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防職災 #速立公衛師法!
今天是國際工殤日。19世紀,工人職業傷病,向雇主求償極為困難,1984年 加拿大公共雇員工會(CUPE)提出在4月28日悼念因工作受傷或死亡的工人,各國陸續跟進,國際勞工組織(ILO)定名為「世界職業安全衛生日」(World Day for Safety and Health at work),積極推動職場安全,減少職業災害發生。
台灣自1999年起,由臺北市政府推動工殤日相關活動,當時捷運在淡水河的地下隧道工程使用壓氣工法,因未能落實減壓步驟,導致在場工人、工程師罹患潛水夫症。勞團持續抗爭修法後,2002年4月28日正式施行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並於該法第39條明訂政府應建立工殤紀念碑,定每年4月28日為工殤日,推動勞工安全衛生教育。
#這是世界公共衛生史上的重要指標
RCA訴訟案,是台灣司法史上,工殤案判賠金額最高、抗爭時間最長的案件,台灣職業災害賠償最重要的推進,更是世界公共衛生史上的重要指標,也因此間接的開創台灣職業醫學的發展。而RCA工廠汙染從發現、驗證、法院,歷經了24年,三代職業醫學專業蒐集的科學證據,發揮了最關鍵的力量。從此案足以證明,防範於未然,預防比治療更加重要,也更加突顯推動公共衛生師的的必要性。
#勞權女戰神 賴香伶
#國際工殤日
#環境衛生職業健康
#推動公共衛生師立法
速立公衛師法 在 民意論壇:聯合報。世界日報。udn tv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疫情發燒…盼速立公衛師法
陳保中/台灣公共衛生學會理事長(台北市)
武漢肺炎自第一例確診開始,政府行政團隊與第一線醫護及防疫人員辛勞,讓人敬佩。台灣每年培育近千名公共衛生人才,若能妥善投入運用,相信能緩解並分擔面對突發公衛事件的負荷。
公衛師專業,來自其跨領域整合學習的通才特性,不料「跨領域」卻成最大原罪,讓公衛師背負「不具專業獨特性」非戰之罪。然而,現今民眾面臨的健康威脅日趨複雜,傳染病防治進入後SARS時代,MERS、伊波拉病毒、禽流感/流感、武漢肺炎等,造成全球公衛緊急事件;尤其為了讓群眾健康保護規畫,達到最大效益,除前線醫護的醫療協助、防疫人員的檢疫追蹤,亦須後端資料庫的數據分析評估影響,最終才能提供政府衛生部門制定相關因應政策。例如去年底RCA案再判賠成功,背後有一群具公衛背景的專家學者,提供專業的長期健康評估,以科學證據使法官信服,判RCA等公司須負賠償責任。
這前端醫療照護及追蹤,到後端資料分析的攜手合作極其重要,然現實卻經常讓第一線醫護、防疫人員概括承受全部工作,使其衝鋒陷陣之餘,還須承擔數據統合分析及長期健康影響評估等職務,難免負擔太重,亦忽視廣大公衛專才可供運用事實。
公衛師的專業,實際上可與醫護及其它如食安、環評、社區健康等專業相互合作,而非互相排擠。目前諸多醫療院所、衛生政策政府單位早已聘用具公衛背景人員協助業務執行,惟因長期無專業證照的肯定,不僅個人整體職涯發展受限,更使公衛人才的培育面臨挑戰,長遠來看亦會對國家競爭力造成影響。
殷盼立法部門正視此問題,並理解公衛師「專師不專屬」,且不排擠現行醫護等人員執行業務,儘速通過「公共衛生師法」,讓公衛師完美結合現有醫事人員,共同面對突發公衛事件,為台灣編織一張綿密的健康守護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