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午安,今天上午我在法案三讀時的發言影片出來了!
為了讓我國的年輕人可以及早自立生活,參與社會事務,民法的成年年齡即將從20歲下修到18歲。而配合這個修法,包含我在內的許多委員,也都提案將相關的法案,做出成年規定上的修正。
作為民主國家,讓年輕人可以有足夠的權利參與社會事務,實在無比重要,所以實在很高興自己推動的法案能夠順利三讀,將來我也會持續關注與監督,落實台灣引以為傲的民主精神!
#第十屆第二會期
同時也有10000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910的網紅コバにゃんチャンネ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
18歲公民權修法 在 陳惠敏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惠敏的教育政策,說給您聽!】
上週因參加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所主辦的立法委員教育政策的發表,有機會能夠向教師們說明過去四年我在立法院的工作,以及我對於教育的想法。簡單來說,我們不能以受限,以及用不同主管機關來切斷每個人連續的人生,制度和法律的設計也理應如此。
也因此,所有我對教育的看法雖看似以就養就學各階段來區分,實際上是以「#教育公共性」,以及「#捍衛教學現場的勞動條件」為兩大主軸。
我認為,教育作為社會流動的重要動能,也涉及教育資源公平性的問題,因此,未來我的教育議題政策理念及相對應的行動會放在——鼓勵獨立思考、促成各群體間的理解和互動,解決因制度僵化所導致的問題等等。並據此提出底下幾點相關政見:
(一)提高公共托育比率,增加普及課後照顧。
1⃣解決介於衛福部所轄0~2歲,和教育部所轄3~6歲之外,2-3歲空窗期等之制度銜接失當,以及因主管機關不同而導致實際施行上的落差。
2⃣提高具有公共性的課後照顧覆蓋率。
(二)創造社會混齡角落,長幼共同學習。
1⃣盤點可用閒置空間,解決法規適用時的問題。
2⃣在學校雖有不同的年齡就學階段,但在社區裡鼓勵長幼共學,蓬勃社區活力。
(三)平等使用語言權利。
1⃣國家語言平等法(固有自然語言及手語)通過後,除落實在課程之外,也要避免日常現場仍有獨尊單一語言的學校文化。
2⃣浸潤多語環境,開拓多元文化思維。
(四)性別平權教育。
1⃣讓校園成為不同性別氣質的孩子可以安心學習的地方。
2⃣勿傳遞虛偽不實的假資訊並應澄清,以平等互重為教育的基礎,降低霸凌的發生。
(五)推動18歲公民權。
1⃣推動18歲公民權修法(憲改)。
2⃣推動民法下修18歲。
(六)技職體系實習/勞動之制度完備。
1⃣避免讓技職體系以實習之名,成為提供廉價勞動力的供給站。
2⃣推動勞動教育納入課程。(大學通識教育亦然)
(七)推廣成人繼續教育,讓社區動起來。
1⃣善用長者的知識經驗,輔以技術新知,做資訊判讀。
2⃣為混合社區角落準備,母語、專業知識和再進修均可以是內容。
(八)大學法改革。
1⃣校園民主與自治,包括學生參與各級校務會議,以及校長遴選等各種專案會議之完整出席權等。
2⃣增加校務會議代表經費稽核權力及學生比例,強化大學自治的自省能力。
3⃣學習歷程(含課程規劃設計等)之改革。
(九)私校轉型正義。
1⃣民主治理、強化監督。
2⃣公開資訊、健全退場。
(十)捍衛教師勞動權。
1⃣代理教師及因應少子化之師資勞動權。
2⃣大學教師(尤其私校教師)任教期間之勞動權及退休相關權益等。
3⃣評鑑制度之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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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做到的。
2016年2月時代力量取得五席立委,我負責籌組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處理時代力量之國會法案、行政監督及預算審查等各項工作,八個會期以來,黨團提出與教育相關之法案包括有:
國家語言平等發展法草案(已三讀)
→ 承認本國各族群使用之固有自然語言為國家語言,創造友善環境,落實平等使用語言的權利
私立學校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審查完畢,待二三讀)
→ 私立學校應透過民主參與機制與公開資訊來強化監督,並立法健全退場機制,保障受教學生和受雇教職員工權益
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條例(已三讀)
→ 為銜接幼托整合制度,明定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權益,確保我國幼兒教育及照顧品質
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未排審)
→ 改善私校教職員與公立學校教職員間的退休年金落差
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草案(其他版本已三讀)
→ 保障偏遠地區受教權
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已三讀)
→ 增訂學校、主管機關對通報校園性平案件的處罰規定及法源依據
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設置條例第五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出委員會,待協商)
→ 由中央立法規定,新增設置「經費稽核委員會」,並納入學生代表,稽核校務基金運作。另一方面,修訂稽核人員隸屬於經費稽核委員會,以符合內部稽核自主精神。
#鳳山向前行
#惠敏一定贏
#讓高雄驕傲
#讓台灣幸福
18歲公民權修法 在 丁守中粉絲團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國民黨早該支持18歲公民權
我比民進黨還早一年多在立法院推動十八歲公民權修法,甚至為此結合九十二位立委,主動申請大法官釋憲。因為我瞭解全世界絕大多數國家早就是十八歲公民權。人民十八歲可以結婚,可以組織工會,可以負民法刑法上完全責任,要盡國民義務服兵役,卻沒有公民權,這是絕對不合理的。可惜國民黨高層過去總以得不到年輕人選票而不支持!
很高興看到吳敦義主席終能從善如流,與世界接軌,支持十八歲公民權!這只是貼近青年心聲的第一步。
#十八歲公民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