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小編陳嘉緯過世已逾一年,時代力量提四大呼籲,為公部門基層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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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去年(2020)8月4日金山小編陳嘉緯過勞逝世事件,監察院在今年8月19日對本案提出調查報告,認定金山區公所未善盡雇主職業安全防護義務,對區公所提出糾正,並要求新北市政府議處相關失職人員。站在守護公部門勞權的立場,時代力量 王婉諭 ;新北黨部 #彭盛韶、#陳姳臻 兩位副執行長;新莊區主任 #吳香君,以及「 #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理事長 #何昀峯 於今(9/2)日召開記者會,為在公部門辛苦工作的基層發聲,並提出以下呼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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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議處相關失職人員,儘速提出懲處名單。
2⃣ 公開新北市府各單位約僱人員數量及其業務範圍。
3⃣ 建立長期制度以保障公部門約僱人員權益。
4⃣ 落實公部門勞檢,資料上網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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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盛韶表示,侯友宜在監察院報告提出後的當天(8/19),曾對此事表示「市府會悉心檢討,並保障所有勞工朋友的權益。」然而,檢討什麼?保障什麼?侯友宜市長完全沒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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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盛韶說明,回想嘉緯過勞死整起事件,在事件發生之初,去年8月9日就傳出部分媒體報導後不久又毫無預警下架嘉緯驟逝的新聞,當時市府就被質疑是市府為了顧及形象,以公權力壓制新聞自由,引發社會譁然。而在嘉緯過世已逾一年的今天,新北市政府仍未提出相關懲處名單,金山區公所社群媒體粉專的相關消息,仍僅有公告嘉緯告別式的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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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盛韶指出,新北市政府壓榨公部門人力,絕非嘉緯過勞逝世這一件而已,這在新北市恐怕只是冰山一角,絕大多數公部門基層人員在這件事後沒有更全面的保障,而市府在嘉緯過世後一年後,在制度上是否有任何改進,我們也打下問號。彭盛韶拿出監察院的報告表示,金山區公所前後兩任區長,未善盡職業安全防護義務,使嘉緯淪為血汗小編,最後致因公過勞死亡是不爭的事實,但直到今天,我們僅看到監察院的調查報告,卻完全無市府相關對此案的進一步的作為,包括制度面措施、懲處進度、撫卹事宜等,市民完全無從得知,實在太離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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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盛韶表示,從事件發生至今,侯友宜市長的說法與作法,完全看不出有任何要改善新北市公部門勞動環境的決心,實在難以告慰嘉緯的在天之靈,更難說服市民,市府有因為這件事得到教訓及虛心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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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檢機制失靈罔送一條寶貴生命 關鍵資料竟不見蹤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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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香君說,根據國際勞工組織相關公約的定義,公務人員也是勞工,政府不能把「服務人民」無限上綱到超越個人身體健康,更何況在這案子裡,受害人根本也享受不到公務人員的福利,每個月卻平均加班超過80小時,最長甚至達到124小時,這樣離譜的情況無論如何都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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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香君進一步表示。根據新北市政府自己訂定的「職業安全衛生推動計畫」以及針對新北市29區公所的職安督導考核,像嘉緯這樣的約僱人員也應該是檢查對象,卻因為金山區公所誤用法令,認為他不是公務員所以不適用勞檢,導致他沒有被檢核到如此異常過勞狀況。讓原本明明可以避免的事情,發生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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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香君提醒侯友宜市長,如果真的要保障所有勞工朋友的權益,就不應該讓雇主還能選擇誰要檢查、誰不用檢查,只要是勞工就該檢查,也就是說不管今天嘉緯有沒有公務員身分,他的身體都不該承受上百個小時的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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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香君認為,從這件事可以看出,目前實務上有個很大的問題,就是勞檢報告從未公開透明,連勞工本人都不知道勞檢的過程,只能知道最後有沒有被裁罰,其中事實認定與法律適用完全由勞工局自由心證,勞工從頭到尾完全沒辦法發表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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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說,只要無良僱主敢睜眼說瞎話,就能讓勞檢黑箱作業,就能讓勞檢制度形同虛設,
以這個案子來說,如果受害人能看到自己完整的勞檢報告,就可以發現金山區公所謊稱已經有預防過勞的措施,或許他就能及早跟勞工局反應勞檢不實,也就能避免這次的悲劇;吳香君呼籲新北市政府應該將所有的勞檢報告公開透明,保障勞工朋友的權益,避免像嘉緯這樣的悲劇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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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公部門約聘僱人力狀況:短期公開相關資料,長期應修法為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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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姳臻表示,這件事凸顯了公部門約聘僱勞力的運用問題,市府各單位進 用了多少職務代理人與約僱人員,而他們又負責了什麼業務更是一大黑數!陳姳臻拿出監察院的調查報告表示,嘉緯實際辦理的業務以公共關係、新聞發布等業務為主,但若依據金山區公所官網上所公布的業務職掌來看,可以發現這被歸類在「秘書室」的業務項目中,但嘉緯在去世前一年先後所屬的民政災防課與社會人文課並未包含這些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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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姳臻認為,自2019年9月起,區公所指派嘉緯擔任新媒體小組組長,統籌應由主管負責之貼文審核及議題行銷等業務,這完全違背《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2條第1項:「本辦法所稱約僱人員,指各機關以行政契約定期僱用,辦理事務性、簡易性等行政或技術工作之人員。」以及第3項:「約僱人員不得擔任或兼任主管職務。」等規定。嘉緯不但執行超出法定業務範圍的工作內容,更執行主管的職務,根本顯示現行公部門的分工與人力需求,根本脫離了約僱人員定期、辦理簡單事務性業務的範疇,卻硬是使用保障較差的職種聘僱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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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姳臻表示,市府要讓外界安心,最直接的方法就是公開各單位約僱人員的數據,比照臺北市將所轄各單位約僱人員的人數公諸於「政府資訊公開平臺」,資料透明有助於約聘雇職場的揭露,可以間接避免過勞、避免相關危害勞動權益的事情發生。甚至,要更進一步地將約僱人員的業務範圍,去識別化後公開,避免像此過勞案一樣一人做多職務代理。陳姳臻認為,在公部門約僱人員運用問題上,短期應朝資訊揭露的方向前進,市府公開各單位約僱人員數量及其業務範圍,但這只是第一步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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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姳臻說,若要改善約僱人員,也就是這群既不是公務員,又是勞基法孤兒的勞動者發生過勞問題,從長期來看仍需要做完善制度的討論,比如該人員提供勞務的內容是否應有一致性?而非從事契約之外的工作項目,以及工時制度應該要參考醫學專業提供保障,甚至長遠來看應該將公部門非公職考試的長期人力,尚未規範的部分必須跟上勞基法的腳步。受僱於政府的人一樣是勞工,不應該保障低於基本的勞基法。另外,有鑒於本次勞動檢查不小心排除約僱人員的部分,也點出制度曖昧造成的問題,因此在此呼籲不僅要規範勞檢部門落實公部門勞檢事宜,議會也要做好監督,關心整體的市府用人的形式以及相關人員是否有合理待遇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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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昀峯表示,發生在陳嘉緯身上的憾事凸顯市府的兩個問題,一是市府過度忽略人力成本、時間成本,沒有評估做事的必要性。倘若金山區公所人力如此有限,自然不應該要求區公所自己負擔媒體經營的業務,像是攝影、圖文製作、影片剪輯,若要求品質,都需要一定的技術性,當然也要留意機關是否適合自行辦理的適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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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事情有輕重緩急,業務有核心非核心,效果也有直接間接之分,很難說每項工作都讓人備感意義,若是沒有明確地將核心業務與次要業務區分,只是不斷的添加業務,那真正的情況應該不只是小編過勞,恐怕整個組織都在過勞。坦白說,行政機關勞逸不均的現象眾所皆知,在非必要業務不斷增加的趨勢下,誰又知道小編猝死相較每年公務猝死的比例又是多少?還有,會不會不是「所有人」都過勞,而是只有「能者」過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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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昀峯說明,在長期制度建立面,新北市政府可以將在各個機關間不斷傳換工作的聘僱用職務代理人資訊蒐集起來,建立聘僱用人員的人才庫,以利管理也能避免酬庸疑慮。另外市府應該要將橫跨數年的任務工作,提供穩定的聘僱用員額,而不是使用中短期職務代理人的模式,否則還是會有像陳嘉緯一樣,明明都在同一個機關服務,卻得受到職務代理原因消失,而必須一直重新換約,甚至越做收入越低的情形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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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嘉緯過勞逝世所引出的問題,彭盛韶也向侯友宜提出四大問。一問,整起事件後續的檢討和改進了什麼?二問,現階段相關人員的懲處到哪?三問,監察院所指出的107年度(2018年)「職業安全衛生推動計畫督導考核」又在哪?為何2017年的考核資料公開出來,關鍵的資料反而不在?四問,嘉緯過勞死是否僅是新北市境內的冰山一角,其他基層人員的工作待遇仍是未知數,是要怎麼知道悲劇不會重演?彭盛韶表示,若市府對這些問題不能給個交代的話,社會大眾將難以相信侯友宜市長的虛心檢討,到底要檢討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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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婉諭總結,為了避免嘉緯的遺憾重演,若要公部門勞權具備更全面的保障,市府應該做什麼改革呢?對此,新北黨部提出以下四點呼籲:
1⃣ 議處相關失職人員,儘速提出懲處名單。
2⃣ 公開新北市府各單位約僱人員數量及其業務範圍。短期內,市府應該公開各個單位約僱人員的運用狀況,及其所執行的業務內容。
3⃣ 建立長期制度以保障公部門約僱人員權益。長期而言,市府應該訂定契約人員進用與管理辦法,包含規定約僱人員異動送交議會備查等事宜。
4⃣ 落實公部門勞檢,資料上網公開。從嘉緯過世事件來看,市府的勞檢未落實其實間接導致他的猝死,把關機制應該更落實,並將勞檢資料公開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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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婉諭說,我們知道公部門約僱人員被濫用的問題在短時間不易解決,但即便如此也不代表可以不試著尋求解方,敷衍了事,讓悲劇再度的發生。市民所需要的遠不止是道歉與補償,「再多的道歉與補償也喚不回這些生命」,誰也不會希望自己的家人因為進入政府部門為民服務卻踏上人生的不歸路。時代力量仍會持續監督,並提出相關的對策,要求市府進一步的改善約僱人員被濫用的弊病,避免悲劇重演的可能性!
同時也有3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79的網紅台南市議員林易瑩,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社工是勞工 #社工是勞工 #社工是勞工 #很重要所以要講三次 今天自由發言我針對社會工作人員薪資新制施行後,台南市政府的執行狀況進行質詢,據我了解台南市政府人事處在109年6月10日刊登一則社會工作師職務代理人的用人需求,其工作內容為「家庭暴力防治、性侵害防治、兒童少年保護工作」,徵才條件亦要求...
防 檢 局 工作內容 在 伍麗華|Saidai / Reseres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謝謝娘家屏東縣政府,常常給我機會服務。我今天一次排了四場!
第一場「#泰武鄉馬仕部落長期淹水改善會議」,感謝邱鄉長、水利處江處長、台南水保傅分局長、台糖公司議決:
1、短期:台南水保分局先行處理上游地區野溪整治。
2、中長期:縣府處理設計規劃案,再向水利署提報計畫。
3、長期:協調台糖公司並選定合適的區位設置天然滯洪池,朝向公園化。
第二場「#三地門鄉停車場興辧計畫」,感謝觀光局副局長、茂管處長、縣府黃處長共同議決:
1、觀光局指示由茂管處委託代辦給屏東縣政府,完工後採管用合一。
2、後續辦理地方說明會,徵求在地公所及居民提出規劃方向,唯本案所提報計畫應具備服務功能。
第三場「#霧台鄉設置加油站研商會議」,感謝中油公司、杜鄉長、杜議員、代表會杜主席、柯副主席、包代表、顏代表、城鄉處副處長、環保局、消防局一同議決:
1、近期以設置「聽裝站」解決目前在地居民及觀光客加油困境。
2、同步朝向選址、地目變更、地質調查、經費作業來進行,以設置加油站為目標。
2、三天內由公所提供3處設置地點,中油協助排勘、評估作業。
第四場「#獅子牡丹滿州及全國陸軍演訓場域睦鄰經費後續報告」,特別感謝八軍團中將指揮官,針對本辦公室於今年4月9日陸軍睦鄰經費協調會議決事項之「有關修訂睦鄰工作要點乙情,後續將由軍團、司令部完成檢討後,提供可行方案後呈報國防部修訂,並研議朝因地制宜方式執行,以增加睦鄰經費運用彈性。」今(31)日由軍團完成檢討後,提供可行方案後呈報國防部修訂,並研議朝因地制宜方式執行,以增加睦鄰經費運用彈性。
1、關於睦鄰計畫審查,納入在地推薦仕紳參與擔任評選委員。審查會議地點於就近營區辦理,不侷限司令部。
2、有關睦鄰審議的條件標準,會依據射擊管制及噪音影響居民等實際狀況作通盤修訂。
到立法院之後,充實的工作內容已是日常;累則累矣,但求不辱使命。問渠哪得清如許?爲有源頭活水來。
謝謝所有幫助我、支持我、給我機會的你們,我真的很感激!
防 檢 局 工作內容 在 高虹安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從法制上根本保障動物權
#別讓無辜的動物再次成為犧牲品
今(25)天,虹安和 張其祿 委員、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 朱增宏執行長、 台灣動物平權促進會 TAEA 林憶珊執行長共同來招開記者會,來討論如何從法制上可以來保障動物的生存權。
根據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統計,2018至2020年間,總計有6462件虐待動物通報案件,不過最後依 #動物保護法 處罰鍰以及判刑的,只有161件,定罪率只有2.5%。這樣的數據反應出台灣動物保護機制,其實是非常需要更多資源和人力,才能有效執法。
📌設立專責動物保護警察👮👮♀️
👉目前動保大多仰賴動物保護檢查員稽查,根據今年4月份的資料,全國僅有174位的動物保護檢查員,但他們的工作內容卻是負責處理所有檢舉、通報、陳情的動保案件,調查完畢後,還須回覆調查結果,可以說是包山包海。許多案件若需要深入詳細的調查也非常困難,在執法人力不足的情況下,動保法規確實難以有效落實。
👉我也認為,虐待動物傷害案件必須要強有力的公權力專責投入,才能有效制止歪風,因此,在新的會期中,我們有提出 #動物保護法 和 #內政部警政署組織法 的修法版本,除了增加主管機關的 #行政院農業委員 會商准 #內政部 設置動物保護警察,也從既有的特種警察中,新增專職專責的『動物保護警察局』,來加強動物保護法與相關法令的執法,更徹底追查虐待和其他不當對待動物的案件。
📌檢疫的規定是否有修改的空間
👉從這一次發生令人悲傷的安樂死154隻貓的事件來看,虹安也覺得檢疫的規定大家可以一起來討論有沒有修改的空間。
👉目前的檢疫與防疫規定是為了保護民眾與本土動物的生命以及台灣生態,確實有其必要,因為在1997年,就是走私豬隻帶來的口蹄疫,導致台灣經過整整21年的時間,才脫離疫區,獲得重回國際肉品市場的機會。
👉虹安是想,若可以在保育類、一般類以外新增第三個分類,讓執法機關可以評估能否在檢疫與執法程序上,以及在保護『國人健康』、『動物生命』、『環境生態』及『資源分配』等前提下,可以給予無辜的動物,能夠證明自己健康,取得活命的機會,而不是以安樂死處理,以避免更多無辜的動物因少數人類的自私而失去生命的悲劇,再次重演。
📢最後希望政府可以從源頭減少走私動物的供給和需求,例如加強宣導 #以領養代替購買、修法加強罰則內容與罰金來嚇阻走私業者,讓動物保護可以更加完善。
👉👉👉感謝媒體報導
中央社-民眾黨團促修法 提高走私動物刑責增加罰鍰
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2108250273.aspx
ETtoday-遏止走私動植物 民眾黨喊修法:加重刑責、成立動保警察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10825/2064419.htm
匯流新聞網-別讓毛孩再成犧牲品!民眾黨團籲:修法增設動物保護警察局
https://cnews.com.tw/181210825a01/
中央廣播電台-154走私貓安樂死 動保團體呼籲調查公開追產業鍊
https://www.rti.org.tw/news/view/id/2109482
中時新聞網-別讓毛小孩成為走私犧牲品 民眾黨主張修法提高刑度、罰金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10825003925-260407?chdtv
防 檢 局 工作內容 在 台南市議員林易瑩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社工是勞工
#社工是勞工
#社工是勞工
#很重要所以要講三次
今天自由發言我針對社會工作人員薪資新制施行後,台南市政府的執行狀況進行質詢,據我了解台南市政府人事處在109年6月10日刊登一則社會工作師職務代理人的用人需求,其工作內容為「家庭暴力防治、性侵害防治、兒童少年保護工作」,徵才條件亦要求須有 #社會工作師證照 ,然而該職缺的進用薪點僅有280薪點,折合台幣約34916元,這樣的薪資顯然嚴重低估社工師的勞動付出,也不符合衛服部所提出的「公部門社工薪資調整」。
在我向人事處及社會局了解細部狀況後得知,社工師職務代理人之所以只能取得上面所提到的薪資,其根本原因在於人事處對於職務代理人設有 #支給報酬標準表,各機關僅能按照標準表的薪點開設職缺。然而社工師的職務代理人要求具備社工師證照,但市府卻無法給予符合其專業的薪資,導致過去出現職缺多次無人應聘後,市府必須申報中央降低用人標準的情形。
我認為市府的作法並不妥適,社會局明知問題癥結點卻沒有設法改善,僅用 #消極不作為的方式處理,透過不斷流聘後降低用人標準來解決用人需求問題,這種作法對於市府的行政品質及效率並沒有幫助。人事處在取得各機關徵才資訊後,沒有經過審核照稿刊登的行為,同樣讓我不能接受,社工薪資新制已經上路將近七個月,人事處掌管人員進用,當中央已經明確指出現行薪資對社工的勞動付出有所低估,人事處卻沒有從源頭檢討 #支給報酬標準表 的合理性。
所謂保障社工勞動權益並不是只有消極地等待不法檢舉案件,市府應該更主動地思考,如何實質改善社工的勞動條件及環境,黃偉哲市長在許多議題上都想要爭取六都第一,那是否在社工薪資保障上也應該要走在前頭,更努力保障社工權益!
當我們希望這個社會可以有一張網,承接住下墜的人們,讓他們可以更有盼望、更好的面對未來的日子;希望這個社會可以更溫和且堅定的向前邁進;希望這個社會的遺憾可以再少一些,我們除了把網編織的儘量密一些外,更要注意網子是否足夠結實、堅固,社工就是這面網中極度重要的絲線之一,我們一起守護 #守護我們的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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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 檢 局 工作內容 在 張秀華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對於警政署所頒佈警用裝備檢查自104年度起取消下面兩項督考評比,取消保養常識測驗及武裝分解結合,警察局長回應已接到公文,即日起取消這兩項測驗。
有民眾反映若擔任警察志工,但若有參加義警、義交、民防、義消、巡守隊者則不納入編組,本意是增加民眾參與,但其工作內容並未有重疊之處,若民眾時間安排得當,想為社會多加付出,又有何不可呢?建議警察局內部能多加討論,不要抹煞民眾的一片好意。
![post-title](https://i.ytimg.com/vi/afpXzziNA_8/hqdefault.jpg)
防 檢 局 工作內容 在 蕭美琴立委辦公室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口頭質詢─
▶雖然台灣尚未有伊波拉病毒案例,西班牙、美國都傳出有境外感染的案例。當年SARS防疫,自警示國返台的民眾有居家隔離等等的防範工作。今日面對伊波拉病毒相比當年SARS,我國並未做出審慎的防範。現今我國到底有無訂定警示疫區與追蹤機制?
衛福部代理部長林奏延:今日上午十點,衛福部與外交部有開會研議更積極的追蹤辨識機制。
▶最近外界有抨擊國安局為東廠的聲音,今日國安局的任務應該是保障國家安全、對內則是保障社會安全、防止選舉暴力、賄選等不法行為。至於評估某候選人當選與否、派系動向等政治情蒐則非應有之工作內容。國安局是否將相關情資上報國安會?
國安局局長李翔宙:絕對不會。
▶昨日傳出台北市國稅局發函民間單位,要求在10月9日前提供柯文哲三年來的演講資料,否則予以處罰。本席要問過去是否有相同案例,在選前以這麼快的速度追查候選人的稅務資料?限期一周的案例多嗎?本席過去因問政之需向政府單位索要資料未曾見識這樣的效率,這樣的標準令人無法接受。
財政部常次許虞哲:該案是由於接獲檢舉,台北國稅局才發函了解。是否有相同案例實務方面我不清楚。
![post-title](https://i.ytimg.com/vi/koNz7VFW0IY/hqdefault.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