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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分享自臣德地產邱俊瑋總經理
給新人的一封信,文長謹慎,
可以跳過,也可以看看。
很多社團、社群常常都有新人在發問,
問說:
為何公司沒人,手把手教,新人沒人帶,
諸如此類的問題,讓人百思不得其解。
很多人都想找一個好老師、好師父、好貴人。
但忽略了一件事情,
或許你遇到貴人,師父,想傳衣缽,
但你是否有做到---
色難!有事,弟子服其勞;有酒食,先生饌。
新人,剛入房仲,應該想想前三天,
你是否認識新朋友,認識主管、學長、秘書,
認識公司文化、問問面試官或主官應該做什麼,
而不是上網求救!!
考核人品並非一時半刻,
而任何行業,就是人品為重,
如何讓人,幾天就會認為,應該傳技術給你,
坦白說,別想了,這就是現實。
這行業的陣亡率高達99%,而剩下的1%
有可能賺走99%人的財富..(類似8:2法則)
真正賺錢的排行,各公司都如此,只有前10%
那年薪實領三百萬之上,比比皆是,而且一定有更高,
我認識不下十個,五百萬、一千萬的高手...
試想,一個優秀的業務年薪三百萬,扣除假期,
將近一天是一萬的薪水,
這位業務,需要教新人?
而你有支付一天一萬嗎,
你多久會上手,而教你的時間,
動輒七天十天、半個月,甚至三、五個月,
這時候,
帶人跑,要分業績,所以會降低自身業績,
不帶著你跑,又怕你陣亡,而通常你學到功夫後,
不一定有一聲謝謝,更不一定會向上分享業績。
你師傅主管也不一定有所獲得。
先別說感恩的人有多少,但陣亡的人有多少機率,
你會是那一個特例的生存者嗎?沒有人敢賭!!
進了仲介,請你想想,你找的不是保母,
而別人找的不是媽寶,大家找的是「夥伴」,
夥伴是可以共存共生共創業績共享生活。
新人
一、先把人事資料交齊,找找主管,問問你應該幹嘛!
二、了解公司文化制度與環境,再小的事情都要協助。
(坦白說,買飲料、便當,就是一種認識商圈的概念)
三、先懂基本要求,不是真正專業,
(權狀、謄本、契據、基本規矩與法規)
(光找路開門拜訪商家就是一種基本要求)
四、學習態度、學習孤獨、學習感恩,最後學習專業
(講白的連公司放冷你一兩天都受不了)
(如何接受客戶到時候對你的苛刻態度)
五、想爭前十,先學會活下去
(太多業務都說自己想年薪破百萬)
(但卻一年的日子都活的不自在)
(甚至沒多久就離開陣亡然後說這行的壞話)
其他真的,先不要說太多,光以上的能做到的有幾人,
以前我聽說同行學長說,你沒在公司待超過三個月,
人家當你隱形人只是剛好的事情,因為誰知道下一秒,
你還在不在...!!
同溫層很多,但你想在哪一層,
你以為的學長協助,現實中,真的像你想的一樣嗎!!
你可能覺得沒人教,離開是剛好,
但也真的沒人有義務教你,或許你認為是幫助,
但,公司並非因你而開,是否該想想這點,
攜手共創將來,是大家所嚮往的目標,
日落西山你不陪
東山再起你是誰
同甘共苦你不在
榮華富貴你不配
任何公司的榮耀與共,是一起成長的。
心情再差,也不要寫在臉上,因為沒有人喜歡看;
日子再窮,也不要掛在嘴邊,因為沒有人無故給你錢;
工作再累,也不要抱怨,因為沒有人無條件替你幹;
生命再短,也不要隨意作踐,因為沒有人為你的健康買單;
生活再苦,也不要失去信念,因為美好將在明天;
品性再壞,也要孝順父母,因為你也有老的那天!
生命中感恩所有的貴人,我看過太多千萬經紀人,
我看過太多實領百萬、千萬的業務,
但並非只有沒業績會離開,賺錢離開的更多,
因為這行很苦,苦到沒人性,
你有試想過發DM,一路走,走八小時嗎!
你有試想過等客戶,一路等,等四小時嗎!
你有試想過接電話,一天下來超過五十通嗎!!
你有試想過明明快成交,因為講錯一句話,
損失百萬的心境嗎!!
我看過講錯租期租約,
當天損失三百萬以上的案例~~
我看過功課沒做好,因爲停車位關係,折損百萬的!!
失之毫釐,差之千里,是這行的寫照。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中,廣告不小心打錯,
罰款6-30萬是常態,你懂嗎!!
對,會怕嗎?謹慎小心,只是其中一項的專業。
有時候客戶沒良心,利用完畢,跳單(安家有演)
也是常態性發生,對得起天地良心嗎....睡得著覺嗎
千辛萬苦只為買賣雙方圓夢,更為自己找份工。
新人、老人,都是在替自己圓夢,為家庭付出。
我的FB常態是半夜兩三點還在,早上七八點也在,
LINE常態是將近18小時在轟炸....
試問,想賺百萬、千萬之上,成為人上人,
別問你自己,你家人願意支持嗎?.....
多少業務都將近瘋狂,只為生活。
看完後,問自己三遍在問自己三天,
一個月十萬,你能有多少犧牲
一個月二十萬,你能有多少犧牲
一個月三十萬,你願意付出多少
再來考慮要不要入行...
最後...
如果半年低潮,你還願意面帶笑容嗎?
如果一年磨難,你還可以每天完成應有的工作嗎?
可以,歡迎您加入...其他的,入行再說吧...
切記,入行學好不學壞,看好不看壞!!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8萬的網紅公視新聞網,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更多新聞與互動請上: PNN公視新聞議題中心 ( http://pnn.pts.org.tw/ ) PNN 粉絲專頁 ( http://www.facebook.com/pnnpts.fanpage ) PNN Youtube頻道 ( http://www.youtube.com/user/...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廣告 在 賣厝阿明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阿明小教室 X 桃園市政府地政局 #預售屋宣導
「329預售屋銷售檔期」內政部辦理預售屋聯合稽查
為維護民眾購屋權益,內政部於「329預售屋銷售檔期」前赴9個縣市、26個預售屋建案展開聯合稽查,有25個建案仍使用紅單銷售、16個建案買賣契約違規,內政部針對業者常見的違規銷售行為要求迅即改正,如有蓄意哄抬或重大違規情形,並將迅予查處杜絕不法。
內政部26日會同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公平交易委員會、財政部各國稅局及地方政府,同步在新北市、桃園市、新竹縣市、台中市、彰化縣、嘉義縣、台南市、高雄市等9個縣市進行預售屋聯合稽查。
針對本次稽查,內政部指出,有25個建案有使用購屋預約單(紅單)銷售,其中部分業者仍有約定可保留不予出售或簽訂買賣契約權利情形。內政部特別強調,實價登錄2.0新制預計將在7月施行,業者使用的紅單如仍有上述不利消費者的約定,可逕予重罰最高100萬元,建議不動產業者應儘速修正,以維護消費者權益;另新制也已規定禁止紅單轉售,提醒民眾在購買紅單時應特別審慎,以免日後觸法受罰。
內政部也發現,有16個建案所使用的買賣契約內容不符合規定(包括水電及瓦斯內管線費用未約定由賣方負擔、交屋保留款低於房價總價5%、保固期間未從交屋日起算等),將由地方政府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要求業者限期改正。
內政部補充,在實價登錄新制實施後,契約如不符規定將直接按戶(棟)逕予處罰最高30萬元後再限期改正,不再先限期改正後再處罰,提醒業者在研擬契約時要切實依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辦理。
另本次稽查中,有5個建案代銷業者在廣告看板未註明其名稱,或於收取預約金或定金單據時並未指派不動產經紀人簽章,也將由地方政府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規定裁罰。
內政部表示在去年2波預售屋建案聯合稽查,已有違規3案經地方政府裁處143萬餘元;另就近期某建案營造搶熱銷,影響交易秩序情形,並已移送公平交易委員會立案調查中。再次呼籲不動產業者應守法自律,勿蓄意不當炒作,以身試法。
內政部提醒民眾,預售屋交易期間長,易受市場因素影響,購買時應審慎評估合理市場行情、銀行貸款額度及自身財務負擔能力,切勿受廣告或現場銷售熱潮誤導,簽約時,應詳閱契約內容並善用內政部版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以避免消費後爭議。
(新聞來源:內政部)
https://pip.moi.gov.tw/V3/G/SCRG0302.aspx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廣告 在 MyGoNews不動產網路新聞粉絲團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台中 #房仲業 亂貼廣告,市府開罰6萬元🏠🏠
#台中市 政府 #環保局 持續拆除、取締公共區域違規張貼廣告單,2020年1月至8月共拆除255萬件違規廣告單,總計開罰約241萬元,2020年度進一步與地政局合作,查獲住商(中冠)不動產公司於電線桿上張貼廣告,首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21條第2項規定,開出6萬元罰單並予以停話,未來將持續加嚴取締,重懲違規業者,適時公布違規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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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廣告 在 公視新聞網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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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房地產交易價格紊亂,長期不透明,藍綠立委分別提案修改《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希望建立房地產資訊系統,房仲業者在交易後三十天以內要依規定登錄實際交易資訊,但目前行政院的修法版本,傾向去除門牌、地號等私人資訊,藍綠立委認為,房產交易應該實價登錄,不該有模糊空間,房仲業者樂觀其成,但也擔心實價登錄後,會變成政府另一波課稅的重點,造成房市的黑暗期。
琳瑯滿目房屋廣告,隨處可見,同地段但價格往往有好幾種價格,民眾常常被搞的霧煞煞
國內房產交易後,不需要填報交易價格,導致房價長期不透明,藍綠立委憂心房價任由業者漫天喊價,分別提案修改《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建立房地產資訊系統,房仲業者應該在案件交易後30天以內登錄交易資訊。但目前行政院的修法版本,傾向去除門牌、地號、建號,以區段化來顯示,28號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議時,藍綠立委認為,房產交易應該實價登錄,不該有模糊空間。
但房仲業者擔心,政府打房祭出奢侈稅抑制短期投機客,現在又將矛頭對準擁有七成市佔率的房仲業者修法,未來恐怕將造成房市的黑暗期。
房仲業者對於建立透明的房產制度樂觀其成,認為應該連《平均地權條例》和《地政士法》三法一起修,不能只是拿房仲業者開刀。
記者 林欣儀 張梓嘉 台北報導"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廣告 在 房仲廣告漏"經紀業名稱" 地政局罰6萬起跳 - YouTube 的推薦與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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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廣告 在 其不動產廣告稿,應由經紀業指派 - Facebook 的推薦與評價
一、 不動產經紀管理條例及施行細則,對於經紀業與經紀人員之「業務責任」有諸多規範。請依該條例中對於不動產廣告稿之刊登及銷售內容之相關責任彙整說明之?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