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有一個新聞,有154隻外國品種貓咪,被可惡的不肖走私客在海上交易,被海巡捕獲後,被全數安樂死撲殺。
令人難過。
一些政治人物,也突然都對動保很有意見。
中國國民黨的江啓臣說要提動物基本法,具體內容沒說。
中國國民黨的朱立倫說新北市的零安樂死政策。
中國國民黨的謝國樑說政府不重視動物生命權。
民眾黨的柯文哲,平常厭貓到想踹貓,現在出來蹭貓,說要有更好的做法。
※
我是基隆市議員張之豪,救助流浪貓、流浪狗,平均每週都有,各種狀況都有,我的服務處有籠子、狗食、貓食、誘捕籠,各種器具。我不是動保所,也不是慈善機構。
但是,基隆市的動保資源,非常有限。浪貓、狗狗,讓動保所處理,不一定比較好。如果請動保所來處理,幸運的話,有個很糟的環境可以待著,不幸的話,根本也住不下。
但我也不一定隨時24小時都有辦法,我也只能盡力而為。
我不敢說自己有多愛貓狗,我只能說我盡我的能力幫助這些,無法為自己講話的小動物。
既然今天國民黨眾人突然很想講動保政策,那我們就來談談。
所以,我們如果真的愛這些毛小孩,那我們就問問自己,我能做什麼?
在我擔任議員以來,我遇過了太多太多,在基隆各處,非常有愛心、熱心的市民朋友,我們一起誘捕、保護,各地的貓咪、狗狗,我們也因此成了很好的夥伴與朋友。
但是,以上這種是有愛心,也有辦法親自去幫助小動物的人。
不是所有人都是這樣。
※
動物的檢疫單位、收容單位,空間是有限的。
土地要錢,籠子要錢,清洗要水費,消毒要藥費,燈要電費,保暖要燃料費,狗糧要錢、貓糧要錢、獸醫要薪水,這是一個沒有白吃的午餐的世界,這是一個要有實際成本概念,才能實現愛心的世界。
大家都不想看到貓咪與狗狗被安樂死。
但我們有沒有這麼多的空間、資源,讓這些貓咪與狗狗住呢?
以基隆市為例,基隆市產業發展處所管轄的動保所,底下的寵物銀行,設在七堵的深山裡,這兩年正在改建,今年底改建完工後,最多也只能容納150隻狗,50隻貓咪。據說,改建的經費也嚴重不足,蓋好了以後,相關設備是否真的能完全到位,也還是未知數。
任何有動物救援經驗的人都知道,150狗舍、50貓舍,這個數字,根本就非常小。
以往會有流浪狗、貓,安樂死,就是因為僧多粥少,需要幫助的流浪動物,比能住的空間,多太多。太多狗狗貓咪在外面流浪、排隊。
後來我們開始沒有安樂死,動保單位就爆了,空間住不下。
然後,狗狗、貓咪,被尋獲、被救援,就是送往民間的愛媽、狗場。
任何有去過這些地方的人,都知道,不論是公家、民間,環境都很糟。
我們基隆的民間狗場,動輒是成千上百隻的狗狗住在狹小的空間裡。
誰去關心?誰去給他們洗澡?餵他們吃飯?贊助他們飼料?或是讓他們有任何被收養,有一個家的可能?
慷他人之慨的同情、沒有成本觀念的愛心,永遠在侵蝕、消耗、磨損真正在做事的人。
基隆林媽媽狗場的林媽媽有多老了,她自己的腰都要不行了,誰來幫助她?誰來幫她把狗場裡的狗狗領養出去,讓她減少負擔?
或者是,誰來幫忙讓街上少一些流浪狗、讓流浪的貓咪能有個家,至少讓狗場減少新成員?
※
我接觸、救援這麼多流浪動物,我對虐待動物、棄養動物的行爲,非常非常不齒。
行為,當然是由人所做出來的。
該怎麼減輕動保單位、民間狗場、愛媽的負擔?
不要棄養。
但要怎麼讓人不要棄養?
什麼樣的狀況,會讓人這麼不負責,這麼衝動?
通常都是在寵物店。
減少「衝動購買」 ,所以我反對寵物買賣,是基於這個原因。
我對品種狗品種貓的買賣,也是一樣反對。
地方政府在源頭管理、飼主責任上,本就該更下功夫,甚至進行買賣的寵物店,都必須嚴格限制。
更不用說非法走私品種貓的業者了,不是嗎?
※
並且,已經有太多、太多,明明就在我們身邊的狗狗、貓咪,我們可以去幫忙,我們可以去領養,我們可以要求我們的政府增加預算(而且我反對無限上綱一直增加預算,理當是要減少流浪動物的總量,而不是不負責任地什麼都推給政府去善後,因為最終,這都是納稅人的錢)。
眼前看到新聞,傷心難過,是一定的。
民眾可以同情,溫情,這都是人之常情。
但身為政治人物,我們理當要做的,是做政策性的思考,是做體制性的規劃,是做政府資源配置的預算,不是只是跟風感嘆而已。
更何況,平常根本沒有在關心動保,或者平常根本就只是做做樣子的政治人物,這時候的這些行徑,更顯得矯情。
我就是在說國民黨的朱立倫、江啓臣、謝國樑、柯文哲這樣的人。
※
我附上的影片,只是我過去一個月的幾段影片。
第一個,基隆寵物銀行裡,斷了一隻手的乖女孩,她是米克斯成犬,被成功領養的機率,我們都知道非常低。
第二個,是我去救援來的流浪狗,我自己幫他洗澡後,送基隆動保所,好在,後來找到主人,據說已經失蹤一個多月。
第三個,是基隆寵物銀行現在貓滿為患的其中兩隻虎斑。
第四個,是我最常遇到的,差點被媽媽遺棄的奶貓(安和一街6巷)。
這些都是我們生活周遭會遇到的貓咪、狗狗。他們沒有出入境問題,沒有帶著不明外來病毒的問題,他們沒有被關心,他們需要被關心,而關心他們並不難,但不是廉價在網路上寫寫文字而已,他們需要我們親自去領養回來,親自去救援回來,親自送去給獸醫,親自給他們愛,給他們關懷,給他們耐心。
就算我們什麼都沒做,至少我們要知道,這些貓咪與狗狗,就在我們身邊。
下次再有其他政治人物要拿未檢疫、走私,不知道有沒有帶有不明外來傳染病毒的動物,來炒作話題的時候,你可以冷靜一下,想想,我們有沒有為我們自己城市裡,我們自己身邊的這些小動物,做了點什麼。
有愛心,可以跟我一起,來救援、來關懷我們身邊的狗狗、貓咪,這才是最實際、最具體的。
PS。最後,有關檢疫與走私,我建議可以讀林靜儀醫師的文章:
https://www.facebook.com/LinCYminorta/posts/3881377205301122
有關檢疫這154隻貓咪的成本,粗估為3000萬:
https://www.facebook.com/396641427130780/photos/a.409694759158780/4073462656115287/
有關於可能的境外移入貓愛滋:
https://www.facebook.com/tp6g4/posts/4793904903957863
基隆市議員 張之豪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319的網紅容海恩 Eunice Yung,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我在11月23日的立法會會議上提出動議,要求政府正視市民對領展的不滿,最終獲得通過。領展以「賺到盡」模式經營,完全不顧其社會責任,除了拆售停車場,把部分街市管理服務外判,造成承包商壟斷經營的情況外,還大幅增加旗下商鋪租金,逼走小商戶,引入大量連鎖店,令物價大幅飆升,罔顧升斗市民的生活需要和負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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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旦法學雜誌第314期 📌法律行為無效之回復原狀/陳自強(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
陳自強教授本文將焦點放置於民法第113條及第114條第2項法律行為無效或被撤銷回復原狀之規定,系爭立法之妥當性及規定必要性,備受質疑,然此二者並非憑空而降,而有大理院判例及民國民律草案為其先鋒;日本2017年民法修正增訂類似於我國民法第113條之規定,確認有償契約給付之返還有其特殊性,性質上接近契約解除之回復原狀關係,並非利益返還,而為給付返還,受領人不得主張所受利益不存在。此等法則或思想也出現在最近的債法修正或國際契約法統一文件,可謂國際共識。契約無效給付返還與契約解除回復原狀整合為統一的給付返還關係,此其時矣。透過從過往至今之判例分析回復原狀之內涵,並提出法制建議,執得一讀。
✏關鍵詞:法律行為無效、回復原狀、日本民法修正、事實上雙務關係說、價額償還說
✏摘要:
民法第113條及第114條第2項法律行為無效或被撤銷回復原狀之規定,立法妥當性及規定必要性,備受質疑,然此二者並非憑空而降,而有大理院判例及民國民律草案為其先鋒,倘再參考極可能參與制定前二規定學者的看法,民法第113條之制定乃單純地對民法第182條之善意、惡意之認定標準予以微調,既非獨立的請求權基礎,亦非關於返還請求權要件的規定。日本2017年民法修正增訂類似於我國民法第113條之規定,確認有償契約給付之返還有其特殊性,性質上接近契約解除之回復原狀關係,並非利益返還,而為給付返還,受領人不得主張所受利益不存在。此等法則或思想也出現在最近的債法修正或國際契約法統一文件,可謂國際共識。契約無效給付返還與契約解除回復原狀整合為統一的給付返還關係,此其時矣。
✏試讀
🟧日本民法契約無效或被撤銷之回復
898年施行的日本民法法律行為章、第四節「無效及撤銷」,僅於民法第121條但書規定限制行為能力人僅於依其行為現存利益之限度內,負返還之責,並無類似我國民法第113條之規定。日本民法並不承認物權行為獨立性原則,物權變動係因債權契約之效力而生,契約被撤銷前已為契約之履行,契約撤銷後,發生不當得利返還關係,契約撤銷前因買賣契約而生之所有權移轉效果不發生,出賣人仍為所有人,依所有物返還請求權即可請求返還所有物,然是否尚有或唯有不當得利規定之適用,甚有爭論。學者我妻榮援用占有不當得利之觀念,認為因標的物仍由相對人占有,實質上有利益存在,以無效或撤銷為由請求返還,不論所有權歸屬如何,均應適用不當得利之規定,藤原正則則認為應承認所有物返還請求權與不當得利返還之競合關係。無論如何,買賣標的物交付買受人後,若原物返還不能,所有物返還請求權已無濟於事,如何處理給付返還,2017年民法修正前,聚訟紛紜。
🟧我國民法何去何從:大理院判例
我國民法總則制定於1929年,在此之前,並無形式意義的民法(民法典)。1911年完成的大清民律草案未及施行,中華民國建立,孫中山建請參議院以「大清民律草案」作為臨時適用法律,但被拒絕,到1930年中華民國民法施行前,均以「大清現行刑律民事有效部分」作為民法一般法。大清現行刑律民事有效部分與契約有關之條文不過20餘條,因陋就簡,大理院判例與解釋彌補民法典空白。關於無效被撤銷法律行為之效果,幾則大理院判例,對將來我國民法第113條及第114條第2項之制定,影響深遠。法律行為無效方面,大理院4年上字第521號判例:「締結無效契約之當事人,應負回復原狀之義務。」明示當事人負有回復原狀義務,大理院4年上字第371號判例:「被撤銷之法律行為,視為從始無效,故一經撤銷之後,須各回復其未結契約以前之狀態。」及大理院6年上字第1178號判例:「浪費人之處分行為,經保護人撤銷後,其撤銷之結果雙方應各負回復原狀之義務,故所受相對人之價金,決無可以不當利得而不予返還之理。」更確認法律行為被撤銷,雙方亦負與無效相同的回復原狀義務。
🗒全文請見:法律行為無效之回復原狀/陳自強(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月旦法學雜誌第314期
📕本期目錄:http://www.angle.com.tw/magazine/m_single.asp?BKID=2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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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行為能力買賣 在 文茜的世界周報 Sisy's World News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0720紐約時報
*【野火有多嚴重?它正在改變天氣】
熱空氣、煙霧和雲雨及閃電,在風的推動下,火焰在大地上蔓延越過防火帶。甚至出現罕見的火龍捲。奧勒岡州南部的野火,是今年以來,美國最大的一場森林野火,由於數月的乾旱和上個月的酷熱天氣,已經燒毀了超過340000英畝的森林和草原。氣候變化導致野火規模越來越大、強度越來越大的時候,也造成更嚴重的野火燃燒。國家林業部發言人Marcus Kauffman稱“這場火災規模如此之大,產生了如此多的能量和極熱,它正在改變天氣,在通常情況下,天氣預報火災會發生什麼。但現在變成了火災預測天氣會怎樣。
https://www.nytimes.com/2021/07/19/climate/bootleg-wildfire-weather.html
*【英國在病例激增中解封】
在經歷了長達16個月的封鎖後,英國週一解除所有疫情限制,迎來“自由日”。當前英國每天報告近5萬新病例,接近1月峰值水準,數十萬人仍在隔離中。儘管該國已有超過一半人口完成疫苗接種,外界仍對解封前景感到擔憂:政府的決定相當於一場賭博,其結果很大程度上取決於疫苗的效力和醫院處理患者的能力。
https://www.nytimes.com/2021/07/19/world/europe/england-boris-johnson-covid-restrictions.html
*【法國限制未接種疫苗者進入公共場所,10萬人上街抗議】
總統馬克洪此前宣佈,參加大多數公共活動和進入大多數公共場所均需持有“健康通行證”,官方的疫苗接種證明、近期核酸報告或近期從新冠中康復的證明。一些抗議者稱其“獨裁”,譴責政府權力過度擴張,但這項政策似乎達成了預期效果。居民湧入疫苗中心,單日接種人數超過歷史記錄。截至目前,55%的法國人已注射第一劑疫苗,40%已完成接種。
https://www.nytimes.com/2021/07/19/world/france-covid-vaccine-pass-protests.html
*【恐慌情緒蔓延華爾街,美股震盪下跌】
投資者曾預測,全球經濟將從新冠危機中全面反彈,但隨著大量令人擔憂的消息出現,華爾街週一湧現大規模拋售。美國單日新增病例再度翻倍、Delta病毒在多國傳播,投資者被迫應對來自全球的不安跡象。週一,標普500創下5月以來最大跌幅,道瓊指數也創下今年最大單日跌幅。
https://www.nytimes.com/2021/07/19/business/stock-market-today.html
*【Covid-19實時更新】
#加拿大將重新開放與美國的邊界,並希望在 9 月初之前允許其他國家進入。聯邦政府官員周一表示,從 8 月 9 日開始,在旅行前已接種至少 14 天疫苗的美國公民和永久居民將被允許進入加拿大。如果一切順利,加拿大希望從 9 月 7 日開始允許來自其他國家的遊客,這個日期可能會根據情況而改變。
#聯邦法官支持印第安納大學對學生的疫苗接種要求。八名學生原告的律師辯稱,要求接種疫苗侵犯了他們的身體完整和自主權,冠狀病毒疫苗只有食品和藥物管理局的緊急使用授權,不應被視為正常範圍的一部分。聯邦法官週一確認,印第安納大學可能會要求其學生接種新冠病毒疫苗,這似乎是第一項支持大學要求接種冠狀病毒疫苗的裁決。
#美國兒科學會周一為學校發布了新的 Covid-19 指南,建議今年秋天 2 歲以上的每個人都戴口罩,即使他們已經接種了疫苗。
#Facebook 沒有殺人”:拜登緩和了對疫苗錯誤信息的攻擊。在白宮和 Facebook上周末之間的爭議,在週一有所緩解,拜登指責對社群平台對於疫苗錯誤信息傳播的強烈批評。而周一拜登改口說,Facebook不會殺人,但在那裡提供錯誤信息,且誤信的人都會受傷害。
#19日英國如期解封,“自由日”的到來,但首相強森卻宣布隔離,這讓英國人面臨同樣的前景,且對解封的風險感到焦慮。夜總會和酒吧敞開大門,顧客互相擁抱,週一仍報告了 39,950 例新病例,數萬人在國家衛生服務中心的手機應用程式通知他們與感染者接觸後被迫隔離.
#喬治亞州共和黨人Marjorie Taylor Greene向來反對接種疫苗和戴口罩,她在推文中稱,Covid-19對65歲以下不肥胖的人沒有危險,並表示不需要接種疫苗。被Twitter視為錯誤訊息而暫停帳號。
#儘管擔心冠狀病毒,但夏季旅客仍湧入美國機場。根據美國運輸安全管理局的數據,約有220 萬人通過了美國機場的安全檢查站,幾乎是一年前同一天的三倍。這仍然比大流行之前的 2019 年的同一天少了 50 萬,比 2019 年 7 月 21 日(也是 7 月下旬的星期日)少了約 30 萬。
#佛羅里達州的一名國會議員Vern Buchanan在完全接種疫苗後檢測出 Covid-19 呈陽性。
#在紐約病例增加的情況下,市長白思豪表示,不會公布任何新的室內口罩指令,而是把加強疫苗接種視為最佳防疫。
#美國National Bureau of Economic Research公佈報告顯示,由疫情引發的經濟衰退僅持續了2個月,在2020年3月經濟活動出現急遽下降,同年4月達低點後結束,這是美國史上最短的經濟衰退。儘管 2020 年的衰退時間很短,但異常嚴重。雇主在 3 月和 4 月裁員 2200 萬,失業率達到 14.8%,為大蕭條以來的最差水平。國內生產總值下降了 10% 以上。
#新加坡週一報告了 163 例新的本地傳播的冠狀病毒病例,這是自 8 月以來的最高每日記錄,因為越來越多的感染群阻礙了這個城市國家恢復正常生活。
https://www.nytimes.com/live/2021/07/19/world/covid-variant-vaccine-updates
*【美國指控中國政府入侵微軟郵件系統】
根據白宮發佈的一份聲明,這是美國首次指控中國付錢給犯罪團夥,要求其進行大規模駭客攻擊。今年3月,微軟曾指出,與中國國安部有關的駭客利用了其電子郵件系統的漏洞。與此同時,美國與北約、歐盟一道,共同譴責了北京在世界各地發動的網路攻擊。不過,儘管聲明措辭激烈,各方均未對中國實施制裁。
https://www.nytimes.com/2021/07/19/us/politics/microsoft-hacking-china-biden.html
*【冠毒病例使日本東奧最後一分鐘的準備工作黯然失色】
一名美國體操運動員檢測呈陽性,冠狀病毒集群給奧運會的籌備工作蒙上了陰影。東京奧運會開幕在即:首項賽事將於週三開始,先於週五舉行的開幕式。目前,已有約2萬名各國運動員、教練、裁判和其他工作人員來到日本,其中出現數十例新冠檢測呈陽性的病例,包括奧運村內的三例。此外,炎熱的天氣也給一些戶外項目的運動員帶來困擾。東京官方已警告市民本周不要在戶外鍛煉,預計本次奧運會將是有記錄以來最熱的一屆。
https://www.nytimes.com/live/2021/07/19/sports/olympics-updates-tokyo#the-first-competitions-begin-wednesday
*【美國司法部下發禁令,限制檢察官獲取記者郵件和通訊記錄】
司法部長加蘭德發佈一項備忘錄,禁止檢察官為揭露機密訊息源,使用傳票、逮捕令或法院命令等強制法律程式,從記者雇主或通訊公司手中獲取資訊。Times出版商A.G. Sulzberger稱讚這份政策備忘錄,同時呼籲國會採取更多行動,保護新聞自由。
https://www.nytimes.com/2021/07/19/us/politics/reporter-records-justice-department.html
*【百餘人在洪歐洲災中喪命,但數百名被列為失蹤者確定是安全的】
歐洲洪災死亡人數升至196人,700名失蹤者目前尚未尋獲。隨著洪水退去,該地區開始評估損失,並質疑為何這場風暴會導致如此重大的人員傷亡。目前仍有數百人下落不明,但官員們難以提供準確數字,預計死亡人數還會增加。
https://www.nytimes.com/2021/07/19/world/europe/europe-floods-germany-belgium.html
*【清華紫光面臨破產,中國晶片雄心再受考驗】
清華紫光曾是中國在晶片領域與美國競爭的希望,如今正成為前車之鑒。但對北京而言,巨額投資和補貼促進了該領域的繁榮,短期內利潤並非重點,取得技術突破才是關鍵。
https://cn.nytimes.com/technology/20210719/china-microchips-tsinghua-unigroup/
*【關於中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你應該知道的四件事】
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將污染排放權轉化為可供買賣的配額,對實現習近平的氣候雄心至關重要。不過,大多數專家預計,該專案還需數年時間才能變為遏制排放的有效手段。
https://cn.nytimes.com/china/20210719/china-carbon-market/
*【海地宣佈成立新政府,代理總理將下臺】
在外國勢力的敦促之下,海地官員週一宣佈了新總理人選。海地代理總理Claude Joseph在暗殺事件後立即接管了政府,他表示自己將讓位給神經外科醫生Ariel Henry,後者在總統Jovenel Moïse遇害前不久被任命為總理。
https://www.nytimes.com/2021/07/19/world/americas/claude-joseph-haiti-stepping-down.html
*【被控幫助卡洛斯•戈恩逃亡,兩名美國人在日本入獄】
這對父子被控幫助前日產汽車董事長戈恩在保釋期間出逃,將其藏匿在一隻箱子裡並送上私人飛機。法官表示,他們的行為對日本司法體系造成了“極端損害”,兩人分別被判兩年和一年零八個月監禁。戈恩當前仍在黎巴嫩,他堅稱自己沒有任何不當行為。黎巴嫩與日本之間沒有引渡條約。
https://www.nytimes.com/2021/07/19/business/japan-ghosn-escape-taylors-sentenced.html
限制行為能力買賣 在 容海恩 Eunice Yung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我在11月23日的立法會會議上提出動議,要求政府正視市民對領展的不滿,最終獲得通過。領展以「賺到盡」模式經營,完全不顧其社會責任,除了拆售停車場,把部分街市管理服務外判,造成承包商壟斷經營的情況外,還大幅增加旗下商鋪租金,逼走小商戶,引入大量連鎖店,令物價大幅飆升,罔顧升斗市民的生活需要和負擔能力。我要求競爭事務委員會調查領展是否違反《競爭條例》,並考慮在各區合適的地點設立臨時墟市和增建綜合市政大樓,令基層市民有更多選擇。政府亦應該全面檢視現有的地區發展模式,改善地區設施的供求和管理。政府表示會積極與區議會合作於合適地點設立墟市,並在情況許可下加強公眾街市設施,包括興建新街市。
我並不贊成回購領展,這樣必然會推高領展股價,變相令納稅人的金錢落入領展及其股東的口袋中。即使回購成功,政府亦會面對長遠的管理問題,回購並不是解決問題的靈丹妙藥。
以下為我的發言:
近年,社會各界對領展的營商手法感到極其不滿,不少人批評領展純粹以商業模式管理轄下街市和商場,包括大幅增加街市商舖租金,扼殺小商戶的生存空間、拆售停車場、將月租車位改為浮動車位,以及將管理服務外判等,完全是要「賺到盡」,只顧賺取最大的利潤回報,向股東交代,卻忽略基層市民的日常生活需要和負擔能力,令市民生活百上加斤,完全忘記企業應有的社會責任。作為議員提出首個議案,我希望就我在選舉期間,親耳聽到的意見、親眼見到問題,帶入議會,表達我的關注。
主席,新民黨過去一直關注,並積極跟進領展的問題。我同新民黨都認為,領展問題表面上是涉及市政、民生的問題,但市政服務的提供及管理,直接受地區行政影響,所以市民對領展的不滿,其實同地區行政管理出現問題有關,政府有必要一併處理。
今日我提出“力促市場健康競爭,制衡領展獨大局面”的議案,希望可以爭取各位議員的支持,促請競爭事務委員會就領展的經營或個別市政服務的提供展開研究,甚至全面調查領展有否違反《競爭條例》,同時希望政府正視各區社區設施和服務不足、商品和零售店舖選擇不多,影響居民日常生活的問題,透過推出短期措施,包括設立臨時墟市,為居民提供領展街市和商場以外的選擇,以及推出以地區為本的先導計劃,在有需要地區興建公營街市,並邀請社企參與營運;長遠則應研究在各區興建新型綜合市政大樓,以及改善和提升現有市政大廈的設施,為居民提供更全面、更切合居民需要的社區設施;同時希望政府全面檢視現有的地區行政模式,以提升行政效率和市民的生活水平。
主席,領展擁有獨特的背景和使命,服務逾70萬戶公屋居民,在不少市民眼中,領展並非一般的商業機構。現時領展的問題,主要是政府政策出現了問題。房委會在2005年以具極爭議的條件把其大量零售和停車場設施分拆出售予當時的領匯,即現在的領展,但出售契約不夠嚴謹,房委會和領匯的買賣契約附設限制性契諾。一般而言,商場鋪位和停車場設施不得分拆出售。不過,如房委會在有關屋邨或屋苑已沒有持有任何物業權益,商場鋪位不可分拆出售的規定無效;如房委會在有關屋邨或屋苑已賣出任何住宅單位,停車場不可分拆出售的規定則無效,即是容許領展將整棟物業出售,停車場則可「拆骨」出售,根本未能有效約束領展承擔和履行其社會責任。由於現時不少公共屋邨只有領展旗下的街市商舖,缺乏競爭,所以領展大幅加租的情況令人非常關注。以將軍澳厚德街市為例,在大半年前,有超過10間商舖相繼結業,據了解,主要因為領展大幅加租,最高達30%,令到不少商戶無法繼續經營,亦令區內居民在無選擇的情況下被迫「挨貴餸」。
此外,領展將街市商場的管理服務外判,亦製造了不少問題。今年2月,青衣長發街市商戶因反對領展將街市外判予承辦商建華,決定罷市7日,而建華在3月接管街市後,曾經參與罷市的商戶則全體不獲續租。外判商以垂直整合方式經營,讓旗下街市商舖營運更具經濟效益,原本是無可厚非,但不少人批評,領展與外判商之間的角色重疊,對於外判商旗下商舖無牌經營視若無睹,更縱容外判商藉加租及操縱街市零售價格等手段,迫走小商戶。我必須強調,「外判管理」不代表「外判責任」,領展在這方面是責無旁貸,希望領展加強對外判商的監管,保障市民的合理權益。
領展上市至今已多次出售資產,涉及多個商場和停車場,有居民表示,有拆售車位的售價高達90萬元,相信拆售車位為領展帶來非常可觀的利潤。不過我想問領展,在出售資產的同時,有否顧及居民和小商戶的權益和需要呢?今年4月,領展將大埔運頭塘商場出售,新業主接手後隨即發律師信要求商場內6間小店要在半年後離場。據報道,運頭塘商場租戶與領展及新業主簽訂的租約,其中一項條款列明,只要業主決定出售、重建、翻新物業等,只需給予租客不少於6個月通知,便可終止合約。合約條款如此不平等,難怪連保安局局長黎棟國都要企出來,伸張正義,簽名支持運頭塘商場的小商戶。
主席,近年不少商舖不敵領展大幅加租而結業。根據政府和領展在今年年中公布的數據,港島、九龍和新界區私人零售業樓宇的平均租金都有明顯跌幅,其中九龍區的跌幅最大,高達30%,但領展旗下物業租金卻不跌反升,部分物業租金升幅更超過10%。不少人質疑,領展仍然可以在逆市中大幅加租,是否因為領展壟斷了街市商舖的供應?所以,我同不少市民都希望,競爭事務委員會能夠就領展的商舖營運進行研究,尤其是街市方面,探討如何可以促進競爭,並向領展提出相關建議,讓市民能夠享有更佳的價格、更優質的產品,以及更多樣的選擇;有需要時,應主動調查領展有否違反《競爭條例》中的「第二行為守則」,即《條例》第21條指,擁有相當程度市場權勢的企業,不得濫用有關權勢損害競爭。
就市民對領展和社區設施的不滿,我在今年4月和5月,聯同新民黨立法會議員和公民力量區議員先後約見了領展的管理層,以及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反映市民的不滿,並且向司長遞交建議書,希望政府盡快規劃並落實興建新型綜合市政大樓。
我剛才已經講過,領展問題的核心,涉及深層次的地區行政管理問題。在香港回歸以前,各區的食物衛生、清潔街道、文康設施、熟食中心等市政服務的管理,分別由市政局和區域市政局負責。隨著兩局解散,地區行政模式出現變化,相關地區服務的管理工作,分別改由民政事務總署和區議會負責。區議會只是諮詢機構,缺乏實權,社區設施的規劃,要依賴長期在「象牙塔」內的官員制訂,試問他們又如何可以切實理解地區的需要?市民的訴求?今日的議案已清楚指出,領展問題是地區行政的一部分,但民政事務局局長居然沒有出席,回應今日的議案和議員的發言,我在此表示遺憾。
從前由兩局負責提供市政服務的模式,體現了「地區自主」的精神,決策當然更貼近民情民意。事實上,社會上有不少聲音批評現有地區行政模式欠缺彈性和效率,未能切實、有效回應各社區的不同訴求。所以,政府有必要考慮是否需要檢討現時的地區行政模式,例如在規劃及管理新型綜合市政大樓方面,可以增強區議員的參與,確保規劃及各項服務的提供能夠更貼近區內居民的需要。
主席,完善社區規劃、改善市政服務,提升市民的生活質素,是政府的基本責任。然而,政府現時用作釐訂地區市政和文康服務供應的規劃標準,與不少地區居民的實際情況和需要都有明顯落差,大圍就是其中一個例子。新民黨和公民力量近年多次向政府反映,大圍區內的社區設施老舊不足,加上區內人口持續增加,現有設施根本不足應付大圍居民的需要,街市、圖書館、託兒服務、幼兒園、長者服務中心,以至泊車位通通不足夠,對居民日常生活帶來很多不便,希望政府能夠回應居民的訴求,在大圍興建綜合市政大樓。
我在上星期三的立法會上提出了有關的口頭質詢,不過好可惜,發展局局長的答覆已清楚表明:「政府現時未有計劃在大圍興建新的綜合服務大樓。」我和新民黨及公量力量,以及很多大圍居民都感到非常失望,有居民更希望我同局長講:「大圍居民憤怒了。」希望政府能夠從善如流,認真考慮並早日落實在大圍興建綜合市政大樓。
主席,領展今年獲國際購物中心協會頒發兩個獎項,包括領展「愛•匯聚計劃」奪得大會基金所頒發的「Albert Sussman國際社區支援獎」,以及天盛街市獲頒「亞太地區購物中心大獎 – 翻新及擴建」組別銀獎,對於受影響的市民而言,實在是相當諷刺。平情而論,領展接手管理房委會部分街市商場後,一定程度上為部分街市商場帶來新景象,例如不少街市加裝了冷氣,環境比以前更加乾淨、整齊,但同時卻因領展的營商手法產生不少問題,包括大幅租、月租車位變浮動車位、管理服務外判等,這些都是備受爭議和批評。林鄭月娥司長曾形容領展是需要處理的「三座大山」之一,我希望領展能夠認真審視是否應該改變現行以利潤掛帥的營商模式,更加關顧居民的需要,以其定下的抱負「服務社群並提升其生活質素」為依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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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11月23日的立法會會議上提出動議,要求政府正視市民對領展的不滿,最終獲得通過。領展以「賺到盡」模式經營,完全不顧其社會責任,除了拆售停車場,把部分街市管理服務外判,造成承包商壟斷經營的情況外,還大幅增加旗下商鋪租金,逼走小商戶,引入大量連鎖店,令物價大幅飆升,罔顧升斗市民的生活需要和負擔能力。我要求競爭事務委員會調查領展是否違反《競爭條例》,並考慮在各區合適的地點設立臨時墟市和增建綜合市政大樓,令基層市民有更多選擇。政府亦應該全面檢視現有的地區發展模式,改善地區設施的供求和管理。政府表示會積極與區議會合作於合適地點設立墟市,並在情況許可下加強公眾街市設施,包括興建新街市。
我並不贊成回購領展,這樣必然會推高領展股價,變相令納稅人的金錢落入領展及其股東的口袋中。即使回購成功,政府亦會面對長遠的管理問題,回購並不是解決問題的靈丹妙藥。
以下為我的發言:
近年,社會各界對領展的營商手法感到極其不滿,不少人批評領展純粹以商業模式管理轄下街市和商場,包括大幅增加街市商舖租金,扼殺小商戶的生存空間、拆售停車場、將月租車位改為浮動車位,以及將管理服務外判等,完全是要「賺到盡」,只顧賺取最大的利潤回報,向股東交代,卻忽略基層市民的日常生活需要和負擔能力,令市民生活百上加斤,完全忘記企業應有的社會責任。作為議員提出首個議案,我希望就我在選舉期間,親耳聽到的意見、親眼見到問題,帶入議會,表達我的關注。
主席,新民黨過去一直關注,並積極跟進領展的問題。我同新民黨都認為,領展問題表面上是涉及市政、民生的問題,但市政服務的提供及管理,直接受地區行政影響,所以市民對領展的不滿,其實同地區行政管理出現問題有關,政府有必要一併處理。
今日我提出“力促市場健康競爭,制衡領展獨大局面”的議案,希望可以爭取各位議員的支持,促請競爭事務委員會就領展的經營或個別市政服務的提供展開研究,甚至全面調查領展有否違反《競爭條例》,同時希望政府正視各區社區設施和服務不足、商品和零售店舖選擇不多,影響居民日常生活的問題,透過推出短期措施,包括設立臨時墟市,為居民提供領展街市和商場以外的選擇,以及推出以地區為本的先導計劃,在有需要地區興建公營街市,並邀請社企參與營運;長遠則應研究在各區興建新型綜合市政大樓,以及改善和提升現有市政大廈的設施,為居民提供更全面、更切合居民需要的社區設施;同時希望政府全面檢視現有的地區行政模式,以提升行政效率和市民的生活水平。
主席,領展擁有獨特的背景和使命,服務逾70萬戶公屋居民,在不少市民眼中,領展並非一般的商業機構。現時領展的問題,主要是政府政策出現了問題。房委會在2005年以具極爭議的條件把其大量零售和停車場設施分拆出售予當時的領匯,即現在的領展,但出售契約不夠嚴謹,房委會和領匯的買賣契約附設限制性契諾。一般而言,商場鋪位和停車場設施不得分拆出售。不過,如房委會在有關屋邨或屋苑已沒有持有任何物業權益,商場鋪位不可分拆出售的規定無效;如房委會在有關屋邨或屋苑已賣出任何住宅單位,停車場不可分拆出售的規定則無效,即是容許領展將整棟物業出售,停車場則可「拆骨」出售,根本未能有效約束領展承擔和履行其社會責任。由於現時不少公共屋邨只有領展旗下的街市商舖,缺乏競爭,所以領展大幅加租的情況令人非常關注。以將軍澳厚德街市為例,在大半年前,有超過10間商舖相繼結業,據了解,主要因為領展大幅加租,最高達30%,令到不少商戶無法繼續經營,亦令區內居民在無選擇的情況下被迫「挨貴餸」。
此外,領展將街市商場的管理服務外判,亦製造了不少問題。今年2月,青衣長發街市商戶因反對領展將街市外判予承辦商建華,決定罷市7日,而建華在3月接管街市後,曾經參與罷市的商戶則全體不獲續租。外判商以垂直整合方式經營,讓旗下街市商舖營運更具經濟效益,原本是無可厚非,但不少人批評,領展與外判商之間的角色重疊,對於外判商旗下商舖無牌經營視若無睹,更縱容外判商藉加租及操縱街市零售價格等手段,迫走小商戶。我必須強調,「外判管理」不代表「外判責任」,領展在這方面是責無旁貸,希望領展加強對外判商的監管,保障市民的合理權益。
領展上市至今已多次出售資產,涉及多個商場和停車場,有居民表示,有拆售車位的售價高達90萬元,相信拆售車位為領展帶來非常可觀的利潤。不過我想問領展,在出售資產的同時,有否顧及居民和小商戶的權益和需要呢?今年4月,領展將大埔運頭塘商場出售,新業主接手後隨即發律師信要求商場內6間小店要在半年後離場。據報道,運頭塘商場租戶與領展及新業主簽訂的租約,其中一項條款列明,只要業主決定出售、重建、翻新物業等,只需給予租客不少於6個月通知,便可終止合約。合約條款如此不平等,難怪連保安局局長黎棟國都要企出來,伸張正義,簽名支持運頭塘商場的小商戶。
主席,近年不少商舖不敵領展大幅加租而結業。根據政府和領展在今年年中公布的數據,港島、九龍和新界區私人零售業樓宇的平均租金都有明顯跌幅,其中九龍區的跌幅最大,高達30%,但領展旗下物業租金卻不跌反升,部分物業租金升幅更超過10%。不少人質疑,領展仍然可以在逆市中大幅加租,是否因為領展壟斷了街市商舖的供應?所以,我同不少市民都希望,競爭事務委員會能夠就領展的商舖營運進行研究,尤其是街市方面,探討如何可以促進競爭,並向領展提出相關建議,讓市民能夠享有更佳的價格、更優質的產品,以及更多樣的選擇;有需要時,應主動調查領展有否違反《競爭條例》中的「第二行為守則」,即《條例》第21條指,擁有相當程度市場權勢的企業,不得濫用有關權勢損害競爭。
就市民對領展和社區設施的不滿,我在今年4月和5月,聯同新民黨立法會議員和公民力量區議員先後約見了領展的管理層,以及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反映市民的不滿,並且向司長遞交建議書,希望政府盡快規劃並落實興建新型綜合市政大樓。
我剛才已經講過,領展問題的核心,涉及深層次的地區行政管理問題。在香港回歸以前,各區的食物衛生、清潔街道、文康設施、熟食中心等市政服務的管理,分別由市政局和區域市政局負責。隨著兩局解散,地區行政模式出現變化,相關地區服務的管理工作,分別改由民政事務總署和區議會負責。區議會只是諮詢機構,缺乏實權,社區設施的規劃,要依賴長期在「象牙塔」內的官員制訂,試問他們又如何可以切實理解地區的需要?市民的訴求?今日的議案已清楚指出,領展問題是地區行政的一部分,但民政事務局局長居然沒有出席,回應今日的議案和議員的發言,我在此表示遺憾。
從前由兩局負責提供市政服務的模式,體現了「地區自主」的精神,決策當然更貼近民情民意。事實上,社會上有不少聲音批評現有地區行政模式欠缺彈性和效率,未能切實、有效回應各社區的不同訴求。所以,政府有必要考慮是否需要檢討現時的地區行政模式,例如在規劃及管理新型綜合市政大樓方面,可以增強區議員的參與,確保規劃及各項服務的提供能夠更貼近區內居民的需要。
主席,完善社區規劃、改善市政服務,提升市民的生活質素,是政府的基本責任。然而,政府現時用作釐訂地區市政和文康服務供應的規劃標準,與不少地區居民的實際情況和需要都有明顯落差,大圍就是其中一個例子。新民黨和公民力量近年多次向政府反映,大圍區內的社區設施老舊不足,加上區內人口持續增加,現有設施根本不足應付大圍居民的需要,街市、圖書館、託兒服務、幼兒園、長者服務中心,以至泊車位通通不足夠,對居民日常生活帶來很多不便,希望政府能夠回應居民的訴求,在大圍興建綜合市政大樓。
我在上星期三的立法會上提出了有關的口頭質詢,不過好可惜,發展局局長的答覆已清楚表明:「政府現時未有計劃在大圍興建新的綜合服務大樓。」我和新民黨及公量力量,以及很多大圍居民都感到非常失望,有居民更希望我同局長講:「大圍居民憤怒了。」希望政府能夠從善如流,認真考慮並早日落實在大圍興建綜合市政大樓。
主席,領展今年獲國際購物中心協會頒發兩個獎項,包括領展「愛•匯聚計劃」奪得大會基金所頒發的「Albert Sussman國際社區支援獎」,以及天盛街市獲頒「亞太地區購物中心大獎 – 翻新及擴建」組別銀獎,對於受影響的市民而言,實在是相當諷刺。平情而論,領展接手管理房委會部分街市商場後,一定程度上為部分街市商場帶來新景象,例如不少街市加裝了冷氣,環境比以前更加乾淨、整齊,但同時卻因領展的營商手法產生不少問題,包括大幅租、月租車位變浮動車位、管理服務外判等,這些都是備受爭議和批評。林鄭月娥司長曾形容領展是需要處理的「三座大山」之一,我希望領展能夠認真審視是否應該改變現行以利潤掛帥的營商模式,更加關顧居民的需要,以其定下的抱負「服務社群並提升其生活質素」為依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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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的法律關係如何?
(A)乙可以契約無效,主張甲的占有電腦為無權占有,而主張所有物返還請求權
(B)乙可以契約無效,主張甲的占有電腦為侵權行為,而主張回復原狀的損害賠償責任
(C)乙可以契約無效,主張甲的占有電腦為不當得利,而主張不當得利的返還
(D)乙可以契約無效,主張甲的占有電腦為無因管理
答案:C
1.先不看選項的話,假設沒有物權行為,債權行為被拒絕承認就"自始無效"嗎?
2.如果錢跟電腦都已經互相給付,這邊兩個物權行為是不是甲確定取得電腦所有權,而
乙取得金錢效力未定?
3.經法定代理人拒絕後電腦因為物權無因性所以還是有效(我覺得無因性是一個很抽象的
觀念),這樣可以解釋成已經有效的法律行為就沒有拒絕承認的問題嗎?
4.另一方面金錢的物權行為經拒絕承認就變自始無效形成無權占有?
5.所以乙對甲不能主張無權占有,只能主張不當得利?
6.而甲對乙可以主張無權占有也可以主張不當得利?
問題有點多,感謝版上前輩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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