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一起商業團山難,探討台灣的山域政策》
本山難發生於2019年3月,綽號「虎哥」的商業團領隊王詮翔,身為登山嚮導卻疑似判斷失誤,進而造成客戶在裝備不周的情況下不幸滑墜身亡。除了在當時引起了很大的爭議,逝者家屬的不滿更是非常強烈。
最近檢方認為他不專業、無責任感,還意欲透過媒體營造有利於己的輿論,足證犯後毫無悔改,依過失致死罪起訴,求處2年有期徒刑。
根據事後各方資訊所拼湊的現場情況,當時山上有積雪,隊員未配備齊全,他卻說可以繼續登頂,結果一位隊員不幸滑落摔死,其家屬認為嚮導難逃其責,是為起訴之由來。
.
這事可大可小。
對於大眾來說,這就是個再普通不過的山難,頂多就是進入司法程序來決定領隊是否要負責任而已;但對於我來說,這一則小小新聞背後的是台灣登山環境長久以來的制度缺失,甚至不少人就連領隊/嚮導以及商業活動的意涵都一知半解,讓我們平白損失了建設性討論的機會。
以下就讓我細加剖析此事,望大家能有更全面的瞭解。
-\-\-\-\-
1. 政府未有「使用者管理」觀念
走在步道上一眼望去,我們怎麼知道誰是自組團,誰是商業團?答案是沒有明確定義,但大家一樣都是在使用有限的山屋、營地空間,彼此之間乍看之下別無二致。然而即便沒有數據可供參考,常在熱門百岳路線上活動的山友,都能感受商業團體的存在感有多高。
施政應以數據為基礎,但如果沒有辦法區分這群人,也就不容易以客觀的角度來檢討現行制度。
打個比方,如果我們能清楚知道排雲山莊(全台競爭舖位最激烈的地方)和其他熱門山屋的使用數據為何,長期來看有多少舖位是商業團抽走,多少是自組團抽走,才能依此改善現有制度,例如引入國際上行之有年的商用配額制或特許經營制度,保障公共資源分配上的平等。
究竟該如何應對「假自組真商業」的散兵游勇、層出不窮的人頭戰術、個資盜用、多地申請、連續申請等,國家公園管理處與林務局多半是力不從心。結果?申請到的團體或選擇避不見面,或臨時撤銷申請,讓眾山屋在兢爭最激烈的假日也能出現空位,對於那些長期籤運或網速/手速欠佳的山友來說情何以堪。
這一直是令當局最頭痛的問題,可是我認為只要開始進行使用者分類與數據統計,就能露出一道曙光。但分類的前提是清楚的定義,詳見下面的第2點。
2. 何謂「商業登山」?
入園證是眾生平等,一視同仁的設計,國家公園對領隊並無資格上的要求,也就是說任何人都能收費帶隊爬山。極端案例之中,出山難還能將責任推回給客戶,甚至呼叫直升機來載受傷的客戶下山,費用全民買單,自己的判斷不周、思慮不嚴、能力不足都不必受到檢討,商譽也缺乏公開透明的機制可供民眾參考。
當然──這是少數極端案例,但少數極端案例偏生容易成為突破同溫層的錐子尖端,長久下來其實會加深大眾對戶外活動的誤解。
承1.,我國對於誰才能「合法」辦理登山行程,非常地曖昧不明,也就是這曖昧不明,給了不肖業者施展的空間。看看現在靠山賺錢的業者們,有多少人成立了旅行社?有多少人以協會之名行營利之實?有多少人假借自組隊名義出團卻從未平攤所有費用?
實務上,資本額動輒數百萬的旅行社不是每人都成立得起,所以他們要不就依附在某旅行社名下「靠行」,要不成立美名為服務山友的協會,要不就以自組隊為幌子來執行業務。這不是業者不想守法,這法本身就是模糊的存在!
所以對於這個問題,我一直都認為應該採取美國政府對國有地上商業活動的定義:凡是任何活動牽扯到利益交換,包括金錢、服務、貨品等,都是商業行為。
對應到我國的律法,這玩意兒叫做「國家公園事業」,但猜測是因為許久以前的官員認為商業登山市場規模微不足道,故沒有積極推動。然而在高山嚮導證與傳統協會退場之後,商業登山活動日益普及,但我國的管理體制,就如同許許多多領域中的政策一樣,依然原地踏步,等待著立法與修法的變革。
或許《登山嚮導服務定型化契約》是個不錯的解法,但就如同本文所述,現在這個行業根本上還存在著許多定義上的模糊地帶,所以可能還有得等吧。
.
□ 國家公園收費簡介
更深一層討論,原則上台灣國家公園向來都是100%公帑支持,2013年政府曾動過收費的念頭,認為支出年年升高,應該以使用者付費換取更好的服務,卻遭到立委抨擊而不了了之,但2015年還是在國發會要求下通過了,顯示高層認同應該開闢財源來應付逐年升高的訪客人次。
近來實施收費制的錐麓古道據推測在去年就為國家賺進了600萬台幣,顯示這個模式不是行不通。雖然目前的案例都集中在觀光型的一日/半日行程上,但若套在山岳型國家公園內的多日登山活動上,以這種方式創造收入讓山屋/營地軟硬體服務、步道養護、垃圾清運等更好,何樂而不為?
.
3. 商業登山,我們付的錢換來的是什麼?
無論是「領隊」或「嚮導」,在大部分如今的登山團體中,就是個拿主意的領導者。有跟過商業團的人,應該能記得隊伍裡走在最前面的嚮導;習慣自組隊的人,也知道隊上誰的資歷最豐富,且眾隊員都願意聽他的話。
然而在90年代,就有前輩觀察到「... 目前我國的登山團隊,對領隊的認識十分淡漠,甚至忽略其重要性,使得領隊的立場變得十分模糊;在另一方面,領隊所應具備的責任感亦漸之消失,逃避責任的風氣反而盛行起來 ...」
以上話語摘自1993年出版的台灣登山百科全書。就連快30年前就這樣了,現在的我們只能更糟,領隊該具備的技術、經驗、品格,對於新生代山友來說是個模糊的輪廓,虎哥也只是負面教材的其中一頁罷了。
我們付錢給人,讓他帶領我們爬山,主要就是因為自身能力不足,所以才交由專業人士管理風險。這就是以金錢交換服務,交換領隊/嚮導的知識、能力、責任,讓我們能平安地回家。
雖然這不代表客戶就免責,但假如是領導者的計畫與決定出了差錯而導致山難,那他即是有失專業,必須承擔或多或少的責任。即便「安全是自己的責任」,但消費者不就是為了保障安全而雇用嚮導嗎?
4. 虎哥之流能繼續帶隊嗎?是。
以往在傳統協會與大學登山社的體系底下,不適任的領隊會在通盤檢討後被剝奪帶隊的資格,甚至出現死亡山難後還會連累整個組織,遭到警察機關禁止申請入山證一年至數年不等。
現在商業框架底下的失職的領隊/嚮導,或是風評不佳的業者,我們可有任何辦法反制?除了上法庭自力救濟之外,沒有。承1.與2.,就連使用者管理與商業活動定義都不清不楚,這真是談何容易。
於是消費者陷入了一個只能自立自強的尷尬處境。對於大眾而言,誰會知道同行程不同業者的報價上差異會體現在何處?誰能輕鬆查到某業者的風評如何?假設某業者早就聲名狼藉、素有劣跡,為何還能持續穩定出團?我說過了,登山安全不是僥倖的安全,我們都不應該拿命賭在低價團的俄羅斯輪盤。
所以我才在去年登山研討會論文中建議政府(現在的主管機關是體育署)應該盡快確立未經許可在國家公園/林務局轄區內營利是為非法,建立業者名錄,有個基本的列管機制,起碼能夠阻止極端個案繼續帶隊賺錢,以及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
這不是反應過度。人命啊。這個時代,寄望跟團的客戶都能對自己負責只是種奢望,總是有依賴度特別高的一群人,甚至人數只增不減,除了長期宣導教育外別無他法;但另一方面,商業管理體制上的革新,是現在就能做的事情,雙管齊下豈不美哉?
以民間發起之嚮導協會等方式來促成有效管理、去蕪存菁,一直以來都有人在談論,但尚無實質進展,我們剩下的解決之道,無非就是讓公權力出手了吧。
.
現在正是「2020脊梁山脈旅遊年」,但政府究竟想不想讓我們陳舊的體制與國際看齊,讓中外訪客都能滿意、安全地完成登山行程?
讓我們繼續看下去。團結、監督,是我們公民擁有的最強力量。
錐麓古道旅行社 在 城市山人 Mountain Urbanite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從一起商業團山難,探討台灣的山域政策》
本山難發生於2019年3月,綽號「虎哥」的商業團領隊王詮翔,身為登山嚮導卻疑似判斷失誤,進而造成客戶在裝備不周的情況下不幸滑墜身亡。除了在當時引起了很大的爭議,逝者家屬的不滿更是非常強烈。
最近檢方認為他不專業、無責任感,還意欲透過媒體營造有利於己的輿論,足證犯後毫無悔改,依過失致死罪起訴,求處2年有期徒刑。
根據事後各方資訊所拼湊的現場情況,當時山上有積雪,隊員未配備齊全,他卻說可以繼續登頂,結果一位隊員不幸滑落摔死,其家屬認為嚮導難逃其責,是為起訴之由來。
.
這事可大可小。
對於大眾來說,這就是個再普通不過的山難,頂多就是進入司法程序來決定領隊是否要負責任而已;但對於我來說,這一則小小新聞背後的是台灣登山環境長久以來的制度缺失,甚至不少人就連領隊/嚮導以及商業活動的意涵都一知半解,讓我們平白損失了建設性討論的機會。
以下就讓我細加剖析此事,望大家能有更全面的瞭解。
-----
1. 政府未有「使用者管理」觀念
走在步道上一眼望去,我們怎麼知道誰是自組團,誰是商業團?答案是沒有明確定義,但大家一樣都是在使用有限的山屋、營地空間,彼此之間乍看之下別無二致。然而即便沒有數據可供參考,常在熱門百岳路線上活動的山友,都能感受商業團體的存在感有多高。
施政應以數據為基礎,但如果沒有辦法區分這群人,也就不容易以客觀的角度來檢討現行制度。
打個比方,如果我們能清楚知道排雲山莊(全台競爭舖位最激烈的地方)和其他熱門山屋的使用數據為何,長期來看有多少舖位是商業團抽走,多少是自組團抽走,才能依此改善現有制度,例如引入國際上行之有年的商用配額制或特許經營制度,保障公共資源分配上的平等。
究竟該如何應對「假自組真商業」的散兵游勇、層出不窮的人頭戰術、個資盜用、多地申請、連續申請等,國家公園管理處與林務局多半是力不從心。結果?申請到的團體或選擇避不見面,或臨時撤銷申請,讓眾山屋在兢爭最激烈的假日也能出現空位,對於那些長期籤運或網速/手速欠佳的山友來說情何以堪。
這一直是令當局最頭痛的問題,可是我認為只要開始進行使用者分類與數據統計,就能露出一道曙光。但分類的前提是清楚的定義,詳見下面的第2點。
2. 何謂「商業登山」?
入園證是眾生平等,一視同仁的設計,國家公園對領隊並無資格上的要求,也就是說任何人都能收費帶隊爬山。極端案例之中,出山難還能將責任推回給客戶,甚至呼叫直升機來載受傷的客戶下山,費用全民買單,自己的判斷不周、思慮不嚴、能力不足都不必受到檢討,商譽也缺乏公開透明的機制可供民眾參考。
當然──這是少數極端案例,但少數極端案例偏生容易成為突破同溫層的錐子尖端,長久下來其實會加深大眾對戶外活動的誤解。
承1.,我國對於誰才能「合法」辦理登山行程,非常地曖昧不明,也就是這曖昧不明,給了不肖業者施展的空間。看看現在靠山賺錢的業者們,有多少人成立了旅行社?有多少人以協會之名行營利之實?有多少人假借自組隊名義出團卻從未平攤所有費用?
實務上,資本額動輒數百萬的旅行社不是每人都成立得起,所以他們要不就依附在某旅行社名下「靠行」,要不成立美名為服務山友的協會,要不就以自組隊為幌子來執行業務。這不是業者不想守法,這法本身就是模糊的存在!
所以對於這個問題,我一直都認為應該採取美國政府對國有地上商業活動的定義:凡是任何活動牽扯到利益交換,包括金錢、服務、貨品等,都是商業行為。
對應到我國的律法,這玩意兒叫做「國家公園事業」,但猜測是因為許久以前的官員認為商業登山市場規模微不足道,故沒有積極推動。然而在高山嚮導證與傳統協會退場之後,商業登山活動日益普及,但我國的管理體制,就如同許許多多領域中的政策一樣,依然原地踏步,等待著立法與修法的變革。
或許《登山嚮導服務定型化契約》是個不錯的解法,但就如同本文所述,現在這個行業根本上還存在著許多定義上的模糊地帶,所以可能還有得等吧。
.
□ 國家公園收費簡介
更深一層討論,原則上台灣國家公園向來都是100%公帑支持,2013年政府曾動過收費的念頭,認為支出年年升高,應該以使用者付費換取更好的服務,卻遭到立委抨擊而不了了之,但2015年還是在國發會要求下通過了,顯示高層認同應該開闢財源來應付逐年升高的訪客人次。
近來實施收費制的錐麓古道據推測在去年就為國家賺進了600萬台幣,顯示這個模式不是行不通。雖然目前的案例都集中在觀光型的一日/半日行程上,但若套在山岳型國家公園內的多日登山活動上,以這種方式創造收入讓山屋/營地軟硬體服務、步道養護、垃圾清運等更好,何樂而不為?
.
3. 商業登山,我們付的錢換來的是什麼?
無論是「領隊」或「嚮導」,在大部分如今的登山團體中,就是個拿主意的領導者。有跟過商業團的人,應該能記得隊伍裡走在最前面的嚮導;習慣自組隊的人,也知道隊上誰的資歷最豐富,且眾隊員都願意聽他的話。
然而在90年代,就有前輩觀察到「... 目前我國的登山團隊,對領隊的認識十分淡漠,甚至忽略其重要性,使得領隊的立場變得十分模糊;在另一方面,領隊所應具備的責任感亦漸之消失,逃避責任的風氣反而盛行起來 ...」
以上話語摘自1993年出版的台灣登山百科全書。就連快30年前就這樣了,現在的我們只能更糟,領隊該具備的技術、經驗、品格,對於新生代山友來說是個模糊的輪廓,虎哥也只是負面教材的其中一頁罷了。
我們付錢給人,讓他帶領我們爬山,主要就是因為自身能力不足,所以才交由專業人士管理風險。這就是以金錢交換服務,交換領隊/嚮導的知識、能力、責任,讓我們能平安地回家。
雖然這不代表客戶就免責,但假如是領導者的計畫與決定出了差錯而導致山難,那他即是有失專業,必須承擔或多或少的責任。即便「安全是自己的責任」,但消費者不就是為了保障安全而雇用嚮導嗎?
4. 虎哥之流能繼續帶隊嗎?是。
以往在傳統協會與大學登山社的體系底下,不適任的領隊會在通盤檢討後被剝奪帶隊的資格,甚至出現死亡山難後還會連累整個組織,遭到警察機關禁止申請入山證一年至數年不等。
現在商業框架底下的失職的領隊/嚮導,或是風評不佳的業者,我們可有任何辦法反制?除了上法庭自力救濟之外,沒有。承1.與2.,就連使用者管理與商業活動定義都不清不楚,這真是談何容易。
於是消費者陷入了一個只能自立自強的尷尬處境。對於大眾而言,誰會知道同行程不同業者的報價上差異會體現在何處?誰能輕鬆查到某業者的風評如何?假設某業者早就聲名狼藉、素有劣跡,為何還能持續穩定出團?我說過了,登山安全不是僥倖的安全,我們都不應該拿命賭在低價團的俄羅斯輪盤。
所以我才在去年登山研討會論文中建議政府(現在的主管機關是體育署)應該盡快確立未經許可在國家公園/林務局轄區內營利是為非法,建立業者名錄,有個基本的列管機制,起碼能夠阻止極端個案繼續帶隊賺錢,以及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
這不是反應過度。人命啊。這個時代,寄望跟團的客戶都能對自己負責只是種奢望,總是有依賴度特別高的一群人,甚至人數只增不減,除了長期宣導教育外別無他法;但另一方面,商業管理體制上的革新,是現在就能做的事情,雙管齊下豈不美哉?
以民間發起之嚮導協會等方式來促成有效管理、去蕪存菁,一直以來都有人在談論,但尚無實質進展,我們剩下的解決之道,無非就是讓公權力出手了吧。
.
現在正是「2020脊梁山脈旅遊年」,但政府究竟想不想讓我們陳舊的體制與國際看齊,讓中外訪客都能滿意、安全地完成登山行程?
讓我們繼續看下去。團結、監督,是我們公民擁有的最強力量。
錐麓古道旅行社 在 打工換宿.背包環島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單位】:Uniquefun 由你玩 花蓮體驗旅遊
【地點】:花蓮及台東(辦公室在花蓮市區)
【時間】:以月為單位(起跳)
【人數】:男女不拘,換宿狀況會在底下留言持續更新~
我們是什麼:
花蓮及台東唯一海陸都玩的戶外體驗旅遊公司,整合住宿、包車、活動體驗等項目,我們有獨木舟、立式划槳SUP、溯溪、夜間抓蝦、林道越野車、ATV、登山健行、原民體驗、DIY、市區小旅行等等。
公司內有許多不同國籍的小幫手,我們希望小幫手在這裡能與各國的小幫手成為好朋友,並主動交流了解各國民俗文化,擴展視野。
我們著重於戶外活動體驗,徵求一樣喜歡戶外活動的朋友與公司共同成長。
【小幫手項目 】
- 選擇一項你最主要想幫忙的部門,不過仍需要互相支援
一、民宿小幫手:有民宿經驗優先
工作內容:負責房務清潔、備品補充、整理環境、客人接待....
二、花蓮Uniquefun小幫手
A.活動小幫手:有越野車、獨木舟、溯溪、SUP、攀樹等帶團經驗者優先
工作內容: a.負責或協助獨木舟、溯溪、健行、越野車....活動
b.接送、設備保養、準備及整理裝備及準備餐點等
B.行銷小幫手:有網路行銷或業務經驗佳
工作內容:負責粉絲頁、活動銷售平台、旅行社、社團、學校、公司行號資料蒐集及開發
C.內勤小幫手:會攝影、影片製作、後製者優先
工作內容:負責FB、IG貼文,修照片、影片拍攝及製作(影片風格在官網)
三、花蓮露營區小幫手(有相關經驗佳)
A.露地場地開發
B.遊戲設施建設(攀樹、空中步道、溜索...)
C.樹屋設計及建設
四、台東混水摸魚基地(每天工作約8小時,每週休三天)
A.活動小幫手:有獨木舟、溯溪、等帶團或有吧檯經驗者優先
工作內容: a.負責或協助獨木舟、溯溪、抓蝦、....活動
b.設備保養、準備及整理裝備及準備餐點等
C.吧檯工作
【基本條件】
🔺有機車駕照,要「會」騎車(民宿小幫手會騎機車即可)
🔺有汽車駕照,要「會」開車,會手排小貨車更加分(要會開車,拿雞腿換的不算)
【有以下技能優先】
🔺會民宿房務、接待、打掃
🔺有帶團經驗且有證照佳(獨木舟、SUP、登山、攀樹、溯溪)
🔺會說、敢說英文(只會考試的不算)
🔺會寫活動、行銷貼文的寫手
🔺會剪影片、修照片(影片照片風格在官網及FB)
🔺有基礎摩托車維修知識
【工作時間】
🔸民宿小幫手:一天約6小時(有時須等客人),週休三天
🔸Uniquefun小幫手:一天約6小時,週休三天
【小幫手福利】
🔸住宿(自備個人用品)
🔸免費體驗Uniquefun戶外活動行程,如越野車、登山健行、SUP、獨木舟等等(如有額外餐費、門票、保險請自付)
🔸活動探勘(開發別人不知道的秘境)
🔸每月聚餐一次
【你的機會】:如果表現優良,未來可優先成為正式員工(目前已聘用過五位)
填寫報名資料,完成報名。
看這裡了解更多:
臉書:https://www.facebook.com/uniquefuntw/
IG:https://www.instagram.com/uniquefuntw/
官網:https://uniquefuntw.com
【申請請確實提供下列資料】
姓名:
性別:
Email:
年齡:(20~45)
換宿日期:至少一個月起跳
聯絡方式:手機號碼、LINE ID及名稱
您要申請的工作內容:(民宿小幫手/活動小幫手/行銷小幫手/內勤小幫手),及哪些項目
駕照:
證照:
專長:請清楚說明~我們是依照專長分配工作,附上專長照片(例如攝影照片)
興趣:
工作經驗:
照片 : (有臉的生活照1-2張)
自我介紹:(不須寫得像自傳...簡單介紹即可)
想知道在這邊畢業的換宿學長姐的生活請見:
痞客邦:
http://waterswow.pixnet.net/blog
Medium(外國換宿生):
https://medium.com/@uniquefuntw
填好後請寄至 info@uniquefuntw.com
Uniquefun 由你玩 體驗旅遊歡迎您
以下舊版
【單位】:Uniquefun 由你玩 花蓮體驗旅遊
【地點】:花東(辦公室在花蓮市區)
【時間】:以月為單位(起跳)
【人數】:男女不拘,換宿狀況會在底下留言持續更新~
我們是什麼:
花蓮唯一海陸都玩的戶外體驗旅遊公司,整合住宿、包車、活動體驗等項目,我們有獨木舟、林道越野車、立式划槳SUP、登山健行、DIY、遊艇等等。
我們著重於戶外活動體驗,徵求一樣喜歡戶外活動的旅與公司共同成長。
換宿不是廉價勞工,我們善待換宿朋友,堅持旅遊與打工並存,體驗與交流並重,只要您是20~45歲國內外各領域之男女青年,喜歡深度旅遊、文化交流,戶外體驗........歡迎來換啦。
我們提供戶外旅遊體驗(包含越野車、獨木舟、沙灘車、SUP...等),老闆還會不定時跑來跑去開發別人不知道的祕境,只要你有興趣,不怕你玩不完!
看這裡了解更多:
臉書:https://www.facebook.com/uniquefuntw/
IG:https://www.instagram.com/uniquefuntw/
官網:https://uniquefuntw.com
想知道在這邊畢業的換宿學長姐的生活請見:
痞客邦:
http://waterswow.pixnet.net/blog
Medium(外國換宿生):
https://medium.com/@uniquefuntw
【證照加分】
一、有汽車駕照(要會開車,拿雞腿換的不算)
二、會帶獨木舟、SUP、登山、溯溪(有證照佳)
三、有民宿換宿經驗
四、精通英文
【工作時間】
週休三天,工作日一天8小時
能自行安排休假跟其他換宿生去玩
【工作內容】(按照個人能力分配工作,非常彈性)
外勤主要: 出團小幫手,帶團,拍攝,接送客人及協助整理裝備等
內勤主要: 行銷相關小幫手,民宿打掃,撰寫部落格貼文,修照片,製作影片,word,excel相關等
1.在活動期間修改我們的圖片,為客戶編輯照片、影片和公司使用。
2.撰寫關於我們活動的文章和一些用英語進行推廣的文章。
3.盡可能通過社交媒體行銷我們的公司和我們的戶外活動。
4.通過良好的英語會話,讓我們的外國客戶參與到體貼的活動中。
PS:如果您有其他特殊技能,您認為可以幫助我們,歡迎發送電子郵件給我們哦!
【小幫手福利】
1. 住宿(自備毛巾、個人衛生用品)
2. 體驗uniquefun戶外活動行程,如越野車、錐麓古道、SUP、獨木舟等等
(如有餐費、門票、保險請自付)
4. 供膳(工作日包三餐),休假需自理
5. 供交通工具(如無自備交通工具,車輛油費,停車費自付)
6. 探勘(開發別人不知道的秘境)
【希望小幫手能...】
1. 熱心、喜愛交朋友(老闆超愛聊天、員工也很好相處)
2. 熱愛戶外活動
3. 不怕曬太陽
4. 有責任感
5. 具有小客車駕駛執照加分、會手排大加分!!!
6. 會一些英文為佳
7. 愛乾淨、細心
【你的機會】:如果表現優良,未來可優先成為正式員工(目前已聘用三位)
填寫報名資料,完成報名。
【申請請提供】 :
姓名:
性別:
年齡:(20~45)
換宿日期:至少一個月起跳
聯絡方式:手機號碼、LINE ID
照片 : (生活照、風景照)
駕照:
專長:您擅長甚麼呢?請清楚說明~附上專長照片(例如攝影照片)或相關證明資料即可。(請詳細填寫)
興趣:
工作經驗:
自我介紹:別太制式的介紹
你的 Email:
你(妳)的需求:可以說明來uniquefun您希望得到的收穫........,這很重要
填好後請寄至 info@uniquefuntw.com
Uniquefun 由你玩 體驗旅遊歡迎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