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高樹鄉精神病患傷人事件,為何制度上難以在前端預防?】
9月26日屏東縣高樹鄉發生衛生局列管的精神病患傷人事件,一名患有思覺失調症的男子因不滿便利超商女店員提醒需戴上口罩,跳入櫃檯壓制攻擊女店員,致其雙眼重傷,送醫搶救恐有失明之虞。事發過程經媒體曝光,引起社會譁然,屏東縣長潘孟安也於第一時間表示要深切檢討、補強社會安全網,與中央衛福部討論,希望強化法令,「讓精神病患不再成為社區的隱形炸彈」。
隨著這些年來精神病人的攻擊事件反覆發生,「補破網」的呼聲不斷,主責精神病患刑事案件的兩個主管機關,也因為新聞效應公開表態回應:司法院於昨(29日)晚間於官方臉書粉專強調去(2020)年底通過《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重大刑事案件被告在法院判決確定前,若有精神障礙且具有危害與急迫性時,不需要等到判決有罪,法院可以即時運用「緊急監護」的制度,命被告進行監護治療;衛福部心口司司長諶立中接受《中央社》訪問時也提到,4年內將社區關懷訪視員增至1000人以上,明(2022)年則一定可以設置4到6家「司法精神病房」,以風險程度分級分流處理,安置高暴力風險、高復發風險的精神病患。
在公部門許諾更安全的未來到來之前,到底是什麼緣故,使得制度上難以在前端預防高風險精神病患傷人事件?
◼︎發生刑事案件之前,《精神衛生法》扮演最前端的預防角色
從2016年小燈泡案兇手王景玉、今年9月無期徒刑定讞的台中牙醫師命案兇手賴亞生,到甫發生傷害事件的屏東縣高樹鄉楊姓男子,他們共通的身分都是地方衛生局列管的「嚴重精神病人」,由公衛護士與社區關懷訪視員定期追蹤,據統計全台灣約有14萬名這樣的個案。
即便14萬名個案中有暴力犯罪比例微小,不能斷然將不定時炸彈與嚴重精神病人劃上等號,然而因其隨機性、大眾難以理解犯案動機等因素,使得整體社會將其風險放大檢視,更因部分個案過往曾有失序行為、反覆入出院的紀錄,而讓民眾擔心並質疑為何無法從更前端預防,讓有風險的精神病人強制住院治療。
然而,在《報導者》過去幾年針對精神醫療處遇的訪查,要釐清病患處遇與社會安全之間難以達成的平衡,得回到制度面的設計,甚至更需要在刑罰之外,強化社區醫療體系的治療。
現行針對精神病患的強制治療處遇,包括司法偵查中的「緊急監護」、判決定讞後的「監護處分」、規劃中的司法精神病房等,都是在發生觸法行為後,刑事案件進入正式司法程序,才會啟動。在實際的犯罪事件之前,在最前端能介入的是《精神衛生法》第41條,當發生嚴重精神病人疑似滋擾或危害公共安全,並有自傷或傷人之虞時,就可強制將其送醫或強制住院。
但實務上第一個常遇到的問題,是各縣市並無統一作業流程,「第一步通常都是call警消,有的縣市跨單位協調資源比較充足,遇到精神病人出現傷害或暴力事件,醫療人員會隨同出車評估,但有的地方人力不足,到現場的只有警消,不一定能判斷該送警局還是醫院,」屏安醫院精神科醫師、台灣司法精神醫學會學術教育暨出版委員彭啟倫在此事件後接受《報導者》採訪時表示。
◼︎強制住院形同剝奪人身自由,法定程序問題持續爭議
若是進入強制就醫的流程,得在5日內由兩位精神科專科醫師鑑定,並經過由社工、心理師、職能治療師、家屬與律師代表組成的審查委員會評估,才能啟動強制住院,強制住院最長不能超過60日,若有必要延長,必須再重啟審查程序。
「強制住院審查委員會代表國家剝奪一個人的人身自由,近年一直有一些爭議,醫界普遍認為,應該由法官透過正當法律程序來裁定(法官保留)。」彭啟倫說。
去年10月,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曾舉辦《精神衛生法》修法公聽會,其中討論的重點就包括現行強制住院要經過一連串行政程序,部分民眾與家屬認為門檻過高,但醫療與司法界代表則基於法定程序與病患人權,表示現行機制是對患者的程序保障,不需調整。
根據衛福部數據,近年全國每年強制住院案件,在2012年約1200件後逐年下降,近5年大多維持700件上下,經審查委員會通過的許可率則在9成以上;對照之下,另一種機構處遇外的「強制社區治療」則乏人問津,此一2013年開始,基於預防大於治療的措施,透過門診、居家治療與社區精神復健,將嚴重病人的自由限制減到最低,支持協助病人在社區中繼續接受治療、逐步適應社會生活,全國每年申請與通過件數都在50到70件上下,究其原因,常跟醫療院所須耗費過多人力成本、病人不易配合常須協調警察、健保給付缺乏誘因有關。
◼︎猶待正視的醫療與社區治療環境落差
隨著屏東高樹鄉楊姓男子過往經歷曝光,會發現他歷年來都有短暫住院治療紀錄,但過不久又出院,為此潘孟安強調,要請醫院評估「長期收治」。此一個案凸顯出精神醫療專業評估精神狀態改善,出院後當家庭資源與社區現實無法順利承接,兩者間可能出現的空窗與落差。
「在作息正常、常規化的醫院環境,我們比較知道怎麼應對這些個案,他們受到的刺激相對小,當暴力或自殺風險下降,就達到可以出院的標準,但醫療的角度很難評估社區中會遭受的刺激,這跟出院後家庭支持度、醫療與社區公衛的銜接有關,若其中出現三不管地帶,很容易出事情。」彭啟倫說。
在承擔民眾對於整體社會安全的想像,以及維護個案健康與人身自由之間,精神醫療在相關社會事件中,屢屢陷入兩難的局面,或許在政府部門許諾要以更嚴格法規彌補社會安全網前,應先正視前端包括強制就醫/住院的制度流程,社區治療模式不彰的長年問題,才能在既有的經驗與基礎上,朝向更積極的改善方向。(文/張子午)
#延伸閱讀
【直視刑罰與治療的極限──如何務實修正精神障礙犯罪監護處分?】https://bit.ly/3F4r61L
【與受苦者相遇──社區精神病人關懷訪視員的現場反思】https://bit.ly/3mfXh5T
【一場艱難的對話:一名精神障礙者如何走向殺人之路】https://bit.ly/3D2etSO
#精神疾病 #思覺失調症 #屏東 #超商 #社區治療 #司法 #報導者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5,140的網紅Ghost Island Media 鬼島之音,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大麻議題近幾年在台灣不僅快速的浮出水面,被頻繁的公開討論其醫療價值、毒品分級、污名化與合法性等議題,其實,這株神奇的植物也引爆了台灣醫學界的內戰! 這集我們特別邀請到發起「百位醫師連署醫療用大麻合法化」連署的賴醫師(Dr. KIANG,意即Dr.ㄎㄧㄤ)來現身說法,聊聊自己為何膽敢以醫師的身份公開...
醫療分級標準 在 日本自助旅遊中毒者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Night Doctor 夜間醫生》看完第五集了。
撐完前兩集,果然變好看了。
我覺得好看,很真實。
這齣戲呈現了醫療現場會遇到的種種問題。
輕症擠爆急診的把急診當便利商店,沒有落實分級醫療。
醫學院時考試唸書可以考高分,但實際醫療現場太多根本沒有標準答案的狀況。
病情解釋,知情同意說來容易,做來極困難。被病人告。
唉,太真實了。
這部也不是完全只在探討醫療,值夜班的五人白天各自生活中遇到的困擾也是重點。
MER和Doctor X是爽劇,離醫療的真實很遠。但看完夜間醫生,我會想很多。
深澤醫術上成長得好像有點慢,哈哈!
醫療分級標準 在 涂醒哲 Dr.Twu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涂醫師觀點:特權疫苗爭議?這4個縣市就佔全台第二類施打名單的73%!】
今年6月7日我寫了一篇文章,「#為什麼他們先打疫苗?」,我當時提出疫苗施打原則可以分成兩個部分,第一是讓感染的人因為打疫苗,較不會轉變成重症,這類族群主要對象是老人或慢性病患等,我稱之為 #福利型疫苗。打疫苗的第二目的是爲了控制疫情,這是從公共衛生的考量,優先給醫護人員、防疫人員、近距離服務人員如長照機構同仁以及活動力高的年輕人,這部分考量點在於減少被感染及傳染別人機會,我稱之為 #防疫型疫苗。而每個國家對這兩部分施打順序都會有不一樣的思維考量。
當時台灣因為這兩個截然不同思維講不清楚造成爭先恐後,范疇先生曾提出依「陌生人接觸頻率」以及「流動頻率」來判斷施打順序。我很認同,因此我寫了那篇文章來加以補充。我認為施打順序應該不要單用用年齡或職業別來考量優先順序,應該用 #接觸風險的可能性再區分ABC三個等級,如果要量化,可先用職業別先打分數,同一個職業別再依照每個人的感染風險程度進一步分級評分。
舉例來說,醫院在職業類別屬於接觸風險最高的一群,可是同樣醫院裡面可依照實際接觸機率另外再打不同分數,如產科醫師基本上較少有感染病人,傳染風險較低;心臟科醫師接觸感染風險會較高一點;當然感染科醫師的風險係數一定是全院最高,而非直接接觸的病人行政人員風險係數較低。因此可依照這樣的接觸風險打分數,再乘上職業類別排序的分數,就是每個人的優先施打分數。
目前社會上爭議很大的就是針對第二類的施打族群,即所謂的「防疫相關的人員」。縣市長理論上他可能會接觸防疫相關人員,也是各縣市的防疫總指揮官,他列入第二類施打對象應無太大爭議。但是縣市政府中的各局處首長及府外的人員,真的都是跟防疫相關嗎?
即使第一類醫護人員及第二類防疫人員可以優先施打,但也應該如以上所提:#依照感染風險再分三級。之所以會產生第二類特權的爭議,主要是因為指揮中心對於第二類的定義太鬆,讓地方縣市首長自行定義各自的第二類標準,各縣市首長當然都會有自己考量。
基本上縣市首長不大懂公衛或醫療,但是懂選舉,自然會以樁腳或金主為優先考量。趙少康等人之前批評特權施打,第二類所謂防疫人員被擴大解釋,讓不必施打的人可優先施打,而卻造成要真正需要施打的人沒疫苗可打。我必須說特權的確該罵,但我也認為國民黨罵錯了,忘了刮別人鬍子,之前要先刮自己的鬍子。
陳時中部長就因為國民黨一陣亂罵,逼得他不得不公布第二類施打前面4名的縣市,竟然都是國民黨執政的縣市。包括彰化縣8238人,雲林縣5499人,南投縣4719人,嘉義市3842人。光這4縣市就占第二類中央及地方造冊總數的73%。這些縣市都屬於規模較小的縣市,4個縣市的人口總數只佔台灣人口的7.2%,但第二類的登錄人數卻佔73%,這前四名縣市才是真正的圖利特權,搶民眾疫苗的大咖。為了選舉,縣市長優先照顧樁腳與金主,但對於真正需要施打的第二類縣市民,可用的疫苗數量被迫減少,這種政治考量,既不符合科學也不符合人道精神。
感謝趙少康等國民黨政客指出特權問題,但要罵就要罵得有道理,否則反而罵到自己人而自取其辱。
醫療分級標準 在 Ghost Island Media 鬼島之音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大麻議題近幾年在台灣不僅快速的浮出水面,被頻繁的公開討論其醫療價值、毒品分級、污名化與合法性等議題,其實,這株神奇的植物也引爆了台灣醫學界的內戰!
這集我們特別邀請到發起「百位醫師連署醫療用大麻合法化」連署的賴醫師(Dr. KIANG,意即Dr.ㄎㄧㄤ)來現身說法,聊聊自己為何膽敢以醫師的身份公開站出來挺大麻、如何以一個新科醫師的身份反轉大麻在傳統醫師圈的成見,以及他如何與同為醫師的父親,在一場這輩子最難熬的晚餐上展開大麻的對話。
賴醫師(Dr. KIANG)在節目中談到,其實各先進國家的大麻開放進程,都是由醫療端的開放為第一步。希望聽眾透過這集,了解大麻可以是醫療選項之一,有需要的人應該要被賦予選擇使用的權利。這顆震撼彈到底在醫界掀起多大的波瀾?到底醫界是如何看大麻?讓我們繼續聽下去 …
「大麻煩不煩」EP9 重點,五件事:
1)「大麻在台灣,還是超級違法!超級違法!超級違法!」講三遍知道什麼意思了吼!
2) 不再冷處理:大麻議題將開啟一場醫界新舊世代的革命性對話
3) 先別急者反對,先去看看「百位醫師連署醫療用大麻合法化」連署活動在訴求些什麼
4) 期待聽到中醫師的觀點
5) CBD在台灣是合法的,但買不到,且僅限「個人使用」
段落摘要:
01:04 Zoe見網友:醫師挺大麻的「歹夫好可央Dr. KIANG」
02:20 學長種大麻?跟神奇植物的第一次親密接觸
03:33 與惡魔的交易:大麻臭名
04:08 與生死的距離:大麻醫療價值的省思
04:56 大麻的研究與教育匱乏
05:27 大麻被證實的醫療效益:慢性疼痛、多發性硬化症、化療副作用
06:19 大麻對睡眠障礙有幫助?
07:41 掀起醫界論戰的「百位醫師連署醫療用大麻合法化」連署
09:01 未知而產生懷疑:一個植物同時具有多重療效
09:25 中醫師怎麼看大麻?
10:23 醫生內心鎖鏈斬得斷嗎?
10:43 這輩子最難吃的晚餐:對父親出「大麻」的櫃子
13:18 醫療用大麻 vs 娛樂用大麻
13:52 各國醫療用大麻的現況:墨西哥、泰國
15:22 泰國大麻診所一開放就供不應求?
17:08 世界衛生組織:CBD的潛在醫療價值
17:30 CBD廣告在日本到處都是
18:14 CBD在台灣 “不是毒品”(意思就是,CBD在台灣合法)
19:33 Zoe每天至少回答3次的問題
20:28 THC含量超標就變二級毒品:台灣超嚴苛的衡量標準
22:00 重點來了!人類為什麼需要大麻?
23:36 繼同婚後,大麻能成為下一個公眾議題嗎?
如果舉辦一場醫界的醫療用大麻辯論會,大家會有興趣聽嗎?
---
節目聲明:大麻雖有神奇療效,過度使用還是會讓你腦袋壞掉。
---
鬼島之音 Ghost Island Media 出品
嘖嘖集資:https://www.zeczec.com/projects/ghostislandme?r=99798cd2c6
#大麻煩不煩 #podcast #醫用大麻
主持 - 李菁琪律師 (有麻煩 Better Call Zoe)
製作人 - 凱西 Cathy Hsu + 湯瑪仕 Thomas Lee
剪接混音 - 湯瑪仕 Thomas Lee
聽眾信箱:web@ghostisland.media
MB01453KLOJGYTW
醫療分級標準 在 8. 麻醉科專科醫師。 中度級1. 依醫療機構設置標準設置急診室 ... 的推薦與評價
醫院緊急醫療能力分級標準重度級 1. 依醫療機構設置標準設置急診室。 2. 設有急診部門〔部門主管為專任且具急診醫學科專科醫師資格。註:專任係指執業登記於該院之專科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