珊珊行政週記2020.08.23~2020.08.29|大龍新城處理,違建爭議委員會及攤販市集計畫持續推動
沒有灰色地帶就不會有風紀問題,民眾不用送紅包或交保護費也可以安居樂業!!!
幾個星期以來,我都在處理大龍新城漏水及建物瑕疵問題,今年五六月就已經有住戶反映,市長也要求盡速修復與妥善交屋,但是碰到大雨就漏水的狀況還是一直發生,三周前我開始去召開瑕疵檢討會報,每周追蹤修復進度,前兩天大雨又有住戶家裡的配電盤上的預留孔滲水,昨天上頂樓才知道頂樓積水直接進到管道間透過電線管路流到家戶內,絕對是嚴重的施工瑕疵,昨天早上我再到現場,求新工處將頂樓漏水點的地板全部打開重做防水,所有管線接縫處重新檢視並加強防水,務必不能再讓水與電線合流。#瑕疵擔保責任無可迴避
另外有關高記餐廳的問題,之前因為錢櫃大火還有很多違規使用沒有處理的案件,我主持公安小組一件一件檢討並找出一定規模以上且已經開罰三次以上且已經一年以上未完成改善的案件(不管是不是百年老店或老建物),總共有五十六件,我們訂出新的裁罰基準,每一件都先輔導申請合法,如果不願改善的,第一次罰使用人、第二次罰所有權人與使用人,第三次罰使用人及所有權人並斷水斷電。我們的目的不是開罰,是希望業者能正視法令的存在,法令是要遵守的不是參考的,另一方面也是保護市府同仁,萬一在這段期間內,這些場所發生公安意外,到時外界又會怪罪市府為何縱容他們可以違反使用繼續營業。到了八月已經只剩5件無法改善,和碩與高記就在這個名單內,和碩已經快拆除完畢了,高記其實可以辦理使用執照變更就可以符合規定,但是需要房東同意才能申請使用執照變更,高記的房東不願辦理,高記只好願意停止使用並遷址,現在我們也在協助他們在別的地址先進行預查是否合乎規定,讓高記繼續留在永康商圈。
現在還有兩三家大公司不願改進,而且非常強硬,但是為了公共安全及公平性,我們會繼續執行,不可能放水!
去年十月,我到市府上任時建議市府成立「#違建爭議處理委員會」解決多年來違建拆不掉、多年多次協調的問題,每個月的違建協調會從幾百件減為零頭。現在我也建議成立「#建築違規使用爭議處理委員會」,像這種老建築很難改的案件進一步協助輔導,專案協助輔導與認定,因為幾十年來一直開單了事,長期違規但又不拆不處理,對市府公信力及人民的信賴是一大打擊!!
我也建議市府對於現有的無照市集攤販要納入管理,成立「#攤販市集精進計畫」,第一個成功案例是公館水源市場旁的公館夜市,現在你會覺得那裏乾淨又整齊、不排油煙,不排油水,穿戴整齊,通過食品安全檢查,成為所有夜市的模範區。下一個是士林夜市、還有艋舺夜市,你會看到地上畫上藍虛線,就是每個攤位擺放的位置,由自治會統一管理,另外還有南機場夜市,這幾個台北門面的夜市,趁著疫情改頭換面,要讓國際旅客重新回到台北時有煥然一新的感受!
同時也有3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90的網紅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200203三立iNEWS 買房停看聽!邊間戶小心優點變成缺點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ftVBWPQFouE 指著牆壁上的壁癌和水痕,這間租了5年的小套房是邊間的房型,原本以為租了好房子,沒想到卻有意想不到的困擾。 記者/呂蓓君、于成虎 採訪報導……↓ 房仲業者/陳泰源:...
頂樓漏水 管 委 會 沒 錢 在 林智群律師(klaw)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準監委高涌誠本月初代理北市某大樓的頂樓住戶,祭出存證信函要求管委會限期施工、修繕屋頂改善漏水,但期限前該住戶又直接雇工刨掉樓頂水泥重鋪,管委會不滿投訴,認為原本只需要1、2萬元塗防水漆,對方卻刨除水泥重鋪,花費估計爆增為1、20萬元。
想法:
1.投訴沒關係,但干律師屁事?
特別強調律師身分要幹什麼?
2.頂樓漏水,最根本的處理方式,
就是刨掉重新鋪防水布重新處理,
塗防水漆是治標不治本,問題還是存在~
3.如果是我是頂樓屋主,
碰到管委會這種態度,
我大概也是自己弄好弄滿,再來跟管委會算錢
不然以管委會這種處理法,弄10年他還是漏~
4.頂樓是公共區域,管委會要負責修繕,
這筆錢可以「不當得利」、「無因管理」向管委會要,
至於管委會靠腰
住戶修繕方式(刨掉重弄)費用太貴,
是修繕方式必要性問題,
雙方有爭執,就讓法院判,
不過我認爲
刨掉重鋪並非「過度修繕」而是「必要修繕」,
管委會是應該要負擔費用的~
5.這個「管委會應該負擔費用」
是沒辦法用社區規約規定
10萬元以上要住戶大會同意(假如有的話)之類的說詞免除的!
規約那種動支規定是規範管委會動支金錢權力的,
並沒辦法消除「管委會」必須負責頂樓維修義務的。
頂樓漏水 管 委 會 沒 錢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0203三立iNEWS 買房停看聽!邊間戶小心優點變成缺點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ftVBWPQFouE
指著牆壁上的壁癌和水痕,這間租了5年的小套房是邊間的房型,原本以為租了好房子,沒想到卻有意想不到的困擾。
記者/呂蓓君、于成虎 採訪報導……↓
房仲業者/陳泰源:「我當時會挑這個房子住啊,是因為它邊間兩面採光,會覺得挖,空氣、採光都超好,可是妳有沒有看到,我早就已經把它封住了,我連這個窗口我全部都貼膠帶,因為它其實下雨的時候都會滲水。」
通風採光好是優點也是缺點,因為太通風,颱風來的時候窗戶會搖動,風聲噪音很明顯,而且側面牆如果一開始施工不確實,時間久了,滲水就會產生壁癌,同時,邊間不論租或買,價格上也會比同樓層的其他房型貴個1成左右。
記者/呂蓓君:「像這樣子邊間的房子,優點是採光通風特別好,缺點是可能會有滲水,或者是壁癌的問題,除了邊間之外還有哪一些樓層也會有這樣子的小困擾。」
房仲/陳泰源:「幾個樓層比較不好脫手不外乎就是二樓跟四樓,四樓的部分是因為大家其實,你知道就是華人會比較在乎4這個數字,二樓確實很多會忌諱,當然它的優點可能是爬樓梯比較輕鬆,缺點就是因為它通常二樓其實是整棟大樓管線的集散地跟轉彎處。」
管線轉彎處,容易造成地板滲水、堵塞,另外頂樓的房型也要注意,頂樓是接觸日曬的地方,容易受到天氣影響,冬冷夏熱,下雨還可能有漏水問題,光是修繕費以及電費就要花上一大筆錢,大樓頂樓則可以靠管委會來處理。
邊間或是頂樓,如果出現在舊公寓或透天厝,透過裝修則可以緩解這些問題。
有了遮棚之後,下午的陽光不會再直射屋頂,漏水也不會這麼快發生,走到室內,邊間西曬又該怎麼解決?
記者/呂蓓君:「使用一些裝修上面的技巧,其實也可以改善邊間上面的缺點,像是西曬的房子的話可以發現,其實一面牆就會做更衣間,同時噪音的問題則是用氣密窗來做改善。」
不只有更衣室,主臥靠窗牆邊也設計收納衣服的櫃子,可以阻絕被陽光直射的輻射熱直接進入屋內,善用邊間的優點,設計上也要避免未來可能會產生的困擾。
無論購買哪種房型或是什麼樓層,都各有優缺,買房前先做好功課、實際走訪看屋,才能找到最適合自己的房子。
部落格網址→https://taiyuanchen1223.blogspot.com/2020/02/200203inew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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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樓漏水 管 委 會 沒 錢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160810蘋果掀房事第73集-凶宅大哉問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uspWzZM4dCc
主持人─鄭婷方、陳宥里
來賓─台灣房屋大直特許加盟店區經理陳泰源、天成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盧天成……↓
【房屋出租,怕變凶宅怎麼辦?】
答:
1.租賃合約都會附加一條「凶宅條款」,出租期間,若發生凶宅,房客或房客的直系親屬需賠房價的20%,房屋價值由公正第三方認定。
2.買凶宅險。
【怎樣的死法會被認定成凶宅?】
答:法律標準嚴格,必須陳屍在專有處才行,主建物、附屬建物,如果是其他公設區域,不算凶宅。
【房客在租屋處自殺身亡,房東可以跟其家屬求償嗎?】
答:可以啊?為何不可?過去不都發生過判例了?
租屋跳樓變凶宅
2011年11月20日,台中市王姓老翁在租屋處墜樓死亡,林姓房東認為王某是自殺身亡,致其房子成為凶宅而減損價格,提告要求王某家屬賠償賣屋價差140萬元;一審認為凶宅影響房價是主觀因素造成,缺乏因果關係下駁回,但台中高分院認為,老翁自殺與房屋跌價有關,判家屬應賠償66萬元定讞。
【到底凶宅是怎麼認定?】
資料來源─徐佳馨最新著作《30堂千萬房產課》
答:
內政部於97年7月24解釋「凶宅」認定標準,以便明示於不動產說明書中,減少紛爭。
「本建築物改良物(專有部分)於賣方產權是否曾發生凶殺或自殺致死之情事」,係指賣方產權持有期間,於其建築改良物之專有部分,(包括主建物及附屬建物),曾發生兇殺或自殺死亡(不包含自然死亡)之事實(即陳屍於專有部分),即在專有部份有「求死行為」致死,(如從該專有部分跳樓);但不包括在專有部分遭砍殺而陳屍他處之行為(即未陳屍於專有部分)。」
104年10月,房仲業者開始使用的不動產說明書更具體指出,凶宅是「本建物(專有部分)於產權持有期間是否曾發生兇殺、自殺、一氧化碳中毒或其他非自然死亡之情形。」也讓凶宅定義更為具體化。
舉個例子:某人從七樓跳到一樓,一樓是老張家後院,老張家和七樓都是凶宅,要是一樓是中庭花園,那就只有七樓是凶宅,但如果某人在家被殺,從家裡爬出來到電梯門口斷氣,那麼,七樓也不算凶宅。
【凶宅險,大家保的意願高嗎?值得保?】
富邦「特定事故房屋跌價保險」承保範圍
◎被保險人以外的人,於承保住宅內自殺並陳屍,或,在承保住宅內跳樓自殺當場身亡,但未陳屍於該處(自殺)
◎被保險人以外的人,在承保房屋內遭他人殺害並陳屍,或在承保住宅內被殺害,但未陳屍於該處(他殺)
◎被保險人以外的人,在承保住宅內10天以上被發現遺體
給付內容
◎跌價保額30萬元、清理費保額5萬元
◎跌價保額50萬元、清理費保額10萬元
註:清理費指超度誦經等法事
資料來源:富邦產險、《蘋果》採訪整理
【凶宅通常都便宜多少?】
答:法院過去的判例是房價約兩成,實際遇到的狀況賣家是折讓6~7折,買家的期望值是6~5折。不過,還是要看凶的程度如何?
若要購買凶宅,打幾折才會考慮購入?凶宅打5折 民調逾4成考慮買
9折 2.3%
8折 4.7%
7折 12.4%
6折 16.3%
至少打對折43.4%
低於對折18.6%
其它2.3%
註:有效樣本數1068份,在95%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為±3%。
資料來源:創市際市場研究顧問
【可接受曾在幾年內發生事故的凶宅?】
1年以下10.9%
1~5年28.7%
5~10年37.2%
超過10年21.7%
其它1.6%
註:有效樣本數1068份,在95%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為±3%。
資料來源:創市際市場研究顧問
【凶宅疑問TOP3】
1.房屋出租,怕變凶宅怎麼辦?39.8%
2.怎樣的死法會被認定成凶宅?36.9%
3.房客在租屋處自殺身亡,房東可以跟其家屬求償嗎?36.9%
註:有效樣本數1068份,在95%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為±3%。
資料來源:創市際市場顧問
【買房時,如何得知是否為凶宅?】
網路51.5%
問房仲41.5%
問鄰居或管理員84.1%
其它1.5%
陳泰源補充:建議不要只google關鍵字「社區名+凶宅」,要google「社區名+凶殺or自殺or他殺or刑案」這樣會比較更容易搜尋到。(來自徐佳馨著作《30堂千萬房產課》)
註:有效樣本數1068份,在95%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為±3%。
資料來源:創市際市場研究顧問
【位於精華地段的凶宅,可以買嗎】
只要不介意凶宅,享受一樣生活機能,卻便宜入手,為何不能買?
【有人死在樓梯間、社區中庭有人跳樓死亡,算凶宅嗎?】
不算喔!要死在「專有部分」,若是公設、梯間,都不算。但如果跳樓到一樓中庭,如果中庭是住戶的專屬庭院,那一樓也算是凶宅喔!
【隔壁鄰居是凶宅,我家房價會被影響嗎?】
1.法律上是不會,但實際上多少還是會,有些人就是很介意,例如我實際的例子,我6月份原本成交一間房子,買家後來因為知道隔壁樓上有人從頂樓跳樓到中庭,連凶宅都不算,買家都介意,悔買,還被沒收斡旋金了。
2.房仲沒有主動告知「他戶」是凶宅的義務,所以建議消費者,如果介意,麻煩主動問。
【法拍屋有可能是凶宅嗎?】
1.當然有可能是,發生「大眾銀行&莊明玉」事件之前,很多黑心投資客就是利用法拍市場來漂白凶宅。先用便宜市價買凶宅,然後故意不繳貸款,故意被法拍,法院不擔保物件瑕疵,是不是凶宅,根本不用告知。然後有些人以為只是因為單純的屋主缺錢被法拍,所以買到便宜,誰知道,事後才知道誤買到凶宅。
2.但自從2014年5月21修法過後,就比較有保障囉~
資料來源:法拍凶宅海砂屋 須公告→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521/35842908/
遭矇誤買悲劇 修法後可望避免
2014年05月21日
曾買到法拍凶宅的民眾莊明玉說,希望她是最後一個受害人。
何哲欣、蘇聖怡╱台北報導
立法院昨三讀通過《強制執行法》修正案,將「凶宅」列為法拍屋須明確揭露的事項,未來法院拍賣不動產時,都要記載、公告該建物的相關資訊,包括是否為海砂屋、輻射屋、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等事項。曾買到法拍凶宅而無法向銀行貸款的台南民眾莊明玉說,修法方向非常好,讓制度更透明,以後才沒有糾紛,希望她是最後一個受害人。
銀行拒貸虧39萬
去年十一月,莊明玉繳了四十五萬七千元押標金,標下大眾銀行釋出的法拍屋,結果房屋竟是凶宅,她陸續找銀行貸款都遭拒絕,回頭找大眾銀行,也竟遭拒,只好棄標,還被扣了三十九萬元。莊女當時找綠委陳亭妃開記者會,痛斥銀行只會欺負小老百姓,其悲慘遭遇促成此次修法。
昨三讀通過的《強制執行法》規定,未來法院查封不動產時,查封筆錄要載明相關資訊,包括調查所得之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的特殊情事及其他應記明之事項;法院拍賣不動產時,同樣也要公告上述相關資訊。
陳亭妃昨說,這是遲來修法,將來民眾面對法拍屋時,能有較對等資訊,減少買到凶宅的機率。
【購買凶宅,可以貸款嗎?】
要看銀行,很多銀行幾乎不給貸,有的勉強貸。
網址→http://blog.yam.com/taiyuanchen/article/162099252
![post-title](https://i.ytimg.com/vi/uspWzZM4dCc/hqdefault.jpg)
頂樓漏水 管 委 會 沒 錢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150412中天 砸300萬誤買違建遭拆光 提告卻敗訴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s5Rg5dcoCb8
謝謝記者 溫偲含、陳致宇 的採訪,
1.屋主委託房仲賣房子時,必須在屋況說明書清楚勾選「是否有」違建、改建、增建等處,同時也要清楚說明,在產權持有期間內,是否有收到過「違章建築拆報通知書」。
2.自行可以上網至建管處網站,只要輸入地址,就可以查出過去這個房子有沒有曾經因為違建被拆報的紀錄。
3.違建就是違建,就算多年緩拆,也不代表承接之後就不會被拆,購買之後風險必須自行承擔。
以下是新聞報導……↓
原告 謝先生:沒啦!一切都沒啦!
無奈搖頭嘆息,在新莊買下一樓店面,和旁邊的鐵皮增建平房,沒想到才剛買下,就收到市府發涵「違建限期拆除」,謝先生怒控賣方刻意隱瞞。
原告 謝先生:問那個屋主,屋主說「那個沒有關係啦!那個從以前就這樣子啦!絕對沒有問題啊!」
介紹買房的,是相識7-8年的老同事,當初掛保證絕對沒問題,也沒想到會被騙,謝先生買下後,分租給紅豆餅、機車店和出租套房,租金打算拿來校順八十歲老母親,卻都拆光光。
當時裝修費19萬,拆除費10萬,還有多付出的買賣價金260萬,告上法院求償卻敗訴,近300萬元等於白花了。
原告 謝先生:交屋以後我來整理的,他叫我不要來,後來我來整理了以後,遇到主委,主委就跟我講這邊有怎麼樣啊,講了一大堆,我說「挖~真的還假的」?
買屋白紙黑字沒寫清楚,買家吃虧只能自己認賠,但民眾買屋還是得要注意,許多屋主都會自己增建空間,包括常見的陽台外推、加裝鐵窗、頂樓加蓋、室內做夾層或是私自搭建鐵皮屋,每一項不是觸法就是游走法律邊緣。
看房一定要仔細,有沒有增建、改建、違建、禁建或是拆除重建之情事。產權持有期間是否曾收到違章建築查報(拆除)通知書或限期改正通知書,這些都要在合約上註明清楚。私下買賣時,也要當心有不肖屋主刻意隱瞞。
房仲業者 陳泰源 表示:其中一個房間明明就有壁癌、有漏水,他就故意自己賣,不要透過仲介,然後客人來看的時候,他就說其中那第三個房間不能看,因為可能我公公婆婆或是我的小孩在裡面睡覺不方便打擾。
雙北市政府積極打違建,買賣房屋就怕買到違法增建,賠了房子,連辛苦存的買房錢也石沉大海。
網址→http://blog.yam.com/taiyuanchen/article/89271154
![post-title](https://i.ytimg.com/vi/s5Rg5dcoCb8/hqdefault.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