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高雄機廠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2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10/07/26~110/08/04
資格條件:
1、具備中餐烹調丙級(含)以上證照。
2.經公立醫院、教學醫院或健保特約醫院最近3個月健康檢查,證明無「健康檢查證明書(供食品餐飲業用)」表列各項疾病。
工作項目:
辦理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高雄機廠(下稱本廠)員工餐廳採買與挑洗食材、烹飪、打菜、結帳計費、場地清潔、設備維護等餐務工作,其他員工餐廳供膳相關工作及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屏東縣潮州鎮光春里光復路461號(因應本廠員工餐廳建置時程關係,錄取後,試用期間,先指派至本局潮州車輛基地員工餐廳工作。)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1.聯絡人:承辦人:林綉玲
2.聯絡電話:07-7712577#23
3.甄試簡章(含報名表)建置於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網站(https://www.railway.gov.tw/tra-tip-web/tip/關於臺鐵/行政與人員招募/人員招募)─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高雄機廠營運人員甄試專區,請自行上網查閱或下載列印,不另行販售。
職缺類別:
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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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機關: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艦隊分署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官職等:乙級大廚十級420薪點;乙級船員十級335薪點
職系:無
名額:大廚(正取1名,備取1名),船員(正取1名,備取1名)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82-高雄市
有效期間:110/05/13~110/05/28
資格條件:
凡品性端正,身體健康符合標準,適於海上工作之中華民國國民,並符合下列條件者:
(一)
1.學、經歷: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應徵大廚者需持有效期限內丙級以上餐飲技術士執照,持有船員服務手冊者為優先考量。應徵船員者需持有效期限內商船員服務手冊。
(二)具游泳技能,不限姿勢、不限時間連續游完200公尺者。
(三)經公立或教學醫院證明符合海巡署艦隊分署規定健康標準者。
(四)未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7條、第28條規定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海洋巡護相關工作
工作地址:
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32號(南部地區機動海巡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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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檢具文件
1.履歷表(附彩色照片)
2.國民身分證(影本)
3.最高學歷證明(影本)
4.如持有商船船員手冊請檢具商船船員手冊影本
5.經歷證明文件(服務機關章戳)及其他相關手冊(影本)
6.其他相關職業(適任)證書(影本)
7..半年內公立或教學醫院檢查合格之「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艦隊分署約僱船務人員體格(健康)檢查證明書」正本1份(請至海巡署艦隊分署網站下載,路徑:便民資訊-表單下載-約僱船務人員體格(健康)檢查證明書)
8.具原住民身分者應檢具身分證明文件
9.退伍令(影本)
於110 年5月 28日前逕寄新北市淡水區中正路一段63巷20號3樓人事室(信封註明欲應徵之單位、職務及日、夜間聯絡電話),以郵戳為憑;請自行斟酌以上資料準備時間,證件不齊或逾期報名均不予受理,不再通知補件。
二、本分署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及專長等資格條件,擇優電話通知口試,未獲遴用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三、備取人員造列候用名冊(依面試成績排定順序名次), 俟同職務人員出缺時進用,自甄選結果確認之翌日起算1年為限。
四、簽約手續分二階段進行,完成第一階段試用簽約手續後,試用3個月,經考核不適任勤務職者,即予解約 ;經考核合格者,繼續僱用。
五、聯絡人:陳小姐 聯絡電話:02-28053990#362706
職缺類別:
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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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訊息)
#高雄市立仁武高級中學
#甄選午餐廚房工作人員1名
歡迎符合甄選資格者踴躍報名參加(甄選簡章詳如附件)。
報名與甄選事項:
(一)報名方式:採現場親自或委託報名,不受理通訊報名。
(二)報名資料:
1、報名表1份(詳如附件1、附件2)。
2、最近三個月內經衛生機構健康檢查合格證明1份[檢查項目應包括:性病、胸部X光、A型肝炎、皮膚病、傷寒、糞便、傳染性眼疾及一般檢查項目等(依衛生單位公告食品從業人員體檢內容調整)] (費用自付,最遲須於錄取後七日內繳交)。
3、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1份(即良民證,最遲須於錄取後七日內繳交)。
4、技術士中餐烹調丙級以上證照(無者亦可,須於就職本校一年內取得)。
5、其他:具廚師證書、108或109年持證廚師衛生講習證明(或教育局、衛生局108或109年衛生講習等證明)、(小型)鍋爐操作人員結業證書、學校或團膳工廠(或其他餐飲業)廚工在(離)職證明者為佳,無者免附。
待遇:
依勞動基準法規定以月薪新臺幣(以下同)20,825元整(部份工時),全勤獎金每月給予2,000元整。[寒、暑假學期結束及開學前,未滿一個月者,按實際出勤日酌予給薪;得依時薪一小時158元計算(不含例假及國定假日),並配合勞動基準法規定調整。]雇用期間由本校辦理勞、健保及提撥勞工退休金。
工作時間:每週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6時30分至下午1時30分(共計7小時,含30分鐘休息時間),寒暑假不支薪,但仍有勞健保保障。
聯絡電話:3721640分機310(王主任)或分機317(吳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