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因為台中一名無照柔道教練摔童至腦死的新聞,我和大家一起關心體育界虐童的問題。
今天我在教文委員會指出,目前學童參與高強度的體育訓練,有兩個應該要處理的問題。
第一個問題是 #教練證的透明化。
什麼是教練證的透明化?以足球協會為例,該協會在官方網站上建立 #教練資料庫、提供 #教練查詢系統。
所有家長都可以透過這個系統,去查詢幫小朋友上課的教練,實際上是否具備教練資格。
教育部體育署作為教練證授予業務的主管機關,本該掌握發出了幾張教練證、這些教練證又是發給誰。
結果,體育署張少熙署長,3月25日才稱讚中華體總「教練培訓業務辦得還不錯」,卻沒發現早就該建立的教練查詢系統,到現在都沒做。
體育署什麼時候才能遵守國民體育法,讓教練培訓作業回歸各單項協會、建置教練證查詢系統、#負起主管機關的監督責任?
第二個問題是 #運動訓練班應該納管。
目前運動訓練班的成立,只須 #申請人向地方主管機關登記。
而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準則(下稱補教法)第二條第二項,#將運動訓練班排除在外,使其無法可管:
「私人或團體依其他法令規定,向中央或直轄市、縣(市)政府所屬相關機關辦理登記或申請核准舉辦之訓練、活動或課程,不適用本準則之規定。」
適不適用補教法有什麼差別呢?
依據補教法規定,申請短期補習班需要檢附的文件包括 #課程內容及進度表、#負責人等之學經歷證明文件、#擬聘僱教職員工名冊 等。
立案後也必須公開資訊包括 #代表人及負責人姓名、#核准辦理之類科、核准日期、#立案文號、#教職員工姓名 及 #教學人員學經歷 等。
同時,補教法針對短期補習班亦有 #招生簡章相關規範、#學生權益保障條文,以及 #輔導和評鑑機制。
事實上,去年12月教育部才召開「研商運動產業項目與『補習及進修教育法』之短期補習班設立範疇業務權屬會議」。
這場會議中,數個地方政府的體育局、運動局皆對於補教法排除運動訓練班,可能導致學童權益無法規範保障提出質疑。
就算不修正補教法第二條,教育部也應該提出明確的規範,確保參與運動訓練班的學童權益不受侵害。
而張署長今天也承認運動訓練班缺乏規範,近期將開會研議,#一個月內提出檢討報告。
我也要再次呼籲體育署,給台灣的學童一個安全的學習環境,保障運動訓練班學童的基本權益。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8萬的網紅公視新聞網,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更多新聞與互動請上: PNN公視新聞議題中心 ( http://pnn.pts.org.tw/ ) PNN 粉絲專頁 ( http://www.facebook.com/pnnpts.fanpage ) PNN Youtube頻道 ( http://www.youtube.com/user/PNNP...
一個月內提出檢討報告 在 伍麗華|Saidai / Reseres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原住民族委員會在2016年1月4日發布《諮商取得原住民族部落同意參與辦法》,本來是為了要確保部落在自由知情的前提下,對土地開發、資源利用、生態保育及學術研究之行為表達同意。
然而,實際施行至今,卻多次引發疑義爭論,包括啟動諮商同意程序之時間點、土地利用行為影響範圍是否應踐行諮商同意程序、要有部落會議方能行使諮商同意權、行使諮商同意權之「部落」如何界定等等疑慮。
我也多次接獲相關的陳情,因此特別以臨時提案的方式,要求原住民族委員會針對該辦法實際施行時所遇到窒礙難行以及引發爭議之處,進行通盤檢討,並且要在一個月內提出檢討報告以及修正草案,希望原本立意良善的措施,可以成為真實反映族人意願的助力,而不會是阻力。
#諮商同意權
#原住民族基本法
#諮商取得原住民族部落同意參與辦法
#臨時提案
一個月內提出檢討報告 在 立法委員林奕華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檢討假的?今年學測試題還是穩定度不足!鑑別度不夠!
去年很多家長學生抱怨學測數學試題缺乏鑑別度,造成超額篩選!奕華去年五月就要求檢討改進,教育部也信誓旦旦說絕對會改善,結果今年問題更嚴重!數學科竟有1萬4千多人滿級分,占比高達11.22%,創下史上最高紀錄!前段考生同燈同分如何鑑別?超篩亂象更惡化!科系選擇攸關孩子們的前途,這不是大考中心主任請辭就能解決的,今天奕華再次要求教育部潘文忠部長負起責任,務必要求大考中心、招聯會要確實檢討!
近五年來重考學生人數激增,尤其這兩年更是驚人,不管學測或指考,重考的人數越來越多,如果考招制度設計精良,會有如此多的學生重考嗎?試題缺乏鑑別度、高分低就、選錯科系、只好重考,教育部有人能負責嗎?為避免影響學生權益,避免家長憂心忡忡,奕華要求教育部必須好好檢討制度,一個月內提出檢討報告!
#今晚八點我在新聞面對面喔
一個月內提出檢討報告 在 公視新聞網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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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年前八八風災,重創南台灣,當時各界捐款踴躍,不過今天有立委拿出審計部的最新年報指出有18所國立大學和一所附小,當時發動捐款卻沒有依法向內政部申請勸募許可,也沒有設立捐款專戶,作法有明顯缺失,要求教育部在一個月內提出檢討報告。
不管是日本大地震或是國內災難,國人的愛心總是不落人後,不過審計部最新年報卻指出,前年莫拉克風災,有包括台灣藝術大學、政治大學、清華大學等18所大學和台南大學附小,發起了勸募,但卻未依公益勸募條例申請勸募許可,也未設立捐款專戶,報主管機關備查,被認為有缺失,不過被點名的學校也喊冤。
中興大學也表示,當時學校是依照人事行政局和教育部來函,鼓勵教職員自由樂捐,並不是主動對外勸募,成大也強調,募款是針對校內師生,對此內政部也做出解釋。
教育部強調,去年12月底已經收到這些學校勸募辦理情形和收支決算的報告,但是否有違法之處,還要再調查。
有學校表示,當時整筆捐款都是一次就捐給內政部的莫拉克風災賑災專戶,如果這種緊急救難的內部捐款,需要向內政部教育部等機關申請報備,未來恐怕會影響到學校發動捐款的意願。"
一個月內提出檢討報告 在 #一個月內提出完整檢討報告 - अन्वेषण गर्नुहोस् | Facebook 的推薦與評價
有關台灣河溪網於今年2月13、14日對外揭露的「宜蘭縣大湖溪改善工程爭議」,我們在這週二(3月1日) 與多位在地關注團體的夥伴,一同出席由水利署第一河川局(以下簡稱一 ... ... <看更多>
一個月內提出檢討報告 在 [心得] 檢討報告書(一般軍用不含條列式)簡易教學- 看板MP 的推薦與評價
檢討報告書俗稱小白
又稱對參一的折磨(寫完不是要參一存參就是準備開人評會的資料)
另有國軍最常被退件重寫十大文書報告之一的稱號
寫小白的目的究竟在哪裡
不外乎大大小小的長官們責難要下面的人訴諸文字中
例如:
業務類
1.資料沒交
2.交接事項沒弄清楚
3.裝備序號打錯
4.某官找人頂罪
5.族繁不及備載
勤務類
1.拖哨
2.亂放人車
3.哨上玩弄十八般武藝(舉凡躺在自衛工事中睡覺、看小說、玩手機、拿刺刀戳飛機等等)
4.某官故意找碴
5.族繁不及備載
管理類
1.內務髒亂
2.脫離部隊掌握
3.資深欺侮新進、新進毆打上兵......
4.某官玩新兵時
5.族繁不及備載
軍紀類
1.馬拉桑時開車
2.以下犯上
3.不假離營
4.某官想弄掉某人時
5.族繁不及備載
小白的格式只要有寫過都知道
大多分為三段
1.案情摘要
2.事情經過
3.缺失檢討(經常出現1.2.3.的條列式寫法,但本篇不予說明)
備註:大多小白幾乎為此三段,但依單位不同名稱可能有變化。
備註二:另有一種事情經過書與小白大同小異,此篇中暫不解釋。
書寫小白
最常發生的幾個麻煩的地方也是要注意的
一、"誰"要你寫的?
顧名思義
就是哪個混X王X蛋發現你做錯事
或是哪個DXG官要推卸責任要你負責的
注意!!
書寫時記得補上已下這段話
1.經由中校淫(誤)長吳舔娘指正後
2.經中士班長尤媾鹹糾舉後
最後再補上一段簡單的一句話即可結束案情摘要那段
--------->特立此書,以示檢討
但是千萬別寫到一些不該出現的字眼
錯誤例子
1."遭"中士班長范四妹指正
解釋:因長官對自己的過失指正千萬別用"遭"這個字眼,像是在說他破壞你的好事一樣
2.經黃泰泰謾罵過
解釋:一定要寫出長官的級職職稱,因為本單位曾有某兵與某官姓名完全一樣的狀況,
再者,千萬別把長官真正對你當下表現的行為寫出來,一般來說"指正"兩個字就
足以表達。
二、不知道錯在哪裡
一般來說
做錯事敢承擔寫小白就沒什麼問題
但常有人不知道自己錯在哪邊
也許是因為單位中太多理所當然的錯誤行為所造成的
一樣舉幾個虛構類似真實案件的例子:
1.案情摘要及事情經過當中指出:
於民國100年2月3日0900時,在吸菸區抽菸時,因為沒帶打火機,就跑去寢室點火,
最後把菸頭往窗外丟,被上士班長XXX指正後,特立此書以示檢討。
卻在缺失檢討中只寫到:
以後必定會記得帶打火機到吸菸區。(原來該單位可以在室內抽菸+亂丟垃圾..)
2.事情經過:
因為人事不在單位內,所以我就幫自己寫假單蓋假卡,中隊長還在開會,所以我就
幫隊長蓋章批閱......營門哨長在忙,所以就自己開門走出去...
當事人遭發離營通報被憲兵抓到後,缺失檢討只寫了以下過失:
以後絕對不會沒帶假單就出營門。(借問隊部的弟兄有帶假單就不會抓嗎)
3.缺失檢討:
將來絕對不會因為學長想喝飲料就跟學弟拿錢去買。(挖洞找人陪葬,軍中大忌)
三、文筆太弱
畢竟軍中學識等級不一
在下文筆亦弱
故只能提醒我們這些文筆太差的人注意到幾個錯誤的書寫方式
1.因為班長突然被叫回去,然後學長就帶我們去營站,然後我們就在營站買東西,然後
營站冷氣很強就在那邊吹冷氣,然後等到班長回來我們才繼續打掃,然後......
不知道看完這篇的長官感覺是?然後呢?
2."不小心"在哨上抽菸被班長看到....
原來人抽菸都是不小心的
3.本屬MP987指揮部000營小兵張某某於100/6/31......
本屬憲兵987指揮部000營小兵張某某於民國一00年六月三十一日...比照
一下是不是能更增加字數與廢話來填滿小白
最後
書寫檢討報告書的宗旨就是
☆不要被退件☆
寫一次就夠麻煩了還要寫第二次第三次
上面的長官時間多不代表我們時間多
要將小白寫好
平平安安交出去不會被退件
先有幾個要則與方式
1.除非已經曝光了,千萬別拖其他人下水
2.痛改前非、絕不再犯...等後悔辭多多使用但別重複
3.別以為小白上面立可白可以塗很多
4.即使是無辜受罪也得盡可能貶低自己,美化苟(誤)官
5.千萬別拿更高階的長官來壓要你寫這篇小白的枸(又誤?)官
當然
在下也看過一篇不怎麼符合上面的作為
卻令狗咬牙切齒、抓狂萬分、也不敢退件(因為有備份)的小白
【注意,以下純屬虛構,如有雷同,那絕對是真的】
先簡單敘述那一個模擬情境
大家都知道每年某些時段在某些地方有所謂的就業博覽會
那是給屆退弟兄的可以順順利利退伍找到工作的的地方
據本人所知(應該說長官說的)
那是每個屆退官兵的權益
所以當天休假的人不能算假
再來是因為任務無法參與的人
則單位必須要幫她們填寫履歷送繳出去
因為發生某些種種事情導致報名人數與實到數相差甚遠
所以某營級單位體制下的連級業務承辦人被要求寫張檢討報告書
至於過程
請看官慢慢欣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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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情摘要
本屬天兵785指揮部987營第九連上兵孫液鮮,於民國一00年十三月十六日時
接獲單位人事協辦一兵礙心覺羅溥儀電話,該員指本月十五日就業博覽會實到人數與當初
報名人數不符,經營部人事士官長黃擠擺指正後,於是銷假回營,特立此書,以示檢討。
二、事情經過
本人於民國一00年十三月十三日1400時接獲營部人事協辦下士林腦目電話提醒
著十五日要參與就博會人員記得填寫履歷。本單位卻因為歷經銅胃專案影響,指揮部作戰
科科長中校草汁佰於本月三日才宣布排定打靶行程,導致休假完全無法依照預休進行;又
因外防駐地於本月十日撤防。十號當日政戰主任上校郝仁宣布必須讓撤防人員把假休完,
所以當下即把難處回報予該協辦。
又因為本人十三日休假前交代三員確定會參與就博會人員填寫履歷,並且幫忙填寫至
營區門禁前執行休假,卻未將其他十四員休假人員履歷表完成,導致他們的權益受損。
而今日卻因為與當時報名人數落差甚大,其原因則是本人未與當初報名的人事承辦人
交接確實就讓該員退伍,更未適時的揣摩上級長官突然又臨時的決定,導致今日狀況,故
特別銷假從南北上回營承擔此過失。
三、缺失檢討
本人上兵孫液鮮因為確實揣測上級長官的神聖決策,導致不便,於此提出檢討改正:
爾後必定確實猜測長官臨時性決定的心態來排定預休,並且利用自己的休假時間幫忙屆退
人員填寫履歷,如遇自己無法決定的行程時,必定請求上級長官處理,絕不私自更改重大
權益相關集會人數,更與營級長官保持聯絡,避免長官因收假未與該協辦交接回報事項而
引發事情無法挽回的局面。如在無法處理,必定聯絡1985煩請最高指揮權限的長官來
決定事情的輕重緩急。
本篇完
(以上疑似虛構的內容因礙於保密原則,已修改許多名稱,但是整體大概就是這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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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說此份疑似虛擬報告交出去不到五分鐘
當事人馬上接到10來通關切電話
其中第一通就是被那士官長罵到狗血淋頭
而當事人卻把手機開啟擴音......
最後事情被壓了下來
營長交代連長好好管教
士官長調走(原先就要走...就是知道要走才敢這樣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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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4.18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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