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騎士》(#The_Green_Knight):躲在虛像背後的「高貴」騎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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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_Lowery 導演的《綠騎士》,改編自敘事詩《高文爵士與綠衣騎士》,片中有好些情節,令我感到茫然、影片色調偏灰暗,加上戲院的逃生警示燈過於明亮,使得暗夜場景更顯得霧茫茫,人物的動作與神情都看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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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騎士》讓我看得有些煩躁(#畫面暗到我想抓狂!),但我喜歡這部作品,它不討喜(導演大部份的作品好像都不怎麼討喜),可是有不少橋段很打動我,場景與服裝造型絕美,演員的群戲整齊精彩。《綠騎士》是一部慢節奏的作品,有人認為這是詩意,有人覺得這樣的節奏會讓人失憶(看到睡著)。片商用「再現《冰與火之歌》奇幻冒險世界」替《綠騎士》宣傳,會給入場觀眾錯誤的期待。如果你喜歡導演的《鬼魅浮生》和《老人與槍》,可以給《綠騎士》一個機會。如果《鬼魅浮生》和《老人與槍》讓你厭煩,那...《綠騎士》或許不是一個太好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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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文爵士與他的冒險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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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瑟王舉辦聖誕晚宴,綠騎士出現在宮中,他向騎士們提出挑戰,有沒有人敢與他對決?獲勝者將能獲得綠騎士的武器和財富。然而,這個挑戰有個但書,獲勝者必須在一年後,親自前往綠教堂,讓綠騎士以相同的方式回敬對手。挑戰者如何擊敗綠騎士,他也將如數奉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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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住,這只是一場遊戲。」亞瑟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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宮殿裡一片死寂,亞瑟王的姪子高文爵士為了展現勇氣,接受挑戰。然而,綠騎士的「挑戰」是詭詐的:如果沒人站出來接受挑戰,那麼亞瑟王與圓桌武士都是「偽」騎士。如果有人站出來接受挑戰,砍殺的力道太小,無法贏得比賽,還會被嘲笑是膽小鬼,砍殺的力道太大,又得擔心一年後的自己會受到同等嚴重的傷害。高文爵士接受挑戰,一刀斬向綠騎士的頭,頭顱落地。對高文爵士來說,死人不會來找他報復,他贏得財富與名聲。怎知,無頭的綠騎士從地上緩緩爬起,狂笑著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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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騎士知道自己不會死,所以敢接任何一刀,揮刀的高文爵士僅是血肉之軀,假如一年後沒有遵守他與綠騎士約定,名聲掃地,再也抬不起頭(也是一種人頭落地)、為了維護名聲,鼓起勇氣去找綠騎士,卻可能丟掉小命,該如何抉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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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騎士》開場,高文爵士的女友艾瑟兒問他:「你是騎士了嗎?」高文回說:「還不是、我有得是時間、我還沒準備好」高文回到住處,母親問兒子為何一夜未歸?高文謊稱自己是去做彌撒,母親心裡明白兒子所言並非屬實。這場戲有幾個重點:一,高文對於成為騎士一事感到焦慮,出身皇族,卻遲遲沒成為騎士,讓他心有愧疚(羞愧),但他的個性又不想去爭取成為騎士的榮譽,從而產生矛盾。二,高文內心欠缺信仰,意志不夠堅定。三,高文可以輕易對母親說謊,暗示他取巧的個性(電影會不斷應證高文愛說謊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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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高文無意成為騎士卻又接下綠騎士的挑戰?從母親到亞瑟王,人們都在問高文何時會成為真正的騎士?為了符合他人對自己的期待,高文只好硬著頭皮上陣(半強迫性)。同樣的,為了符合人們對他的期待,高文爵士也得在一年後,硬著頭皮赴約,實現他和綠騎士的約定。高文爵士接受綠騎士的挑戰並履行兩人的約定,到底是勇敢?是虛榮心作祟?或是時勢所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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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騎士從何而來?綠騎士其實是高文爵士的母親所召喚,目的是要讓兒子成為騎士,成為被眾人景仰的對象。既然綠騎士是高文母親所召喚,那麼綠騎士對高文或許並無殺傷力?他的存在只是一種假象,讓人們「相信」高文爵士十分勇敢?或者,綠騎士的存在是母親對兒子的測試,想要考驗高文是否有成為高貴領袖的道德與勇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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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年冬日,高文爵士依約踏上拜訪綠騎士之行,途中遇見:年輕男子、聖女威尼弗、狐狸、巨人、城堡主人與夫人,每一個相遇,都是考驗,都在拼組出高文爵士的為人,我們從高文與人(還有一隻狐狸)的互動中,看見他性格中矛盾的一面:高文被年輕男子與同夥洗劫時,他急忙否認自己是個騎士(當人們歌頌高文英勇對決綠騎士時,又欣然接受自己的騎士身份)、高文答應聖女幫忙尋找她遺失的頭顱,他詢問聖女這樣的舉動有無報酬(「善心」必須有所價值?)、為了換取城堡夫人身上的綠腰帶(也為了滿足肉體慾望),高文與城堡夫人發生性行為、城堡主人與高文訂下協議,主人說他捕獲的上等獵物都歸高文所有,高文在城堡中獲得的禮物,都歸城堡主人所有,高文答應了主人的要求,卻沒有信守對主人的承諾,沒有交出城堡夫人給予他的腰帶(綠腰帶內藏咒語,可以保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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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是騎士!」城堡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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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堡夫人曾經幫高文爵士畫過一幅肖像畫,她沒有畫眼前的高文爵士,而是畫反光倒影裡的高文爵士。說明在城堡夫人的眼中,眼前的高文爵士並不真實,真正的他躲在虛像背後。有趣的是,高文當上國王後,這幅上下顛倒的畫像竟出現在宮殿中,而且畫像還被擺正,#暗示高文承認城堡夫人的肖像畫才更貼近真實的自己(身處暗處、籠罩陰影、畫中人物的臉上不見任何驕傲神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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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文爵士的旅程,以及他與綠騎士的會面,讓他看清真正的自己:膽小,貪婪,自私。高文最後沒能完成他與綠騎士的約定,沒能接下綠騎士砍下的那一刀,狼狽地落荒而逃。高文返回家園後,眾人不疑有他,將他捧為英雄,亞瑟王臨終前將王位傳給他,成為新王的高文立刻與艾瑟兒分手,強奪他與艾瑟兒生下的兒子,另娶豪門女子為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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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或許是最諷刺的結果吧?識人不清的群眾,以及活在謊言中的掌權者(#現實生活不也常上演小人得志的戲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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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高文爵士就算逃過綠騎士的制裁,死亡仍會步步進逼,面對冷血背叛、無情戰火、數不清的生離死別,年邁的高文再次走到生命的岔路,再次面對死亡,再次自我詢問:這樣的我(犧牲他人而苟活的自己),就是我想成為的人嗎?我沒有遺憾、沒有愧疚嗎?如果能夠再來一次,我會不會更勇敢地面對綠騎士?會不會更真誠地實現對他人的承諾與接受自我的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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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綠騎士即將揮下的斧頭,你(銀幕外的我們)願意成為一個高貴(但未必能享有掌聲)的人?或是無時不刻畏懼死亡的到來,甘願活得畏縮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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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瑟兒與城堡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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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瑟兒與城堡夫人的外貌一模一樣,但階級、地位、權力截然不同,她們像是人的兩種面向,艾瑟兒善良純樸,城堡夫人聰明算計。艾瑟兒代表的是良心,她對高文說:「為何要當個偉大的人?為何當一個好人還不足夠?」對艾瑟兒而言,當一個默默無名的正直好人(發自內心的善),並不遜於當一個名聲顯赫之人(過度追求名利)。城堡夫人代表是權力與慾望,高文問夫人是否讀過城堡裡的所有書籍?夫人說她全部讀過,還說:「我有時會寫書,有時會抄寫我聽過的傳說或是頌歌,我把它們寫下來,有時候當我覺得有改進的空間,我會修飾一下。」權力者掌握話語權,只要稍加修飾,就能改變一件事與一個人的評價,夫人的這番話,不正似高文逃離綠教堂後的人生經歷嗎?稍加改造,一個膽小的人,就能被奉為國家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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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文之母與矇眼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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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堡中有一名眼睛矇著白布的老婦人,高文爵士的母親在施法召喚綠騎士時,眼睛也矇上白布。城堡婦人有天走入高文下榻的房內,她撫摸高文臉龐的方式跟高文母親撫摸兒子臉龐的方式如出一徹。如果老婦人即是母親的化身,那麼高文的所作所為(包括與城堡夫人的情事以及索求綠腰帶),母親全都看在眼底,但是為了要讓兒子成為國王,母親選擇「睜隻眼閉隻眼(矇眼-忽視真相)」的態度,說明親情也可能是盲目的,也是讓人邁向腐敗的力量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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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文爵士與城堡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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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堡主人與高文爵士有一場戲非常地有意思。主人問高文想從他與綠騎士的約定中獲得什麼?高文回答:「榮譽?」他的語氣上揚,口氣有所疑慮。主人回說:「你這是在問我嗎?」暗示主人覺得高文連自己要什麼都不確定。高文連忙改用正向且肯定的語氣再說一次:「榮耀,高貴的騎士都在追求榮譽。」(高文的回答會依據他人的反應修正,而不是自己內心真正的想法)。城堡主人接著問:「這是你畢生追求的事嗎?」高文說:「成為一名騎士?」主人說:「不,我是說榮譽。」高文的回應,說明他並不真正在乎榮譽,#成為騎士不是為了追求榮譽而是追求隨之而來的名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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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文爵士與年輕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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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文爵士前往綠教堂途中,曾向一名年輕男子問路,男子告知方向後,高文隨即離去,男子為此感到不悅,在背後高喊:「我的指路難道沒有任何的價值嗎?」高文愣了一下,給了對方一枚錢幣。隨後,這名男子與同夥洗劫高文,搶走他的家當以及綠騎士贈與他的斧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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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無分文的高文來到一間荒廢房舍,決定在屋中休息。半夜,小屋主人:聖女威尼弗向高文現身,聖女的鬼魂請求高文爵士找回她沉沒水中的頭顱,高文爵士問聖女:「如果我幫妳找回頭顱,妳要給我什麼回報?」聖女斥責高文:「你怎麼能問我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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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文遇見的年輕男子卑劣又自私,但高文就更高貴嗎?當他走投無路時,不也向聖女要求報酬(一如年輕男子跟高文要求小費)?再者,高文找回並歸還頭顱給聖女後,陽光灑入小屋,牆柱邊出現高文遺失的斧頭。原本被年輕男子搶走的斧頭,為何會出現在聖女屋內?聖女為了報答高文所以幫他帶回斧頭?或者,聖女之死其實與高文有關(聖女說自己的頭顱是被一名貴族砍下,她甚至問高文:「你不會就是那名貴族吧?」)?他人眼中形象正面的高文,是否藏著不可告人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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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文爵士與狐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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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文前往綠教堂的途中,總有一隻狐狸相伴。狐狸不求回報,忠實陪在高文身邊,除了幫他解圍(巨人族對高文的敵意),也在關鍵時刻,叮嚀高文誠實地面對自我的怯懦(要求高文解下綠腰帶)。然而,高文無法忍受狐狸的指控,趕跑了狐狸。狐狸是高文見到綠騎士前的最後一道阻礙(#良善之光),沒了狐狸,高文的心全部被暴力(年輕男子)、貪婪(聖女)、慾望(城堡夫人)、謊言(城堡主人)所佔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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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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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騎士》尾聲,高文倉皇逃離綠教堂,David Lowery 導演用了一組蒙太奇鏡頭,帶領觀眾看見高文的後續發展:平安返鄉、功成名就、背叛情人另娶豪門女子、面臨連年戰火、民眾的不滿日增、兒子命喪戰場、城堡眼看就要被敵人攻入......高文漫長的一生,被濃縮在短短十幾分鐘內,其實,David Lowery 導演在《鬼魅浮生》有用過類似的敘事手法,兩部影片的主角(高文爵士、流連陽間的鬼魂)在走過數十年甚至數百年後,發現自己又回歸到最初的原點,念念不忘,牢牢抓在手中的一切(恐懼失去、恐懼死亡、恐懼自己的缺陷、恐懼他人的眼光),不過是種虛像、是內心的執迷在作祟。主角們在經歷時間的淬煉後,終於明白:唯有直視死亡,才能求生,唯有捨得,才能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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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綠騎士即將揮下的斧頭,#高文爵士將不再懼怕。
同時也有6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7,930的網紅陳美雅Meiya,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借錢給人會要不回來嗎?要注意喔,有消滅時效制度!債務人會取得一個抗辯權,變成不用還錢,要注意喔😎😎😎以法律觀點跟大家說明法律消滅時效制度#縱使債權存在,可是超過一段時間會🈶️時效消滅制度的適用,債務人會取得抗辯權,主張時效消滅抗辯而不用返還 #陳美雅#日本早稻田大學法學博士#高雄市議員 ❤️一起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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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之光!!!🏆🏆🏆恭喜 翁啟惠前院長!
翁啟惠,前中央研究院院長,是出生臺灣嘉義的化學家,專長生物化學、有機及合成化學,他的以酵素技術大量合成複雜多醣體及醣蛋白更是世界首創。現任國家生技醫療產業策進會會長、斯克里普斯研究所研究員、中研院特聘研究員、國立中山大學榮譽講座教授,亦為中央研究院院士、美國人文與科學學院院士、美國國家科學院院士。2014年在有關醣分子合成及醣蛋白的傑出研究獲得沃爾夫化學獎[2]。2015年獲得英國皇家化學會羅賓遜獎;2021年再獲得威爾許化學獎[3]。
2006年擔任中央研究院第9任院長、2011年獲提名連任,2016年因浩鼎案而辭職,2018年浩鼎案一審獲判無罪,士林地檢署決定不上訴後無罪定讞。
國民黨為了行政治鬥爭,不惜拉下一個優秀院士,雖然宇昌案及浩鼎案兩案最後都無罪簽結,卻耗損一位優秀科學家長期的心力跑這些無謂的訴訟。如翁啟惠這樣優秀的人才,放棄國外高薪,回台灣奉獻研究,絕對是為了一顆愛台灣的心。#兩次捲入官司訴訟,#時間點剛巧都與台灣總統大選有關。
#國民黨及部分台灣人民
#需要給翁院士一個道歉
台灣人民,我們要注意這種事情已經一再地發生。擁有識讀能力,是我們該做到的!
⚛️宇昌案
2011年12月12日,在2012年中華民國總統選舉前30天,中國國民黨馬英九政府由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主委劉憶如出面指控宇昌案涉及不法,翁啟惠發表聲明認為目前輿論對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蔡英文不太公平[8],不久後翁表示該聲明不一定是針對蔡英文,所有參與的人都有責任呈現事實,幫助社會了解前後過程。2012年1月14日總統選舉,蔡英文敗選;同年8月14日,特偵組 #查無不法事實, #簽結此案[9]。
⚛️浩鼎案
主條目:台灣浩鼎生技
2016年3月23日,時任中研院院長翁啟惠捲入浩鼎案,當時他人在美國,同月28日透過電話請辭、29日再提書面辭呈但皆不被獲准,4月翁啟惠返台後聲明會留任至總統圈選下一任院長,因為考量到院長辭職會使副院長、院內的一級行政主管都得一起離開行政職,而且原定其任期至同年10月18日屆滿,下一任院長的遴選作業已在進行,為避免院務推動出現空窗期,授權三位副院長代理其職務,待選出新院長後最快在一、兩周內辦理提前交接,然而5月10日總統馬英九核准他在3月29日提的辭呈,下一任院長留待即將上任的新任總統蔡英文圈選。
2017年1月,士林地檢署依貪污罪起訴[10]。7月,被監察院以涉及8項違失通過彈劾,送交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處理。[11][12][13]2019年4月3日,被公懲會以8項違失成立2項記申誡,分別是以浩鼎股東鄭秀珍名義和女兒持有浩鼎股票未依法申報,還有中研院和浩鼎的合作案未依利益衝突迴避處理原則可能使其直接或間接獲利,其餘則為事證不足或無違失[14];同年7月,翁啟惠向公懲會聲請再審[15][16],但被審判長石木欽駁回[17]。2020年,翁啟惠再度向公懲會提再審,但仍遭駁回[18]。2021年3月10日,監察院「司法及獄政委員會」,依照監察院「訴願審議委員會」和「廉政委員會」的決議,再行釐清說明,認定翁啟惠無財產申報不實,亦無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19][20]。
翁啟惠本人發表聲明指出,當年的起訴、彈劾,及公懲會因此做出申誡,都是基於錯誤事實,已嚴重傷害名譽。在上屆及這屆監察院分別於2019年及2020年經過「訴願委員會」詳查,皆確認沒有不實申報財產。中研院也從未認定他有違背任何規定。他聲明表示,此次監察院在收到陳情後,願意依據彈劾後所發生的新事實及新證據,重新檢視,還予清白,致上誠摯的謝意[21]。在另一份委任律師的聲明則強調,監察院訴願會是公務人員財產申報事件的最終認定機關,特定監察委員不服其決定,仍繼續以片段事實做主觀推測,甚至對外發言,令人遺憾。[22]
2018年12月28日,士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翁啟惠、張念慈無罪,在翁啟惠借名購得3000張浩鼎股票部分,合議庭認為翁啟惠長期透過張念慈理財已經以自由資金購買1460張浩鼎股票(以每股110元,至少1億6000萬),雖然事先向中嘉尹衍樑借錢,但並非「無償贈與」,更不能說是賄賂。[23]2019年1月4日,法院裁定準許翁啟惠解除境管。1月21日,檢方就浩鼎案決定不上訴,#全案無罪定讞。
來源:維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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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被不停的不停的問,現在我們一次把夫妻財產制的相關問題做總整理,希望重複的問題,大家賣擱問啊啦~首先要特別說明,以下的問答都是以夫妻沒有另行約定夫妻財產制,就是依法定財產制來計算財產的喔!
1.先生(或太太)把賺的錢都供自己花用,讓另一方獨自負擔家庭生活費用,另一方可以請求對方給付嗎?
A:依民法第1003條之1第1項規定:「家庭生活費用,除法律或契約另有約定外,由夫妻各依其經濟能力、家事勞動或其他情事分擔之。」因此,夫妻一方的確可以依雙方的經濟能力比例請求他方給付家庭生活費用喔!而且法律還肯定從事家事勞動的一方所做的貢獻,可以成為抵充給付家庭生活費用的一部分呢!
2.我婚後賺的錢,是我自己的還是夫妻雙方共有的呢?
A:依民法第1005條的規定,夫妻未以契約約定財產制,就是以法定財產制為夫妻財產制,而依民法第1017條之1第1項前段的規定,夫妻財產是各自所有的。因此簡單的說,除了特殊的借名登記關係之外,一般來說,財產在誰名下就是誰的。
3.這麼說我想怎麼處置自己的財產,對方無法過問囉?
A:沒錯!依民法第1018條的規定,夫妻各自管理、使用、收益及處分其財產。
4.那麼,我需要清償先生(或太太)個人婚前或婚後所積欠的債務嗎?
A:依照民法第1023條第1項的規定:「夫妻各自對其債務負清償之責。」因此,萬一遇到配偶是個卡奴或是賭徒,另一方並不需要為他的債務負清償責任喔!只有例外在民法第1003條之1第2項規定,家庭生活費用所生之債務,由夫妻負連帶責任。
5.那麼如果是沒有登記的財產,算誰的呢?
A:依民法第1017條第1項後段的規定,不能證明是夫或妻的,就推定是共有的。
6.可是我是家庭主婦怎麼辦?我的勞力都貢獻給家庭,離婚難道一毛錢都分不到嗎?
A:並不會喔!法定夫妻財產制,最大的特點就是,依民法第1030條之1第1項前段的規定,法定財產制消滅時(譬如離婚或一方死亡等),婚後取得的財產剩餘較少的一方可以跟剩餘較多的一方請求差額的一半,譬如一方婚後財產剩300萬,另一方婚後財產剩100萬,那較少的一方就可以跟另一方請求差額200萬的一半,也就是100萬。
7.只要是婚後取得的財產就可以拿來計算剩餘財產分配嗎?
A:不是喔!依民法第1030條之1第1項但書的規定,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以及慰撫金,不管是婚前還是婚後取得,都不是剩餘財產分配的範圍。
8.那如果,我的配偶婚前買的房子,都拿婚後賺的錢來付貸款,讓我來付生活費,對我來說不是很不划算嗎?
A:沒關係,民法第1030條之2第1項規定,以婚後財產清償婚前債務的部分,離婚時,一樣要計入婚後財產做計算。
9.可是,如果夫妻共同生活沒算那麼清楚,有的錢已經混在一起分不出是婚前還是婚後財產了怎麼辦?
A:依民法第1017條第1項中段的規定,不能證明是婚前或婚後財產,就推定是婚後財產。建議想要保留著自己婚前收入的人,可以將婚前的收入,存入另外一個帳戶,就是自己的私房錢。
10.那麼如果婚前買的房子或買的股票,在婚後所收的房租或股息,算是是婚前財產還是婚後財產呢?
A:依民法第1017條第2項的規定,是要當作婚後財產計入分配的範圍的喔!
11.如果是完全是婚前財產買的房子,卻在婚後漲價,漲幅的部分需要拿出來分配嗎?
A:法條上沒有規定,但目前有法院判決是認為不需要。
12.如果我的配偶故意躲避剩餘財產分配,在離婚前先把財產過戶給別人呢?
A:如果是無償贈與的行為,而會妨礙剩餘財產分配,可以聲請法院撤銷喔!不過例外在履行道德義務的相當贈與,像孝敬父母的零用金,就不可以請求撤銷。至於有償行為,如果行為時明知有害於剩餘財產分配,而受利益的第三人也明知還配合,譬如故意賤賣房子,也是可以聲請法院撤銷,以上情形通常發生在婚姻亮紅燈時,雙方耍的心機。
13.上面說的這個撤銷權是有時效的嗎?
A:有的,自配偶知情開始6個月後,或脫產行為超過一年而消滅。此外,當時如果未行使撤銷權,在法定財產制消滅前(譬如離婚或一方死亡等)5年故意脫產的財產,一樣要加計回來做剩餘財產分配,但同樣的,履行道德義務的相當贈與不能計算在內。甚至對明知而配合脫產的第三人還可以就其所受利益,請求返還自己分配不足額的部分,但以對價顯不相當為限。這裏的返還請求權,於已知的兩年內,或自法定財產制消滅的5年內未請求,也會罹於消滅時效。
14.以上所說的財產分配計算,財產的價值是以什麼時間點做計算?畢竟不動產的漲跌幅度太大了。
A:通常是以法定財產制消滅時為準(譬如離婚或一方死亡等。)但如果是判決離婚則是以起訴時為準,不過前一項說到應追加計算的財產則是以對方故意脫產時的價值為準。
15.如果不想選擇法定財產制有其他選擇嗎?
A:其他財產制還有分別財產制(夫妻財產完全分開,連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都沒有)或共同財產制(夫妻財產完全共有,處分應得他方同意,債務共同承擔)不管是婚前或婚後,都可以用書面契約來選擇財產制,但必須要去法院登記才可以對抗第三者。
16.我和配偶是法定財產制,但是我的配偶都不讓我知道他的財產狀況,怎麼辦?
A:民法第1022條規定,夫妻對婚後財產互負報告義務,太陽底下無新鮮事,實務上真的有人向法院請求對方報告婚後財產狀況。
17.婚後財產要拿出來分配,可是萬一對方婚後都不負責任,靠我一個人養家,這樣還要把我賺的錢拿出來分配,不是很不公平嗎?
A:民法第1030條之1第2項規定,平均分配顯失公平時,法院可以調整或免除分配額。
18.我已經離婚了,現在還可以請求剩餘財產差額分配嗎?
A:依民法第1030條之1第3項的規定,從法定財產制消滅(譬如離婚或一方死亡)起算,已知的財產差額是兩年內,不知的財產差額是5年內,不行使而消滅。
19.他方不同意,即使尚未離婚,我可以單方請求改用分別財產制來保護自己嗎?
A:依民法第1010條規定,在某些情況下,例如對方不給付家庭生活費用、夫妻一方財產不足清償負債時、不當減少婚後財產可能妨礙剩餘財產分配或夫妻因難以維持同居而分居6個月以上時,的確可以單方聲請改為分別財產制,但記得此時就會產生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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剪輯: Bruce Lu
監製/編輯: 黃豪瑞 (Jasp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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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校》(英語:Detention),是一部於2020年播出的臺灣校園懸疑歷史驚悚影集,總計8集,改編自赤燭遊戲的同名電腦遊戲,由2020年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所發行,此劇集由蘇奕瑄、莊翔安、劉易三人執導,製作人林仕肯、林怡伶,於公視主頻首播,Netflix全球同步上線,公視+每週日上線[
此次劇集的背景設定是以原作遊戲中的輪迴結局作為衍伸,並更進一步擴展遊戲的世界觀,與2019年上映的同名電影《返校》並無任何關聯或是續作之意。
除了將原先發生讀書會事件過後的事發背景「翠華中學」拉到原始劇情的30年後——1999年[註 1]作為擴展,
更以雙主角的模式開啟全新的故事篇章。此外,於原作登場的臺灣民間文化與等元素信仰,在本作則是另一更加具象的形式作為呈現。
1969年,正值臺灣白色恐怖時期禁錮的戒嚴時期,位於分業縣金鸞鄉[註 2]的『翠華中學』傳出有師生因組織讀書會而遭到拘捕。
隨之,因檢舉匪諜有功獲頒榮譽狀的女學生「方芮欣」不知何故墜樓身亡,
因而令發生在校內的靈異事件傳聞不斷,校方只好請託城隍廟舉辦法會、鎮魂驅邪。
直到三十年過去,翠華中學威權的校風依舊。某日,從台北轉來翠華中學的轉學生「劉芸香」
因誤闖校園禁地『涵翠樓』[註 3]在意外中遇見方芮欣的鬼魂過後,逐步揭開校園過去塵封的悲劇真相……
李玲葦 劉芸香 翠華中學學生
1999年,和母親從台北搬至分業縣金鸞鄉,並於翠華中學二年忠班就讀的轉學生。
由於過去不健康的家庭關係及背負母親的沉重壓力,導致其養成內心自卑的壓抑性格。
在一連串的意外中闖入禁地並遇見方芮欣的鬼魂過後,雙方漸漸對其產生依賴。
韓寧 方芮欣 翠華中學學生(30年前)
就讀三年忠班,容貌清秀、成績優異的資優生。生前曾被肯定具有相當非凡的文學才華。
在三十年前(1969年)的讀書會事件帶來的愧疚感而選擇輕生[註 4]後,
在往後因靈魂徘徊於校園內不得超生,在封印的痛苦中記憶漸漸扭曲,自身的怨靈則徘徊於涵翠樓尋找新的附身對象。並試圖對當時的事件所復仇。
劉芸香周邊人物
演員 角色 介紹
黃冠智 程文亮 翠華中學學生
就讀二年忠班,劉芸香的同班同學,出身自道士世家,將繼承背負家族傳承使命的城隍廟第五代傳人。
嚮往著能夠離開金鸞鄉,前往外縣市的都市展開新的生活,實際個性相當真誠善良,在事件的過程也默默關心著芸香的安危,也因在校內成績表現不佳,因而成為校規制度中「鬼牌」[註 5]的配戴者。
姚淳耀 沈華 翠華中學教師
二年忠班的代班導,沈敬校長的獨子,懷抱著理想與熱忱的青年。
心底卻因成長於父親威嚴之下,有著脆弱的一面。
自從海外歸國返鄉後來到翠華中學擔任詩社指導老師,深受學生們的愛戴,一心想改革校中守舊封閉的制度。
趙正平 白國峰 翠華中學教官(年長時期)
陸軍中校轉調至翠華中學擔任30多年的教官,
視學校為反共基地,堅信終有一日重返戰場。
平時於校內皆以軍隊般的威權教條管束翠華師生。
羅光旭 沈敬 翠華中學校長
沈華的父親,三十年前在翠華中學擔任主任,因覬覦權力利用讀書會事件讓自己順利上位,
如今已成為翠華中學的董事長兼校長。
蔡瑞雪 蘇婕妤 翠華中學學生
劉芸香和程文亮的同班同學,二年忠班的班長,是位品學兼優的乖學生。
自從劉芸香轉學至翠華中學後,就默默經常關心她,直到發現芸香的情況有異時才漸漸疏遠。
鄭家榆 鄧馨予
(劉母) 劉芸香的母親
觀念保守的傳統女性,依賴著搖搖欲墜的家庭空殼。是劉芸香最大的精神壓力來源。
張翰 劉俊賢
(劉父) 劉芸香的父親
長年於中國大陸出差的台商,長期忽略劉芸香母子,也是劉芸香的精神壓力來源。
吳昆達 魏仲廷 翠華中學學生(中年時期)
因讀書會事件後的15年牢獄生涯而受盡折磨、未老先衰。
因解嚴而赦免出獄,卻因周遭都已家破人亡後而產生了創傷後壓力症候群,導致精神狀況異常,
因此而自囚在沒落的魏醫院中,時時害怕再次遭到政府的監控迫害。
方芮欣周邊人物
演員 角色 介紹
夏騰宏 張明暉 翠華中學教師(30年前)
曾於翠華中學任職的教師,因著對文學的喜好而與方芮欣兩人相知相惜。並意外產生了師生戀並親手做了一條白鹿項鍊贈與方芮欣。
最後在讀書會事件中遭到處決,是對方芮欣產生巨大影響的關鍵角色。
林志謙 魏仲廷 翠華中學學生(學生時期)
30年前(1969年)的魏仲廷,就讀二年仁班,讀書會成員。
房思瑜 殷翠涵 翠華中學教師(30年前)
曾於翠華中學任職的教師,外冷內熱,儀態萬千,結合智慧與美貌在一身。和張明輝一同創辦讀書會,對學生有種柔中帶剛的氣態。也因和張明輝接觸頗深關係,讓方芮欣誤會倆人有戀情,進而使讀書會被舉報。
楊閔 張佩樺 方芮欣的母親。
唐治平 方道勤 方芮欣的父親。
其他演員
演員 角色 介紹
莊益增 程父 金鸞鄉城隍廟傳人
程文亮的父親,城隍廟的的廟祝,承襲家族志業,但完全沒有天分,期待受城隍爺欽點的程文亮能夠留在金鸞繼承家業。
是魏仲庭的舊識,當年曾旁觀讀書會事件的發生,但始終保持沈默噤聲。
王世緯 趙導師 二年忠班老師
因其以不當方式管教班級的作為,使得方芮欣在「聽見」芸香的怨念後,於深夜吸引剛下班的她踏入涵翠樓,並對其展開了「復仇」。
最後則因涵翠樓經歷的一連串的事件而嚇到失魂,隔日校方發現後則被送進醫院。
王渝萱 李子琪 翠華中學學生
就讀三年忠班, 曾是因家人的期望壓力而過度壓抑的「資優生」。
在前往校園禁地涵翠樓許願後,雖然成績立刻突飛猛進,但人卻因此變得詭異。
實際上則是在芸香來到金鸞前方芮欣的附身對象,因承受不住方芮欣的束縛,最終則在芸香及文亮面前走上自殺的道路。
張允曦 李麗芬 立法委員千金
李裕富立委的女兒,也是沈華的相親對象。
譚慶普 殷傳良 翠華中學校長
曾於翠華中學任職的校長,殷翠涵的父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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渡邊綱是活躍於平安時代中期的武士。
作為源賴光的部下,與坂田金時、碓井貞光、卜部季武一同並稱為賴光四天王而活躍。
其中又以綱身為最受賴光信任的武士,也被其他三人視為兄長一般仰慕。
身高/體重:180cm‧77kg
出處:史實
地區:日本
屬性:中立‧善
性別:男性
日本最強級別的斬鬼者。
就算不撒豆子也會讓鬼自己逃走的程度。
正經八百的死腦筋。
雖然略為沉默寡言卻具有社交性,以沉著冷靜的斬鬼者而遠近馳名。
私生活方面,是令第三者難以想像的平淡無奇,兼以完美的工作態度。
據說他並非憑藉言語,而是以其舉止和態度深受周遭的人們打從心底予以信任。
會砍殺鬼是基於義務感之故,並非對其有所憎恨。
───只不過,除了某隻鬼是另當別論。
○無窮之武練(對魔):A-
只要對象是魔性之物,他的武藝便不會有絲毫動搖。
針對鬼種、魔性的行家……然而,因為某件事情而使得等級有些許下降。
〇水天之徒:B
據說身為渡邊黨先祖的綱,是從事安撫水靈與防止水難方面的咒術師。
從水的威脅當中守護自身,同時對水予以安撫。
〇一條返橋之斷手:EX
於京都一條返橋的傳聞而昇華為技能之物。
面對具備凌駕人類體能的鬼種,能夠令其未及做出任何反應便斬斷手腕,作為劍士
本領的一種頂點。
無法察覺攻擊的起手式,令一切迴避變為無效。
此外,有關斬斷茨木童子手腕的經過,在正史與天覽聖杯戰爭(特異點)中有所出入。
在正史當中就如茨木童子所言,綱策畫了一計而斬斷她的手腕。
『大江山‧菩提鬼殺』
等級:A
種類:對鬼寶具
範圍:1
最大捕捉:最大捕捉1人
Ooeyama‧Bodaikisatsu
魔性,尤其又以斬鬼所特化的一擊。
雖然渡邊綱絕非屬於魔術師,然而在面對鬼的情況下,藉由劃下九字等方式對自身施以
暗示,而使一擊絕殺此事化為可能。
不同於賴光和金時,是以身為人類的本領所進行的斬鬼。
『鬼切安綱』
等級:C
種類:對人寶具
範圍:1
最大捕捉:1人
Onikiriyasutsuna
原本是由賴光所贈與的源式重代所持有的名劍,舊名為髭切。
據說在與鈴鹿御前的戰鬥中也曾被使用。
在斬斷了茨木童子的手腕之後,有一陣子從髭切改名為鬼切。
具有對魔‧對鬼的特效。
光是目擊此劍出鞘,就能無條件的令鬼種受到B級的重壓。
若不具備B級以上的精神汙染、狂化、又或者是精神防護系的技能,便無法從重壓當中
脫身。
在『FGO』中基本上只作為一般的武器而使用。
對綱而言鬼並不是值得憎恨之物,也非需要救贖之物,而是斬殺之物。
對此不帶同情亦或憐憫,也沒有憎恨或喜悅。
真要說的話就是種工作,每天早上前往都城巡視,碰見鬼的話便將其斬殺,然後回家。
就是重複這樣的事。
如果他生於現代的話,就是完美做好工作的上班族(總是準時下班)。
不論身處何種狀況總是絕不怠慢訓練,一心磨練本領,宛如怪物一般的人類。
雖然理解人類的行為,卻不會想要讓自己參與其中。
雖然理解人類的情感,卻對於自己是否具備此物而曖昧不明。
麻煩的一點在於,這並不表示他不具備情感。
雖然會拼命去拯救夥伴或是無辜的人們,但綱卻並非是基於強烈的情感驅使而給予救援。
真要說的話,他就像是個被設定了救援程式的機器人一樣。
據他本人所述,就是從「不得不這麼做才行」,轉變為「會這麼做」的一回事而已。
可能是並未將自己置於人類的這個框架當中吧,比起斬鬼反而覺得要砍人還更為困難。
雖然打從以前就被金時等人給如此數落過,但他也理所當然的無言以對。
自年幼起就是個有所欠缺之人、不合群之人。
認為自己雖然身為賴光四天王,卻是靠著做為武士,斬鬼一事,才勉強的讓自己表現得
像是個人類一樣。
唯獨對於有著一頭金髮,爛漫而殘酷的鬼則是唯一的例外。
如今只有她才能夠,打亂在綱內心深處的情感。
#FGO #渡邊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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