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是跟大家複習一下,通姦行為在民事上的法律效果喔~
『在無法證明真的有通姦的情形下,許多案子只需要能夠證明「一起開房間」,甚至只要「逾越正常交友關係」,就可能被認為是「重大事由」而被裁判離婚。』
(同性婚姻部分請見專法第17條第2項和第3項)
『不管要不要離婚,都可以向通姦者和小三分別或連帶請求精神賠償…。
另外,依照實務見解,就算已經縱容或宥恕,也可能可以請求賠償。』
(後半段關於刑事的可以不用看了)
裁判離婚重大事由 在 律師談吉他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不愛了,能成為離婚的理由嗎?】
藝人謝和弦日前與妻子Keanna鬧翻,大方認愛直播主莉婭,除了高調和新歡放閃外,謝和弦也以「特急件」向法院訴請離婚。常聽大家說,在一起是兩個人的決定,而分手卻是一個人說了算,但這種邏輯能不能套用在婚姻制度中呢?
🎸我不愛了,能離婚嗎?
目前離婚方式主要有兩種──協議離婚與裁判離婚,前者指的是雙方坐下來討論離婚協議書,條件談好後經過一定程序再到戶政事務所登記;後者則適用兩邊沒辦法好好談的情況,那就要去打離婚官司、讓法院處理。
按照民法規定,有幾種狀況可以離婚,像是對方重婚、坐牢一定時間以上等等,但如果沒有這些情形呢?那就要看有沒有「難以維持婚姻」的重大事由。
關於難以維持婚姻的理由到底要多重大,大概就是10個人中有9個半都認為「挖塞!這太扯了,他們怎麼還沒離婚?」的程度才夠,而且在台灣還有個限制,就是提起離婚的人要是犯錯比較「小」的一方才行。
🎸謝和弦能離婚嗎?
而什麼是破綻主義呢?指的是當婚姻出現了重大破綻,就讓法院可以允許裁判離婚的運作模式。單純的破綻主義,是不去思考破綻是誰造成的,只要有了破綻,就是離婚的原因。
而因為臺灣的法規多了一個限制,所以我們的制度其實加入了有責主義的破綻主義,不是純粹破綻主義,也就是說對於婚姻中犯錯較大的一方是沒辦法離婚的。從這個角度來看,謝和弦若要提起裁判離婚,勝訴的機率是比較低的。
🎸破綻主義在想什麼?
破綻主義強調的是婚姻的維持是要兩方「一起」努力才能夠達成,而今天有一方不願意了,那麼無論犯錯的是誰,這段婚姻都可以被終結。至於怎麼追究犯錯,那是配套制度的問題。
但讓我們想像一個狀況,今天我被戴了綠帽子,隔天另一半拿著起訴書去法院主張要離婚,原因是「自己出軌」,這是合情合理的嗎?所以是否採納破綻主義一直都是一個很多爭論的議題。
我認為破綻主義的想法是值得參考的,婚姻不一定是愛情的墳墓,但離婚過程中各種談不攏的細節卻往往造成愛情「屍變」,讓兩人困在有名無實的婚姻中繼續纏鬥,最終遲遲無法開展人生中新的一頁;當「無法離婚」變成雙方的夢魘,原本是為了實現「幸福」的婚姻制度,最後反倒讓許多人陷入了更深的不幸。
以謝和弦的狀況來說,我認為儘管離婚或許對兩個人是最好的,但不代表過錯要被原諒,Keanna若是不服,應該透過像侵害配偶權等管道求償,讓對方去面對自己的問題。而在立法上也應該針對賠償金額明確設定客觀標準,讓法律真正地去保護婚姻中受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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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難以維持婚姻的理由到底要多重大,大概就是10個人中有9個半都認為「挖塞!這太扯了,他們怎麼還沒離婚?」的程度才夠,而且在台灣還有個限制,就是提起離婚的人要是犯錯比較「小」的一方才行。
🎸謝和弦能離婚嗎?
而什麼是破綻主義呢?指的是當婚姻出現了重大破綻,就讓法院可以允許裁判離婚的運作模式。單純的破綻主義,是不去思考破綻是誰造成的,只要有了破綻,就是離婚的原因。
而因為臺灣的法規多了一個限制,所以我們的制度其實加入了有責主義的破綻主義,不是純粹破綻主義,也就是說對於婚姻中犯錯較大的一方是沒辦法離婚的。從這個角度來看,謝和弦若要提起裁判離婚,勝訴的機率是比較低的。
🎸破綻主義在想什麼?
破綻主義強調的是婚姻的維持是要兩方「一起」努力才能夠達成,而今天有一方不願意了,那麼無論犯錯的是誰,這段婚姻都可以被終結。至於怎麼追究犯錯,那是配套制度的問題。
但讓我們想像一個狀況,今天我被戴了綠帽子,隔天另一半拿著起訴書去法院主張要離婚,原因是「自己出軌」,這是合情合理的嗎?所以是否採納破綻主義一直都是一個很多爭論的議題。
我認為破綻主義的想法是值得參考的,婚姻不一定是愛情的墳墓,但離婚過程中各種談不攏的細節卻往往造成愛情「屍變」,讓兩人困在有名無實的婚姻中繼續纏鬥,最終遲遲無法開展人生中新的一頁;當「無法離婚」變成雙方的夢魘,原本是為了實現「幸福」的婚姻制度,最後反倒讓許多人陷入了更深的不幸。
以謝和弦的狀況來說,我認為儘管離婚或許對兩個人是最好的,但不代表過錯要被原諒,Keanna若是不服,應該透過像侵害配偶權等管道求償,讓對方去面對自己的問題。而在立法上也應該針對賠償金額明確設定客觀標準,讓法律真正地去保護婚姻中受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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