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俊傑成為填詞人,上面是雷頌德和「金牌經理人」黃柏高。談到他們,我們沒談音樂,而是談市場。雷頌德和黃柏高是怎樣的合作伙伴?
「他們是很懂計算的人。」方俊傑說:「他們好清晰一件事的方向性。我的工作是收 order,一首歌的歌詞我寫了,但老闆、歌手、監製可能都有意見,有意見我就再改,改到大家都冇意見。」他坦言:「100 首歌詞裡面,可能只有 10 首是寫到自己的東西,但多數不會上電台 plug。所以我最鍾意寫 side track。」
歌詞可以很藝術、很個人,也可以很「無我」,服務市場多於自己。就像在媒體寫專欄,自己想表達甚麼是一回事,但受眾的接受能力、公司和市場的各種制約,所有創作者一生都在一條搖搖板上翻雲覆雨。方俊傑自言是一個「工匠」。以一個工匠的身份去看,方俊傑「加入」樂壇的時候,樂壇是否已經(又)已死?
他不同意。
「我在 03 年開始填詞,那時樂壇又未講得上好差好差。當然跟我小時候聽音樂時的情況差好遠,但我又覺得我們年代的歌又不算是『唔喺度』,卡拉 OK 都會有人唱那個年代的歌,繼續有人聽。印象中,的確少了人講賣碟這回事,以前張學友一張大碟賣 40 萬張,現在當然不會有,但業界自然找到另一個方法去營運。好像 Paco 就搞演唱會、搞電影,都是另一種方法。去到後邊,銷量無法持續,已經沒有『唱片』,只有單曲,但每年其實都一樣有好多派台歌,量減少是真的,但我那個年代都有很多新填詞人入行。唱片業和歌曲是兩種單位來的。無人買唱片,不等於無人聽歌。 」
對於填詞界的幾座大山,例如林夕,對方俊傑是個怎樣的存在?很多年前,有上上一代填詞人批評這一代的詞人寫得不好,「如果東京不快樂」是甚麼意思?情況類似現在又談香港電影已死。又有人說林夕寫得太多,霸佔很多機會,導致填詞界沒甚麼新面孔,如何評價這種想法?
他說:「林夕和黃偉文,對我來說是神一樣的存在。至於說很多歌都是他們寫,這就是商業市場的運作。如果你寫的東西,水平高過別人,市場又接受,最後你擁有更多機會,是很合理的,不能怪罪他們。我自己第一次聽歌,都是因為被歌詞帶動到。我最喜歡的林夕作品是 Raidas 的《傳說》,現在重聽都覺得他很厲害很誇張。我是因為喜歡看林夕的歌詞,才會留心歌詞。」
「最後我都寫到很氣餒」
會聽外國音樂也關心香港音樂的人(或只是我自己),不久久就有一種異議,覺得代代填詞人都好,但音樂相比之下卻顯得失色,音樂性保守,有「詞大於曲」的傳統,方俊傑卻說自己本身就是「文字派」。
「詞大於曲,我覺得是合理的。」他說:「因為香港真是出了林夕和 Wyman 這些人,他們好到一個地步,吸引到很多街外人的注意力。他們的歌詞又好又多,整個市場就很注視歌詞,但如果說沒有他們兩位,就不會吸納到很多留意歌詞、但對音樂沒那麼講究的人去聽歌,市場就可能比現在更小。至少如果沒有他們,我可能也不會聽歌和寫詞。我以前聽黑膠唱片,有一陣經常在觀塘寶星戲院後面的唱片店買碟,我在回程的巴士上已經拆開,看那張歌詞紙,看完歌詞,對我來說已等於好像聽了整張大碟。」
但正是由於香港的流行歌詞寫得「太好」,我們對歌詞的「意識形態」是固化下來的。例如我們不再能接受「鳩歌」。
「例如以前有首《食軟雪糕》,被人狂鬧。大家都鬧裡面的歌詞不知所云。我心想,為何我們被洗了腦,認為歌詞一定要有起承轉合、有大道理?一首流行曲是否一定要這樣?很多歐美歌、韓文歌,一個字唱足七次,都是如此。所以我有少少同情《食軟雪糕》,它不是《再見二丁目》,從一個街角的鏡頭帶出很深的東西……有些歌純粹就是給你 un 來 un 去。」
「我曾寫過一首歌給側田,叫《三十日》。首先是側田寫了一首英文歌詞,他叫我翻譯。歌詞很簡單,我自己有點抗拒,因為我都被洗腦的,我從小的訓練令我認為,歌詞不是這樣的嘛。側田本來給我的內容,個 scale(規模)好像很細。最後我都照做,歌也 hit 了,其實我是一個工匠,我無信心將自己放到好大。」
「我現在想回來,當時機構也不會容許我放大作者風格,我們要做 hit song,有一定方程式的,例如要做情歌,情歌裡面又有一些命中率高的角度,例如受情傷、可憐人的控訴。或例如 hook line 要有 catchy 的 phrase,在市場上這些是緊要過歌詞整體寫得好不好。」
「最後我都寫到很氣餒,歌曲 hit 了當然開心,但我面皮又很薄,在網上有時看到一些評論說我寫來寫去都是這些東西、很庸俗。我會想,不完全是我的錯,工業是這樣的嘛,而且我有不庸俗的 side track,但沒人聽嘛。當打份工的話,你得到的金錢又未足以令你對一切都 OK,一首歌可以刪三四十次,但又 hit 了。究竟自己作為填詞人,存在有沒有意義?刪改的過程很痛苦,工業不需要理你感受,開始懷疑自己寫來為了甚麼。真心話,我個人都不是想自己寫的歌太 hit,如果一首歌好 hit,但自己不喜歡的,那也會痛苦。理想的話,我可能會想自己寫得開心,又有知音,流行度低一點也好。例如容祖兒有次開 side track 演唱會,唱了我的《去火星戀愛》,這不是派台歌,但很多歌迷想她唱,這些 moment 我就很開心。」
非創作人看創作人,總是因為「距離產生美」,而把創作人本身都浪漫化。實際上可能創作的歷程沒那麼刺激,甚至沉悶;要克苦,要有紀律。
唐君毅在《孔子與人格世界》一文談到藝術世界中的天才:
「……貝多芬在月光之下,靈感一至,馬上狂奔回來寫。耳聾以後,再聽見樂而作曲。這是天才音樂家的故事。文學藝術上靈感之來,都是超乎自覺的安排。立意要到一環境,如山間海邊,戀愛飲酒,去期待靈感之來臨,亦無一定之把握。」
我們只是俗人而非天才,而且活在商業社會,很多時只能默默產出。如果生活太過狂放,反而會降低生產力。方俊傑說自己性格不好交際,也不好熱鬧,電話簿裡音樂人的電話號碼,應該不出五個。他表示,盧覓雪知道他性格如此「不娛樂圈」之後,亦嘖嘖稱奇。//
side track演唱會意思 在 無待堂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方俊傑成為填詞人,上面是雷頌德和「金牌經理人」黃柏高。談到他們,我們沒談音樂,而是談市場。雷頌德和黃柏高是怎樣的合作伙伴?
「他們是很懂計算的人。」方俊傑說:「他們好清晰一件事的方向性。我的工作是收 order,一首歌的歌詞我寫了,但老闆、歌手、監製可能都有意見,有意見我就再改,改到大家都冇意見。」他坦言:「100 首歌詞裡面,可能只有 10 首是寫到自己的東西,但多數不會上電台 plug。所以我最鍾意寫 side track。」
歌詞可以很藝術、很個人,也可以很「無我」,服務市場多於自己。就像在媒體寫專欄,自己想表達甚麼是一回事,但受眾的接受能力、公司和市場的各種制約,所有創作者一生都在一條搖搖板上翻雲覆雨。方俊傑自言是一個「工匠」。以一個工匠的身份去看,方俊傑「加入」樂壇的時候,樂壇是否已經(又)已死?
他不同意。
「我在 03 年開始填詞,那時樂壇又未講得上好差好差。當然跟我小時候聽音樂時的情況差好遠,但我又覺得我們年代的歌又不算是『唔喺度』,卡拉 OK 都會有人唱那個年代的歌,繼續有人聽。印象中,的確少了人講賣碟這回事,以前張學友一張大碟賣 40 萬張,現在當然不會有,但業界自然找到另一個方法去營運。好像 Paco 就搞演唱會、搞電影,都是另一種方法。去到後邊,銷量無法持續,已經沒有『唱片』,只有單曲,但每年其實都一樣有好多派台歌,量減少是真的,但我那個年代都有很多新填詞人入行。唱片業和歌曲是兩種單位來的。無人買唱片,不等於無人聽歌。 」
對於填詞界的幾座大山,例如林夕,對方俊傑是個怎樣的存在?很多年前,有上上一代填詞人批評這一代的詞人寫得不好,「如果東京不快樂」是甚麼意思?情況類似現在又談香港電影已死。又有人說林夕寫得太多,霸佔很多機會,導致填詞界沒甚麼新面孔,如何評價這種想法?
他說:「林夕和黃偉文,對我來說是神一樣的存在。至於說很多歌都是他們寫,這就是商業市場的運作。如果你寫的東西,水平高過別人,市場又接受,最後你擁有更多機會,是很合理的,不能怪罪他們。我自己第一次聽歌,都是因為被歌詞帶動到。我最喜歡的林夕作品是 Raidas 的《傳說》,現在重聽都覺得他很厲害很誇張。我是因為喜歡看林夕的歌詞,才會留心歌詞。」
「最後我都寫到很氣餒」
會聽外國音樂也關心香港音樂的人(或只是我自己),不久久就有一種異議,覺得代代填詞人都好,但音樂相比之下卻顯得失色,音樂性保守,有「詞大於曲」的傳統,方俊傑卻說自己本身就是「文字派」。
「詞大於曲,我覺得是合理的。」他說:「因為香港真是出了林夕和 Wyman 這些人,他們好到一個地步,吸引到很多街外人的注意力。他們的歌詞又好又多,整個市場就很注視歌詞,但如果說沒有他們兩位,就不會吸納到很多留意歌詞、但對音樂沒那麼講究的人去聽歌,市場就可能比現在更小。至少如果沒有他們,我可能也不會聽歌和寫詞。我以前聽黑膠唱片,有一陣經常在觀塘寶星戲院後面的唱片店買碟,我在回程的巴士上已經拆開,看那張歌詞紙,看完歌詞,對我來說已等於好像聽了整張大碟。」
但正是由於香港的流行歌詞寫得「太好」,我們對歌詞的「意識形態」是固化下來的。例如我們不再能接受「鳩歌」。
「例如以前有首《食軟雪糕》,被人狂鬧。大家都鬧裡面的歌詞不知所云。我心想,為何我們被洗了腦,認為歌詞一定要有起承轉合、有大道理?一首流行曲是否一定要這樣?很多歐美歌、韓文歌,一個字唱足七次,都是如此。所以我有少少同情《食軟雪糕》,它不是《再見二丁目》,從一個街角的鏡頭帶出很深的東西……有些歌純粹就是給你 un 來 un 去。」
「我曾寫過一首歌給側田,叫《三十日》。首先是側田寫了一首英文歌詞,他叫我翻譯。歌詞很簡單,我自己有點抗拒,因為我都被洗腦的,我從小的訓練令我認為,歌詞不是這樣的嘛。側田本來給我的內容,個 scale(規模)好像很細。最後我都照做,歌也 hit 了,其實我是一個工匠,我無信心將自己放到好大。」
「我現在想回來,當時機構也不會容許我放大作者風格,我們要做 hit song,有一定方程式的,例如要做情歌,情歌裡面又有一些命中率高的角度,例如受情傷、可憐人的控訴。或例如 hook line 要有 catchy 的 phrase,在市場上這些是緊要過歌詞整體寫得好不好。」
「最後我都寫到很氣餒,歌曲 hit 了當然開心,但我面皮又很薄,在網上有時看到一些評論說我寫來寫去都是這些東西、很庸俗。我會想,不完全是我的錯,工業是這樣的嘛,而且我有不庸俗的 side track,但沒人聽嘛。當打份工的話,你得到的金錢又未足以令你對一切都 OK,一首歌可以刪三四十次,但又 hit 了。究竟自己作為填詞人,存在有沒有意義?刪改的過程很痛苦,工業不需要理你感受,開始懷疑自己寫來為了甚麼。真心話,我個人都不是想自己寫的歌太 hit,如果一首歌好 hit,但自己不喜歡的,那也會痛苦。理想的話,我可能會想自己寫得開心,又有知音,流行度低一點也好。例如容祖兒有次開 side track 演唱會,唱了我的《去火星戀愛》,這不是派台歌,但很多歌迷想她唱,這些 moment 我就很開心。」
非創作人看創作人,總是因為「距離產生美」,而把創作人本身都浪漫化。實際上可能創作的歷程沒那麼刺激,甚至沉悶;要克苦,要有紀律。
唐君毅在《孔子與人格世界》一文談到藝術世界中的天才:
「……貝多芬在月光之下,靈感一至,馬上狂奔回來寫。耳聾以後,再聽見樂而作曲。這是天才音樂家的故事。文學藝術上靈感之來,都是超乎自覺的安排。立意要到一環境,如山間海邊,戀愛飲酒,去期待靈感之來臨,亦無一定之把握。」
我們只是俗人而非天才,而且活在商業社會,很多時只能默默產出。如果生活太過狂放,反而會降低生產力。方俊傑說自己性格不好交際,也不好熱鬧,電話簿裡音樂人的電話號碼,應該不出五個。他表示,盧覓雪知道他性格如此「不娛樂圈」之後,亦嘖嘖稱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