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23)上午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查中選會委員被提名人陳恩民律師,我期盼陳律師與我共同為軍警等執法人員投票權努力,獲得善意回應;但針對中選會審查公投案,執法標準緊縮損及人民參政權,陳律師則語焉不詳無法做出專業回應,我至表遺憾。
─
軍人、警察、政府派赴海外工作人員,以109年為例有約5,000人、7,565人及754人,也就是至少13,319人因為執勤無法投票,我在上個會期就提出法案讓這些人能辦移轉投票,可以在申請後,投票日當天工作地附近的投票所投票。陳律師的回應,這也與他對不在籍投票的看法類似,期盼未來能持續推動軍、警、駐外人員移轉投票的修法。
─
過去曾有108.5.3張善政領銜提出「數位創新委員會」的公投,中選會駁回原因之一,是說設置機關屬於憲法上的「行政特權」,只有行政院可以提案;但近日來立法委員蘇巧慧、鄭麗文都有數位專責委員會的法律提案,而且目前正在運作的黨產會、促轉會,過去立法時也根本沒有行政院提案,顯然中選會「行政特權」的理由是不合法的;但是陳律師當場卻無法回答,不斷推托不是很瞭解、依規定審查,對於過去爭議個案不瞭解,如何擔任中選會委員?陳英鈐主委任期公民投票案提出37案、通過10案,成案率27.02%;陳朝建代理主委與李進勇主委時期,則提出22案、通過4案,成案率驟降至18.18%,陳律師上任委員能否改善公投成案率低迷的情況?而且陳英鈐前主委任內,林德福領銜深澳公投順利通過中選會審查成案,供選民投票;陳朝建委員任內則駁回李敏領銜的核電延役公投,理由之一是說電廠許可涉及修改法規、許多機關審核,所以是好多事情,違反公投法一案一事項規定。都是發電設備的審查,為何停建媒電通過,延役核電卻駁回?#陳律師當場卻無法回答,只說就任後再瞭解,令人憂心!
─
#其實還問了很多問題
#但是被提名人一問三不知
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