藉端滋擾住戶 在 台南律師-蕭縈璐律師-免費法律諮詢's post - Facebook 的評價 款:「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1萬2千元以下罰鍰:二、藉端滋擾住戶、工廠、公司行號、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者。」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