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小燈泡案5週年:我們的社會改變了嗎?】
5年前的3月28日,患有思覺失調症男子王景玉當街砍死女童「小燈泡」,震驚全台。這起案件激起的多重社會問題,並未隨著兇手去年無期徒刑定讞而止息。過去幾年,台灣社會以一年一例的頻率發生精神疾病患者當眾隨機殺人事件:2018年5月台中,30多歲男子賴亞生闖進牙醫診所尋找妹妹未果,刺死上前勸阻的牙醫師;2019年7月嘉義,50多歲男子鄭再由於自強號上,因補票事宜刺死上前處理的鐵路警察;2020年3月新店,20多歲男子王秉華與妻子爭吵後,下車隨機砍殺機車騎士。
■一起不幸個案散發的漣漪,從政治到文化影響無遠弗屆
另一方面,這起案件也不僅只停留在個案家庭的不幸悲劇,而是進一步向公共領域幅射出各種不同面向的深刻影響:政治上,當年在媒體前因冷靜發言而引發大眾不同角度議論的受害者家屬「小燈泡媽媽」王婉諭,於2020年當選第10屆立法委員,持續關注兒少、社福與精神疾病照護相關議題;文化上,以該案作為田調與劇本素材之一的電視劇《我們與惡的距離》2019年播出後,引發熱烈的迴響,帶領大眾更進一步思考難以理解的犯罪事件背後的人性與社會面貌。
延伸閱讀:【星星上的小燈泡,照向通往理解的漫長歧路】https://bit.ly/3cqhO3C
小燈泡案發生隔天的3月29日,剛當選中華民國第14任總統、尚未就職的蔡英文即發出公開信,表示將「用盡全力」修補「社會安全網」,明確提出要從制度上積極改善、避免再發生類似憾事的承諾。
當類似案件仍一再發生、精神疾病犯罪者的司法判決持續引發外界爭議,我們盤點此案5年後,到底帶來什麼結構與制度上的改變?特別在社安網進一步的安排、刑事案件中被害人的處境,以及因精神疾病減刑或無罪後的監護處分,在過往5年間有了什麼變化,相關政策是否能回應現實?
■社會安全網將投入252億元預算,為何仍與現實脫節?
行政院於2018年初核定「強化社會安全網第1期計畫」(107-109年),3年投入近70億元,今年即將進入社安網2.0的計畫,預計投入252億元。這個以家庭與社區為中心的計畫,理想上希望整合分散在不同部門的社福資源,用更全面的角度關照高風險家庭的需求,實際的作法則是補助各地方政府增設社福中心、增聘專業社工人力。
但在今年1月初跨黨派立委召開的社安網公聽會中,第一線工作者反映的卻是中央大量進用人力的同時,卻未建置完善的督導與行政分工機制,導致人力也不斷流失,而將自殺個案與精神疾病患者關懷訪視這兩種截然不同性質的工作模式合併,更是與實務經驗嚴重脫節。
雖然政策上號稱要朝向「整合」的服務方向,仔細檢視卻發現,執行面上仍如多頭馬車,社安網是委由各地方社會局執行,但實際在社區第一線面對精神病人,了解其病況穩定程度與生活狀況的「社區關懷訪視員」與「自殺個案關懷訪視員」則隸屬於衛福部的專案計畫,猶如網絡中的尷尬存在,即使已運作超過10年,仍面臨一年一聘沒有專業發展遠景、人力極度不足的窘境。
延伸閱讀:【與受苦者相遇──社區精神病人關懷訪視員的現場反思】https://bit.ly/2Vtne4h
審計部近日公告訊息指出,近年社區列管精神病人約13萬至14萬餘人,衛福部原推估全國所需社區關懷訪視人力為425名,但囿於預算限制,僅有99名人力,每人平均約須負擔350至400名個案訪視工作,較英國(1:35)、香港(1:50)、日本(1:10)高出許多,監察院去年也對衛福部提出糾正案(字號:109內正0006),衛福部承諾將於今年再增加75名社區關懷訪視人力,只是類似的承諾在3年前(2017)就已提出:「每年增聘超過百名社區關懷訪視員」,但現實上從2017年至今,只從96名增加3名。
■ 被害人參與訴訟,提升司法中弱勢處境
當年小燈泡案發後,家屬往往透過新聞媒體獲知偵查進度,造成被害人的二度傷害,除了凸顯所謂的「偵查不公開」淪為口號,在後續的審理過程中,也讓當事者深刻感受到刑事案件中被害人的弱勢處境。
由於我國的刑事訴訟制度是以被告為主體,最關鍵的調查證據,訊問證人、鑑定人或被告,上訴權,都只能由檢察官進行,被害人家屬猶如法庭中的邊緣人,有鑑於此,2019年底立法院三讀通過加強被害人訴訟參與新制,若是「故意、過失致人於死或致重傷」案件的被害人,或性侵害等案件的被害人,得於檢察官起訴後,在第二審言詞辯論終結前,可向法院聲請參與該案訴訟,以具體的制度規範使被害人有表達意見、檢閱卷宗的權利,加強在訴訟過程的參與程度。但有學者認為,當缺乏最關鍵的調查與訊問權,被害人在法庭中弱勢的地位並無改變。
■精神鑑定頻惹議,以無限期延長的監護處分回應民意
小燈泡案兇手王景玉,在近三年的審理過程中,分別在一、二審委託榮總與台大進行精神鑑定,結果都呈現出其犯行受精神疾病的影響,符合《刑法》第19條減刑的條件,最後於去年4月15日由最高法院以無期徒刑定讞,刑後監護處分5年。
該判決結果與家屬及大眾的期待有明顯落差,法務部長蔡清祥更表示,不願意樂見「每個犯了重罪的人都是用這樣的理由(精神疾病)來讓自己的責任減輕」;整個社會已醞釀出一股對於犯下重罪者屢因精神疾病減刑的不滿集體氛圍。不久後的台鐵殺警案一審、同年8月桃園男子梁崇銘吸毒弒母二審,接連因《刑法》第19條獲判無罪,瞬間引燃了民間的怒火,針對該如何處理精神疾病犯罪者的問題,立法院各黨團在上個會期先後提出10多個版本的修法草案,顯示出回應民意的急迫壓力,中央部會與各專業代表更頻繁召開會議,討論此一橫跨司法與醫療的複雜問題,甚至具體提出設置一處專門針對精神疾病犯罪者的「司法精神病院」。
本月初行政院正式宣佈,將修法刪去現行《刑法》第87條監護處分最高的5年上限,經由專業每三年評估一次,可無限期延長監護處分的時間,意謂著往後即使因精神疾病無罪或減刑,犯下重罪並風險仍高的病患,國家仍可透過此一方式將其無限期與社會隔離,確保民眾生命財產的安全。
小燈泡的幼小生命不幸消逝5年過去,面對仍不時發生的精神病患觸法事件、與實務脫節的社安網、標準令大眾困惑的司法判決,整個社會似乎已經失去耐心——像當年小燈泡媽媽嘗試理解地追問著:「他到底怎麼了,這些人他們的故事是什麼?」——去理解犯罪者背後的生命歷程,從而思考如何從家庭、教育、經濟等更廣闊的社會面向徹底改善與解決相關問題。
為了止息沸騰的民意,國家在面對精神疾病重罪者,選擇朝向防堵的思維,無限期的隔離。此刻箭在弦上的政策推行後,未來勢必要面臨更多從醫療單位的資源落差、受處分者的人權主張、精神疾病患者的汙名化更加嚴重等議題的挑戰。(文/張子午)
#報導者 #小燈泡案 #王景玉 #五週年 #精神疾病議題 #司法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790的網紅李基銘漢聲廣播電台-節目主持人-影音頻道,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本集主題:「思覺失調患者犯罪解析」介紹 訪問:鄧湘全 律師 25歲鐵路警察李承翰去年7月3日晚間,在火車上處理逃票事件事,遭一名台南男子鄭再由持刀刺傷,送醫後仍於隔日上午宣告不治,引起全國注目。嘉義地院一審判鄭再由無罪。因為無罪而造成全國民眾不滿,但一審法官的理由到底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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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殺警案兇嫌改判17年!李承翰母:只要不是無罪,勉強可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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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歲鐵路警察李承翰去年7月3日晚間,在火車上處理逃票事件事,遭一名台南男子鄭再由持刀刺傷,送醫後仍於隔日上午宣告不治,引起全國注目。嘉義地院一審判鄭再由無罪。因為無罪而造成全國民眾不滿,但一審法官的理由到底是什麼?對於思覺失調患者犯罪到底是需要修法?還是社會安全網的補強?還是家庭關係的重要?鄧律師在節目中為大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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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再由 在 志祺七七 X 圖文不符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殺警 #無罪 #思覺失調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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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節重點:
01:24 事件經過
02:48 無罪判決的理由
04:33 「無法接受判決」的原因
05:50 不同角度的看法
08:01 我們的觀點"
【 製作團隊 】
|企劃:冰鱸
|腳本:冰鱸
|編輯:土龍
|剪輯後製:絲繡
|剪輯助理:歆雅
|演出:志祺
——
【 本集參考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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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08年度重訴字第6號被告鄭再由涉嫌在火車上刺死員警案件新聞稿:https://bit.ly/3c3ctN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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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義自強號鐵路警察遭乘客刺傷 輸血1萬多CC仍不治:https://bit.ly/3fndZf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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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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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網評論:鐵警殉職 是訓練被長期漠視(施嘉承):https://bit.ly/2yhge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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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呂秋遠 FB(二):https://bit.ly/3bZq9ZK
關於警察權益的討論:
→【李承翰案一審判決 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聲明】:https://bit.ly/2YuDTaQ
→ 邱顯智 FB:https://bit.ly/2W16GSF
→ 蕭仁豪 FB:https://bit.ly/3deucSc
刑法的相關討論:
→【喪心病狂的法官?為什麼判無罪?—精神病無罪的前世今生】:https://bit.ly/2KYNKx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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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智障礙與刑事責任之謎(一):從割喉案談起:https://bit.ly/2Wn9mt1
關於精神鑑定相關討論:
→沈政哲醫師 FB: https://bit.ly/3b2xKp4
→殺警無罪惹議 沈正哲:鑑定結果是團隊完成
https://bit.ly/3dehlz8
→精神科醫師談刺警案:鑑定醫師承擔極大社會壓力,犧牲自己的時間還要被出征
https://bit.ly/2KZ7pxE
→精神鑑定醫生的任務是什麼
https://bit.ly/3fjJLJS
→Re: [爆卦] 鑑定精神報告的醫師發澄清文了:
https://bit.ly/2zW6n38
關於思覺失調症相關討論:
→ 徐志雲醫師 FB: https://bit.ly/3fneQwD
→【想裝精神病?得先看看你忍不忍得住這些!】: https://bit.ly/3c7se60
→ 思覺失調的世界:裝病真的容易嗎?:https://bit.ly/2VZidlu
→ 王惀宇 FB:https://bit.ly/2YuLqX5
→Yang Pen Yen FB: https://bit.ly/2WnRkXl
→思覺失調症是什麼?親友或自己得病怎麼辦?醫師完整說明:https://bit.ly/2L9zAdn"
法院認定鄭再由「被害妄想」的相關事件經過:
法院從鄭再由偵查時的供稱、以及相關證人的證詞裡得知,鄭再由從案發前兩天的7月1日,就產生了「被害妄想」,認為自己的朋友以及女兒設計了「整人遊戲」,要共謀害死他,並且詐領他的保險金。於是鄭再由在案發當天白天,前往派出所報案、去社會局問保險、去保險公司退保解約、跑到小北百貨買了水果刀跟嫁接刀說是要自保、又去議員服務處陳情,因為都沒有得到正面回應,決定上台北找媒體爆料尋求保護。法院認為整段過程裡,他持續跟不同對象表達他的被害妄想,這代表他在案發之前很可能確實是處在「思覺失調症」的發病狀態中。
連他搭火車沒買票,也是因為他覺得有人在跟蹤他,因此為了甩開跟蹤的人,他先往南到新營,關閉身上手機的定位,然後才折返往台北,但他在被查票時卻產生妄想,認為列車長跟要害死他的人是同夥的、而當他看到警察時,覺得整個車廂的所有人都是便衣警察,都是要針對他、要謀害他的人,因此在被要求下車時,就情緒激動地邊罵髒話、邊拿出預先藏好的刀子刺死了警察李承翰。
\每週7天,每天7點,每次7分鐘,和我們一起了解更多有趣的生活議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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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再由 在 列車長要求下車。行經嘉義火車站 - Facebook 的推薦與評價
「鄭再由」經台中榮總嘉義分院精神科醫師「沈正哲」認定為精神障礙,嘉義地方法院法官「洪裕翔」判決「鄭再由」無罪。 #台鐵 #殺警 #鄭再由 #洪裕翔 ... ... <看更多>
鄭再由 在 【 志祺七七】殺死警察竟然獲判無罪!衝擊人心的判決背後 的推薦與評價
醫師完整說明:https://bit.ly/2L9zAdn" 法院認定 鄭再由 「被害妄想」的相關事件經過: 法院從 鄭再由 偵查時的供稱、以及相關證人的證詞裡得知, 鄭再由 ... ... <看更多>
鄭再由 在 [新聞] 鐵路警察遭刺死案凶嫌因思覺失調症一審判無罪 的推薦與評價
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2004305003.aspx
中央社記者姜宜菁嘉義市30日電
鄭姓男子搭火車刺傷鐵路警察李承翰腹部致死,嘉義地方法院認為鄭男罹患思覺失調症,
判無罪並令入相當處所施以監護5年,諭知新台幣50萬元交保後停止羈押,全案可上訴。
嘉義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蔡英俊指出,對於法院判決深表遺憾,將收到判決書後提上訴;另
法院讓鄭姓男子交保,對此將提起抗告。
李承翰父母到庭聽判,對於判決結果僅說「太離譜」。鄭姓男子表示沒有意見,願意交付
保證金。
李承翰遭刺死案,嘉義地檢署去年8月依殺人罪將鄭姓男子提起公訴,嘉義地方法院由審
判長卓春慧、受命法官林家賢和陪席法官鄭諺霓共同審理。
嘉義地方法院法官兼發言人洪裕翔說明,鄭姓男子在99年有就診紀錄,醫師診斷鄭男有思
覺失調症,但從106年後即未有看診紀錄。
洪裕翔指出,合議庭調查鄭姓男子案發當天足跡,四處陳述有人要謀害自己、取得保險金
,甚至欲搭乘火車北上開記者會。
洪裕祥表示,鄭男在嘉義火車站被列車長要求下車時,還妄想有人要害他,語無倫次。鄭
男精神狀態極度不穩,嚴重影響其認知及理解能力,隨即持刀刺殺前來處理的李承翰。
為釐清鄭姓男子的精神狀況,合議庭請台中榮總嘉義分院做精神鑑定報告,醫師診斷鄭男
行為時,急性發病狀態,且妄想內容與犯案行為有絕對交互關聯。
醫師向合議庭陳述,鄭男犯案行為是受其精神狀態影響所致,合議庭認定鄭男已達刑法第
19條第1項因精神障礙而不能辨識行為違法的程度。合議庭為降低鄭男再犯的可能性,令
到相當處所施以監護(即強制就醫)5年。
鄭姓男子(54歲)去年7月3日搭乘火車,被控持新買的刀子刺傷李承翰腹部致死。嘉義地
檢署認為被告明知刀子刺向腹部有致命可能,卻仍不違反本意,依殺人罪嫌起訴,鄭男於
去年8月29日移審嘉義地方法院。法官認為被告有逃亡之虞,持續羈押至今。
(編輯:謝雅竹)1090430
以後大家要自求多福,不要太指望警察會賣命保護民眾了
因為警察也被這些法官逼到得好好保護自己了,不然死了還得被這些法官補刀
被這些準時五點下班的笑說,
「你看不出來他因精神障礙而不能辨識行為違法然後腦衝,怪我囉?」
建議警界增加"如何一眼看出對方是不是久未服藥的精神病患"的訓練,幫助基層自保
臺灣的法官跟法律組合在一起
真的是一種笑話,我講真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1.175.3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588241859.A.423.html
建議遇到瘋子砍人時不斷高喊刑法19條刑法19條,能提升瘋子好感度,提高生還機率
有人幫法官護航說他們都是相信專業意見
才不得不依刑法19條判決
法官很委屈
那我同場加映一下
2018年5月的牙醫師血案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369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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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時,台中地院委託草屯療養院鑑定,結論是賴男罹患思覺失調症,現實感差,難以區
分現實與妄想,一審據此認定賴男受疾病影響,行兇時辨識行為違法的能力顯著減低,給
予減刑讓他逃過死劫。死者遺孀上訴時聲明再鑑定,二審委由台中榮民總醫院鑑定,結論
出現逆轉,認定賴男行兇時的辨識能力未因病顯著降低。
但台中高分院合議庭法官林榮龍、黃玉琪、林宜民不採中榮鑑定,而是回過頭採信先前一
審請求鑑定的草屯療養院鑑定結論,給予賴男減刑;行政庭長江德千說,法官認為賴與家
人的LINE對話顯示,賴行兇前精神狀況不佳,中榮沒考量LINE對話,不夠周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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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我覺得你不ok
醫師:???
聽說罵法官會被說法學素養低
那我再加映一下,提升大家法學素養
最高法院 72 年台上字
第4057號裁判即稱:「心神喪失或精神耗弱,屬於行為有責性之判斷範圍,其認定應由法
院依職權為之。不得視為一種單純的心理學上概念,進而以此概念代替法院之判斷。故雖
經醫學專家鑑定行為人之精神狀態,提供某種概念,亦不過作為法院判斷之資料而已,法
院非不得綜合全部調查所得資料以判斷行為人於行為時有無心神喪失或精神耗弱之情事。
」
法官:別怪我,醫生怎麼說我就怎麼判
醫生:???
看法官如何超越醫師專業
醫師:我覺得不行 (他犯罪時人是正常的)
法官:我覺得可以
醫師:???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180703/MFMLNP6TXQ6SHOL3NES6PR5WDE/
3歲女童小燈泡遭男子王景玉當街殘殺,引發全民激憤,一、二審囑託醫師進行精神鑑定
,都認定王男行兇時辨識行為能力並無顯著降低,但高院不採醫師見解,認定王景玉「殺
人時不是完全基於自由意志,是思覺失調症的半個俘虜」,並據此改依《刑法》第19條第
2項為他減刑,才讓王景玉再次逃過死刑判決。
高院今天判決與前審的差異是,雖然刑度仍為無期徒刑,但增加了「刑後監護5年」,此
外,一審依據精神科醫師鑑定,認為王景玉犯案時辨識行為的能力沒有顯著降低,而二審
的鑑定醫師也持相同意見,不過,審判長謝靜慧特別說明,心理或精神專家的鑑定只是「
協助法院」釐清被告有沒有《刑法》第19條第2項情形,也就是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者,
犯案時若辨識行為的能力顯著降低,「得減輕其刑」。
法律人跟自稱高法律素質的人話術很高
我重新整理一下論述好了
如果今天法律規定
法官必須完全依照專業醫師鑑定
來決定被告是否適用刑法19
ok那我沒話說,我嘴你法官我台灣鯛
但如果法律規定
專業醫師鑑定僅供法官參考
是否適用刑法19由法官依職權決定
那嘴法官哪裡有問題?
你法官有那個guts依權責這樣判,
還不準人公評你二句?
法律人還好意思推給醫師跟立委
說不能怪法官?
法官這麼優秀不能質疑
那要不要上訴審都拿掉
以後大家都不要上訴了
誰上訴誰台灣鯛,如何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