動權益/
●促成市府明年度預計將消防員國定假日出勤認定增為16小時。
●爭取上塔悠清潔隊休息室搬遷並整建,提升工作效率與舒適度。
●成功爭取救護車內外裝配備,提升救護人員執勤安全。
●要求市府重視外送員權益,催生「外送管理自治條例」。
●要求市府與中央溝通、促成酒後代駕產業規範,未來對業者進行稽查。
👨🏻🦳 長者/
●成功爭取敬老卡可扣點使用運動中心。
●成功爭取身心障礙長者共餐補助增加為100元。
●成功爭取老人日照中心加入環狀健身設備、設置優先使用機臺。
💁🏽♀️ 新移民/
●成功爭取1999熱線增加新移民常用語言服務。
●明年度預計開辦「新移民市集」,多元文化讓台北更精彩。
⛹🏻♀️ 體育/
●協助足球協會賽事前確認各項器材、草皮狀況,確保比賽能妥善進行。
●爭取明年度體育場館攤位費下修,增添體育賽事攤位多元性。
🔧 工務/
●爭取設置違建處理委員會,讓違章建築狀況更公開透明。
●成功爭取特殊結構橋樑從兩年改為一年檢測,保護橋樑安全。
●成功爭取緊急磁磚脫落補助增加至10萬元。
●成功爭取化糞池改設污水坑補助最高增為12萬元。
●爭取松山區明年度增設一處共融公園。
🚗 交通/
●公有停車場辨識車牌系統,年底前開放試辦機車使用。
●改善機車自主開單系統,防止重複開單擾民。
●爭取新版腳踏車停放區,更節省停車空間。
●要求市府針對公車折疊椅佔用無障礙區域事件進行改善,並建立SOP。
●要求政府正視「宿醉酒駕」問題,並加強宣導。
💻 新創產業、文化/
●美化防火巷,邀請設計師、學生團隊彩繪牆面,增添地方特色。
●爭取民生社區明年燈節期間增添燈飾裝設,提升社區特色與商機。
●要求政府重視電競產業,分享現有資源及輔導學校成立社團。
🧸 地方服務/
●爭取3000萬元治水工程,針對松山區易淹水區域進行排水工程改善。
●信義區污水接管、地下水溝不通等問題改善。
●防火巷占用、違建等市政問題排除。
●持續舉辦各類親子活動、法律服務、長輩共餐前韻律舞活動,並與里長共同舉辦各式會勘,讓社區更美好。
公務人員酒駕處理原則 在 臺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 軍公教人員酒駕零容忍 ... - Facebook 的推薦與評價
軍公教人員酒駕零容忍拔主管職務移送公懲會軍公教人員本應知法懂法守法, ... 各黨團一起要求行政院從嚴增修「公務人員酒後駕車相關行政責任建議處理原則」,酒駕涉及 ... ... <看更多>
公務人員酒駕處理原則 在 [新聞] 丁允恭性騷案遭撤職停用3年聲請裁判憲法- 看板Kaohsiung 的推薦與評價
-----------------以下發文提示發文後請勿刪除------------------------
1.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連結過長時可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7135924?utm_source=udnplus&utm_medium=fb
2.完整新聞標題:
丁允恭性騷案遭撤職停用3年 聲請裁判憲法審查遭駁回
3.媒體資訊(媒體來源與作者)、日期:
日期:2023-05-02
媒體:聯合新聞網
作者:王宏舜
媒體來源如:蘋果日報、中央社
作者定義:1.自然人 2.撰稿人或主編
缺少任一媒體資訊,將依新聞文規定。
4.完整新聞內容:
總統府前發言人丁允恭任職高雄市新聞局長期間,與電視台女記者在辦公桌發生性行為,
分手後又在臉書傳親密合照,監察院彈劾後移送懲戒法院,一審判丁撤職並停止任用2年
,二審廢棄原判決,認為丁上傳親密照屬於性騷擾,加重改判撤職並停止任用3年確定。
丁聲請裁判憲法審查,憲法法庭不受理。
丁允恭2013年10月訂婚後,因職務結識女記者並交往,兩人在高雄市新聞局長辦公室、職
務宿舍交媾4次,女方兩度墮胎。女記者2017年北上工作,想與丁分手,丁為挽回感情,
在臉書上傳親密合照,兩人情事曝光。
一審認為,丁允恭身為高階公務員,卻在辦公室發生性行為,貿然在臉書公開親密合照,
行為放蕩不檢,但合照看不出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意涵,並不構成性騷擾,監察院不服提
上訴。
二審指出,性騷擾不侷限於具有「性意味」為前提,丁允恭在臉書上公開與女記者的合照
,雖在十分鐘後就下架,但女記者為此被傳是「破壞家庭的小三」,深受流言所苦,讓女
記者受到負面評價,影響與其他異性交友的機會,丁的行為已構成性騷擾。
二審認為,一審認定丁允恭上傳合照不符性騷擾防治法要件,適用法令有違誤,其餘部分
認事用法,並無不妥,審酌性別平等是社會和諧的重要基礎,性騷擾嚴重破壞社會秩序,
廢棄原判決,改判丁較重的懲戒處分。至於丁試圖挽回女記者,雙方對話多為彼此生活現
況,或女記者請求丁金錢資助等,不構成性騷擾;另丁在訂婚期間與女記者往來,與其職
務無關,不違反公務員服務法規定。
丁允恭認為被判停止任用三年,「許多貪贓枉法的個案懲戒都沒有如此嚴重」,對於懲戒
法院標準感到匪夷所思,聲請裁判憲法審查。
丁主張,將親密合照公開上傳至「臉書」被認為是屬性騷擾防治法第2條第2款規定的性騷
擾,違反比例原則、平等原則,侵害他受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與名譽權,因此聲請裁判憲
法審查。
憲法法庭第三審查庭認為,丁允恭的聲請無非是爭執公開上傳親密合照,是否成性騷擾防
治法第2條第2款規定,以主觀意見來批稱判決違憲,但對判決如何牴觸憲法卻沒具體指摘
,聲請不符憲法訴訟法要件,以一致決裁定不受理。
5.心得: 須至少50字。
前高雄市新聞局長在辦公室發生性行為不愧是才幹過人
上次聽到的相關消息是酒駕肇事,留在現場勇於承擔
被監察院彈劾後懲戒法院判撤職並停止任用3年確定,據理力爭申請憲法審查
期待一陣子後可以聽到丁丁在哪當官的消息,越挫越勇
備註: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0.32.13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aohsiung/M.1683004676.A.273.html
難道高雄市府官員在高雄市做的事情與高雄市或高雄人無關?
幹的事情上新聞 板主認為有沒有高雄點?
如果沒高雄點 不論誰在市府內做什麼壞事寫成新聞都不能貼在高雄板?
我分不清你是不是反串了
跟煽動性言論有什麼關係 到底?
事主不是我 怎麼我公雞變飼主 那我把顏色去掉 留下板友原汁原味的評論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