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人泌乳顧問協會會員大會暨「特殊情況,特殊看見」延續會》
今天真是新奇又豐富的一天!
因為疫情,第一次結合實體與線上的會員大會,從早上開始就一直克服各種技術問題,謝謝各位會員的支持與配合,更感謝現場理監事們超級迅速解決各式各樣的狀況,讓會員們不論在現場與在線上都能參與今天的會議與課程。
淑芳老師的課程一如往常的令人感動,不禁想起剛開始上淑芳老師的課程時,就是被這份堅持而感動,就此一頭栽入支持泌乳家庭的路上。
台北榮總張凱惟醫師分享「子病母治」「釀奶」的概念與實際應用在治療新冠肺炎孩子的例子,真的很難得! 控制濕疹的部分其實與西醫的母親飲食控制是一樣的道理呢!
林口長庚徐任甫醫師與我們分享益生菌的實證與應用,深入淺出的介紹讓大家對益生菌都更理解了!
接著是在協會粉專上直播的內容,希望分享這些節目給所有泌乳家庭與社會大眾,讓大家了解母乳哺育就是我們生活的一部分,更帶給我們無限的感動!
聲樂家簡崇元老師的母乳讚嘆,雖然聽不懂歌詞也感受到歌曲中,想跟媽媽在一起、不想跟媽媽分開的心情,就像肌膚接觸時媽媽寶寶互相安慰的感受!
接著是協會成員們F6的出道舞台! 感謝鍾秀靈、張文姝、蔡明郁、周采霖、周立婷與范薰方六位夥伴一起帶來的揹巾之舞,疫情之下她們揹著假娃娃在台上跳舞,在家她們可是揹著寶寶跳舞的! 期待未來能有更多夥伴和協會寶寶一起加入! 歡迎各位家長欣賞我們的直播影片,也可以揹著寶寶一起在家跳舞,帶小孩也一邊可以運動喔!
下午的座談會主題在台灣可能都是較少提及的,特殊狀況下的持續哺乳: 由長庚郭靖怡醫師為我們說明緊急情況下的哺乳、呂筱涵醫師討論雙胞胎哺乳的相關考量以及同家會黎璿萍秘書長與我們分享同志家庭的母乳哺育,我覺得學習很多,很希望未來還可以針對這些特殊議題再開設課程或工作坊,能有更深入更細緻的討論與分享!
接著是「孕產哺育是生活或醫療? 健檢當前泌乳專業養成與法規」跨學科討論會,超級感謝花蓮縣朱家祥局長特別來台北分享花蓮的經驗,花蓮的孕產婦有兩次衛生局補助的哺乳諮詢,真的超級幸福,重點是孕產友善措施明顯改善了新生兒死亡率! 真心希望未來全台各縣市的孕產婦都能享有這種福利! 兒福聯盟宋玉慧主任分享他們利用正向家庭訪視輔導的經驗,滋養式照護的概念其實與哺乳的原則不謀而合! 鍾秀靈顧問分享了自身不同的孕產哺育經驗以及平時利用家訪與課程增能家長的心得。更感謝許淳森理事長與許美月理事長蒞臨指導,提供我們許多寶貴的經驗與未來合作發展的方向!
最後感謝各位會員的支持,我順利連任理事,也承蒙各位理事推選為下任理事長,從淑芳老師手上接下這個重責大任,真的很感謝各位的信賴! 未來我會盡力做好對內溝通協調,對外合作聯盟,持續建立泌乳顧問的專業與倫理,讓各個學科對支持泌乳有興趣的人員,都能經過專業的課程、臨床的實習與嚴謹的認證獲得良好訓練與證照,也讓需要泌乳照護的機構、家庭與社區都能找到合作愉快適任的泌乳專業人員,讓台灣與各地華人的泌乳生活更受到支持,更能享受哺乳育兒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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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泌乳支持是一種專業
#孕產哺育需要全方位跨領域的支持
同時也有3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8萬的網紅范琪斐,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治療師法從立法到現在已經超過20幾年了,今年好不容易舉辦了公聽會要進行修法,也在各種協調下通過了一審,沒想到卻在最後關頭受到復健醫學會的阻擋,沒辦法送到院會審理,得要全部重新來過。 這個法案看似不重要,但其實這可能影響到每個人! 因為過去是以疾病治療為目的來制定法規,治療師在執行所有業務前,都必須有...
運動訓練業法規 在 陳曉謙物理治療師/肌力與體能訓練師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物理治療師:運動防護、居家復健都是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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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受惠於物理治療,但不能說我在做物理治療」
「物理治療師跟選手出國比賽,治療、放鬆、運動防護,都是違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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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是世界物理治療日,「物理治療師法」的議題再次浮現,因此想寫篇文章,討論目前物理治療師遇到的困境,能透過什麼樣的方式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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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理治療師在做違法的事?
物理治療師法,其中一條如下:
「物理治療師執行業務,應依醫師開具之診斷、照會或醫囑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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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物理治療師的業務包括:檢查、評估、徒手治療、運動治療、儀器治療、或任何經認定為物理治療的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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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未經醫師看過、診斷過,物理治療師「直接地對他人做什麼,都是違法的」,例如跟隨國手出國比賽、需做居家復健的患者、特教機構的學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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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給醫師看」的用意
雖然聽起來不合理,但我認為法規的目的在於「讓醫師先排除重大、嚴重疾病」,釐清任何危及生命的可能,同時醫師也是對整體醫學最暸解的人,也扮演一個統合、領導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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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現實上遇到的問題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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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些場域、情況,當下是沒有醫師的。例如隨選手出國比賽,在場上受傷第一時間還是需由物理治療師、運動防護師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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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者,常常醫師會是「決定」病患需不需要物理治療的那個人。但許多醫療人員對彼此的專業是不熟悉的,「我認為的不需要,不見得他就真的不需要」。例如「動完骨科手術就可以回家了不用復健」、「膝蓋痛就一輩子不要在運動或重訓了」。因此,若醫師能扮演整合者、協調專業之間的合作,這是理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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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術館、健身房可以,但治療師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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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健身房,有時教練會帶有慢性病、受傷過的學生,進行訓練。在國術館、民俗療法,師傅可以直接幫病患做整復、療傷。但上面說的這些事情,物理治療師都不能直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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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人口老化、生活型態的改變,越來越多有腰痠背痛的文明病,或是有著三高、糖尿病等的人。對於現今的人來說,運動不只是緩解痠痛、延緩退化,更是促進健康的方式,但時常這類的人也不知道該怎麼動才是安全、有效的。而「運動治療」,以運動訓練的方式來作為「處方或治療患者」是每個物理治療師必學的專長。「徒手治療」則是以治療師的雙手直接進行治療,例如脊椎鬆動術、軟組織放鬆、沾黏破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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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以病患或民眾的最高福祉,我認為如健身房、國術館等地方,也應有合作的醫師能適時轉介,來篩檢學生跟患者的身體狀況、沒有遺漏掉的潛在疾病,避免在運動訓練或療程的過程中發生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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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法過了,治療師準備好了嗎?
雖然在現行的法規下,一般民眾、病患要接觸到物理治療師,過程較為繁瑣,皆需透過醫師轉介的程序。但當修法過了,各個物理治療師有沒有「獨立處理」病患的能力,是現在就要努力跟學習的,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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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危及生命、嚴重疾病有無警覺性
*知道自己無法處理時,會不會轉介給醫師或其他專業
*治療師沒有像醫師的養成系統,如住院醫師、研究醫師、主治醫師等
*需更多的醫學學科:藥物學、影像學、營養學、內科、外科學等
*若想往運動產業,需額外學:肌力與體能、訓練法、運動營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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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法不過,治療師能做什麼?
就我個人而言,因為有信任的醫師、教練,彼此能互相合作,也知道彼此專業的好,所以要請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或者讓病患或學生先看過醫生,這件事情對我來說相對容易,也能合情合理地進行物理治療。但當跟選手出國比賽、訓練時,我也自認問心無愧,需要做任何治療、放鬆、處置,我會馬上做,因為一切以病患或選手的最高福祉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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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個法規讓我最困擾的是,「許多學生或病患是受惠於物理治療,但在特定的場域、情況下,我不能說我做的是物理治療」,訓練、放鬆、運動、調整身體等,都變成常見的代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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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法規要改變,非常不容易,因為牽涉著不只是病患的權益,還有許多政治、健保、利益等相關問題。但我認為可以先從「專業合作」開始,當專業間更認識彼此,更了解能帶來的幫忙及好處,病患能得到的絕對更多,勝過自己單打獨鬥。修法不是為了證明誰比誰厲害,或誰要吃下這塊市場,而是讓更多人能得到幫助,從疼痛、失能、絕望中解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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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資訊可以參考台灣物理治療學會、全國聯合會的文章:
https://www.tpta.org.tw/articles.php?type=news&pid=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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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文章:https://jackchen.sport.blog/
其他圖片:https://www.instagram.com/chenhc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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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訓練業法規 在 王婉諭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根據《國民體育法》明訂,今天 9 月 9 日就是我們的國民體育日。
因此,我跟 邱顯智 、 立法委員 陳椒華,也在今天舉行「體育改革不能停 國體法要 2.0」記者會,說明 2017 年國體法修法後未落實之處,並呼籲體育署落實執法、保障選手權益。
最重要的是,這個會期,時代力量黨團將會提出修法草案,一起邁向國體法 2.0!
前陣子的東京奧運中,台灣選手們大放異彩,更掀起國人的高度關注。然而奪牌數創新高,真的就代表體育改革成功了嗎?
我不這麼認為。
舉重選手陳玟卉的媽媽在當時受訪說:「在台灣,要走上體育真的很辛苦,我希望能給年輕人很好的路,而不是沒得牌就什麼都不是,但他們背後付出的過程真的很辛苦,我們的政府、企業是不是能多幫忙,讓選手不要走的這麼辛苦」
這樣的想法讓我非常有感觸,一直以來我都認為,體育的本質不該只是獎牌,我們應該投注資源來培育更多選手、改善體育訓練環境。
也因此,我從東奧結束後,就陸續參與多場體育改革相關記者會、論壇、座談,我希望,真正的體育改革不該只是淪為四年一次的大拜拜,更重要的是,我們如何將賽事期間的熱潮延續下,成為運動環境徹底改善的動能。
2017 年《國民體育法》修法後,在法規內授與體育署一定權限去約束單項協會,同時也設立了「排黑條款」、「財務透明化」等機制。
然而修法後的這 5 年來,我們卻發現:「法條修正了,卻鮮少落實!」
🔴 四大協會高層因為操控選舉被起訴,如今卻繼續擔任協會幹部?
🔴 體育署一年補助 35 億給 71 個體育協會,卻僅有 17 個協會在期限內完成核備財務報表?
🔴 高喊要保障選手權益,結果選手跟協會之間鮮少簽訂書面契約,國手津貼更是寥寥無幾?
體育改革不該淪為口號,這些未能落實的主張,需要再次透過條文的修正來補正!
因此,我要藉著全民體育日提出三大呼籲,要求體育署保障選手權益、落實執法並且盤點 2017 年國體法修法的未竟之業,重新提出「國體法 2.0 」。
讓國人延續東京奧運的動能,一起推動體育改革,提升整體體育環境,讓運動成為國人的生活習慣,更能發展成台灣社會文化的一部分。
運動訓練業法規 在 范琪斐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治療師法從立法到現在已經超過20幾年了,今年好不容易舉辦了公聽會要進行修法,也在各種協調下通過了一審,沒想到卻在最後關頭受到復健醫學會的阻擋,沒辦法送到院會審理,得要全部重新來過。
這個法案看似不重要,但其實這可能影響到每個人!
因為過去是以疾病治療為目的來制定法規,治療師在執行所有業務前,都必須有醫師診斷、醫囑才能執行。但這幾年通過了長照2.0之後,長照需求大增,加上健康促進、傷病預防等等概念越來越受到重視,很多非醫療場所和不是病人的人,都需要借重治療師的專業,BUT!目前的法規就是,沒有醫囑,你就是違法。
所以如果治療師在社區中心帶老人家做運動,教他們怎樣避免跌倒、訓練他們平衡感,這些老人也都得先去給醫生診斷,但他們其實根本沒有生病,醫生到底要開立怎樣的診斷證明?
其實治療師的專業是促進健康與生活品質,所以不只是病人需要。而且大家都知道「預防勝於治療」,在病痛還沒發生之前介入,其實更有效。我們可以想像健康是個光譜,從健康到疾病,中間的灰色地帶也被稱為「亞健康」,就是說沒那麼健康,但也還沒生病的一群人,比如說你可能會忘東忘西,但又還不到失智的狀況或是血壓、血糖偏高但又還沒到疾病的數值。
如果能在亞健康的時期就教你如何保護關節、評估你做哪些姿勢不良、運ㄟ動如何避免運動傷害,還能節省更多醫療資源呢!也可以避免很多人求助無門,只好去找一些沒有執照的民俗療法,可能越「喬」越糟。
但現在其實因為還是有很多相關的需求,治療師們只能冒著被舉報就要罰錢的風險在做,或者是要繞一大圈用間接的方式提供建議。像是我們的國手運動員,會需要借助物理治療師的幫忙,讓他們的身體狀況維持在最好的狀態,增進比賽表現,但目前法規其實也需要醫囑。職能治療師也會去幫一些健康的勞工上課,幫助他們預防累積性的創傷或是優化、簡化工作步驟,或到學校、特教體系中去協助特教老師處理一些特殊生學習、但非醫療的問題。
而這次修法主要是在職能治療師法第12條、和物理治療師法第12條,也就是要求治療師進行所有業務前須有醫師醫囑或診斷證明的條文中,加上「以健康促進、傷病預防、運動防護、延緩失能照護或特殊教育為目的,且與傷病治療無涉者,不在此限。」也就是說,跟醫療無關的,就不用再通過醫生了。
因為照顧民眾的健康,本來就沒有「獨佔性」,讓各個專業領域的醫護人員,從不同面向多管齊下更能達到健康的最大值。而且台灣現在已經進入高齡社會,加上長照2.0上路,非常需要治療師投入健康促進、傷病預防、延緩失能等,來降低醫療支出與國家負擔。
雖然這次修法沒通過,但依然是個很好的機會,讓我們一起討論未來台灣的健康產業該怎麼走。
健康觀念不斷進步,法規是不是也應該因時制宜呢?在底下留言告訴我們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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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訓練業法規 在 桃園市議員簡智翔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智翔的議會質詢-社會局、體育局(10/9)】
【社會局排富標準要制訂 微型公托設備要完善】
桃園市的社會福利的支出金額偏高,甚至被主計總處列為預警項目多年,桃園市府更曾承諾會研擬相關排富條款,至目前為止仍未看到相關規定,社會局應該檢討並加速研擬效率,增加排富條款才能讓真正需要幫助的民眾受惠。
另外桃園區七月份新開設的慈文社區微型公托家園,智翔指出微型公托建築本身是由既有建築改建,七月份的開幕就發生跳電、悶熱的情況,因此智翔要求往後針對既有建築改建的公托或是其他場館,內部的管線與電路應該要全面檢修,才不會讓政府美意大打折扣。
【體育局相關場館建設進度要落實 運動中心盡快申請AED安心場所認證】
※中路足球場完工遙遙無期
智翔指出桃園市從事足球運動的民眾越來越多但是苦無場地,唯一的期望就是原訂今年度七月完工的中路足球場,但到目前為止足球場外仍是圍籬,工程標示牌上的完工日期已模糊,體育局應該檢討並盡速改善,讓桃園市的民眾可以盡快享受運動及足球的樂趣。
※三間運動中心 僅南平運動中心通過 AED安心場所認證
智翔說明依照目前法規公共場所須依規定放置AED,但是安心場所認證的重點在於,會要求70%員工完成CPR+AED的訓練,並不定期抽檢,甚至對放置的位置及標示都又一定規範。桃園市政府所屬許多局處都已經通過認證但桃園市三座運動中心(桃園、中壢、南平)竟然只有南平運動中心通過安心認證,體育局應該要求承包廠商盡速申請,保障民眾生命安全。
※友善長者 運動中心應增加樂齡證照持有數
智翔表示樂齡證照的用處在於持有證照的健身教練可以指導長者、孕婦甚至是身障人士從事運動及訓練,運動中心都設有公益時段,這些公益時段不能只是讓長輩或身心障礙人士去泳池泡水,增加擁有樂齡證照的專業人力才能提供給長輩或身心障礙人士更多資源,也讓他們能安心運動健康生活。
※校園體育場館對外開放 增加民眾運動場地
智翔舉例台北市雙園國中籃球場及游泳池是開委外經營,開放民眾租借使用,不僅增加使用率也讓民眾又不一樣的選擇。智翔更補充說明體育局應該更努力讓校園的運動場地包含操場、球場及泳池等,增加民眾的運動空間才能增加民眾運動的意願。
※相關體育園區進度 體育局應按照時程辦理
最後智翔提醒,桃園市五大體育園區以及長青運動中心的規劃及安排,體育局應該按照時程辦理,不論是土地徵收的進度或是設計規畫的進度,都應該遵守計畫期程並對民眾公告及說明,智翔也表示會密切關心進度,希望體育局可以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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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訓練業法規 在 蕭美琴立委辦公室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口頭質詢─
▶對外華語教學產業,值得大力推廣。目前看來成效是有限。是否有什麼機制,除在現有各大學裡設置華語中心外,可以讓民間多發揮創意及各式各樣的跨域結合?透過民間設置此一新興產業可以吸引更多外國人來台做長、短期的學習,結合深度旅遊、文化體驗及偏鄉的教育志工,甚至是打工度假,來強化國際青年交流。目前無論是中央與地方,對於設置相關機制的立案法規是非常不健全的,甚至在有些縣市甚至是沒有法規的,畢竟這樣的一個產業與傳統所認知的補教業是很不同的,需要多元的空間。高等教育體制內能夠接觸的範圍相較民間多元產業的彈性受到較大的約制。再者,在語言教學方面可以發揮它的產業效應,就像本席之前也跟部長分享過的經驗,我曾經在瓜地馬拉學習西班牙文,整個 town 都是去學語言的外國人,它對地方新工作機會的創造、深度旅遊、在地文化的深度體驗有非常重要的意義在,因此如何讓民間也可以參與這一塊,尤其是民間社會企業,我希望政府能有更多的鼓勵措施。
部長:如何開放法規讓更多縣市或地方、民間社團參與,會進一步研析。
▶針對體育資源分配的問題,教育部計畫裡規劃在北、中、南、東設置運動園區,本席認為東部更適合做整個體育人才的培訓基地。東部畢竟南北狹長、交通也不便,但像花師大、東華大學的美侖校區就有很完整的空間,我們不希望它淪為蚊子館,包括游泳池及相關的運動設施其實都可以加以活化,藉由這些設施建立起對東部體育有特殊需求的環境,希望以上這些也能納入。而國家級的部分,東部培育了很多跆拳道國手,就全民運動的角度而言,資源是可以共用的,建請教育部與東華大學做出好的規劃,畢竟地方政府資源有限,需要中央挹注才能夠健全目前臺灣各地運動設施在城鄉之間比較不均衡的問題。
▶有關基層體育的問題,很多偏鄉、部落的學校是國內體育人才培訓的搖籃,這些孩子從小就很有體育的天分,偏鄉學校的球隊更扮演了一個重要的功能,他不只是一個運動的焦點,對球員而言,很多的教練其實是亦師亦父亦友,在這些小孩的成長過程中,他們一起生活,對其品格教育、團體生活、生活紀律都有影響,甚至提供三餐,在很多偏鄉地區,尤其是對於隔代教養的孩子而言,這些群體生活扮演了特別的角色,這跟都會區的球團、球隊是不一樣的。因此,本席希望這部分獲得教育部及體育署更特別的關注,也許在這數百人中能夠進到最高體育殿堂的孩子沒有幾個,可是對於他們人格養成及生活學習的過程卻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本席認為這是一個學校、家庭、社區三方面需要隨時去互補之處,也希望你們在資源上能給予更多的助益。而在這些球員在小孩階段經常參與各種比賽,也都會有一些球衣,因此,如果他屬於原住民族,我希望你們也能夠鼓勵他使用自己的族名,因為這涉及到尊嚴及自我認同,如果從小習慣於自己的族名代表了一種榮耀,社會也就都能接受且予以祝福與尊重。
何卓飛署長:東部部分是以臺東體中為主,那裡有滿大的一個基地,而且政府投注於當地的經費是三十多億,青少年的訓練、潛力選手培訓的部分會以東部訓練基地為主。本來預備在東華大學做一個足球場,就現有的游泳池、體育館規劃出一個類似國民運動中心。惟東華大學目前在其場地使用上對於作為一個體育發展基地的部分也有一些意願和想法,雙方還在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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