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今天一定有很多人看到這則新聞,心裡很難過,同時也覺得政府殘忍不通人情,應該要有彈性作法。
野生動植物是全球第四大非法貿易,僅次於人口販賣、軍火與毒品。海關也一直都有查獲像是鱷魚、烏龜、狐獴等野生動物的走私案件,為了國內物種與傳染疾病的控制,法律規定只有撲殺一途,在新冠疫情當下,社會或許有不小支持的聲音,但是動物的權利在國際上已得到法律相當的承認,它們是能感受愉悅痛苦的生物,因此台灣現行法律規定「唯一死刑」的處置,很可能有違反國際法的嫌疑。
政府應該作重罰來嚇阻要甘冒風險賺黑心錢的走私商人,不要再讓這些動物成為走私案件中唯一的犧牲者。
#走私很該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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