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理小說中,恐怖情人都長怎樣】霸道總裁給人的五十道陰影
話說大抵自言情與偶像劇的霸道總裁以降,加上後來《格雷的五十道陰影三部曲》(Fifty Shades of Grey Trilogy)風靡全球的推波助瀾。
所謂多金酷帥總裁男V.S.堅韌不拔衫菜女的CP簡直一對永流傳~可這樣看似麻雀變鳳凰,皆大歡喜的愛情喜劇,卻藏有控制的暴力。
先不說一堆就是極端控制男對上溫柔可人馴服女的幻夢情境,相處上卻是以愛為名的囚禁,更別提婚姻裡史密斯夫妻的對峙機心了。
不過其實,不比言情偶像劇的唯美,當所謂的霸道總裁或完美情人(?)現身推理,那讀者可千萬要當心了,因為即將迎來愛到卡慘死!
就像臺灣電影喜以神鬼開頭命名,此類則多以完美為題,接續未婚夫/女友或愛人等,封面則類似歌劇魅影模糊難辨的人臉側面輪廓。
乍看以為是多金好野高富帥或體貼專情的完美情人,金玉其外卻是恐怖情人暴力殘虐跟蹤強迫控制的不能說,恐怖指數常達到高峰。
如琳達.格林(Linda Green)《完美未婚夫》(After I’ve Gone)與凱倫・漢彌爾頓(Karen Hamilton)《完美女友》(The Perfect Girlfriend)就是這樣的例子。
《完美未婚夫》可說是最正宗典型的霸道總裁,不過年輕女孩轉角遇到愛的結局,卻不是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而是恐怖的陰影。
只不過比較特別的是,本書過去現在雙線參差,結合了「預知死亡記事」的公開貼文互動,讓來自未來(?)的悼文紀念引發懸疑驚心。
《完美女友》則可說是《完美未婚夫》性別反例,講的是超想復合的前女友,如何耍盡一切心機,就是要在目標對象附近如影隨形。
可這樣陰魂不散糾糾纏的效應,除了讓讀者為女方不值外,更感同身受了近似《控制》(Gone Girl)裡愛人愛到叫人不寒而慄的恐懼。
霸道總裁另一種表現方式,則會用平行雙女之消失的女孩來做推理,例如說JP德拉尼(JP Delaney)《之前的女孩》(The Girl Before)。
我的房東是霸道總裁之過去現在雙線平行,命運容貌遭遇都酷肖的女孩,如何因為選擇區分出差異,並彰顯出時勢所趨的女力覺醒。
但此類因涉及了過去現在甚至未來,被霸道總裁男挑選中的女孩類型,所以往往會有情人間馴養復刻的意思,彼此具有高度相似性。
大抵類同流瀲紫《甄嬛傳》:「莞莞類卿,暫排苦思,亦除卻巫山非雲也」-之前的女孩去向何方,之後的女孩如何後來居上這樣。
但如果讀者因為心存僥倖或被seafood開導,認為在感情中,不必與死人(之前的女孩與消失的女孩)計較,那很有可能就會栽跟斗~
想想推理裡頭,都可以妳的名字不是妳的名字,加上變臉換面整型抽心動腦改靈魂與偷手機了,還有什麼事情是推理之中做不到的?
真的死透了或不會再回來固然是好(欸怎麼這麼說),怕只怕人們以為死透的人其實還沒死,像老大哥那樣陰魂不散的在暗處看著。
像達希.貝爾(Darcey Bell)《最好的朋友》(A Simple Favor)夫妻遠景的大相徑庭,如何影響彼此關係,然後就被誰趁機鳩佔鵲巢了去。
還有莎拉.平柏羅(Sarah Pinborough)《三人要守密,兩人得死去》 (Behind Her Eyes)原來身體是不是誰的身體,可連自己也搞不定。
雖然多數推理強調對親密關係的質疑與恐懼或背叛心機(不管是男女或閨密),只是間雜錯落各個作者的匠心獨運與個人創意入題。
但箇中確實有公式SOP與使用元素,如城鄉差距、情人複印,一男繞二女甚至以上的羅曼史,霸道總裁系列還有不寒而慄控制女等。
至此,劇情早已完全逆轉古往今來,妻子被動被外遇的悲戚,對於正宮之妻的視角,反倒是有一點居心不良,請君入甕的陰險狡黠。
雖說推理最為基礎的推理金三角,本就是用三人行必有我屍焉的一對夫妻加上外遇對象就可寫成謎團,然後摻在一起做撒尿牛丸(?)。
也不外乎情人之間,誰先從血泊昏迷或創傷中驚醒,卻驚見自己的親密愛人卻倒臥血泊昏迷或身負創傷,而自己的嫌疑指數卻最重。
但行行重行行,原以為多人運動惹殺機咎由自取,但現在看來,完美情人也暗藏危機,你/妳想談戀愛嗎?在推理裡我並不這麼建議。
警語:本文僅適用推理人物劇情設計,不可作為現實任何犯罪的途徑與目的。
除卻巫山不是雲卻意思 在 律師娘講悄悄話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最閃亮的是你
吃苦,是了解甜美的代價。
其實,我並沒有那麼氣他。在我眼裡,他是個生病的孩子,你怎麼能夠期待一個生了病的孩子做的判斷跟理智的大人一樣呢?
雖然,從旁人的眼光看起來,他比正常人還正常,有高收入的工作,有英俊挺拔的外表。我絕對相信,以他的條件,沒有幾個女人禁得起他的追求──當然,包括我在內。
我們的開始跟別人都一樣:相遇、相識、相知、相惜。他的謙讓有禮,印證了他的高學歷。我也不是沒有懷疑過自己憑什麼被他挑上,他身邊多的是才貌都遠勝於我的佳人,他是怎麼在繁星點點當中,看到我微弱的光芒?但這個庸人自擾的念頭只在我腦中一閃而過,反正,偶像劇裡不多的是這樣的劇情嗎?一個平凡無奇的女孩,不小心跌進了富家公子的懷裡, 儘管他過盡千帆,卻只看得上一葉輕舟,而我,恰如其分地落在他面前,讓他忘了他的弱水三千。
我記得,我曾經非常非常的愛他。
是他,讓我這個在馬路上隨便抓就是一大把的普通女孩,放射出閃耀的光芒。他的注目,讓身旁全部的人都將聚光燈投射到我身上,因為能得到像他這樣出類拔萃的人的青睞,肯定沒有他們想的那樣平凡簡單。彷彿是他,讓一顆金剛原石琢磨成光彩奪目的鑽石。
遇上他以後,我開始相信自己可以是女主角,以我自己獨特的個性,昂首闊步在我跟他的伸展台上,這是我遇上他之前那二十幾年間從未妄想過的待遇,他卻能讓我理所當然地擁有──獨一無二,這對於一個家有四個姊姊的女孩來說,是人生最棒的禮物。
小時候的我很少穿新衣服,因為四個姊姊留下的舊衣夠我連續穿兩、三個星期都不會重複,我根本就是姊姊們的芭比娃娃,把她們的衣服往我身上一套,就可以當娃娃玩,任由她們支配。在母親眼裡,我幾乎是不存在的,因為弟弟的人生,從我一歲多開始就覆蓋了我的人生,雖然我心裡明白自己也應該愛弟弟的,但如果我是不存在的,沒有主體,要怎麼去愛別人?
但遇到了他之後,我不再是透明的,甚至變成閃亮的存在。
●
「因為這樣,所以關於他對你做的事,你就生不了氣?」
律師娘,你知道世界上有一種人是不會反擊的嗎?即使被欺負、受委屈,他們也會選擇先忍耐,無法忍耐就選擇逃避。他們的善良發動不了戰爭,也傷害不了別人。我,就是那種人。
「即使這種事已經發生第三次了?」
我知道,從你們旁人的眼光看來是很不可思議的,我真的能夠理解。
可是,像你們這樣從小被父母照顧得好好的人,別人一攻擊,你們當然就能立刻豎起周身的刺,保護自己。
我不是,我是被父母豢養的綿羊,少了一隻,就當命不好被狼叼了去,一點都不可惜,所以我已經習慣了認命,我想這才是他挑上我的原因。像他那種人,會忍氣吞聲的對象就是百分之百的完美,我以為的除卻巫山不是雲,其實說穿了,在他眼中也只是個打不跑的人而已。
「世上沒有任何人有資格對他人施以暴力。」
律師,我當然知道啊!不是我不懂法律,是你不懂人性。你難道不曉得多數人的命運都是自己造就的嗎?而且,我們每個人都會霸凌、對別人施以暴力,包括你們。
你們曾經對特別耀眼的人眾星拱月,讓黯淡無光的人覺得不受重視嗎?這就是暴力。
你們曾經對不受歡迎的人寄予異樣眼光,認為事出必有因,而沒有給他們解釋的機會嗎?這就是暴力。
你們曾經吵著要跟能力好的人同一個團隊,深怕被能力不好的人拖累嗎?這就是暴力。
太多太多了,這些暴力的出口,多數都是選擇往不會反擊的人身上去,不論是沒有力量反擊或捨不得反擊的人,因為他們沒有聲音,所以大家都選擇了聽不見而已。
「你的意思是說,你認為他會打你是你自己造成的?是你自己容許他發生的?因為他知道你是這樣的個性,所以他選擇了你?很多遭遇家暴的女性都有這樣的想法,認為是自己的錯,責怪自己惹惱了對方。你也是這樣想嗎?同樣身為女性,我完全不能認同。動手就是錯的!」
或許發生第一次時不是吧!但會發生第二次,就是代表我讓他以為,我容許他有發生第二次的可能性。這就不得不說,我自己也有一部分的責任在裡面。
而居然還發生了第三次!可見,我讓他以為他理所當然可以這樣對待我。
律師娘,其實我很謝謝你為我打抱不平。我想,我應該解釋一下,我當然不會覺得是自己的錯。應該說,是我自己選擇留在那樣的環境裡,卻沒有知覺,還以為是自己運氣不好,挑錯了人,沒在婚前發現他不為人知的一面。
但在發現之後,卻也因為他一次又一次懺悔,陷自己於萬劫不復的地獄裡。
是我一直沒告訴他,他的行為是錯誤的……
「這還需要你告訴他嗎?每個人從三歲開始應該就被告誡不能夠打別人吧!即使我是女生,我爸媽也是這樣告訴我,難道他沒有爸媽嗎?」
他有,不過,他的爸媽就是這樣教他的。
「他爸媽教他打人?」
他父親一直以來都有施暴的習慣,不只對他的母親,還包括對他。所以,我能了解他身不由己的悲哀。
只是我忘了一件事──世界上沒有一個人有義務毫無限度地包容另一個人;甚至可以說,沒有一個人有能力毫無限度地包容一個人。如果我在他第一次動手時就明白,我們或許不至於走到這一步。
在第三次之後,我再也無法坦然面對他,因為我每天得靠藥物,才能在逃離他之後,安然地進入夢鄉,停止害怕他這座隨時都可能爆發的火山。
「我不懂,事已至此,你卻不想提告他傷害?」
律師,我剛說過,他只是生病了。我的離開已經是個提醒,我想我這樣對待他,有一天他終究會明白自己錯了。只是律師,如果不提告他傷害,那我還能做些什麼來保護自己呢?
「如果你只是想給他警告的話,目前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的規定,被家庭成員實施身體、精神或經濟上之騷擾、控制、脅迫或其他不法侵害之行為時,可以聲請保護令。」
我聽過「保護令」這個詞,但是到底有什麼功用呢?
「保護令,可以分為通常保護令、暫時保護令及緊急保護令三種。其中,『緊急保護令』是在被害人有受家庭暴力之急迫危險時,由檢察官、警察機關或主管機關代為聲請,包括夜間或假日都可以提出,但是被害人不能自行聲請緊急保護令。
「至於『通常保護令』與『暫時保護令』,被害人可以自行向法院提出聲請。暫時保護令通常不用開庭就會核發下來,但之後法院會自動通知雙方當事人開通常保護令的庭期,如果對方暴力情況嚴重,可以向法院聲請隔離訊問。等到通常保護令下來後,之前聲請的暫時保護令就會失效。
「法院在審理終結後,認為相對人,也就是加害者確定有家庭暴力的事實而且有必要的話,就會核發通常保護令,期間通常會是兩年。常見的保護令內容有:禁止相對人再度施暴,禁止相對人接觸、跟蹤、電話、寫信或其他騷擾行為,命令相對人搬出住所、命令相對人遠離某些特定場所或保持特定距離。甚至有保護令會命令相對人交出生活、工作及教育上的必需用品、暫時指定子女監護權,關於這部分,法院通常會依子女安全狀況做審查,嚴重的話甚至會規定相對人探視子女的方式或禁止探視,少見的也有命令相對人負擔房屋租金、子女扶養費、醫療費、輔導費、律師費等費用、禁止相對人查閱被害人及其暫時監護之未成年子女戶籍、學籍及所得來源相關資訊。對了,也有保護令命令相對人接受戒癮、精神治療、心理輔導或其他治療輔導。」
可是,這樣一張紙真的能保護我嗎?我聽說很多人聲請了保護令,還是被對方動手。
「坦白說,的確有限,這張紙確實是防君子不防小人。不過,還是可以讓你知道,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六十一條規定,如果違反保護令禁止實施家庭暴力,禁止騷擾、接觸、跟蹤、通話、通信或其他非必要之聯絡行為,遷出住居所,遠離住居所、工作場所、學校或其他特定場所,完成加害人處遇計畫,就是類似心理輔導的認知教育等裁定,會構成違反保護令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哈!聽起來的確是警告的意味而已。要是真遇到瘋狂的人,他怎麼會在乎這樣一張警告函呢?
「不管怎麼樣,如果他違反了這些保護令的內容,你可以去報警,他是會有刑事罪責的。不過,還是自己懂得保護自己比較重要。除此之外,你應該要考慮依民法第一○五二條第一項第三款,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請求離婚吧!」
我懂,這世界永遠是自己最靠譜,別指望別人來幫你,對嗎?律師娘。
「我覺得並非如此,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永遠比自己往上爬來得容易成功,這世界還是有很多『正常人』可以幫助你的。但是記住,只有在自己堅強起來以後,才能讓幫你的人覺得幫助你有價值,只有在自己培養實力之後,才能讓幫你的人更省力。自助、人助,然後天助,所以你得是第一個拉自己一把的人。」
我明白了。可是,你不覺得人生真是辛苦嗎?
「吃苦,是了解甜美的代價啊!」
【法律悄悄話】
☉ 「保護令」要如何提出聲請?
檢附遭受暴力之相關物證(如:診斷證明書、照片;若沒有保留相關證物,仍可以向法院提出聲請,是否核發保護令則交由法官審酙)及可以證明彼此是家庭成員關係之證件(如全戶戶籍謄本),至法院或警局填寫「聲請狀」。
通常即使事證並不是很足夠,法院仍會先核發「暫時保護令」;其後,再通知開庭決定是否核發「通常保護令」(如果認為自己會有人身上的危險,可以向法院聲請隔離開庭)。
保護令的內容通常為禁止相對人(即加害者)施予暴力接觸、跟蹤或其他騷擾行為,或命令相對人搬出住所、遠離某些特定場所或保持特定距離。
摘自《轉身的幸福》
https://www.books.com.tw/products/0010681258
可道律師事務所在各地區(三重、台北東區、基隆、桃園、苗栗、新竹、台中、台南、高雄)都有律師駐點免費法律諮詢喔!
快來預約吧→https://lihi1.cc/8KVPg
可道1890線上狀紙生成器,自己寫狀不求人
https://1890.tw
和律師娘一對一聊天請進
https://line.me/R/ti/p/%40womengo
除卻巫山不是雲卻意思 在 吳恩文的快樂廚房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愛飯團京都頂級美食之旅」4
今天坐新幹線換電車,來到余吳湖畔(近琵琶湖)的「德山鮓」,一位專注在「發酵食物」數十年的主廚,引起全日本老饕的關注,當大家要追索日本壽司最古老的樣貌,這裡是一個不能錯過的殿堂。
牧元老師說,日本壽司最早源自中國雲南一帶-將米飯和生魚共置一桶「發酵」而食(稱為生馴),這是江戶前壽司更古早的前身。
後來和食中的醋飯、發酵的蔬菜、魚、肉,皆源於此。
雲南一帶的稻花魚,即是把生魚去了內臟,和大 量的辣椒辛香料、鹽、米飯共醃,但是一般這發酵的魚還是會烹煮,醃漬只是延長魚的保存期限。
「鮓」,即為發酵魚的意思。
但是現在,可能很多人受不了那些帶著「鹹酸腥」的醃鯽魚。
主廚德山浩明先生不只重現了發酵鯽魚、包括了蕪菁等各種蔬菜,還有每年冬季開始獵捕的熊肉、鹿肉、山豬肉,還有全自然的「地牛」,都是野味十足,完全是未「馴化」的味道。
今天對我而言,不只是対這些發酵肉魚大開眼界,更出乎我意料的是,德山主廚多年割烹的廚藝,把余吳湖附近山水賜與的天然食材做了最完美的演繹。
湖𥚃的鰻魚、香魚、甲魚,大概是我吃過最驚艷的了。
烤野生鰻魚的醬汁極薄、表面微脆,和山椒一起,每吃一口,貴賓的眼神都會綻放光芒,那是烤鰻魚的另外一個境界,「除卻巫山不是雲」的「鰻魚體悟」。
甲魚的尺寸驚人,亳無土味,搭配的肝醬、烤土司,我一試,只覺得這不知道是反覆試了不知多少次的成果,如果有烤甲魚評比,我覺得他略勝昨天的ifuki.
黃金鱒魚卵散壽司,第三名,一點點煙燻鴨肉丁,和爆裂的鹹香魚卵互爭光采,彷彿湖水湛藍,深不可測啊!
熊肉舞茸飯,野味土味翻湧而出,卻意外的贏得了掌聲,吃不完的,揉成飯團,大家分著帶走,也是少見。
其他的香魚、地牛、發酵米冰淇淋,今天難得一見。
下次希望可以住在余吳湖畔,再享山珍湖味。
By美食家吳恩文
除卻巫山不是雲卻意思 在 除卻巫山不是雲,究竟講的是什麼意思? - 劇多 的相關結果
除卻巫山不是雲 ,除卻:除了,離開。這句意思為:相形之下,除了巫山,別處的雲便不稱其為雲。此句與前句均暗喻自己 ... ... <看更多>
除卻巫山不是雲卻意思 在 "曾經滄海難為水,除卻巫山不是雲。"全詩賞析 - 中華古詩文古 ... 的相關結果
“曾經滄海難為水,除卻巫山不是雲。”這句話的意思:經歷過無比深廣的滄海的人,別處的水再難以吸引他;除了雲蒸霞蔚的巫山之雲,別處的雲都黯然失色。 以滄海之水和巫山之 ... ... <看更多>
除卻巫山不是雲卻意思 在 「曾經滄海難為水,除卻巫山不是雲」到底是啥意思看了讓人心酸 的相關結果
文/ 劍鈞 曾經見過大海浩瀚的人,大多會想起唐代詩人元稹的一句詩:「曾經滄海難為水,除卻巫山不是雲」。其意思是說,領略過大海蒼茫的人,再見到別地兒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