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伴孩子學習接納他的情緒
尚謙跟尚宇兩個孩子,在我與他們的父親離婚後便由他們父親的家庭照顧,直至去年二月才取回了他們兩人的獨立監護權,並從屏東帶到中壢照顧;我們母子分開的時間長達五年之久,而尚宇更是在三歲時就與我分開,直到八歲才被我接回來。
剛被我接回來的尚宇當時已經二年級,但他除了完全不識字之外,也無法用言語表達自己感受;在他大腦的辭彙庫當中,只有罵髒話時能夠講出完整的一句。
學習遲緩與重度情緒障礙,在我重新照顧他們時遇到非常多的困難,剛開學的尚宇只有第一週願意到學校,從第二週開始就三天兩頭鬧脾氣,即使我將他硬拖到學校門口,他也會抓著電線桿或是柱子死活不肯再移動半步。
在個體心理學的正向教養中,主張不能責備孩子,面對拒絕上學的孩子也不能硬性逼迫,然而這對我而言,在實踐上會有許多難以克服的問題。
我是單親媽媽,前夫直至今日仍沒有給予任何一毛扶養費過,因此家中的經濟是由我獨力承擔;我是北漂的高雄人,父母與親友皆在南部,在中壢照顧兩個孩子的我沒有任何的後援。
因此拒絕上學並不只是不去學校的問題而已,更會影響到我的工作與收入。
但是當我想要用強硬的手段讓尚宇去上學時,情緒失控的他就會開始出現暴力行為,破壞傢俱、摔東西、大吼大叫、咬我或是用拳腳攻擊我。
我至今仍然還記得,當我第一次用蠻力將情緒失控的尚宇壓制在地上時,動彈不得的他是如何對著我,罵出連我都不見得講得出來的完整髒話。
在他的內心裡可能是想說:「我不想到學校,因為我聽不懂老師在說什麼,也看不懂任何一個字,我連注音都不會;同學都會嘲笑我是笨蛋,而且他們覺得我很髒,他們都不願意跟我做朋友,我到學校只會被笑跟被罵,為什麼我一定要到學校?」
但他沒辦法講出這樣完整的句子,在他語言發展的階段缺乏足夠的對話練習;當學校表示孩子有學習遲緩的問題,建議帶去醫院做完整的鑑定時,家人們認為孩子還小不需要做這些評估。
雖然我同樣也認為孩子當時才幼兒園,做亞斯伯格與學習遲緩的鑑定還太早,但我不知道的是,在面對程度落後這麼多的尚宇時,他的父親與其家人們仍舊不覺得,這是個需要被重視的問題。
在家中只要耍賴,尚宇的祖母多半會幫他處理好一切;我還記得在尚謙的畢業典禮晚宴上,已經準備升上二年級的尚宇連想要自己盛湯,祖母都會不准他自己動手,搶著幫他做完這些事。
還跟他的父親同住時,只要在課堂上遇到挫折,尚宇就會逃離教室躲起來直到下課。而老師希望找他的父親對談,討論尚宇的學習狀況時,他的父親又總會各種推託不願出面處理,以致於逃課這樣的行為一直沒有被認真處理,尚宇剛來到中壢時也會有這樣的行為。
透過正向教養的方式,帶著尚宇重新學習認字與表達,每當他情緒失控時都要不厭其煩地引導他,好好說話、試著用言語告訴別人自己的感受。
由於無法說出一句完整的句子,最初必須一直用選擇題的方式讓他回答。
例如:你覺得自己現在的感覺是生氣還是難過?
例如:你生氣是因為哥哥還是因為我?
例如:你生我的氣是因為我對你講話太兇、要你去學校或是叫你寫作業?
這當中也有社工的幫忙,讓我們能夠順利到桃園療養院進行鑑定,並且輔以藥物控制尚宇的情緒問題;同時,我也在課後請了特教老師來指導尚宇學習認字。
這一年的時間下來,尚宇已經有明顯的進步,大部分有拼音的文字他都已經能夠讀得出來,也能夠看得懂常見的一些中文字。
當孩子情緒失控時,不應該去否定他的情緒;可以針對孩子的行為做引導,試著教他生氣時除了摔東西與罵髒話之外,還能夠做什麼。透過同理心的訓練,慢慢讓他自己去思考,如何在不造成他人困擾的情況下,發洩自己的情緒。
憤怒、悲傷、難堪、無助等負面情緒,都是正常的感受,不該因為這些感受是負面的就被迫壓抑;一但孩子對感受產生混亂時,他會沒辦法理解面對自己的情緒時,應該做出什麼樣的反應才是合理的。
常見的就是,當我們被長輩罵的時候,身為晚輩的我們必須虛心接受長輩的教誨,即便在這過程中他們用了極其惡劣的言語羞辱我們;我們不能夠對指導我們的長輩生氣,反而要心懷感激地跟長輩道謝,感謝他們將自己的人生經驗教給我們。
沒有任何一個人有義務得去承受,來自另一個人對自己身心上造成的傷害,不論對方是自己的父母、伴侶、師長或任何一個長輩都一樣。
因此,在教養孩子面對自己的情緒之前,最重要的是要先教育他們,不論他有任何的感受都是正常的。沒有什麼男孩子不能哭、女孩子要常微笑這樣的道理;你想哭就哭、你想笑就笑,你只要不去傷害到其他人,你的任何情緒都是屬於你的一部分,不需要去否定這些情緒的存在。
前幾天,尚宇因為誤以為他沒有晚餐能吃而大發脾氣,撕毀了一本我買給他的圖鑑,他為此感到非常的懊惱,但同時他也有主動去思考如何避免再次發生這樣的狀況。他在取得我的同意後,拿走一個原本要回收的大紙箱,並且改造成一個小屋子,怕黑的他還記得加了盞燈。
「媽媽,對不起,我把妳送給我的書給撕毀了。」
他說,以後當他很生氣想要破壞東西的時候,他會躲進他的秘密基地裡跟自己說話,等到不生氣了之後才會出來。
這樣,他就不會再因為憤怒而把東西給弄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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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重新鑑定流程 在 李彥秀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昨天我透過衛環-財政聯席委員會,特別將身心障礙朋友長期所擔憂的議題,向衛生福利部與社家屬等同仁提出質詢與疑問。
我們都知道社會福利資源有限,如何有效、公平去分配資源是非常困難。我瞭解,從101年開始,身心障礙的朋友要因應新制的身心障礙鑑定政策,必須每五年重新接受鑑定評估,表示未來將不會再有永久效期的身障證明,並在108年需全數換證完畢。
根據統計,具有永久有效期限身障手冊換證作業人數是75萬6,334人,但這項政策推行四年時間,截至今年六月,尚未換發新證人數共有57萬227人。我認為,更換速度與行政部門的估計存有很大落差,這不僅是身障朋友對政策推行有疑問,更是行政部門未盡到該有的責任。
過去我接到許多陳情,更深刻體會到,特別在雙老的家庭中,因為小孩的身障程度是無法自理,非常憂心未來小孩要如何自行換證!最重要是,對於身體的身障程度而無法或無需重新鑑定者,政府再108年後可以直接換發證明,但中央與地方人力完全不足以協助之下,這反倒加重身障朋友的負擔。我認為,政府勢必要完善政策推行的精神,落實需求評估後再做調整,不要因行政流程疏失而造成身障朋友權益受損。
所以,我今天要求相關部會首長,再換證期限要給予彈性放寬、針對不同身障類型做需求評估,以及要求中央與地方共同配合協助,不要讓身障朋友的權益成為政策下的犧牲品。
身心障礙重新鑑定流程 在 陳慧文 高雄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記者邱英明高雄報導】交通事故頻傳,陳慧文議員昨天對市警局交通隊處理交通事故的責任歸屬在還沒有判定之前就先開單告罰,這是交通大隊給基層員警壓力,造成交通事故不問理由,就先各打五十大板再說,這會造成警民對立,警方經初步判定即對雙方逕行舉發,在肇事責任還沒有明朗前就逕舉認定標準有重大疑義。
陳慧文指交通大隊給予基層員警壓力,造成交通事故不問理由,經初步判定即對雙方逕行舉發,逕舉認定標準有重大疑義。高雄市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是以初判表為開立罰單的依據,交通大隊擴大解釋「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中的肇事舉發,她認為,開單應有具體明確違規事實,若僅以可能肇事原因作為初判依據,實屬過苛。
陳慧文指若依初判定作為車禍事故的舉發,恐增加事故當事人負擔,並影響後續車禍審理的預判,陳議員擔憂恐造成警民之間的對立。警察局表示,車禍肇事的舉發根據初判表或鑑定結果均為合法,針對個案則尊重現場處理的員警認定,如有爭議或現場處理人員無法立即判斷者,將會同意於鑑定後再處理,並沒有特別要求根據初判結果來開罰,警察局將進行檢討與改善。
陳慧文指出從中低收入戶態樣中發現社會救助申覆及認定的問題,包括區公所承辦人員申覆認定標準不一,導致弱勢民眾無所適從,加上社工訪視流程時限為60日,如重新申請或申覆將一再延遲期程,造成弱勢民眾等待期過長。 陳慧文建議市府加強橫向聯繫、明確分層授權,讓區公所社福業務承辦人成為社福助力,而非阻力。
社會局表示,有關中低收入戶認定部分,過去是以家戶認定,由於現代家庭結構的崩解,離婚、失聯家長越來越多,目前有將近5萬件的申請量,囿因人力不足問題,目前是以「社會救助法」標準先行過濾一次,再以社工訪視補充評估,讓真正有需要的家庭獲得幫助。
陳慧文議員說,高雄市老年人口將近35萬人,占全市人口12.55%,高齡化為社會未來趨勢,老年人口被排除健保費補助的人數勢必升高。她表示,台北市及桃園市排富標準為年度所得稅率逾20%,高雄市是對年度所得稅率逾5%者不再補助,預計約有6萬9000名老人及2700名身心障礙者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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