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國是論壇,我基於第760號釋憲案所引發的違憲爭議提出了巡官遞補的問題,希望可以獲得相關部會的重視,退休人數的減少導致將來可能的斷層問題,是警政署應當注意的燃眉之急。
兩年前大法官釋字第760號解釋,宣告《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11條第2項違憲,要求警政署等相關單位應安排林慶昌等聲請人到警大完成必要訓練,除去差別待遇。沒想到要五毛,給一塊。當時的內政部長葉俊榮大筆一揮,不僅讓13位聲請人完成訓練,還擴大要求警政署把在民國99年之前考過警察三等特考的所有基層警察全部調訓,成立所謂的警佐班四類,預計至明年底約有5,000名基層警察同仁完成受訓,取得巡官任用資格。
但是受到年改影響,警察退休人數驟減,致缺額不足,完訓員警面臨無缺可分發、無限期候缺的困境,甚至有人到了屆齡退休了,還是補不上巡官職缺,請問行政院,是拿國家制度、拿大法官釋憲來跟警察開玩笑嗎?
從107年到目前為止,已完成警佐班四類受訓並獲分發者約僅有100餘人,但是到110年底會有將近5,000名完成受訓。不但他們無缺可升,連帶影響的還有基層員警過去苦讀苦幹升遷的進修管道:二技、研究所、警佐一類、警佐三類,也都受到連累,他們都無法分發巡官。
現職警察不敢退,不能退,只好賣命苦撐,不敢再提前退休,所以依現有警職出缺名額推算,警佐班四類完訓者想要派任巡官恐怕遙遙無期,可說是嗷嗷待"補",更嚴重影響基層警察人員之士氣,希望相關部會應該要信守承諾,盡速研擬對策,解決巡官無缺可派的問題。
之後我會陸續地將我在國事論壇、各委員會質詢的影片也上傳臉書的粉專,請各位一同關注我們提出的議題,並請不吝給予指教!
#警政改革之路你我一起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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