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長慎入
#我今天看到了一個頻道我想說來理性的與外國人討論順便跟大家聊聊我的想法
#本來想附上截圖想想還是放上自拍照比較不針對任何人
#我是法理建國派的皮筋兒
台澎不需要革命、推翻、正名或者修憲,台澎需要的是了解客觀史實後 #終止代管自決建國
以下幾點說明:
1️⃣推翻舊政府改由新政府取代就是「革命」,革命就只是個「推翻治理政權」的過程,但仍舊不會改變台澎沒有主權國家法人格的事實。法理建國派從未主張「推翻或者革命」 https://wp.me/pd1HGm-2I
2️⃣我們之所以要討論國際法規則,就是要探討出是非對錯,弄清楚到底為什麼台灣不被承認是一個國家?如果「有自己軍隊可以保護人民不受外來侵犯就可以成為主權國家」、「台灣很民主有選舉有民選總統」那國際社會不就早該承認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了嗎?為什麼沒有?因為國際社會就是依照國際法法理拒絕承認台灣是個主權獨立國家。 法理建國派的目標👉🏻 https://wp.me/pd1HGm-3M
3️⃣法理建國派的人要推動的就是「建立長期安定的國家」,這有外部與內部的方向要努力:
「外部」是依國際法法理來取得國家法人格,透過外交手段跟其他國家結盟合作來抵禦外力侵犯,確保長治久安。
「內部」是依民主和平的方式,讓大家能夠在一個客觀的事實基礎上,基於相同的認知、共識,及對未來的美好想像,彼此合作、同心協力建立一個屬於大家的國家。而不是透過武裝暴力的方式,去強迫他人臣服於自己。
4️⃣修憲改變不了台澎欠缺國家法人格的事實。👉🏻 https://wp.me/pd1HGm-1B
5️⃣叫什麼名字也改變不了台澎欠缺國家法人格的事實。
👉🏻內部自決權 vs 外部自決權、民族自決權 vs 住民自決權、自決權的行使 https://wp.me/pd1HGm-5S
6️⃣大家總說台灣看起來像是什麼都有了,有《蒙特維多國家權利義務公約》說的國家四個特點啊!那為什麼還不是國際法上的主權國家?
目前台澎現況:
#土地:有,台澎;但把金馬東沙包進來就建不了國。
#人民:有,原日籍台澎住民及其後代;所謂的去殖民化程序是因為台澎曾經是日本殖民地,依法理地位來說行使住民自決權以原日籍台澎住民及其後代的台澎人為主。
在行使自決權時,將中國難民及其後代算進來可能會造成法律上的瑕疵。無論中國難民及其後代是否參與自決建國程序,建國之後,他們都能直接歸化成為國民。可在新建國家的國際法上簡化歸順程序,實務上給中國難民及其後代方便,但法律上要知道人民是具有自由意志可以來選擇國籍,因此要尊重他們的自由意志。
#政府:宣布建國之後才會成立的行政組織;建國前不存在政府,目前 ROC 政權只是治理當局。
#外交能力:宣布建國、成立政府之後才有辦法展現的東西。
👉🏻問與答有回答過的:
Q&A73蒙特維多國家權利義務公約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77885027126719/?d=n
Q&A74承上題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78470730401482/?d=n
Q&A143: 應該有不少學者認定,有國家四要素就是國家。要如何打破這種觀點?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318884103026811/?d=n
Q&A144承上題: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319474539634434/
7️⃣關於有人提到國際上有五個國家叫幾內亞,兩個國家叫剛果。所以中華民國也不會被真的以為是中國啊!
好的,腦力激盪之前,請大家先看這個🔗 https://www.facebook.com/media/set/?vanity=rotpnetwork&set=a.2763561250403580
1912.2.12建立,可被承認是中國代表政府的中華民國政權,為它想代表的主權國家「中國」取的國號叫「中華民國」;1949.10.1建立,可被承認是中國代表政府的PRC政權,為它想代表的主權國家「中國」取的國號叫「中華人民共和國」。
大家可以清楚知道中國主權國家(一個具有國家法人格的政治實體),內部出現兩個政權(ROC/PRC政權)在爭奪「合法政府代表權」。
中華民國政權只是可以作為中國主權國家的合法政府代表,它不是主權國家。
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在國際法上欠缺國家法人格,是自主運作的單位。
中國內戰與台澎無關,請切割出來看。🙌🏻[英語繁中字]為什麼台灣在國際上無法加入WHO?原因與解決方法:https://youtu.be/lss2OdMhi90
👇🏻針對提到「五個幾內亞、兩個剛果」我大概查了一下:
1. 幾內亞共和國(法語:République de Guinée),通稱幾內亞(法語:Guinée)是位於西非的國家。
1958年幾內亞通過全民公投,成為唯一選擇不加入法蘭西共同體而獨立的法國殖民地。
👉🏻原法國殖民地,爾後去殖民化完成建國。
2. 幾內亞比索共和國(葡萄牙語:República da Guiné-Bissau),通稱幾內亞比索(葡萄牙語:Guiné-Bissau),是一個位於西非的國家,曾為葡屬幾內亞。
1956年幾內亞和維德角非洲獨立黨成立。1961年幾內亞和維德角非洲獨立黨開始組織武裝遊擊隊對抗葡萄牙,雖然葡萄牙增加駐軍至超過3萬5千人,該黨仍不斷擴張勢力。1968年幾內亞和維德角非洲獨立黨已控制幾內亞比索大部分地區。1973年9月24日幾內亞比索宣告獨立。同年11月,聯合國大會以93比7的投票結果,承認幾內亞比索獨立。1974年9月10日:葡萄牙正式承認幾內亞比索獨立。
👉🏻原葡萄牙殖民地,原主權母國承認幾內亞比索獨立。
我補上剛跟聖峰討教的回覆,幾內亞比索的部分很有趣:
1973年9月24日幾內亞比索宣告獨立
1973年11月,聯合國大會以93比7的投票結果,承認幾內亞比索獨立
1974年9月10日,葡萄牙承認幾內亞比索獨立
1974年9月17日,幾內亞比索加入聯合國
聯合國不是在1973年11月就承認幾內亞比索獨立了嗎?為什麼幾內亞比索不順水推舟,立即加入聯合國,而要等葡萄牙承認它獨立之後才加入聯合國呢?因為擁有領土主權的母國承認之後,才能真正完成獨立呀。
由此可知,聯合國大會決議並不等於國際法,即使大會通過決議承認某個地方獨立,也無法產生與擁有該地領土主權的國家承認獨立同樣的法律效果,仍舊需要擁有領土主權的母國承認獨立才能完成真正的獨立。
3. 赤道幾內亞共和國,簡稱赤道幾內亞(西班牙語:Guinea Ecuatorial;法語:Guinée équatoriale;葡萄牙語:Guiné Equatorial),中文亦簡稱赤幾,位於非洲中部。
1778年,葡萄牙同意讓給西班牙一些非洲沿海島嶼,以及大陸上位於歐果韋河和尼日河之間的領土。西班牙內戰後,西屬幾內亞得到了更多的開發。1959年,該地區被劃為斐南多波和木尼河兩個海外省。1964年1月,兩省取得內部自治地位。至1968年,在民族獨立運動和聯合國的雙重壓力下,西班牙同意給予其獨立地位。1968年10月12日,西屬幾內亞宣告獨立,改國名為赤道幾內亞共和國。
👉🏻領土主權原屬於西班牙,1968年主權母國同意其獨立建國。
4. 巴布亞紐幾內亞獨立國(英語:Independent State of Papua New Guinea),通稱巴布亞紐幾內亞(Papua New Guinea;巴布亞皮欽語:Papua Niugini;希里摩圖語:Papua Niu Gini),簡稱巴紐,是位於太平洋西南部的一個島嶼國家。
1919年一戰結束後,澳軍佔領德屬新幾內亞。1920年12月17日國際聯盟決定委託澳管理新幾內亞領地;二戰中新幾內亞一度為日軍佔領,戰後聯合國委託澳洲託管,1949年澳將兩部分合併為一個行政單位,稱「巴布亞紐幾內亞領地」。1973年12月1日實行內部自治。1975年9月16日脫離澳洲獨立,成為大英國協王國成員國。
👉🏻1975年脫離澳洲獨立
👉🏻延伸閱讀澳洲去殖民化建國 https://wp.me/pd1HGm-aY
5. 新幾內亞(英語:New Guinea;巴布亞皮欽語:Niugini;印度尼西亞語:Papua)領土主權屬於印尼。剛剛上面第四點,與這個有關。
19世紀受歐洲國家殖民侵略,國界大致上沿用昔日德、荷佔領地一分為二:位於東經141度以東的,屬於巴布亞紐幾內亞,由1975年開始脫離澳洲成為獨立的國家;位於東經141度以西的,屬於印尼的巴布亞省和西巴布亞省。這部份一直都有分離活動,要求從印尼獨立。
(但第五個,那不是國家是印尼的省份吧!而且也不是一摸一樣的國名,仔細看前四個很明顯擁有不同的國家法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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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剛果民主共和國(法語:République démocratique du Congo,簡寫為RDC),是位於非洲中部的國家,簡稱民主剛果(DR Congo)、剛果(金)(Congo-Kinshasa)。
民主剛果的前身為剛果自由邦與比屬剛果,於1960年6月30日獨立建國。由於建國時與鄰近稍早獨立的原法屬剛果同樣以「剛果共和國」做為國號,國際社會在兩國名稱後括注首都名稱以作區別,由於其首都為利奧波德維爾,又被稱作剛果共和國 (利奧波德維爾)(英語:Republic of the Congo (Léopoldville)),簡稱剛果(利)。1964年8月1日改國名為剛果民主共和國。
2. 剛果共和國(法語:République du Congo;基圖巴語:Repubilika ya Kongo;林加拉語:Republiki ya Kongó),簡稱剛果或剛果(布),是非洲中部的一個國家。
歷史上該地由班圖人的部落控制,後成為法國殖民地,通用法語,1960年獲得獨立。
(這兩個剛果具有不同的國家法人格,是國際法上的主權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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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的「五個幾內亞、兩個剛果」例子,大家有沒有發現主權母國的存在影響有多大?
可以參考 👉🏻 科索沃未完成法理獨立 https://wp.me/pd1HGm-by
👉🏻Q&A145&146:主權母國不同意就不能舉辦獨立公投嗎?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320089539572934/?d=n
再來仔細思考一下,二戰後去殖民化其實有兩個階段:
1. 殖民母國、主權國,放棄殖民地主權。
2. 第二階段領土上人民要決定自己的方向,看要建國,還是併入另一個獨立國家。所以台澎主權未定其實白話來說就是台澎人民什麼時候要來自決?
台灣人民根本沒意識到有第二階段。
釐清現狀是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不要跟著中華民國政權課本➕上「論」),那台灣人要改變現況的方式,是真的針對台澎地位的問題在處理 嗎?之前台灣人說要從中華民國中獨立出來,但這主張基礎就不對了。
對台澎而言台澎真的只欠缺 #建國意志 而已。
❤️台灣有的優勢有:
1. 沒有主權母國的干涉,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是簽署《舊金山和約》及其子約的國家都不能漠視的法理地位。
2. 天然海島屏障,天然的戰略地位。
3. 台灣人有辦法透過民主自由選舉來掌控中華民國政權,使其承認「盟佔代管機構的身分」。
4. 台灣的民主、經濟、人民素養有一定的水準,建國後可以成長治久安的主權獨立的國家
👉🏻Q&A179:庫德斯坦與台澎狀況差不多嗎?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340078734240681/?d=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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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只聚焦在國家各項屬性,一定要注意的是國際法上的主權國家是具有國家法人格(statehood)的政治實體,一定要是法理獨立(de jure),是國際法上沒有事實獨立這個政治詞彙。
Q&A21國際法是什麼?: https://www.facebook.com/258660130833607/posts/4069042586461990/?d=n
Q&A23國家的各項屬性有什麼?: https://www.facebook.com/258660130833607/posts/4074186395947609/?d=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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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你看到最後
中華民國政權洗腦教育是很成功,成功到大家少了釐清事情的勇氣。但永遠也不要小看了自己的力量,只要看清楚台澎法理地位的真相,就不會想再抱著中華民國政權再繼續虛耗下去。
法理建國派論述的對象是所有人,有困難的不會只是面對522萬人,而是把中華民當成台灣人的國家,以為台灣已經是國家的人都是法理建國派要談話的對象。
好好的國際法去殖民化路線不走,非要抱著中華民國政權不放,再來說沒有時間了,中共要打來了?是有什麼困難呢?希望台澎人要知道PRC政權之所以可以主張武統台澎,根本原因是ROC政權自1945年起光復台灣的騙局。
一中兩政權影響台澎有多深?看看現在從長輩開始教導的「不要談政治、不要管什麼國際法、要反共、以為228是國家暴力」等等,讓台澎人對中華民國政權光復台灣不敢質疑,現在仍舊會想替中華民國政權找出路。
有人說生活議題比建國重要!是這樣嗎?在疫情當前,一中兩政權仍舊影響著台澎不是嗎?大家這麼憤慨為什麼不能了解下盟佔代管身份購買疫苗的方法?盟佔身份買疫苗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330699915178563/
方向錯了再怎樣用力走仍舊是錯的方向;方向正確了不管走得多慢多累終究會到達🙌🏻
在大多數台澎人都被中華民國流亡政權嚴重洗腦的情況下,民進黨如果馬上像我們這樣講得這麼直接,搞不好被嚴重洗腦的台澎人下次就讓中國國民黨重新取得執政權。
在台澎建國這件事上,取得中華民國政權執政權的本土派政黨(即:民進黨)最重要的任務固然是揭露真相,但也必須在適當時機及情境下以適當的方式揭露。
我們現在對一般民眾揭露真相就是在製造這個時機、塑造這個環境,在取得中華民國政權執政權的本土派政黨揭露真相前,有越多民眾對即將揭露的真相有概念、印象,乃至於理解,在真相被正式揭露時,台灣社會可能發生的動盪與不安就會越少,民眾對這個自己已經有些許印象的真相,接受度也會更高。
台澎建國從來就不只是少數政治菁英的事情,也不是靠少數政治菁英就能完成的事情。
台澎最終能否成為真正的主權國家,取決於像你我這樣的人能夠理解台澎還不是國家、台澎建國的必要性,及真正能有效建立國家的方法。
真相的揭露,知識的傳遞,是每個人都可以做的,也是每一個希望台澎成為國際承認的主權獨立國家的台澎人應該採取行動參與其中的事。
法理建國派主張的是「台澎住民自決建國」,不是「政治菁英宣布獨立」。法理建國派主張的是瞭解真相的台澎住民透過各種方式形成政治壓力,讓(知情且認同法理建國的)中華民國政權的領導人「從善如流」地承認中華民國政權沒有台澎主權、中華民國政權只是佔領代管台澎,然後承諾將終止代管,並協助台澎人完成自決建國程序。
台澎人了解客觀史實➡️時機成熟➡️中華民國政權執政黨順應民意承認「盟佔代管身份」➡具體建國步驟、行前具備條件以及終止代管自決建國後的工作 https://wp.me/pd1HGm-7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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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 《台澎法理建國指南》電子書: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yFXTxYOtkqrwEyV11w0kQyKujxEZsU8N/view?usp=sharing
👉🏻《台澎主權的未來請交給台澎人民決定》漫畫:
http://www.rotpnetwork.tw/TPSovDBYTP.php?LAN=TW
👉🏻二二八大屠殺 https://www.facebook.com/258660130833607/posts/4136986239667624/
👉🏻李明哲事件 https://wp.me/pd1HGm-5M
👉🏻九二共識 https://wp.me/pd1HGm-5w
👉🏻台灣有邦交國嗎?https://wp.me/pd1HGm-7H
👉🏻台澎在國際組織的參與(WHO、UN等)、台澎人在海外的身分問題(國籍、出身等):https://wp.me/pd1HGm-cJ
👉🏻究竟「有效自決」能否改變中華民國政權的本質、解決台灣在國際社會面臨的困境?(上)https://wp.me/pd1HGm-iN
👉🏻究竟「有效自決」能否改變中華民國政權的本質、解決台灣在國際社會面臨的困境?(下) https://wp.me/pd1HGm-jB
👉🏻台澎建國是否必定「終將一戰」?台海中線的意義、防空識別區與「『共』機擾『台』」 https://wp.me/pd1HGm-k2
同時也有3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9萬的網紅Smart Travel,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泰國官方報導,性工作者中,80%以上是性病帶菌者,此影片純以遊客角度探討曼谷淫業、色情行業陷阱及破解方法。 請用片右下角調高清睇片。 https://youtu.be/-ZuZ0J_wh3U Also watch: 秋葉原行街,吹水講下日本召妓收費 和酒吧種類Akihabara and t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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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駁斥 #1949無意識建國 Chih-Jung Huang 博士的留言】
在開始前,先請大家回顧一下5/22直播的重點整理,文章中有影片連結👉🏻 駁斥大錯特錯之 1949 無意識建國論 https://wp.me/pd1HGm-do
為什麼要單獨發一篇文章呢?
因為這位先生顯然執著地不放棄,那我就跟聖峰討論後來禮貌地回應吧(˶‾᷄ ⁻̫ ‾᷅˵)
開始♡👇🏻👇🏻👇🏻👇🏻👇🏻👇🏻👇🏻👇🏻👇🏻👇🏻
❌針對這位先生提及【一、 台灣1949年建國論:黃昭元教授在其2000年〈兩國論的憲法分析-憲法解釋的挑戰與突破〉的文章中(收錄於《兩國論與台灣國家定位》),認為「一九四九年前後的中華民國如果都是國家,也應該是兩個不同的國家」。 換言之,他「傾向」認為1949年之後「在台灣的中華民國」其實是一個新國家。】
✅我們臺澎國際法法理建國派的回覆:
前提是「如果都是國家」。但ROC政權就只是個能被承認是中國代表政府的中國政權而不是國家,所以沒有實質意義。
請 Chih-Jung Huang 先去跟黃昭元教授把他的本意弄清楚 ,不要恣意揣測黃昭元教授有支持你的 1949 無意識建國論。
憲法不具有國際法效力,也不是主權國家的必要條件。說過了👉🏻 Q&A20有憲法就是國家嗎?:https://www.facebook.com/258660130833607/posts/4066178223415093/?d=n
中華民國政權是建立政權,不是建國。👉🏻 https://www.facebook.com/media/set/?vanity=rotpnetwork&set=a.2763561250403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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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這位先生提及【王泰升教授在他2000年〈憲法的台灣化〉的文章中(亦收錄於《兩國論與台灣國家定位》),則主張「自1949年年底之後,在台灣出現了一個事實上主權國家,並展開台灣繼受舊中國法的歷程」。 在這歷程中,「原屬中國憲法的『中華民國憲法』,於1949年年底之後,成為台灣這個新國家的憲法內容」。 】
✅我們臺澎國際法法理建國派的回覆:
又在講憲法(攤手)是不是國際法上的主權國家(sovereign state)是有明確的定義的喔!一定要是具有國家法人格(statehood)的政治實體。
王泰升教授的論點問題不在於憲法,而在於這個自1949年年底之後,在台灣出現的「事實上的主權國家」即使存在,也只會是沒有台澎主權的中國,不會是台灣。
因為台澎主權在 1952.4.28 以前仍舊屬於日本,因此這個所謂的「事實上的主權國家」的領土不會包括台澎。而如果這個「事實上的主權國家」所採用的憲法是《中華民國憲法》,那它就必須依據該憲法第4條的規定完成領土變更程序才能取得台澎主權。但顯然這個領土變更程序從未進行,因此,「假設」這個「事實上的主權國家」存在,其領土也不包含台澎。
而既然這個「事實上的主權國家」的領土不包括台澎,當然就不能跟台灣這個國家畫上等號。
延伸閱讀
👉🏻Q&A21國際法是什麼?: https://www.facebook.com/258660130833607/posts/4069042586461990/?d=n
👉🏻Q&A23國家的各項屬性有什麼?: https://www.facebook.com/258660130833607/posts/4074186395947609/?d=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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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這位先生提及【 PS: 王泰升教授雖然在該文中說台灣於1949年成為一個「事實上國家」,但我個人則是認為若真要依照國際法,台灣在當時即已成為「法理上國家」。】
在國際法上沒有「事實獨立」這種政治詞彙,國際法上的主權國家一定要是只有法理獨立(de jure)。
嗯,你的認為只是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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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這位先生提及【二、台灣1950年建國論:在陳春生教授2005年〈台灣的國家定位〉一文中(律師雜誌2005年11月號),他則主張蔣介石在1950年3月1日復行視事的同時,台灣成為一個新國家。 陳教授稱之為「台灣中華民國」,並認為此新國家雖號稱是「民國」,實則為台灣「蔣氏王朝」的「獨立王國」。】
✅我們臺澎國際法法理建國派的回覆:
首先,蔣介石是 1949 下野。
中華民國憲法第 49 條以「因故不能視事」為由,讓副總統李宗仁代其行使職權,在法律上,蔣介石並沒有辭去總統職務。而且,由於在法律上他只是「因故」不能視事,所以只要這個「故」消失了,他就能夠繼續執行職務,此時,李宗仁的代總統身分就會解除,回復到副總統的身分。
在概念上,中華民國憲法第 49 條的「因故不能視事」中的「故」會包括諸如死亡、因病或因意外昏迷、心神喪失、因病無法處理政務、下落不明等等情形。其中有的「故」是無法恢復的,例如死亡。有的「故」則是有可能恢復的,如從昏迷中甦醒、恢復神智、疾病痊癒、尋獲身影等。
這裡可能會出現的問題是,因為政治上遭遇抵制、眾叛親離算不算是「因故不能視事」中的「故」。如果算,則一旦原本反對他擔任總統的政治勢力消失或轉而支持他,「故」就會消失,他就可以「復行視事」。此時,原本代行總統職務的副總統就會回復到副總統的身分。
蔣介石 1949 引退跟中國內戰失利有很大的關係。後來又恢復總統職位,不代表就可以讓台灣成為一個新的國家,1950年台澎領土主權仍舊是屬於日本的,在《舊金山和約》生效1952.4.28台澎領土主權才歸屬未定,但至今都沒有建國。
陳春生教授的論點,最大的問題是:「在國際法上,建國的方式根本不包括一個之前因故下野的領導人重新行使職權。」
哪有某國政府領導人下野之後再恢復職權就建立另一個國家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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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這位先生提及【三、 台灣1952年建國論:也有學者(略)主張在1952年4月28日舊金山和約生效時,台灣才在法律上正式脫離日本,而在此同時台灣已經符合國家成立的所有要件,因而成為新國家。】
✅我們臺澎國際法法理建國派的回覆:
這個論點最大的問題有四個:
1. 當時並沒有台澎人主張建國,ROC政權領導人也沒有在當天主張建國。
2. 身為治理政權的ROC政權還在聯合國代表中國。
3. 所有的邦交國都是承認ROC政權是中國代表政府。
4. 而最大的問題,也是最根本的問題,就是所謂的國家必要特質的作用,並不是積極認定某個具備這四個特質的政治實體是國家,而是將未同時具備這四個特質的政治實體排除在主權國家之列。豬是四條腿的雜食性哺乳類動物,不表示有四條腿的雜食性哺乳類動物就是豬。
來補充一下:
《舊金山和約》在 1952年4月28日 生效,第2條領土主權第2款 b項:”Japan renounces all right, title and claim to Formosa and the Pescadores.” 意即:「日本放棄對台澎所具有的權利名義(title),相關的一切權利(right),及一切的主張請求(claim)。」
日本放棄是一回事,在此同時並沒有寫台澎領土主權歸屬給誰。
仔細思考一下,二戰後去殖民化其實有兩個階段:
1. 殖民母國、主權國,放棄殖民地主權。
2. 第二階段領土上人民要決定自己的方向,看要建國,還是併入另一個獨立國家。所以台澎主權未定其實白話來說就是台澎人民什麼時候要來自決?
台灣人民根本沒意識到有第二階段。
釐清現狀是台澎地位未定,那台灣人要改變現況的方式,是真的針對台澎地位的問題在處理 嗎?之前台灣人說要從中華民國中獨立出來,但這主張基礎就不對了。
延伸閱讀:
👉🏻Q&A73蒙特維多國家權利義務公約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77885027126719/?d=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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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這位先生提及【四、台灣1990年代建國論:陳隆志教授則提出了「有效自決論」,主張1990年代的民主化過程中,台灣人民已透過「有效自決」將台灣建立為一個新國家。 具體來說,採取此說的學者,則傾向用1991年第一次修憲或1996年第一次總統大選,當作台灣建國的時間點。】
✅我們臺澎國際法法理建國派的回覆:
陳隆志教授的論述我們回答過了。民主體制不是主權國家的必要條件,國際間有許多不是民主體制的主權國家喔!
👉🏻Q&A56:台灣透過1996年直選總統建國了嗎?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68919438023278/?d=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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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這位先生提及【五、我個人則是傾向台灣1949年建國論:在1949年12月9月,台灣有了中央政府,在此同時台灣已符合國際法上國家成立之所有要件(領土、人民、有效統治之中央政府、與他國交往之能力),因此台灣已在法律上脫離日本,成為一個新國家。 自1949年年底開始,台灣並非僅是「事實上國家」,而是已成為「法理上國家」。】
✅我們臺澎國際法法理建國派的回覆:
問題一樣出在所謂四個特質的內容及四特質的作用。
這位先生主張四個特質是所謂的「領土」是日本領土台澎及中國領土金馬東沙等地、所謂的「人民」是具日本籍的台澎住民及中國難民、所謂的「中央政府」還在聯合國代表中國,、所謂的「與他國交往的能力」是在進行中國的邦交。
什麼叫做台灣已在法律上脫離日本?難道A國家的政府帶著兵帶著國民遷移到B國的領土上,就能直接讓他們停留的B國領土脫離B國,成為一個新國家?那如果當年ROC政權是流亡到日本東京,難道日本東京就在法律上脫離日本,成為一個新國家?
事實上是1949.12.7中華民國政權逃亡到(受盟軍指令軍事佔領代管日本領土的)台澎領土來,是不可能在這時候讓台澎領土就從主權母國日本中分離的。
法律上台澎領土主權是在1952.4.28《舊金山和約》生效,日本放棄對台一切權利名義跟主張,這時候就成為歸屬未定的地方。沒有明確講台澎領土歸屬給哪個主權國家,因此台澎住民具有自決權可以來決定未來。
延伸閱讀:
👉🏻內部自決權 vs 外部自決權、民族自決權 vs 住民自決權、自決權的行使 https://wp.me/pd1HGm-5S
👉🏻具體建國步驟、行前具備條件以及終止代管自決建國後的工作 https://wp.me/pd1HGm-7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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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這位先生提及【總之,不論要用1949、1950、1952、1991、1996年來當作台灣建國的時間點,在目前我們所處的2017年,台灣當然已經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 國號或國名並非國家成立之要件,不論台灣使用什麼國號,都無損台灣在國際法上的國家地位。】
✅我們臺澎國際法法理建國派的回覆:
其實無論是哪個時間點,都沒有任何具體的證據足以證明台灣已經在那個時間點建國。
因為無論在哪個時間點,都沒有任何人主張「台灣在今天建國,台灣在今天成為主權獨立國家」。從中華民國政權至今都還以《開羅宣言》作為自己擁有台澎領土主權的根據可知,中華民國政權始終將自己定性為在國際法上由他國手中取得台澎領土主權的國家(中國)的政府,而非主張自己是台澎人民行使自決權建立的國家的政府,以及目前僅剩的那15個邦交國都只是在「一中」框架下承認ROC政權是中國代表政府,而非承認台灣是有別於中國的另一個主權國家可知,所謂的「台灣當然已經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只不過是自欺欺人罷了。台灣還沒建國,現在只有一個成天打著台灣的名義在外招搖撞騙,自稱是主權獨立國家,但實際上只是沒有台澎主權的中國流亡政權的中華民國政權而已。
延伸閱讀:
👉🏻中華民國政權的中國本質一直存在:
https://www.facebook.com/hsfforformosa/posts/504423326868194?hc_location=ufi
👉🏻一中兩政權的影響: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83204039928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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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這位先生提及【在幾個禮拜前的「海內外台灣國是會議」,台大國際法教授姜皇池是持台灣在1952年建國的看法。 那他顯然是以舊金山和約生效的日期當成台灣建國的時間點。】
✅我們臺澎國際法法理建國派的回覆:
姜皇池教授明顯不認同 1949 無意識建國論,Chih-Jung Huang 先生為什麼要引姜皇池教授的論點呢?
請 Chih-Jung Huang 先生先去跟這幾位教授把說詞主張協調好,一看就相互矛盾呀!或作者並沒有定論只是推論的看法而已,這樣是無法成為支持 1949 無意識建國論的資料的喔!
#終止代管自決建國
#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
de jure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今天來好幾個戰學歷的
#已經吵一個月的那個要找我來電的法學博士我懶得講他
#來認真回應跳出來喊政治學專家的
「台澎法理地位」是每個台澎人都需要了解的,所以我從未說過需要什麼資格才能來談論。
👉🏻法理建國派的目標 https://wp.me/pd1HGm-3U
唉,馬英九也法學博士畢業啊,人家還哈佛的喔,所以馬英九的水準如何呢?
事實就是,有些人就算是拿到博士,知識程度、文字理解跟邏輯能力仍舊只有幼稚園大班程度。
哈佛大學法學博士馬英九說:台灣是中華民國的領土。他也博士啊,那就正確嗎?
重點不是學歷,是談論的客觀史實好嗎~
台澎(領土)主權未定(沒有論:https://www.facebook.com/258660130833607/posts/4046594352040147/?d=n)在《舊金山和約》就是說明的很清楚,日本放棄對台澎領土所具有的權利名義(title),相關的一切權利(right),及一切的主張請求(claim)。
對有簽《舊金山和約》的48個國家與日本來說二戰都結束了。一堆國家依照《舊金山和約》第 26 條簽了子約來結束跟日本的戰爭關係了 ,這邊不存在漏洞跟瑕疵,你個人怎樣想也不足以改變具有國際法效力的和平條約。
《舊金山和約》在所有簽約國之間是有效的,誰有出席沒出席(中國誰代表)根本不是重點。
按國際法狀態下,中國主權國家(法人格)內部的兩政權戰爭的確還沒結束。
我們在直播中說過了:九二共識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89153922666496/
(⚠️ROC政權片面宣布動員戡亂時期終止,PRC政權不承認的話就表示中國內戰還未結束;如果已經結束了那就不需要提什麼和平協議了,協議不是國與國的關係。戰爭無法片面結束,而且中華民國政權軍隊到現在還是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認定為敵人呀٩◔̯◔۶)
延伸閱讀Q&A95:和平協議是什麼?https://reurl.cc/KxoLYe
我們法理建國派從未主張要從中華民國中獨立喔,因為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不屬於任何國家,因此不需要從中華民國政權想代表的中國中獨立。
天啊你也太可愛完全沒了解我們的論述。
台灣不是統獨問題,是建國的議題。
👉🏻Q&A29獨立是什麼?建國獨立跟獨立建國不一樣嗎?:https://www.facebook.com/258660130833607/posts/4090633357636246/?d=n
國際法上的主權國家(sovereign state)是具有國家法人格(statehood)的政治實體。台澎只是實質自主運作的單位而已,欠缺國家法人格,這個要透過國際法法理程序來完成才會法理獨立de jure,國際法上不存在事實獨立這種政治詞彙。
👉🏻Q&A21國際法是什麼?: https://www.facebook.com/258660130833607/posts/4069042586461990/?d=n
👉🏻Q&A23國家的各項屬性有什麼?: https://www.facebook.com/258660130833607/posts/4074186395947609/?d=n
你要知道的是在國際上喊了「台灣是中國的一省」的是中華民國政權想代表的中國,但實際上「台灣光復就是騙局」。
透過國際法法規路線是為了二戰過後沒能處理到的問題,去把它釐清,國際上會關注我們的行動是否能產生法理上的效果,目前國際間也根本搞不清楚台灣人要幹嘛,國際間也根本不想管那麼多,更別說介入中國的內政(國際上看就知道ROC政權跟PRC政權在爭代表政府),但對有參與二戰的同盟國國家都是清楚知道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的事實,只是不會特別出來幫腔什麼,因為最重要的還是台澎住民要怎麼想怎麼自決。
再來,聯合國並不是國際政府,其實就只是讓各國聚在一起討論事情的組織,國際聊天室的概念。那是否要將台澎依照聯合國託管制度處理要由當時盟軍全體成員決定。既然盟軍之中簽署《舊金山和約》的成員僅決定將台澎主權歸屬問題留待日後處理,並沒有說要依照聯合國託管制度處理,所以聯合國這個國際聊天室自然沒有主動插手干涉的資格。而聯合國2758號決議,只是正式的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是中國主權國家的代表政府,中國從沒退出聯合國,只是換一個中國代表政府而已,這個也與台澎地位無關。
聖峰在演講有說過~
👉🏻聖峰演講影片Youtube :
https://youtu.be/-a_qHXh_URM
👉🏻聖峰演講實錄Podcast:
https://anchor.fm/rotpnetwork-shin-hong-ng/episodes/2019-03-29-ep8kln
在國外念國際法都一定會討論到台灣的問題,因為台灣的例子實在太特別了。主權母國的放棄,然後沒有下一步,住民也沒完成去殖民化行使住民自決權。
之前我有寫一篇新加坡,你可以看看很有趣。新加坡怎麼獨立?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93263978922157/?d=n
台澎剛好是在新加坡被趕出馬來西亞聯邦(主權母國放棄)到新加坡人自決的中間這個階段。
在國際上,台澎法理地位就是與金馬法理地位不同,這個國際上很明確知道,美簽就很清楚。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91595519089003/
台澎人在國際上拿著中華民國政權的東西,一直喊我是台灣,這種方式是不可能改變台灣地位的,不可能把「台灣等於中華民國」跟「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放在一起。
#腦力激盪
請先看這個🔗 https://www.facebook.com/media/set/?vanity=rotpnetwork&set=a.2763561250403580
1912.2.12建立,可被承認是中國代表政府的中華民國政權,為它想代表的主權國家「中國」取的國號叫「中華民國」;1949.10.1建立,可被承認是中國代表政府的PRC政權,為它想代表的主權國家「中國」取的國號叫「中華人民共和國」。
解釋一下,假設具有國家法人格(statehood)的主權國家(sovereign state)是一個機器人,需要駕駛員才可以駕駛。
這個機器人叫作China,在1945.10.24由ROC政權擔任駕駛將這個China機器人開進聯合國這個club取得席次。在1949.10.1之後China出現了另一個具備駕駛機器人資格的駕駛員PRC政權,要跟ROC爭奪駕駛位子。後來1971.10.25,聯合國club決定在這個club裡的China機器人應該改由PRC政權擔任駕駛員。
很多人說中華民國是國家不是政權,那就請問,假設中華民國假設不是駕駛員(代表政府)而是機器人(具有國家法人格的主權國家),那它離開聯合國之後,有讓club少一個國家(席次)嗎?沒有啊!club中還是有China機器人存在,只是駕駛員換了而已。
好的,中華民國政權是在「中國主權國家法人格」內自1912.2.12.建立的政權,中華民國政權作為中國代表政府待在聯合國26年,坐在「中國席次」上,雖然離開聯合國中國席次,但仍舊可以被其他國家「承認」其為中國合法代表政府,法律上資格仍舊存在,所以現在就還有15個國家承認中華民國政權是中國合法代表政府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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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
我不是用「企圖說服」的方式,我是從了解國際法才開始展開對話的喔!當然別人有別的辦法,也許是抬高公民意識加入公民團體,而我用自己喜歡的方式,這不是不切實際,是我能力所及範圍全心投入的真諦。
我也不是要說服你,來讓你對我本人支持,我的談話對象就是台澎人。正確的史實可以被檢視,真理可以越辯越明。
再者,所謂的「正確史實」並不是沒有客觀標準的,什麼事情曾經發生、什麼事情不曾發生,就是有客觀標準。
中華民國政權依據盟軍《一般命令第一號》中的安排到台澎接受日軍投降,並為盟軍全體成員佔領代管台澎,這就是客觀史實。
依照國際社會所遵循的規範,「佔領無法移轉領土主權」,所以中華民國政權口中的「台灣光復」並不存在,這就是客觀史實。
中華民國政權1946年行憲後第一任總統蔣介石於1949年親筆寫下「台灣法律地位與主權,在對日和會未成以前,不過為我國一托管地之性質」告誡陳誠,白紙黑字有憑有據,這就是客觀史實。
48個同盟國成員跟日本在1951.9.8簽署《舊金山和約》,和約內只要求日本放棄台澎主權,這就是客觀史實。
中華民國政權跟日本在1952.4.28簽署《中日和約》,和約內只提到承認日本在《舊金山和約》放棄對台澎所具有的權利名義(title),相關的一切權利(right),及一切的主張請求(claim)。這就是客觀史實。
中華民國政權跟美國在1954簽署《中美共同防禦條約》,美國參議院在批准該和約時,明白聲明該和約不會影響台澎法理地位,這就是客觀史實。
並不是「台澎人立場講的才是史實」,而是法理建國派以「足以佐證歷史發展脈絡的事證」為根據發言,而我們的「台澎人」身分則是依據這些事證來認定。
換句話說,我們並不是「因為我是台澎人,所以我說的這些是史實」這種我說了算的霸道態度;而是「依據這些事證,實際上發生的狀況應該是這樣,因此,看了這些才知道其實我們是台澎人,並不是中華民國人。」
你必須知道,你現在持續把中華民國當成台灣,就是讓一中兩政權框架無止盡的強暴台澎與台澎人及其後代。李明哲事件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83204039928151/
你所謂的所有國家利益,我之前也說過了,透過《舊金山和約》建構出「台灣地位未定」這個法律狀態所要達成的「將台澎跟中國切割」的目的,是持續保護台澎近七十年的法理狀態。
美國立場也始終如一。對美國來說,最符合它利益的並不是台灣繼續延續維持原狀,而是在台灣上面存在一個不會與中國糾纏不清的政府,(與中國有經濟往來不算),又能親近美國,並且願意與美國在西太平洋地區建立緊密合作關係,讓台灣這艘不沈的航空母艦永遠不會與美國為敵。
可以來看看其他國家立場。感謝 臺澎國際法法理建國連線 http://www.rotpnetwork.tw/reference.php?LAN=TW
👉🏻英國
1966.12.19
答覆英國對台灣法理地位的政策
外交國務大臣 Walter Padley 表示:
是的。Caradon 爵士 11 月 28 日就我們在聯合國大會中對中國代表權議題的投票內容進行說明時,指出了我們對福爾摩莎地位的立場。其陳述複本可在圖書館找到。我們仍維持「福爾摩沙島的主權未定」的觀點。
HC Deb 19 December 1966 vol 738 cc185-6W
#涵義:英國認為台灣島主權未定。
👉🏻 1955.02.11
英國外交部提交內閣傳閱之密件
外交部 Foreign Office 表示:
將蔣介石放在那裏(台灣)的安排是讓他到那裏負責為同盟國全體進行軍事占領,等待與日本簽署的和約。或如果和約未對福爾摩沙的地位作出最終處置(實際上沒有),則等待對福爾摩沙的最終處置-這也尚未發生。這項安排並不會讓台澎成為中國的領土。
CAB 129/73/38; Former Reference: C (55) 38
#涵義:蔣介石在台灣是負責為同盟國全體進行軍事占領,等待最終處置。這項安排並不會讓台澎成為中國的領土。
👉🏻法國
1964
關於台澎主權歸屬,及此問題的處理方式
總理 Georges Pompidou 表示:
在對日和約中,「福爾摩莎(台灣)從日本分離,但並未歸屬於任何國家」。所以,福爾摩莎未決定的狀態「必須在某一天決定,並將福爾摩莎居民的願望納入考量。」
N.Y. Times, Apr. 24, 1964. at 4, col. 4. See also Editorial, Sell-Deterininalion for Taiwan, N.Y. Times, May 19, 1964, at 36, col. 2 (supporting Pompidou's statement).
#涵義:台澎主權不屬於任何國家,未來決定時應考量住民想法。
👉🏻印度
1951.08.23
印度對舊金山和約中未明定將台灣主權歸還中國表示抗議
印度政府 表示:
印度政府認為在條約中規定福爾摩莎島應歸還中國是最重要的。其歸還的時間與方式可以另行協商。但在企圖對日本和所有交戰政府間的關係進行規範的文件中無視過去的國際協議,讓該島嶼的未來處於未定狀態,在印度政府眼中,既不恰當也非權宜之計。
India Refuses To Be Party to Treaty, Memorandum of India
#涵義:印度政府認為舊金山和約未將台澎主權移轉給中國。
👉🏻埃及
1951
關於在舊金山和約中未明定台澎主權歸屬的原因
埃及政府 表示:
吾國政府相信此項省略背後的原因,是要提供依聯合國憲章處理此問題的機會,並將自決 (self-determination) 原則及這些領土的住民表達的要求納入考量。
CONFERENCE FOR THE CONCLUSION AND SIGNATURE OF THE TREATY OF PEACE WITH JAPAN: RECORD OF PROCEEDINGS (Dep't of State Pub. 4392, 1951) at 93
#涵義:埃及政府認為舊金山和約未決定台澎主權歸屬,此問題之後可依聯合國憲章解決。
——————
在國際發聲的台灣人必須清楚知道中華民國台灣化的危險,絕對不能忘記中華民國是中國流亡政權的這個本質,不要想「正名修憲、制憲或是國籍正名」這種屬於內部自決權的範疇都不具有國際法效力。
內部自決權 vs 外部自決權、民族自決權 vs 住民自決權、自決權的行使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96986638549891/
我會持續揭露客觀史實,即使你慧根無法理解,我也會持續努力,你這種跑來我版上亂罵的人才是對言論自由的汙辱,才是不尊重。
我是法理建國派,我主張 #終止代管自決建國
👉🏻[英語繁中字]台灣在國際上不被承認的原因與解決方法:https://youtu.be/lss2OdMhi90
de jure 在 Smart Travel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泰國官方報導,性工作者中,80%以上是性病帶菌者,此影片純以遊客角度探討曼谷淫業、色情行業陷阱及破解方法。
請用片右下角調高清睇片。
https://youtu.be/-ZuZ0J_wh3U
Also watch:
秋葉原行街,吹水講下日本召妓收費 和酒吧種類Akihabara and tell you charges for prostitution in Japan
https://youtu.be/aRNNp7lAsQs
Souce from Wikipedia:
Prostitution in Thailand has been common in modern Thailand and its predecessor states for centuries. During the Ayutthaya Kingdom (1351–1767), prostitution was legal and taxed,[1]:2 and the state ran brothels.[2] Since 1960, prostitution in Thailand has been de jure illegal. Nevertheless, it was estimated to be worth US$6.4 billion a year in revenue (2015), accounting for a significant portion of the national GDP.[3]
Sex worker perspectives
Were it not for financial pressures, there is evidence that most sex workers would not choose the work. In Sweden and the Netherlands, where prostitution is "...legal, protected, lucrative and safe,..." it is not a popular profession. Greece provides a recent example of the correlation between prostitution and economic destitution: researchers there estimate that the number of people selling sexual services in Greece has soared by 150 percent since the Greek market collapse in 2008.[81] Many sex workers in those countries are imported from south and Southeast Asia. One Thai university student doing sex work to support herself lamented to an interviewer that "my life doesn't give me choices".[82] The president of Thailand's Foundation for Women notes that, "These women may well have the capacity to separate their sex work from their self-identity." In the words of one of the sex workers she interviewed, "Once I met my customer on a street, he tried to approach me. But I ignored him. What right does he have? Outside a brothel, I am a normal woman."[82]
Some "sex workers" claim that actual sex is a minor part of their occupation. An independent sex worker in Chiang Mai says, "...most of her job is having drinks with customers, only involving sex two or three times a month. Akin to a 'professional girlfriend', ...sex workers provide...company to middle class or foreign men. In return, clients will buy her clothing, take her to watch movies...."[82]
Reasons for the prevalence and toleration of prostitution
Social views
Thai society has its own unique set of often contradictory sexual mores. Visiting a prostitute or a paid mistress is not an uncommon, though not necessarily acceptable, behaviour for men. Many Thai women, for example, believe the existence of prostitution actively reduces the incidence of rape.[14] Among many Thai people, there is a general attitude that prostitution has always been, and will always be, a part of the social fabric of Thailand.[14]
According to a 1996 study, the sexual urge of men is perceived by both Thai men and women as being very much stronger than the sexual urge of women. Where women are thought to be able to exercise control over their desires, the sexual urge of men is seen to be "a basic physiological need or instinct". It is also thought by both Thai men and women that men need "an occasional variation in partners". As female infidelity is strongly frowned upon in Thai society, and, according to a 1993 survey, sexual relationships for single women also meets disapproval by a majority of the Thai population, premarital sex, casual sex and extramarital sex with prostitutes is accepted, expected and sometimes even encouraged for Thai men, the latter being perceived as less threatening to a marriage over lasting relationships with a so-called "minor wife".[57]
Another reason contributing to this issue is that ordinary Thais deem themselves tolerant of other people, especially those whom they perceive as downtrodden. This acceptance has allowed prostitution to flourish without much of the extreme social stigma found in other countries. According to a 1996 study, people in Thailand generally disapprove of prostitution, but the stigma for prostitutes is not lasting or severe, especially since many prostitutes support their parents through their work. Some men do not mind marrying former prostitutes.[58] A 2009 study of subjective well-being of prostitutes found that among the sex workers surveyed, sex work had become normalized.[59].....
ウィキペディアのソース:
アユタヤ王国(1351〜1767)では、売春は合法で課税され[1]:2、州は売春宿を経営していました。タイでは法的に違法であり、見通しとしては、年間収益64億米ドル(2015年)に相当すると推定されており、国内GDPのかなりの部分を占めています。
セックスワーカーの視点
経済的圧力がなければ、ほとんどのセックスワーカーは仕事を選択しないという証拠があります。売春が「...合法、保護、有利、安全」であるスウェーデンとオランダでは、人気がありません。職業:ギリシャは、売春と経済的貧困の相関関係の最近の例を提供します:研究者は、ギリシャで性的サービスを販売する人々の数が2008年のギリシャ市場の崩壊以来、150%急増していることを示しています。自分自身をサポートするためにセックスワークをしている大学生の一人は、「私の人生は私に選択肢を与えてくれない」とインタビュアーに嘆き悲しんだ。[82]タイの女性財団の会長は、「これらは女性は、セックスワークを自己同一性から分離する能力を持っているかもしれません。」彼女がインタビューしたセックスワーカーの一人の言葉で、「通りで顧客に会ったら、彼は私に近づこうとしました。しかし、私は彼を無視しました。わ売春宿の外では、私は普通の女性です。」[82].....

de jure 在 serpentza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The political environment is complicated by the potential for military conflict should Taiwan make overt actions toward de jure independence; it is the official PRC policy to use force to ensure reunification if peaceful reunification is no longer possible, as stated in its anti-secession law, and for this reason there are substantial military installations on the Fujian coast. However, in recent years, the PRC has moved towards promoting peaceful relations, including stronger economic ties, with the current ROC government aimed at unification through the one country, two systems formula or maintaining the status quo under the 1992 Consensus.
On 29 April 2005, Kuomintang Chairman Lien Chan travelled to Beijing and met with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CPC) Secretary-General Hu Jintao, the first meeting between the leaders of the two parties since the end of the Chinese Civil War in 1949. On 11 February 2014, Mainland Affairs Council Head Wang Yu-chi travelled to Nanjing and met with Taiwan Affairs Office Head Zhang Zhijun, the first meeting between high-ranking officials from either side. Zhang paid a reciprocal visit to Taiwan and met Wang on 25 June 2014, making Zhang the first minister-level PRC official to ever visit Taiwan. On 7 November 2015, Ma Ying-jeou (in his capacity as Leader of Taiwan) and Xi Jinping (in his capacity as Leader of Mainland China) travelled to Singapore and met up, marking the highest-level exchange between the two sides since 1949.
The PRC supports a version of the One-China policy, which states that Taiwan and mainland China are both part of China, and that the PRC is the only legitimate government of China. It uses this policy to prevent the international recognition of the ROC as an independent sovereign state, meaning that Taiwan participates in international forums under the name "Chinese Taipei". With the emergence of the Taiwanese independence movement, the name "Taiwan" has been employed increasingly often on the isl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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