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長榮空服員靜坐 抗議資方打壓工會】
桃園市空服員職工會(以下稱桃空職工)今天(26日)下午4時到勞動部前展開24小時靜坐並召開記者會,希望明天下午最後一次勞動裁決開庭能撤銷「0508公告」(取消罷工會員的員工優惠票福利),停止對罷工組員做出差別待遇;並要求交通部、勞動部應調查長榮航空航班超時和缺員的情況,停止打壓工會。長榮航空則回應,絕無打壓工會,並反批桃空職工影響裁決結果和抹黑長榮航空。
桃空職工秘書長鄭雅菱表示,兩個月前罷工結束後,桃空職工和長榮航空已經針對優待機票開過四次協商會議,但長榮卻仍堅持做出1年半至3年的差別待遇(指長榮目前同意罷工空服員可於2020年給予所有聯航優待機票使用權利,2021年1月1日起給予免費票除外之各種折扣優待機票使用權利,2022年6月19日起給予所有優待機票使用權利),不願恢復參與罷工會員的優待機票,這與當時簽訂團體協約時的承諾仍有差距,明顯是打壓參與罷工的空服員。
長榮航空對此回應,0508公告是獎勵出勤員工的方案,並非懲罰參加罷工的空服員,目前的方案完全符合團體協商時雙方共識「提出漸進式恢復優待票」之原則和精神。
鄭雅菱並指出,長榮航空於2019年被勞檢出共63次違法超時航班,其中以台北東京線16次最多,台北胡志明線9次次之。自工會成立三年來,長榮航空因超時問題已被罰款高達250萬。工會希望,長榮也應將工時瀕臨12小時的短程航線改為外站過夜,解決超時問題。
■千餘航班缺員 工會控長榮秋後算賬
桃空職工監事曲佳雲質疑,長榮在兩個月前空服員罷工時對外宣稱,即使有過半空服員罷工仍能維持7成運能,如今空服員全部上線,也都打電話去要求排班,長榮卻回應無班可排,還屢屢出現缺員情況,「這種(缺員)狀況在罷工前都沒出現過,現在出現很難說不是秋後算賬」。曲也指出,缺員的1600多班次每班平均缺員1人,甚至有個別航班缺員2到5人,雖符合法規規定,但仍讓服務品質大打折扣,也增加飛安疑慮。
對此,長榮航空回應,長榮派遣空服員均符合民用航空法、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AOR)等規定,絕無安全疑慮。缺員狀況是因為近來國定假日或連續假期,有部分空服員申請臨時性差假,造成特定日期少部份航班到勤組員人數相較預排人力略減現象,但為體恤協助調度的空服員,也發放「缺員津貼」給出勤的空服員作為補償。長榮更批評,桃空職工是刻意操弄飛安議題。
長榮並喊冤指出,目前航空業的經營環境日益嚴峻,國籍航空業者不僅法規上面臨AOR與勞基法的衝突,更面對勞動裁決的挑戰,與其他外籍航空公司相較,「完全處於劣勢的不平等競爭」,希望政府主管機關能深入瞭解台灣航空業者的困境,讓業者能在更公平的環境下持續努力。
今天下午桃空職工在勞動部前架起棚子,並有近10名空服員在記者會開始於棚內靜坐。鄭雅菱表示,接下來24小時內空服員會排班靜坐,直到明天下午勞動部針對「0508公告」進行勞動裁決開庭為止。至於勞動裁決的結果,也就是「0508公告」是否被認定違法,將會在明天起算的20天內出爐。
以下為桃空職工指控長榮打壓工會之行為:
1.對工會司法追殺:向工會幹部等12人求償3400萬高額賠償金,至今不願撤告。
2、取消罷工組員員工機票:本會依約與長榮航空進行4次協商,然而長榮航空卻堅持長達1.5至3年的差別待遇,並要工會同意放寬勞基法84-1審查標準(使超時航班就地合法),才願提出更好的恢復方案。
3、取消獎勵方案:罷工依法規不算差假,長榮航空卻依此取消罷工組員不請假就能擁有的自選航班權益。
4、扣假又扣薪:雖然罷工期間雇主可不支薪,然而長榮航空扣除罷工20天的薪資後,再額外扣除罷工組員的6天年度休假,造成扣假又扣薪的雙重扣除。
5、限制言論自由:長榮航空7月17日發新公告,禁止工作中討論特定團體(如工會),限制員工的言論自由。(文/林雨佑 攝影/吳逸驊)
#延伸閱讀【惡戰17天後的考驗——長榮空服員罷工結束,工會保衛戰才要開打】http://bit.ly/2lVdOR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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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性差別待遇審查標準 在 大紀元時報(香港)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香港抗爭之夏與美國回應策略聽證會】何韻詩發言(中文同聲翻譯)
何韻詩發言譯文:
多謝麥克高文主席、魯比奧聯席主席及各位委員會成員舉行這個聽證會,也多謝你們在香港這個關鍵時刻邀請我來到這裡。我們希望我們的個人陳述能夠幫助您們審視什麼事情是美國國會和美國人民可以幫助香港做的,特別是在我們的自由和自治在被侵蝕的時候。
至今已超過100天,香港青年帶領我們的城市進行這場歷史性的時代革命。這是一場「無大台」的運動,各行業各階層人士廣泛參與。這是爭取民主的抗爭、爭取人權的抗爭,而最重要的是,這是爭取普世價值和自由的抗爭。
最開始的時候,一百萬人出來遊行反對《逃犯條例》修訂,運動後來轉化成為堅定爭取香港政治制度根本性改革的抗爭。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的錯判和傲慢,導致北京政府對香港事務的全面控制,同時表現出兩地政府不願在香港全面實施落實「一國兩制」制度。
由於林鄭躲在警方後面幾個月,拒絕以誠意解決政治問題,她已經給予警察不惜一切代價鎮壓抗爭的絕對權力。
自6月以來,香港警方在無數次使用武力、逮捕和毆打和平抗爭者方面表現得極度殘忍。迄今已有1400多人被逮捕,甚至更多人(包括記者,醫護人員和社工)受到催淚彈、橡膠子彈、水炮和警察無差別地使用警棍的嚴重傷害。從個人角度來說,遠離家鄉並觀察人們遠離城市是非常難受的,特別是在過去的週末,我們看到警察行為失控。
可悲的是,年輕人被強力按在地上,頭部流血,腦部受重擊,有些甚至被打昏,但仍被警察阻止接受治療的現象,已成為一種新常態。
防暴警察和便衣警察在履行職責時一點也不克制。從最初的幾個星期開始,他們故意隱藏警號,甚至在(面對示威者)要求時仍拒絕出示委任證,因此公民無法核實便衣警察的身分,也不能讓任何警察對他們的違法行為負責。
上個月,一名擁有十枝觀星筆的大學生被捕並被拘留48小時。一個護士被布袋彈射爆右眼,右眼有可能永久失去視力。8月31日,特別戰術小隊(速龍小隊)的警察衝進太子地鐵站,隨意毆打乘客。接著,他們關閉了車站24小時,拒絕為受傷者提供醫療服務,引起車站可能有人死亡的懷疑。他們最近被指控進入中學、商場和巴士,年輕人只要身穿黑衣就會被搜查甚至拘捕——即使警方根本沒有正當理由。
簡而言之,在我們今天的香港,年輕就是犯罪。我們現在正式成為一個警察國家,人們不斷擔心政治影響。
此外,在7月21日,在元朗地鐵站發生的一宗臭名昭著的暴徒襲擊事件中,警方未能及時抵達保護平民,警察在事件發生後39分鐘才出現,儘管有數以百計的緊急求助電話。類似的情況在後來的抗爭事件中也有發生,警方為暴徒和親北京的支持者提供優惠待遇,幫助他們在襲擊抗爭者後離開現場,這顯示出警方與三合會成員之間明顯的勾結。
8月11日,警方阻撓義務律師為新屋嶺控股中心的被捕抗爭者提供法律援助,侵犯了54人的合法權益。警察局內還有女性抗議者提出遭到性騷擾,以及多次身體虐待的指控。
自7月以來,警方已經有系統地否決了超過30個集會,發出了反對通知書。其中包括8月18日170萬人民的集會,儘管警方發出禁令,抗爭者仍在和平地集會和遊行。根據香港《基本法》和國際標準,香港居民享有集會和示威的自由,和平的公共集會是公共空間的合法使用。香港政府禁止集會,實在是侵犯了人民和平抗議的權利。
隨著警方違規行為每天不斷地累積,香港人一直要求成立一個獨立的調查委員會。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拒絕這樣做,聲稱我們「現時已有完善的(監警會)機制,正是為此而設立的」。這個現有的監管機構——獨立警察投訴委員會,實際上完全由行政長官本人任命,沒有法律權力傳喚證人,也沒有強迫警方提供足夠的文件的權力,因此無法為這種情況伸張正義。
這場抗爭始於一個《逃犯條例》修訂法案。但在核心問題上,它始終是這兩種截然不同的價值觀之間的根本性衝突:一方面是中國模式,它不尊重人權和法治,只需要人民的服從;另一個是一個多元城市,在其存在的大部分時間裡都享有這些自由,並對美國和其他西方社會所推崇的這些普世價值有著深刻的依戀。
不幸的是,隨著習近平獨裁政權的興起,「一國兩制」正在走向死亡。
香港代表著一種在世界上獨一無二的東西。作為中西文化的十字路口,其一方面深深紮根於亞洲文化,並以其價值觀和法治,透明的制度以及信息和言論自由而聞名。我們所代表的是隨著民族發展而與普世價值接軌、每個獨立個體無論身在何地都受到保護的希望。
這些保護措施是為什麼超過1500家跨國公司選擇將其地區總部設在香港,而這些在港設立地區總部的公司最多來自美國。香港已成為全球互聯互通最具金融價值的貿易經濟體之一,通過金融和資訊、商品、思想、文化和人員流通,幫助各國更緊密地聯繫在一起。
但是,這個體系現在受到前所未有的威脅。像香港主要航空公司國泰航空(Cathay Pacific)這樣的公司已經屈服於政治壓力,由於他們的政治立場而解僱了數十名員工,其中一些僅僅是在Facebook的上寫了一言半語。
商界人士被迫做出政治決定。我們的地鐵公司由於中央媒體的壓力,故意在集會和遊行期間關閉車站,造成數百人被捕和不必要的傷害。
作為一名來自香港的歌手和活動家,我親身經歷了壓制。
自從2014年的「傘運」以來,我被共產黨政府列入黑名單。我的歌和我的名字都在中國互聯網上受到審查,我被黨國傳媒全面封殺。在中國政府的壓力下,贊助商紛紛退出,即使國際品牌也因為害怕與我聯繫而保持距離。在過去的五年裡,近期則更趨嚴重,中國試圖用他們的宣傳機器和抹黑運動使我沉默,他們甚至虛構一些完全是子虛烏有的消息。現在,我面臨來自共產黨政府,親北京支持者的威脅,並可能隨時被捕、被迫害。
我不僅在繼續在中國和香港的歌唱生涯中遇到了更多困難,而且自我審查現在已經蔓延到全球機構和城市。最近,由於「安全問題」,澳大利亞墨爾本國家勝利畫廊否決了中國藝術家巴丟草和我的合作活動場地。由於類似的原因,2019年加拿大蒙特利爾的同性戀自豪大遊行找一些無關痛癢的理由禁止香港活動家。來自香港、台灣和中國的名人都被迫選定政治立場,在社交媒體上表達他們對北京政府的一致「支持」,並可能因為保持沉默而受到譴責。即使是香港新的非官方「國歌」的詞曲作者,也選擇保持匿名,因為害怕未來的報復。
現在,香港人持續生活在恐懼中,不幸的是,我們失去了大部分的自由。對於一個以政治冷感而名聲遠播的城市來說,儘管有越來越多的無情鎮壓,年輕一代已經承擔起保護我們家園的角色,勇敢地站在腐敗的體制前。
他們喚醒了其他香港人,我們一起對我們的持續抗爭感到震驚。
對世界其它國家而言,美國往往是自由和民主的象徵。
美國人享有的自由是香港人長期以來所希望的。儘管我們的語言和文化不同,但我們的共同點是追求正義,自由和民主。
通過香港面對的挑戰,西方正在意識到中國在全球範圍內的影響力。香港以多種方式(體制、社會、經濟、個人)與全球互聯,但中國正試圖孤立它以加強對其控制。如果香港淪陷,它很容易成為中國極權主義政權推動其海外規則和優先事項的跳板,利用其經濟實力使其他人符合共產黨人的價值觀,就像他們在過去22年中對香港做的一樣。如果美國及其盟友希望維持一個自由,開放和文明的世界,他們就應該對這發展感到害怕。
因此,我敦促美國國會支持香港,最重要的是,通過《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這不是呼籲「外國干涉」,也不是呼籲香港獨立。
這是對普世人權的呼籲。
這是對民主的呼籲。
這是對選擇自由的呼籲。
最後,容我引用你最鍾愛的第一夫人埃莉諾‧羅斯福的一句話:「你通過各種經歷獲得力量、勇氣和信心,你真正停下來看著臉上的恐懼。你可以對自己說,『我經歷過這種恐怖。我可以接受下一個挑戰。』」
這是一場對我們都珍惜的普世價值的全球抗爭,香港處於這場抗爭的前沿。我們曾經害怕沉默會帶來什麼,此刻我們變得無所畏懼。
(轉自自由亞洲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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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惠性差別待遇審查標準 在 尤美女立委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大法官提名詢答連載 之一
在今天對大法官提名人蔡宗珍部長的詢答中,我詢問蔡部長幾個問題:
一、《憲法》、《憲法增修條文》、《地方制度法》以及已經內國法化的 #CEDAW 均有提及 #婦女保障名額制度。而蔡部長曾在 1997 年、2006 年論文中,也有提出看法。在其中蔡部長主張憲法只規定保障「法律上平等」,為了促進事實上平等,設計以性別為差別待遇基準的法律,反而在手段上違憲,並可能構成所謂的「逆向歧視」。甚至《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第二項規定,與維繫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的意義與功能大為懸殊,牴觸《憲法》第七條平等保障的性別保障規定違憲。但是,台灣在規範面及實然面的 #性別主流化 走了這麼多年,蔡部長是否還維持先前對婦女保障名額的見解?以及,如果按照先前的法律見解,是否所有美國法學理所謂「#積極矯正歧視措施 」(affirmative action,國內多翻譯成「#優惠性差別待遇」,本處翻譯參考陳昭如教授之建議)都有違憲之虞?
二、另外,更廣泛來說,婦女保障名額以至於其他種積極矯正歧視措施,蔡部長認為判斷合憲性的可操作標準是什麼?
三、《#憲法訴訟法》於 2022 年 1 月 4 日開始生效,重塑了我國釋憲程序。其中新引入了 #裁判憲法審查,引發了下面兩個難題:一方面,許多人民甚至法律人擔憂憲法法庭會成為「超級第四審」,凌駕最高法院與最高行政法院;另一方面,現在大法官書記處一個月就已經收到了一千兩百件的聲請,開放裁判憲法審查後收到的聲請只會更多。如此一來,大法官如何正確操作選案的標準,辨識出《憲法訴訟法》第 61 條第一項所謂「具 #憲法重要性,或為 #貫徹聲請人基本權利所必要者」 ,讓憲法法庭能順暢運作,不會被案量壓垮、也不會侵犯普通法院的權限,審查真正重要的案件,就會是非常重要的課題。請蔡部長說明《憲法訴訟法》上路後,自己認為理想且可操作的 #選案標準。
四、《憲法訴訟法》相較於先前的《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更加強調全面司法化、法庭化、透明化。達成憲法訴訟透明化有很多種方式,其中最直接的方式,就是落實公開 #言詞辯論程序,讓社會可以更注意系爭案件,並看見各方代表針對特定爭點的攻防,進而更掌握系爭案件的憲法議題,也對於憲法法庭做出的解釋有更準確的理解。但台灣迄今為止目前有開言詞辯論的釋憲案件,含這幾天的年改案,也共 12 件而已。反過來看美國,一年約做出 80 起案件 ,原則上都進行言詞辯論。台灣之前不常開言詞辯論,或許是因為做成釋憲的表決門檻比較高、並且要求在言詞辯論終結後二個月內作成判決。但在這次修法,不但降低表決門檻至半數,也延長作成判決的期限,言詞辯論終結後三個月內再做出即可,必要時得延長兩個月。請問蔡部長:在憲法法庭中,原則上行言詞辯論是否可行?還需要那些配套措施,提高開言詞辯論的比率?
蔡部長關於性別保障名額以及積極歧視矯正措施的主張是:她個人支持性別主流化,至於在學理上,從來沒有在本質上反對婦女保障名額的制度,並且主張有各種不同保障名額的方式,特別是在經濟生活上要有性別保障名額制度。
蔡部長主張她一路贊成 CEDAW 的價值,也高度支持 CEDAW 指標,因為該指標也是能引領國際的價值,自然也包括推動以保障名額推進積極保障名額。但是在 2011 年 CEDAW 內國法化之前,要怎麼跟國內憲法學理結合,或是處理積極歧視矯正措施與逆向歧視會是學理上要處理的問題。當然,十餘年前的文章,主張有其法理脈絡不能忽略,也不會認為主張不能修正。
至於積極歧視矯正措施合憲性的界線,蔡部長認為必須放在整體社會發展具體脈絡來思考,很難有抽象指標,特別是社會跟就業面向,必須要配合具體社會成長情形,來細密推敲,以決定國家介入程度。
《憲法訴訟法》上路後,蔡部長認為不管在形式面或組織面要有縝密的組織準備。組織上,在首席大法官的引領之下,司法院必須開始籌措相關的準備工作。實體上,憲法重要性的指標,大法官這麼多號解釋其實已經藉由多次法規範審查的制度,已經建立了一些基準,這些基準應該在 2022 年的應該被更縝密地發掘出來作為指標。選案標準上,可以配合大法官先前發展的指標,以及制度起源地德國的法理。其中相對清楚、德國數十年發展出的指標是,#能夠進入憲法法院的案件,不該只是法律適用下的爭議,#必須要牽扯到基本權的保護範圍與界限(i.e. 赫克公式及舒曼公式),或許可以參考。以台灣為例,在釋字 617、623、656 等案件,大法官當時雖然無法就個案來救濟,但已經在最大可能範圍內思考,憲法重要性的指標。蔡部長認為 #基本人權保護領域 就是關鍵指標,特別是就憲法文本列舉以外的 #基本權續造。當然,現在案量已經很多,日後憲法訴訟新制實行後,相關任務就會更形艱鉅。
至於言詞辯論,蔡部長認為應該要常態舉行。如何運作,應該要戒慎恐懼好好準備。例如,要有更精緻的 #準備程序,包含真正的 #爭點整理、討論標的的聚焦,才能讓言詞辯論有效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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