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C與兒少權法的兒童最佳利益很重要
#不要再說天底下無不是的父母了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洪姓男子20年前自私地拋棄3名未成年子女,離家前還搬走所有值錢物品,連就讀小五、年僅11歲小女兒的撲滿也不放過;後來,阿姨接手照顧小女兒,做家庭代工扶養她成年,小女兒也很爭氣,成年後考取律師資格,最後決定對生父提告,新北地檢署今依遺棄罪嫌起訴這名不負責任的父親。
檢方認為,洪女當時未滿12歲、她的姐姐也才17歲,並無謀生能力,洪父卻未盡扶養、保護之責,拋棄年幼子女,此後行蹤不明,從未給過扶養費用,因此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少年犯違背法令遺棄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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