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選會私相授受 林全你在怕什麼?】
中央選舉委員會為掌管全國選舉事務之機關,而現任之正副主委、委員於11月3日任滿,依法須於三個月前提出新任人選名單,卻發生了行政院尚未對外公布,人選資料竟已送至立法院之情形,不免讓人質疑行政院居心何在?
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對此事表示:中選會為獨立機關,正副主委及委員人選不必經過行政院院會通過。然根據「行政院會議議事規則」第4條:「下列事項提出行政院會議議決之:一、依法須提出行政院會議議決事項;二、依法須提出立法院之事項;三、涉及各部會共同關係之事項;四、其他重要事項。」而中選會人事須經立法院同意,係屬「依法須提出立法院之事項」。林全罔顧程序正義、睜眼說瞎話之行徑又添一樁!
立院的亂象已出現諸多爭議,而民進黨最注重的就是程序正義,若連這塊都要髮夾彎,中選會人事案就算強行過關,人民也不會買單。
林為洲服務團隊敬啟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3萬的網紅苗博雅,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小學生也能懂的6分鐘:立法院醒醒啊! 【馬習會重傷台灣,立法院如何止血?】 馬英九在國際社會面前以總統身分公開「拋棄各自表述」,全然擁抱「一個中國原則」,更是給予國際錯誤印象,嚴重傷害台灣主權,斲傷台灣利益。國際媒體紛紛以「兩岸認同一個中國」為報導主軸,台灣主權瞬間蒸發。 在現行的憲政架構下,...
行政院會議議決事項 在 苗博雅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小學生也能懂的6分鐘:立法院醒醒啊!
【馬習會重傷台灣,立法院如何止血?】
馬英九在國際社會面前以總統身分公開「拋棄各自表述」,全然擁抱「一個中國原則」,更是給予國際錯誤印象,嚴重傷害台灣主權,斲傷台灣利益。國際媒體紛紛以「兩岸認同一個中國」為報導主軸,台灣主權瞬間蒸發。
在現行的憲政架構下,除了門檻極高、在現實上非常困難的「罷免、彈劾」之外,立法院仍有其他作法可以對馬習會做出具備「憲政意義」和「對國際宣示」性質的挑戰與質疑。
如果現在的立法委員都不願意採取行動,我在此承諾,若我1月16日當選立法委員,將在明年2月1日就職後,立即全力推動下述具備憲政意義的作為,搶救馬習會對台灣的傷害,也避免即將卸任的總統在5月20日前再度暴衝傷害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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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聯合三分之一立委,聲請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憲法:
這是門檻最低,但CP值極高的方式。只需要三分之一的立委連署就可以依照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5條1項3款,就「行使職權適用憲法發生疑義」聲請大法官解釋。
聲請釋憲不需國民黨立委配合就能完成。而「在野黨遞交釋憲聲請書」的動作,本身就可向國際社會傳達重大的訊息。若司法院大法官認為馬習會違背憲政程序,馬習會的結論當然就是不被認可的「毒樹果實」。即使來不及糾正馬習會的錯誤,大法官的憲法解釋可建立未來的憲政程序,把馬英九的違建紙紮橋拆除重建。
即使大法官都是馬的人,決議不受理或認為馬習會的程序合憲,也會讓大法官們負擔「青史留名」的壓力,在台灣法律史上留下臭名。
2. 提案做成立院決議,拒絕接受馬習會任何結論:
憲法賦予立法院「重大事項議決權」,而總統接受「一個中國原則」絕對是國家的「重大事項」。立法院若做成決議拒絕接受馬習會結論,將可對國際社會釋放「台灣民意拒絕接受馬習會結論」的明確訊息。
3. 提案設置「馬習會調閱委員會」:
依照立院職權行使法45條以下,立法院可決議設置調閱委員會,要求總統、總統府、行政院(陸委會)、國安局等與馬習會相關的機關,就馬習會涉及事項提供資料,讓馬習會的黑箱攤在陽光下,追究行政機關隱匿馬習會資訊,未依法(立院職權行使法17條)向立院報告重要事項的責任。
4. 邀請總統進行國情報告:
依照立院職權行使法15-2條提案邀請總統於馬習會進行國情報告,並依照立法委員職權對總統的報告提問,對國際社會表達台灣國會議員對馬習會的反對與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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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2.3.4.點提案,即使因為多數立委放水護航而無法通過,「連署提案」的動作本身就可對國際社會傳達台灣的民意,至少留下「贊成、反對」的紀錄(即使是朝野政黨協商而胎死腹中,也必須按照立院職權行使法留下協商記錄),讓所有的政黨及立法委員展現自身對馬習會的態度,讓國際社會聽見台灣人民的不同聲音,讓放水護航者對歷史負責。
從政者必須要有擔當,不能只有選舉考量,忘卻自身對歷史、人民、國家的責任。當行政權暴衝成為事實,立法院全力制衡就是義務。
我是苗博雅,我承諾,當選立法委員就職後,將立刻推動憲政行動,防範憲政空窗期的國家危機,搶救馬習會對台灣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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