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議員李順進 轉傳 [110/06/05 ~ 06/07] 衛生福利部 及 高雄市政府 要點公告
●環安、治安、交安、工安、婦幼安 代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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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6/07] 衛生福利部 教育部重大訊息即時新公告
https://www.facebook.com/mohw.gov.tw/posts/1901697669996642
#教育部
●重大訊息即時新公告
停止到校延長至7/02
成績評量採彈性多元
招生報到不親自到場
指考延期至7/28(三)
●全國各級學校&公私立幼兒園
停止到校上課,延長至7/2(五)
兒童課照中心及補習班
請學生停止前往,在家學習,延長至7/2(五)
●延長停止到校上課期間,持續提供
線上教學資源
學校(含幼兒園)照顧支援
線上教學疑問可加入臉書社團「台灣線上同步教學社群」
●高中以下學校學業成績評量
採從寬認定原則,以彈性、多元方式進行
評量調整方式同年級、同科目應具一致性
●高中以下學校招生及新生報到
線上、傳真、郵寄或電話等通訊方式辦理為原則
避免親自到場辦理
●指考延期至7/28(三)至7/30(五)辦理
以最高防疫規格進行試務規劃:
調降每間試場人數至20人
確保考生間距達1.5公尺以上
試務人員優先施打疫苗,提高防疫規格
原訂111學測試辦考試取消,大考中心另提供紙本練習卷
●詳細公布內容:https://l.facebook.com/l.php?u=https%3A%2F%2Fwww.edu.tw%2FNews_Content.aspx%3Fn%3D9E7AC85F1954DDA8%26sms%3D169B8E91BB75571F%26s%3D210015AEE5D67F5E%26fbclid%3DIwAR2NSXsk7aIdU9OcRWoaMnVkHX9YiqK6vELCBEeCE7apXGM66N75lddfImI&h=AT1vb6mgV4M7m4navyLJXxq3nhviRicLTC48cGXGUS0ns7X8ZQEIBJukSfOnWuZbBEnOLpDY4R_-l7CcN67hNbQJQrNM1u9FEC2mrpQ_zVW17Bu3Ns3byzsFq2-4qqfYTZU&__tn__=-UK-R&c[0]=AT20LVanRNgvELV-aVgl-EEwOHRCmmCSFrtCbmh7r4BFEXjtnVxa-i0yKHghZf7VCJBbKyxjH1KUmO0KvmaT2m3Cla9jcxfplagvF8Fy-8wNsS_uy0HK19T5OrCewgIeHYjo5XMdq_WUXgZEjxR-uS7kirERxxNNmp5f1Je1IXks97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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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6/07] 衛生福利部 全國疫情警戒第三級延長至6月28日,相關防疫措施持續執行,嚴守社區防線
https://www.facebook.com/mohw.gov.tw/posts/1901720639994345
#衛福編編報報發文時間:2021.6.7
記者會直播:https://youtu.be/x4ugcYyiAPE
記者會影片-Youtube:https://youtu.be/x4ugcYyiAPE
記者會影片-即時字幕:https://youtu.be/E7oqnA61qhE
記者會客語口譯直播(週一~五):https://youtu.be/u1F-DGaX68k
※客語口譯直播將於14:40進入重點整理環節,不會全程直播口譯
衛生福利部LINE@:https://lin.ee/24imWWE
衛生福利部Twitter:https://twitter.com/MOHW_Taiwan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7)日宣布,因應本土疫情持續嚴峻,全國疫情警戒第三級延長至6月28日止,請全國民眾與政府共同持續努力,嚴守社區防線。相關措施如下:
一、民眾外出應全程佩戴口罩,一經查獲有違反情事,將不再勸導,逕予開罰。
二、經公告應關閉的休閒娛樂場所,將嚴查不得營業,並對違法營業的業者、現場執業人員、消費及聚會者,依法分別裁罰。
三、全國餐飲業一律外帶,賣場及超市加強人流管制,並呼籲民眾少去多買,一次購足。
四、結婚不宴客,喪禮不公祭。
五、宗教集會活動全面暫停辦理,宗教場所暫不開放民眾進入。
六、關閉休閒娛樂場、觀展觀賽場所及教育學習場域。
七、停止室內5人以上、室外10人以上之家庭聚會(同住者不計)和社交聚會,並避免不必要移動、活動或集會。
八、自我健康監測,有症狀應就醫。
九、營業場所及洽公機關(構)應落實人流管制,戴口罩、保持社交距離。
十、職場及工作處所應遵守企業持續營運指引的防疫規定,落實個人及工作場所衛生管理,啟動企業持續營運因應措施,如異地或遠距辦公、彈性時間上班。
十一、公共場域、大眾運輸加強清消。
●指揮中心說明,針對近期醫院及長照機構感染事件,指揮中心已請全國醫院停止開放探病(例外情形除外),住院病人的陪病者以1人為限,執行至全國三級警戒降級為止。至於長照機構,除停止開放機構住民探視,也要求非必要性特殊情況,盡量避免住民請假外出,並強化門禁管理,避免不必要的人員進出,同時持續落實每日工作人員、服務對象與陪住人員等體溫及健康監測,掌握其COVID-19暴露風險情形。
●指揮中心強調,現在是防疫的關鍵時刻,惟有民眾與政府互相配合、共同抗疫,才可控制疫情,維護全民健康。
#防疫最前線#謝謝辛苦的檢疫人員
#謝謝臺灣醫護人員#謝謝所有第一線人員#臺灣加油
#2019nCoV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COVID19
#MOHW_Tai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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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6/06] 衛生福利部 端午節,宅在家,避免跨區移動!把人員流動降到最低,就能把傳染機率降到最低!
https://www.facebook.com/mohw.gov.tw/posts/1900882320078177
#答應總柴 #請協助分享 #保護好自己力挺第一線人員
#重要雙鐵退票免手續費
●衛福編編提醒大家,照顧好自己就是協助防疫,體貼第一線人員很棒的方式!#戴口罩 #多洗手 #非必要別出門 #不跨區移動 #不傳假訊息!
●許多人為了保護我們正努力著,我們也要配合防疫措施,力挺他們!
#COVID19 #防疫 #保護自己也保護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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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6/06] 衛生福利部 指揮中心澄清:目前我國COVID-19疫苗無自費接種規劃,並無所謂「自費負擔」之問題存在,而未來將依序開放全體國民公費接種,相關行政費用皆由政府負擔
https://www.facebook.com/mohw.gov.tw/posts/1901080263391716
#衛福編編報報發文時間:2021.6.6
●衛生福利部LINE@:https://lin.ee/24imWWE
●衛生福利部Twitter:https://twitter.com/MOHW_Taiwan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6)日澄清,目前我國COVID-19疫苗優先提供公費對象接種,民眾不用負擔疫苗費用,6月7日起也無須負擔其他行政費用。未來將會依序逐漸擴大至全體國民皆能公費接種,目前更無自費接種規劃,並無所謂「自費負擔」之問題存在。今(2021)年5月31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加上去年所編列之疫苗預算,行政院已編列共約340億用來購買全民公費疫苗,今年則額外編列約40億元預算,用以負擔疫苗接種所需之醫療院所行政費用,讓符合公費資格者,在面對疫情挑戰時,不用擔心還要花錢施打疫苗。
●指揮中心表示,現階段開放的公費接種對象,以雙北地區屬於第一類至第三類未曾接種第一劑疫苗的醫事、防疫人員及高接觸風險者為優先接種對象;雙北以外之縣市則以未曾接種疫苗的第一類醫事人員為接種對象,並將視疫苗接種進度,逐步開放至第二、三類及機構對象。目前尚未開放的公費對象,也將視疫苗供應充裕情況,逐步列入公費接種。
#防疫最前線 #謝謝辛苦的檢疫人員
#謝謝臺灣醫護人員 #謝謝所有第一線人員 #臺灣加油
#2019nCoV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COVID19
#MOHW_Tai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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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6/06] 衛生福利部 感謝美國政府提供臺灣75萬劑COVID-19疫苗
https://www.facebook.com/mohw.gov.tw/posts/1900941706738905
#衛福編編報報 發文時間:2021.6.6
●感謝美國政府提供臺灣75萬劑COVID-19疫苗
●ThankyouUSforthedonationof750,000COVID-19vaccinedosestoTaiwan.
#臺美友好
#TogetherStronger
#COVID19
#防疫
#美國在台協會A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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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6/05] 衛生福利部 指揮中心:政府已於特別預算編列40億,請合約醫療院所免費提供民眾接種公費COVID-19疫苗服務,自6月7日起實施
https://www.mohw.gov.tw/cp-16-61260-1.html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5)日表示,為推動COVID-19疫苗大規模接種作業,指揮中心已編列經費約40億元並自2021年6月7日(一)起實施獎勵COVID-19疫苗合約醫療院所作業。指揮中心指出,特別條例修法於5/31經立院三讀通過後,相關預算也於6/3於行政院會通過,用於請合約醫療院所免費提供民眾COVID-19疫苗接種服務,另還有編列費用補助22縣市政府,及辦理社區和大型接種站的所需經費,以加速全民接種速度,儘早達成群體免疫效果。
指揮中心強調,防疫相關政策皆秉持中央與地方「標準一致、做法一致、腳步一致」防疫原則,推動各項措施,也請相關單位及民眾主動積極配合,與政府共同努力,嚴守社區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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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6/06] 衛生福利部 指揮中心澄清:全民免費接種COVID-19疫苗公費疫苗順序,將由指揮中心陸續公布
https://www.mohw.gov.tw/cp-16-61261-1.html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6)日澄清,有關昨(5)日公布之「自6月7日起,請合約醫療院所免費提供民眾接種公費COVID-19疫苗服務」新聞稿之內容,是指因應國內疫情嚴峻,指揮中心自6月7日起將依序提供符合「COVID-19疫苗接種計畫」之公費對象免費接種疫苗,相關施打順序將由指揮中心依據專家會議規定計畫,評估群體風險性,陸續開放施打。
指揮中心表示,現階段開放之公費接種對象,以雙北地區屬於第一類至第三類未曾接種第一劑疫苗之醫事、防疫人員及高接觸風險者為優先接種對象;雙北以外之縣市則以未曾接種疫苗之第一類醫事人員為接種對象,並將視疫苗接種進度,逐步開放至第二、三類及機構對象。目前尚未開放之公費對象,也將於後續儘快開放公費接種。
指揮中心強調,防疫相關政策皆秉持中央與地方「標準一致、做法一致、腳步一致」防疫原則,推動各項措施,也請相關單位及民眾主動積極配合,與政府共同努力,嚴守社區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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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6/06] 高雄市政府 社會局【#110年因應疫情擴大急難紓困】6/7起線上開放申請及查詢
https://www.facebook.com/socbu.kcg/posts/2261341754000974
●「請問要如何申請擴大急難紓困?」
●「什麼時候申請?」
●「我符合資格嗎?」
●「補助金什麼時候會入帳?」
●自從中央6月3日公布紓困方案後,社會局每天接到好多民眾電話詢問申請擴大急難紓困相關問題,也有民眾特別前往市府或區公所詢問,深怕錯過申請時間。
●請大家別擔心
各位想問的,社會局都想到了!
#補助資格:
●原有工作因疫情影響而收入減少,無投保軍公教勞農保等社會保險,且未領有其他政府紓困補助。
●依戶籍內全部人口存款(每人存款15萬元免納入計算)及全年收入總額,加總計算平均每人每月未超過2萬6682元(高雄市最低生活費2倍)
#申請方式:
109年曾申請者免申請,政府主動審核撥發,高雄市第一批符合資格者已於6月4日撥發至民眾帳戶,也以簡訊通知囉!
110年新申請者,6月7日起可至線上申請,並可同步於系統查詢審核進度。
#線上申請步驟看這裡:
1.使用手機(平板)掃描圖卡上的QR-Code或登打網址:https://swis.mohw.gov.tw/eip/index.jsp
2.按下連結
3.依網頁指示操作登打資料
4.拍照上傳身分證正反面、存摺封面
5.記錄案件編號,就完成申請囉!
●貼心提醒,目前疫情全國三級警戒,為避免群聚,「#不受理臨櫃申請」。
請 #多利用網站(https://swis.mohw.gov.tw/eip/index.jsp)查詢申請進度,就不用花時間等待電話服務,快速又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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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6/06] 高雄市政府 豪雨災損可申請減稅 記得在 #1個月內 提出申請
https://www.facebook.com/bravo.Kaohsiung/posts/4210122592382672
#使用牌照稅:
●汽車及151cc以上機車,因災害受損須修復者,可檢具修車單據及里長證明,申請減徵或退還修復期間之使用牌照稅
#房屋稅:
●因強降雨衝擊致房屋毀損面積5成以上,房屋稅全免
●毀損面積3成以上未達5成,減半徵收
●如房屋未毀損但淹水受災,則以實際淹水日為準,每30天淹水樓層免徵1個月,不足30天者以30天計算
#地價稅:
●因山崩、地陷、流失、沙壓等環境限制及技術上無法使用之土地,地價稅全免
●降低外出感染風險
●歡迎利用高市稅捐稽徵處線上申請服務
https://reurl.cc/7rXXxy
●免費服務專線0800-000-321(上班時間撥打),將由專人提供服務及解答
【新聞稿:高雄市政府提醒您,豪雨強襲造成的災害損失,可減免相關地方稅】
https://bit.ly/3z6uJ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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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6/06] 高雄市政府 高市賣場人流管制上路 經發局假日加強稽查宣導
https://www.kcg.gov.tw/News_Content.aspx?n=F29A02A9D36C47F0&sms=19902EF36D6B551D&s=5029D7F922A5BB8D
高雄市長陳其邁2日宣佈高雄市各大超市、賣場實施人流管制措施,以營業面積「一坪一人」為容留上限。高雄市經發局昨(5)起動員加強稽查宣導,以知名度、人流較高的好市多、全聯、家樂福、美廉社、頂好、小北等中、大型賣場優先進行,迄今(6)共抽查近30家業者,確保防疫及人流管制措施,並宣導保持社交距離。
家樂福成功店經理陳方穎表示,家樂福除配合政府設置單一出入口、AI量測體溫、實聯制、酒精消毒及新的容留管制措施,依營業面積換算容留人數上限7,193人,也已在門口標示讓消費者更方便辨識、安心購物。同時,賣場內也會定時廣播提醒顧客購物時保持社交距離,另外為減少民眾駐留賣場時間,同步推出線上購物到店取貨或外送服務,「落實防疫才能讓民眾來賣場消費更安全、更安心。」
「防疫期間難免有些不便,但為確保大家安全是必要的。」消費者黃小姐指出,現在一進賣場就要實名制、量體溫還有人流管制,政府也一直宣導要維持社交距離,還有少次、多買、快速離開,賣場還有推出電子支付方式實現零接觸購物,她覺得這都是必要、很好的措施。她也呼籲大家要彼此提醒戴好口罩、保持社交距離,不只保護自己也保護別人。
高雄市經發局長廖泰翔提醒,目前全台疫情尚未降溫,民眾可牢記「少、多、快」三字口訣,出門前可先列好每週購物清單縮短購物時間,少出門、買多量、快速離開賣場,盡可能減少室內群聚時間。超市、賣場業者亦應以營業面積一坪(約3.3平方公尺)一人為上限實施容留管制,確實派員執行管制措施,降低疫情傳播風險。
高雄市經發局呼籲,即日起將針對人流較高的200多家中、大型賣場加強稽查,業者務必配合標示營業面積、容留人數上限,並派員於出入口管制人流、輔導民眾量體溫、消毒與實聯制登記,賣場內的購物籃及結帳台等區域也應定時消毒,讓民眾安心消費。也請民眾務必配合防疫,購物及結帳時別忘了保持社交距離,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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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6/07] 高雄市政府 高市府補助國內運費 水產直送到府防疫不斷炊
https://www.kcg.gov.tw/News_Content.aspx?n=F29A02A9D36C47F0&sms=19902EF36D6B551D&s=7B62B5B8D24F03A4
隨著新冠肺炎疫情升溫,應避免外出與人群接觸,為解決自煮防疫需求,高市府推出國內運費補助,將高雄優質水產直送到府,民眾在家防疫不斷炊。今(110)年加碼補助經費至100萬元,並提高補助額度至2.5萬元,補助至少40件以上,以協助經營業者漁民擴大銷售。
高雄市政府海洋局張漢雄局長表示,去(109)年疫情影響水產品外銷,本市即推出水產品國內運費補助方案,一受理即額滿,補助額度40萬元共計21件,整體銷售效益達2,000萬元,廣受業界好評,確實補到心坎裡,民眾也能享用到高雄在地優質水產。今(110)年國內疫情嚴峻,為讓民眾安全在家,並開發推廣國內消費市場,市府除推出經濟實惠的水產品防疫套組外,亦協助國內運費補助,讓民眾在家吃得安心,在地漁業經營放心。
張漢雄局長指出,今年國內運費補助內容為110年1至11月國內配送銷售總金額達20萬元者(或是國內運費達1萬元者)補助1萬元;達100萬元者(或是國內運費達2.5萬元者)補助2.5萬元。凡高雄市漁民團體、產銷班、養青、養殖漁民及水產加工業者等銷售高雄市生產大宗水產品,以國內配送至家庭、餐廳及賣場等通路。達成補助條件後,檢具申請表、補助資格文件(漁民團體登記、公司登記、工廠登記或養殖漁業登記證明文件)、銷售憑證(出貨單或發票等)、國內運費證明文件及匯款帳戶資料等影本向海洋局(漁業推廣科聯絡電話07-7995678分機1853)申請撥付補助款。本案執行期間自110年7月1日至110年11月30日止以郵寄方式依序受理申請,至補助總額100萬元撥罄為止,請於110年7月1日起開始寄件,以郵戳或交寄日期為憑,非執行期間不予受理,請符合補助條件者把握機會踴躍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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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辦考試五標 在 李世淦-屏東縣議員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徵才機關:國立屏東科技大學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10/03/18~110/04/07
資格條件: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徵聘行政助理公告
◆用人單位:研究發展處(研究推動組)
◆名額:1名(得置候補2名)
◆資格條件:
1.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學士學位以上學歷。
2.認真負責、具溝通協調能力,抗壓性高,可獨立完成交辦工作者。
3.具公文撰寫及帳務核銷、計畫申請及管理能力。
4.具電腦文書處理、簡報製作及資料統計分析能力,熟悉Word、Excel、PowerPoint等相關軟體之操作。
5.具工作項目相關經驗者佳。
工作項目:
1.科技部各類計畫行政業務、研發成果推廣與管理及研究獎勵作業。
(1)專題研究計畫(一般型、隨到隨審)之申請、簽約、請款、變更與彙整出國報告等相關業務。
(2)產學合作計畫(先導型、開發型、應用型)之申請、簽約、請款、變更與彙整出國報告等相關業務。
(3)各項專案計畫之申請、簽約、請款、變更等相關業務。
(4)補助大專學生參與專題研究計畫之申請、請款、變更等相關業務。
(5)各類專案型計畫之申請、請款、變更等相關業務。
(6)補助研究獎勵申請、核銷、管理、結案作業。
(7)延攬科技人才(博士後研究人員)計畫申請及結案相關事宜。
(8)補助國內專家學者出席國際學術會議申請事宜。
(9)補助國內舉辦國際學術研討會申請事宜。
(10)補助學者提昇國際影響力試辦方案申請事宜。
(11)補助科學與技術人員國外短期研究申請事宜。
(12)各類雙邊合作補助計畫案申請事宜。
(13)相關辦法諮詢事宜等。
2.本校學術研究倫理研習課程辦理。
3.本校南區研究倫理聯盟相關行政事宜。
4.協助本校教師評鑑及升等資料認證(計畫部分)。
5.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專家學者資料庫」推薦及修改作業。
6.協助主計室五項收入行政管理費分配通知發送業務。
7.本校教師承接計畫之行政管理費計算、核對、解說收取標準。
8.各項計畫及其研發成果資料統計與歸檔管理。
9.產學合作計畫相關公文擬定、辦理,協助會辦各項產學合作計畫相關公文及合約檢視。
10.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屏東縣內埔鄉學府路1號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管理及待遇:
1.依本校「約用人員工作規則」相關規定辦理;新進人員須經過3個月的約僱試用期,期間用人單位負責評估工作能力及整體表現,試用合格後始得正式約僱。試用期間經評估不適任者,由用人單位主動簽會人事室通知隨即停止試用。
2.待遇依本校「約用聘僱(約僱)人員工作酬金支給標準表」規定支給:
新進人員以行政(技術)助理1級223薪點27,805元起薪。
3.本校僱用前依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報到查訪及查閱辦法第14條之規定,應申請查閱有無性侵害犯罪紀錄。
◆應徵方式:
1.符合上開資格條件者,請於公告截止日110年4月7日前,依序檢具下列資料:
(1)本校報名表(必檢附,如附件)
(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必檢附,需於公告截止日前取得之學歷資格始予採認)
(3)各類型考試、測驗或專業訓練合格證照等影本(無則免附)
(4)經歷證件影本(無則免附),掛號郵寄至本校-屏東縣內埔鄉老埤村學府路1號國立屏東科技大學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親送者以本校人事室「職缺收件章」收件日期為憑,請於報名截止日前之本校工作日期間親送至本校行政中心二樓人事室,交由人事人員收執,並加蓋「職缺收件章」。甄選資料不齊全者,恕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2.應徵信封右上角請註明(應徵單位及職稱),所附本校報名表務請書明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信箱,合則擇優通知甄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及函覆,惟於徵聘作業完成後,甄聘結果將公告於本校人事室網頁;如未獲錄取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足額回郵信封以利郵寄。
3.若公告期限截止,報名人數未達徵選員額數之3倍以上名額者,本校得重新辦理公告事宜。
4.候補名額之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5.應徵者之個人資料將用於本校此次徵選之各項相關業務;且錄取後,同意將其個人資料供校務行政之用;未獲錄取且未附回郵信封者之個人資料,將於此次甄選完畢後併予銷毀。
6.本公告同時刊登於下列網站:
(1)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址http://www.dgpa.gov.tw/點選「事求人」。
(2)本校首頁網址http://www.npust.edu.tw/index.aspx 點選「求才資訊」。
(3)本校人事室網址 http://personnel.npust.edu.tw/bin/home.php 點選「最新消息」。
(4)「台灣就業通」網址http://www.taiwanjobs.gov.tw/點選「找工作」。
(5)「104人力銀行」網址https://www.104.com.tw/index.cfm點選「找公司」。
7.聯絡電話:(08)7703202轉6152 嚴先生。
<<** 詳細內容請依人事室網站公告內容為基準 **>>
<<** 相關報名表格請至人事室網站最新消息及徵才求職區下載 **>>
<<** 人事室網址http://personnel.npust.edu.tw/bin/home.php >>
職缺類別:
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試辦考試五標 在 小小人物做小事 - 高松傑Jacky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今天《文匯報》有我的法律意見😎😎😎
http://paper.wenweipo.com/2020/10/23/YO2010230006.htm
港律師考取證書可入灣執業
2020-10-23
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香港法律執業者和澳門執業律師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取得內地執業資質和從事律師職業試點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對試點工作涉及的報名、考試、申請執業、業務範圍、執業管理和組織實施等作出規定。合資格港澳法律執業者可按要求考取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內地執業資質和從事律師職業,試點期限為三年。取得律師執業證書(粵港澳大灣區)的人員,可以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內,辦理適用內地法律的部分民商事法律事務(含訴訟業務和非訴訟業務)。■香港文匯報記者
該《辦法》指出,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授權國務院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開展香港法律執業者和澳門執業律師取得內地執業資質和從事律師職業試點工作的決定》,在廣東省廣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惠州市、東莞市、中山市、江門市、肇慶市開展試點工作,符合條件的香港法律執業者和澳門執業律師通過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取得內地執業資質的,可以從事一定範圍內的內地法律事務。
與內地律師有相同權利義務
《辦法》規定,符合條件的人員可以報名參加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見表一)。考試合格的人員,經廣東省律師協會集中培訓並考核合格後,可以向廣東省司法廳申請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由廣東省司法廳頒發律師執業證書(粵港澳大灣區)。取得律師執業證書(粵港澳大灣區)的人員,可以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內,辦理適用內地法律的部分民商事法律事務(含訴訟業務和非訴訟業務)(見表二)。持有律師執業證書(粵港澳大灣區)人員辦理有關法律事務,與內地律師享有相同的權利,履行相同的義務。
《辦法》指出,取得律師執業證書(粵港澳大灣區)的人員,可以受聘於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的內地律師事務所或者大灣區內地九市的香港、澳門與內地合夥聯營律師事務所,可以成為大灣區內地九市的內地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取得律師執業證書(粵港澳大灣區)的人員,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接受廣東省司法廳及所在地司法行政機關的監督管理,加入所在地的地方律師協會,參加年度考核,同時是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會員,接受律師協會的行業管理。
《辦法》指,取得律師執業證書(粵港澳大灣區)的人員,不能保持報名條件或者申請律師執業條件的,由廣東省司法廳註銷其律師執業證書(粵港澳大灣區);有違法違紀行為的,由有關司法行政機關、律師協會依法依規給予行政處罰、行業處分。
司法部負責組織實施執業試
《辦法》強調,司法部負責組織實施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做好命題、評卷等工作,加強對考試工作的監督,確保考試公平公正和組織嚴密;指導廣東省司法廳認真做好組織實施報名、報名資格初審、培訓、考務等具體工作。試點期限為三年,自《辦法》印發之日起算。
香港法律專業人員協會會長 王吉顯:更好地融入國家發展大局
業界絕對歡迎中央政府的決定,香港律師能在內地執業是多年來的一個突破,可謂歷史性時刻,不但有助香港發展,令兩地法律界互補不足、互聯互通,更為香港律師提供新機遇,可以為他們打開內地的人脈關係,也可以分享國家高速發展的成果,更好地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相信將吸引很多香港年輕律師參與。
法學教授 黃江天:相信兩地交融逐漸增加
這是一件大好事,是內地為香港法律界開大門。相信兩地的交融會逐漸增加,香港律師要有心理準備在一個新的環境迎接挑戰,不過有競爭才有進步。讀萬卷書不如行萬里路,香港年輕律師只有在跨境工作中和落腳內地時,才會親身體會到內地發展進步的快速、內地立法的先進及法制觀念的提高。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香港中律協創會會長 陳曼琪:料試點辦法將讓兩地雙贏
我非常歡迎這個決定,這對香港律師和大律師是一個喜訊,讓大家有機會將法律服務市場由香港的普通法擴大到內地的大陸法,讓潛在客戶大幅增加,且大灣區的人數和交易額比起香港大很多。從國家層面來說,香港律師將可以發揮獨特的優勢和不可取替的作用,相信這一試點辦法將會讓兩地共贏。
執業大律師 龔靜儀:打開眼界看祖國發展好機會
大灣區內地城市對法律的需求高,加上現時香港的經濟環境差,大家都不知道何時能重啟發展,而深圳飛速的發展也是有目共睹,所以香港律師應該抓住這個機會融入國家發展大局。我相信對香港年輕律師而言,能夠多一條出路,也是打開眼界看祖國發展的好機會,有利於進一步建立他們的國民身份認同。
全國政協委員、律師 簡松年:面對更大機遇 料港律師踴躍
我對國務院允許香港律師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執業感到很開心,此舉可以讓兩地共贏:內地可引進擁有國際視野的香港律師,香港律師也可以學習內地的法律,彼此互補,共同進步。內地的市場非常大,人口比香港多很多倍,面對更大的機遇,相信香港的律師會踴躍報名。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香港與內地法律專業聯合會會長 陳曉峰:助港律師融入灣區發展找機遇
這是國家給香港的禮物,將幫到很多香港律師融入大灣區發展找到機遇。我得知這個消息後也發給了很多法律界的朋友,他們都表示很高興。我相信很多香港律師會報名參加,也一定能通過內地執業試,成為國家發展當中的一分子。
表一:參加考試所需資格
1.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3.依據香港特別行政區有關法律,經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等法院認許,在律師、大律師登記冊上登記,且未被暫時吊銷執業資格的律師、大律師,或者在澳門律師公會有效確定註冊的執業律師
4.具有累計五年以上律師執業經歷
5.職業道德良好,未有因不良名譽或者違反職業道德受懲處的記錄
6.能用中文書寫法律文書,能用普通話進行業務活動
表二:可辦理的部分民商事法律事務
訴訟案件
為位於大灣區內地九市的高級、中級、基層人民法院和有關專門人民法院受理的民商事案件
案件範圍參照取得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並獲得內地律師執業證書的港澳居民可以在內地人民法院代理的民事案件範圍執行
非訴訟業務(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當事人為自然人的,戶籍地或者經常居住地在大灣區內地九市內;
當事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住所地或者登記地在大灣區內地九市內;
標的物在大灣區內地九市內;
合同履行地在大灣區內地九市內;
產生、變更或者消滅民商事關係的法律事實發生在大灣區內地九市內;
大灣區內地九市內仲裁委員會受理的商事仲裁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