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於子女婚嫁時「這額度」免課贈與稅👫👫
#財政部 台北 #國稅局 表示,父母於子女婚嫁時,各自贈與該子女價值在100萬元以下之財物,依 #遺產 及 #贈與稅法 第20條第1項第7款規定,應不計入贈與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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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父母於子女婚嫁時,可各自贈與該子女價值在100萬元以下財物,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0條第1項第7款規定,免計入贈與總額。
國稅局指出,父母於子女婚嫁時所贈與財物總金額不超過100萬元免計入贈與總額,而且所贈與財物,並不限銀行存款,也可贈與土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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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結婚 父母贈財物如何計稅?】
國稅局指出,父母於子女婚嫁時所贈與財物總金額不超過100萬元免計入贈與總額,而且所贈與財物,並不限銀行存款,也可贈與土地、房屋。
https://ctee.com.tw/news/tax-law/497917.html
➡ 領現金存子女帳戶 超過這數目 要課贈與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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