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去小學演講,前半段花了滿多時間想探討 #閱讀 的概念,也是我博士論文結論的一部份。不過老師們覺得後半段圖像解析比較有趣XD 但我覺得台灣現在閱讀教育推動的亂象就是因為大家對閱讀的認知理解不同,包含上位做決策者,以及現場推行者,只想學快速應用而導致。雖然短時間內看起來百花繽紛,但根基不穩並不利於長期深耕發展。以下的問題歡迎大家想想看,提出自己的看法。
1.閱讀是什麼?假想你要在字典裡為閱讀下一個定義,你會怎麼描述?另外,你會說閱讀課本嗎?會說閱讀網站嗎?閱讀圖表?閱讀漫畫?看書/ 讀書/閱讀的差異是什麼?
2.素養是什麼?在我的中文概念裡,素養是一個人的修養涵養(教育部字典也是如此解釋)你對這個字的直覺是什麼?
3.合併以上兩個,你覺得「閱讀素養」是什麼?
4.教育專家說,「#素養」的新定義是知識+技能+態度,那這個和以前的「認知情意技能」有什麼不一樣?教育專家的新定義和我們一般人對這個字的定義是否有落差?
5.閱讀力=閱讀理解力?
6.閱讀理解策略該學到的能力,哪一個不是國語課該學到的能力?所以上閱讀理解策略,是不是代表國語課沒上好?那該改革的是國語課本和國語課教材教法,而不是另立一個名目上國語課該上的內容。
7.在學校老師選擇上課用的繪本標準是什麼?通常是內容可以搭配課程需要,在學校講故事選擇繪本的標準是什麼?故事內容有趣?有議題性?有人因為圖好看而選這本繪本嗎?有老師(除了藝術與人文老師)上課時除了繪本文字內容,會做圖案賞析嗎?
在學校用繪本(圖畫書)上課或講故事,忽略「繪(圖畫)」,只看「本(書)」,那就只是一般的書,沒有選擇繪本的意義,這跟用一本大部分空白一頁只寫少少幾個字的書意思差不多。
我覺得我的chrome很有人性,我每次要發長篇大論,尤其是跟批鬥教育有關的時候都會強制關閉,連剛剛已經存檔的都直接消失不見。
圖:My Friend Earth, illustrated by Francesca Sanna
認知情意技能定義 在 焦糖哥哥-陳嘉行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焦糖哥哥最新進度】
今天我很開心我不用再上去當證人了,於是協合的律師把火力(氣?)都集中在顏紘頤律師的綠紫黃三色書房顏身上,我在觀眾席笑到不行XD⋯⋯
momo親子台第二位證人如我們預期,只要問到關鍵性問題,她都回:「不知道🤷♀️。」
但問到跟摸摸台說法一致的就重複跳針,弄得像NPC一樣,讓顏律師好像在玩RPG單機遊戲。
不夠我要誇獎一下協合的律師今天有在狀況內,可能momo台來督軍的人越來越多,有不能丟臉的壓力。
這次開庭在辯論『兒童律動算不算舞蹈著作』,算是摸摸台可以盡情發揮的主題,畢竟我是專業又敬業的焦糖哥哥,且兒童律動也有十多年的資歷。
大家對於『舞蹈』的定義似乎不太相同,但對我而言哥哥姐姐在舞台上帶著小朋友跳兒童律動,從來就不是要教會他們學會「一首歌的“舞蹈”。」
而是希望透過律動跟小朋友互動,同時開放小朋友的肢體平衡、協調、肌耐力及培養小朋友參與社群生活的能力。
舞蹈著作權,必須要有原創性、識別性,這些構成要件,在「兒童律動」的(四拍簡單機械動作)從來就不具備。
對哥哥姐姐而言兒童律動是種邀請,讓小朋友放下性別、階級背景、內向,一起跟著我們渡過愉快的三首歌時間。
我現在剛好在中山社會所讀書,我好奇以前從未好奇的問題——學術領域怎麼看兒童律動?
我找了一下發現有非常多專業的論文,我引用簡單的一段:
【幼兒律動是結合了音樂和肢體動作的活動。
瑞士籍的音樂教育家與作曲家達克羅茲(Emile Jaques- Dalcroze)認為律動是聽覺、神經系統、肌肉系統與意念間彼此精確溝通與相互協調 後的聯結(鄭方靖,2002),熱愛音樂是幼兒的天性,聽覺是幼兒最早發育的感官能力,音樂 的節奏和情感,抒發了幼兒的內心感受,常令幼兒情不自禁地,隨著音樂手舞足蹈(鍾淑慧, 2005)。因此,幼兒律動可以說是音樂結合肢體動作所構成。
幼兒從肢體動作中體認身體與空間、時間、力量和關係(週遭環境人、事、物的互動), 經過身體運動,幼兒從認識自己身體開始,達到彼此互動的意義,漸漸學會彼此尊重,與他人 經驗分享並相互回饋。活潑的肢體活動涵蓋了動作技能、認知與情意三個領域,它帶給幼兒健 康、自信與喜悅(許月貴,鄭欣欣,黃瀞瑩,2000)。
達克羅士曾提出,『幼兒律動是集「動作」、「音樂」、「即興」為一體,以節奏為基礎』。 】
如我在壹電視 Next TV報導中所說,我公司及我絕對不會退讓,如果摸摸台透過商標、著作財產權法及訴訟,來達到壟斷兒童市場的目的。
此例一開,摸摸台就能向所有幼稚園裡表演momo親子台歌曲的老師、小朋友提告求償。
同樣一樣荒謬的事,按照他們與委任律師的法律見解邏輯:只要你們口頭上或文字提到『momo親子台』、『momo歡樂谷』、『某某哥哥』、『某某姐姐』就是使用momo親子台的商標,侵犯他們的權利。
判決如照今天協合律師的欲求,大家可能要盡快下架所有在臉書、網站、Youtube頻道上相關內容,不然momo台就有權對幼稚園及表演他們歌曲的所有人提告求償。
我和顏律師在努力對抗這件事,希望我們能守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