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08華爾街日報
*【美國經濟復甦可能已經見頂】
在強力財政刺激措施的影響以及疫情導致衰退後經濟重開的推動下,美國經濟可能已在今年第二季度達到增長高峰。
https://tinyurl.com/yepq2ued
*【美聯準會官員在6月會議上預計提前縮減購債計劃】
美聯準會官員暗示,由於今年經濟增長強於預期,他們可能需要比預期更早地縮減對經濟的大規模支持。
https://tinyurl.com/yer7rhvy
*【美國股市溫和上漲,美聯準會公佈會議紀要】
美國股市週三上漲,交易員在權衡美聯準會最近一次會議紀要中有關經濟的問題,並尋找有關美聯準會下一步行動的暗示。標普500指數上漲14.59點,漲幅0.3%,至4,358.13點,創歷史新高。
https://tinyurl.com/yf8dbgja
*【美國36州和哥倫比亞特區對Google提出新的反壟斷訴訟】
美國36個州和哥倫比亞特區的檢察長對Google提出訴訟,稱其違反了反壟斷法。
https://tinyurl.com/yfko9owx
*【美國向英國保證如果阿桑奇被引渡,不會面臨最高級別關押】
美國政府向英國保證,如果將阿桑奇引渡到美國,他將不會在最嚴格的最高安全條件下被關押。這是美國試圖使維基解密創始人阿桑奇因間諜罪接受審判長達數年鬥爭的最新進展。
https://tinyurl.com/yf4r6zpt
*【川普對Facebook、Twitter和Google提出訴訟,尋求恢復社群媒體賬戶】
美國前總統川普對美國一些最大的科技公司提出訴訟,試圖恢復他在大多數社群媒體平臺上的個人主頁。1月6日美國國會大廈發生暴亂後,川普的賬戶被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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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美指大漲,中國6月份外儲轉為減少78億美元】
中國央行週三公佈的數據顯示,隨美元指數大漲,6月份外匯儲備較上月下降77.93億美元,至3.2140兆美元,但強於預期。
https://tinyurl.com/ygct8v3p
*【中國將收緊對境外上市公司的監管規定】
在對網約車巨頭滴滴實施網絡安全審查後,中國政府表示,將收緊對尋求在海外發售股票的公司的規定,並加強對境外上市公司的監督。這些舉措可能阻礙中國本土公司赴美上市籌資的嘗試。
https://tinyurl.com/ydmtvc4d
*【中國國務院釋放信號,將降准以支持實體經濟】
中國國務院表示,將適時運用降低存款準備金率等貨幣政策工具來支持實體經濟,特別是中小微企業。
https://tinyurl.com/ygth63sp
*【香港試圖緩解科技巨頭對數據保護法修訂的擔憂】
香港行政長官試圖緩解美國科技巨頭對數據保護法律擬議修訂的擔憂,稱需要制定新規阻止在網上惡意發布個人資訊的行為,但政府會聽取這些公司的意見。
https://tinyurl.com/yha2j9x3
*【T恤生產商溢達起訴美國政府,要求將其工廠從出口黑名單中移除】
溢達對美國政府提起訴訟,稱其在中國新疆地區的一家工廠因被指依靠強迫勞工而失去了美國主要客戶。該公司否認該工廠存在強迫勞工。
https://tinyurl.com/yho3xf2v
*【OPEC內訌背後:阿聯酋籌謀後石油時代】
OPEC內部在是否增產的問題上陷入僵局,而作為關鍵成員國的阿聯酋在石油政策上出現少有的重大轉變。
https://tinyurl.com/yh5qv3vb
*【歐元區經濟反彈速度將超過此前預期】
歐盟表示,預計歐洲經濟的反彈速度將超過此前的預期,並上調了2021年和2022年的增長預期。
https://tinyurl.com/yfjrrpya
*【海地臨時總理稱該國總統莫伊茲在住所遇刺身亡】
海地臨時總理週三說,該國總統莫伊茲在其住所遇刺身亡,這個政局動蕩的加勒比國家由此將陷入新的政治騷亂。
https://tinyurl.com/yep4w9mz
*【俄羅斯駭客據報上周曾攻擊共和黨全國委員會】
俄羅斯政府駭客據稱上周對美國共和黨全國委員會發起了攻擊,大約同一時間還發生了一起全球勒索軟體入侵事件。
https://tinyurl.com/ydwvrqp2
*【拜登政府撤回前任對學生簽證附加固定時間限制的提議】
美國國土安全部撤回了一項擬議的規定,繼續推進拜登政府扭轉前任政府制定或建議的一系列移民相關政策的努力。該規定若實施,將對某些學生簽證附加固定的時間限制。
https://tinyurl.com/yfmhlb8u
*【中國電動汽車生產商小鵬汽車在香港上市首日收盤持平】
中國電動汽車製造商小鵬汽車在香港證券交易所首日上市交易,該交易令其更接近中國投資者的同時,也為其被剔除出美國市場的風險提供了保險。
https://tinyurl.com/yfvrq3k2
*【各方達成賠償協議,曾阻塞蘇伊士運河的長賜號將起航離開】
今年早些時候曾阻塞蘇伊士運河數天的那艘集裝箱船將於週三起航,此前該船的所有者與埃及當局就釋放該船達成了數億美元賠償協議。
https://tinyurl.com/yf8obdd8
*【回歸辦公室還是保持居家工作?華爾街巨頭各持己見】
圍繞是否在家辦公的問題,華爾街的分歧日益加大:一些公司要求員工回辦公室上班,另一些公司則告知員工可以居家工作。而這個問題在美國大銀行中間顯得尤為棘手。
https://tinyurl.com/ygmh4gc5
*【處於勒索軟體攻擊中心的軟體公司Kaseya在4月就被警告存在網絡漏洞】
據發現問題的荷蘭安全研究機構稱,一家與上周開始的大規模勒索軟體狂潮有關的軟體公司在4月初被通知存在一個網絡安全性漏洞,而後者正是在這次攻擊中被利用的漏洞之一。
https://tinyurl.com/yfep9gb2
*【疫情期間美國公司薪資變化情況調查:亞馬遜、星巴克中位數不足3萬美元】
《華爾街日報》對一些美國大公司的年度資訊披露進行了分析,揭示了在新冠疫情對數以百萬計的就業崗位和大部分企業造成幹擾的2020年期間,這些公司員工薪資的變化情況。
https://tinyurl.com/yhaxe4wf
*【比特幣欺詐擔憂引發監管機構關注】
一些監管機構暗示希望加大對有所擴大的加密貨幣領域的控制,該領域已進一步滲入華爾街的活動,但缺乏傳統證券和金融服務業適用的投資者和消費者保護措施。
https://tinyurl.com/yf9t8dsm
金融消費者保護法之金融服務業 在 翟本喬 - 科技時代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政見五:強化前瞻法規制度,阻卻跨國企業掠奪國家戰略性個資》
在這一系列的政見之中,這一篇可能最容易實現,而 CP 值也最高。
我們先來看兩個問題:Uber 的本質究竟是什麼?Apple Pay 可怕在哪裡?
Uber 的問題,在五年前吵得沸沸揚揚,但各種討論主要是聚焦在它的合法性、創新性、對消費者的保護、以及對從業人員的保護 [1,2,不及備載]。當時由於 Uber 台灣分公司的態度,以創新為名,挾消費者之喜好想強逼政府接受,引來許多反感。所以我寫了一篇文章針對行政院的溝通會議上 Uber 代表提出的謬論逐條反駁 [3],結果被媒體轉載時用結論《Uber 是一個對台灣有害的公司,而且根本不想溝通》當標題,引來了許多注意,據說成為某電子媒體十年來流量第二高的文章,點閱超過百萬次。後來政府以提高罰鍰 [6] 的方式重罰 Uber 違法的部分,終於迫使 Uber 暫停營業 [4]。這個暴力式修法 [5] 的手段,雖然讓爭議的一方得到了想要的結果,但眾多討論中提出的議題,很多都沒有真正得到解答。
過了兩個月,學乖的 Uber 改變方針,放低姿態,找到了在台灣完全合法的方式經營,用租賃車加上代雇司機的名義,捲土重來 [7]。但在規模長成到了足以威脅計程車業者的時候,又引發了新一波的法律戰 [8]。而這一次我站在 Uber 這邊,認為 Uber 在合法經營的情況下,被修法成為非法,是不公平的待遇 [9]。尤其是修法的內容,是完全不合理的:1) 出租車計費最低一小時,2) 出租車必須回到公司才可以再出發。
但跳脫商業競爭的手段,我們來思考一下:為什麼這麼多的投資人願意把247億美金 (7300億台幣) 的資金 [10] 交給 Uber?就為了一個比較好的計程車嗎?應該不是吧?
關鍵是 Uber 掌握了人民實體行動的資訊;有如 Google、Apple、Facebook 和 Amazon 掌握了人民網路行為的資訊。
Uber 宣稱它不是運輸業,而是資訊服務業。的確,它未來的獲利不會是以交通資費抽成為大宗。它可以把收集到人民的行動資訊,轉化成為很多其他的賺錢方式。正如同 GAFA 四巨頭把人民網路行為的資訊轉化為利潤一樣。
這些公司把能夠把大量微不足道,看來沒有直接經濟價值的使用者行為資訊,轉化成為巨額利潤,固然有其過人之處,但在我們發現了這些價值之後,我們不能再坐視不理。清朝的大臣曾經認為台灣沒有價值,俄國人曾經認為阿拉斯加沒有價值,美洲原住民曾經認為不能吃的黃金沒有價值;我們現在要認清資料的價值,然後採取正確的因應措施。
首先我們要做的是訂定資料服務平台的責任管理。這些管理辦法在理論上對虛擬商業行為 (GAFA等) 和實體商業行為 (Uber等) 應該是一致的,不過目前虛擬商業行為的管制有其實質上之困難,但執行上可以先由具有實體商業行為的行業下手。
第一:經由營利行為收集到的資料必須存放在我國法律管轄範圍之內。現在我們的法院和檢警單位要向 Google 和 Facebook 調資料常常調不到。這些很多是來自非營利活動的網路行為,所以很難介定。但實體發生在我國境內的營利行為,例如搭乘 Uber 或計程車、甚至 AirBnB 和各種電子支付的國內消費,如果從中收集到資料,沒有理由拒絕放在國內。
第二:金流的收受端必須在我國法律管轄範圍之內。現在很多跨國公司收費是經由信用卡國外收單的方式,這樣一方面規避了國內的稅賦,一方面也隱藏了國內的產值。和上一條一樣:實體發生在中華民國境內的營利行為的金流,使用國內發行的支付工具時,收受端沒有理由拒絕放在國內。
第三:所收集到個人活動資料的使用,必須符合適當的保護條款。目前我們對這方面的保護,只有個人資料保護法 [13],保護範圍限定於「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該個人之資料」。目前歐盟已經實施了 GDPR [12],保護範圍較大 [14],而也規範到設立在歐盟以外,但對歐盟販售貨品及提供服務的廠商 [15]。我們除了應該修改個資法,升級到 GDPR 的規格之外,也要認知到:很多時候不識別個人,只辨識行為族群的資料,也會有商業或政治上的價值。如果是應用在商業上,我們覺得這是正當的使用,只要有足夠的揭露就好;但如果是運用在政治上,那就很容易造成對國家社會的危害。所以應該要針對「族群行為資料使用在政治用途」的行為加以規範。這一點是很多其他國家已經意識到,但還沒有立法規範的。台灣在這一點上面可以走在歐美之前。
就如同實價登錄是實價課稅的基礎,以上管制措施即使立即用途不大或是有困難查驗,但如果現在不先做,等到未來要改的時候,可能就會工程浩大而無法實現。比方說外國公司收集了許多台灣的個資,以後發現某些部分必須刪除,如果資料不是存在我國法律管轄範圍之內的話,我們無法強迫這些外國公司刪除。
而最後實現這些規則的重要程序之一,是法規中的行業分類 [11,16,17]。對行業的管理是根據這些列表來介定的,像 Uber 就宣稱他們不是汽車客運業而是資訊服務業,所以不應該受到客運業的限制。現在我們弄清楚了他們真正的獲利模式,依照 [11] 中「主要經濟活動」的定義,我們應該要制定一份「個人及群體資訊服務業管理辦法」,將商業活動中會收集到個人及族群資訊的行業列入管理。除了上述三點之外,也可以把宣稱只是「仲介承攬」的資訊服務業者納入管理,加上消費者保障及從業人員保障 [18] 的條款。
Apple Pay 呢?
由以上邏輯,我們也可以看出「資訊平台金融服務業」的價值所在 (絕不會只是收單抽成),制定類似的法律,保障我們國內的業者在平等的基礎上和跨國公司競爭,而不是只能投靠他們。
長遠之計,我們的國發會要有一個未來法規智庫單位,針對國際新興產業趨勢,研究世界各大創投投資對象之技術及商業模式,檢視國內法規制度是否有應該修正之處,預先研究對策,以免都是在吃了虧很多年之後才用不正確的方法去防堵。
《回顧》
政見一:推動政府數位轉型,增設行政院副院長以帶領數位創新 https://www.facebook.com/benjaifans/posts/141809803919167
政見二:創新型態國際合作,以台灣強項製造服務投資世界新創
https://www.facebook.com/benjaifans/posts/142514483848699
政見三:鑽研關鍵尖端科技,奠定未來二十年核心產業領域基礎
政見四:長期培養高階人才,營造三十年後研發大國氛圍與環境
https://www.facebook.com/benjaifans/posts/143736907059790
《預告》
政見六:推動資安就是國安,防患未然制敵機先以決勝千里之外
[1] 談Uber帶來的爭議:爽到消費者?甘苦到誰? https://opinion.udn.com/opinion/story/7498/1841427
[2] 深度剖析:把 Uber 帶來的考驗丟給交通部是正確的嗎? https://panx.asia/archives/50853
[3] Uber 事件後續 https://www.facebook.com/notes/ben-jai/uber-%E4%BA%8B%E4%BB%B6%E5%BE%8C%E7%BA%8C/10153649962074113/
[4] 一次看懂!Uber入台四年暫停服務,怎麼走到今天這一步? https://www.bnext.com.tw/article/43095/uber-suspending-service-in-taiwan-how-have-they-come-this-far
[5] 修法提高Uber罰金的荒謬(下):罰金比酒駕高是替民眾把關,抑或被特定團體的選票綁架?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57660
[6] Uber惹怒立委 公路法修正初審過關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61208000059-260202
[7] Uber台灣重新上線!改與租賃業者合作、放棄定價權 https://www.bnext.com.tw/article/44049/uber-ride-sharing-taxi
[8] Uber:恐因交通部新條款再次退出台灣 https://ec.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2740524
[9] https://www.facebook.com/ben.jai/posts/10157532352264113
[10] https://www.crunchbase.com/organization/uber/funding_rounds/funding_rounds_list
[11] 行政院主計總處 行業標準分類 https://www.dgbas.gov.tw/public/Attachment/51230162221KI9NIEKP.pdf
[12] 歐盟 GDPR 一般資料保護規範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6%AD%90%E7%9B%9F%E4%B8%80%E8%88%AC%E8%B3%87%E6%96%99%E4%BF%9D%E8%AD%B7%E8%A6%8F%E7%AF%84
[13] 個人資料保護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I0050021
[14] 歐盟GDPR與我國個人資料保護法之重點比較分析 https://www.ndc.gov.tw/Content_List.aspx?n=92A54D2FBC1D329E
[15] 歐盟認知這可能有法律管轄權的爭議,但還是先訂再說。
[16] 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K0040003
[17] 公路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K0040001&flno=34
[18] 例如 Uber 乘客之保險、 Uber Eats / Foodpanda 外送員的薪酬及保險問題。
金融消費者保護法之金融服務業 在 許毓仁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虛擬通貨交易所被駭,我要求主管機關應加重監管力度、交易所應加強資安防護以及風險控管】
先前 #BITPointJapan(日本幣寶)遭到駭客攻擊,使用同樣核心交易系統的 #BITPointTaiwan(台灣幣寶)也連帶受到影響,交易系統全面暫停。第一時間聽到這個消息我感到震驚之餘,隨即會同 #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法務部調查局 和 #金管會 掌握第一手訊息,同時要求台灣幣寶回報後續處理狀況,以利相關單位掌握處理進度,同時我也提出三大要求,包括:
1|政府主管機關應加強監督力道。
2|交易所應恪守自律規範,加強風險控管與資安防護。
3|交易所應信託用戶資金(Trust Account)
這次日本幣寶損失金額約10億台幣,近日虛擬通貨交易所被駭攻擊事件頻傳,其實凸顯了這些投資平台的資安防護能力是不足的,政府監管的鬆散、ICO詐騙盛行等原因,都讓投資人越來越擔憂虛擬通貨交易的安全性,這都不利於才剛要起步的虛擬通貨相關產業的發展。
2020年各國將開始對虛擬通貨交易平台實行更嚴格的 #反洗錢法案 以及 #KYC(Know your Customer)法規,這可能是促使近年駭客加快洗錢速度的潛在因素,台灣去年才通過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評鑑,主管機關若有任何疑慮,我認為交易所應責無旁貸,全力配合調查,來保障消費者權益。
另外,虛擬通貨交易所因未經金管會公告為「#金融服務業」,也讓幣圈投資人難以適用 #金融消費者保護法,也因此無法申請金融消費評議,對投資人的保護與求償機制顯然是不足的,我建議主管機關可考慮 #擴大金保法適用範圍,將虛擬通貨交易所也納入,來避免往後更多投資糾紛導致投資人求助無門的窘境。
最後,我要呼籲台灣所有虛擬通貨交易所,應自主、自律恪遵 #立法院推動區塊鏈連線暨產業自律組織 所簽署的六大原則,包括 #守法、#忠實誠信、#善良管理、#公開透明、#保密 以及 #公平競爭 等。
也惟有透過產業自律,確保投資人從具有公信力的平台來獲得資訊,並主動與政府合作防堵洗錢與詐騙,同時保障消費者權益,才能為剛起步的台灣區塊鏈產業奠定扎實、可信賴的根基。
金融消費者保護法之金融服務業 在 預約開戶 - 華南銀行 的推薦與評價
歡迎您使用華南銀行「線上預約開戶」服務,請您詳讀下列告知事項並依序填寫各欄位 ... 共通性特定目的項目:040行銷、059金融服務業依法令規定及金融監理需要,所為之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