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貼出北流蓋在公園用地上的影片後,有網友留言說都發局不是發出新聞稿澄清了嗎?沒錯,但這個新聞稿有基於事實回應嗎!?
不只是新聞稿,包括在我質詢時,都發局長黃景茂也在質詢台上回應:「公園用地依據多目標使用辦法,是可以做平面和立體使用的。」
問題是,根據內政部《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第4條:「申請公共設施用地作多目標使用者,應備具下列文件,向該管直轄市、縣(市)政府申請核准」。也就是公共設施用地要做多目標用途,必須要申請才能適用。但根據北流主管機關台北市文化局回給我的回函:
「臺北流行音樂中心係依據上開都市計畫申請建築許可,並非依據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申請建築」
北流根本沒有走多目標申請流程!
台北市都發局可以這樣在質詢台上公然用錯誤資訊來回覆議員質詢嗎!
本案沒有明確違法事證,相關都市計畫流程都有走完,但不代表市府因此沒有責任。台北市政府作為主管機關卻將北流蓋在公園用地上,就是帶頭鑽制度漏洞,破壞土地使用分區精神。
我奉勸都發局趕快想法辦補正才是負責的作法,不要再違背事實硬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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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新立體停車場試營運
景新立體停車場(新北市中和區景新街399巷12號)即日起至11/20試營運及月租登記,有車位需求的民眾可向停車場業者辦理登記,後續將於11/22抽籤,12/1正式營運。
永昌自擔任議員時,便關心景新立體停車場規劃設置、施工進度等問題,希望能滿足民眾停車需求;並能安置舊有公立市場攤商;而景本里也有市民活動中心需求,但因受限於法規「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無法同時兼顧上述訴求。
永昌擔任立委後,便不斷推動修改法規,終於在今年9月20日修法成功。法規既已鬆綁,接下來能否創造三贏,設立市民活動中心,並安置舊有公立市場攤商,就看新北巿府是否履行對民眾的承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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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臺北創新創業平台群聚布局 大同勞動文化園區規劃暫做「臺北數位產業園區(Taipei digablock)」使用】
今(9)日都委會第708次會議,審議同意市府產發局依據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第3條第1項第5款申請本市大同區承德勞動文化園區機關用地臨時使用做「臺北數位產業園區(Taipei digablock)」。
承德勞動文化園區使用分區為機關用地,總計畫面積為10,264平方公尺。因園區鄰近國道1號臺北交流道及捷運圓山站,具良好轉乘功能,交通局爰擬規劃為北區轉運站,並提105 年3 月18 日本會第683 次委員會審議決議原則通過,但因當地民意代表及居民對於轉運站所帶來的交通衝擊仍有所疑慮,故市府政策決定須再與當地民意代表與民眾溝通說明,具一定共識後再續行都市計畫變更及後續推動作業。
區內現有三棟建物,於民國64年起使用迄今已40餘年,分別為勞動局所屬之勞工教育館及北市就業服務處、勞檢處之用,前為配合市府建置「北區轉運站」政策,業於105年12月上旬完成遷移至本市萬華區萬華車站雙子星大樓,勞工教育館亦已完成遷移,目前該園區為空置狀態。
本次會議經交通局說明與當地民意代表及居民溝通結果,及評估目前臺北轉運站運作良好、圓山轉運站功能持續擴增與南港轉運站將於106年5月底部分啟用,故市府政策上將暫緩推動北區轉運站並就園區內既有建物規劃活化利用。
市府產業發展局為布局臺北創新創業平台,形塑圓山新創業聚落,選定本園區規劃為「台北數位產業園區(Taipei digiBlock)」,以群聚整合、跨域結合概念,有效運用及提供既有建物空間,引進如程式編碼(coding)、區塊鏈(Blockchain)、數位金融 (FinTech)、物聯網(IoT)、應用程式( Apps)、擴增實境及虛擬實境( AR/VR)、數位時尚(Digital fashion)及其他關聯產業等輔育與國際交流平台,預計提供140席個人工作席、30個公司單元、5處會議空間以及3處大型活動區。藉由提供各種輔導資源、創造合作機會,作為建構數位產業各領域交流與實證場域。未來園區將委由臺北市會展產業發展基金會進行園區改善及全區營運管理。與會委員對於本園區能活化利用,並提供創新創業使用,均表贊同審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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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公開 · 發佈日期:2019-01-02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 · 類 別:一般公告 · 公告日期:2019-01-02 · 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 · 公告內容 ...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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