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有苗栗的玩法,指揮中心明明說民意代表不能納入第二類,但縣府「從寬認定」就可以插隊先打疫苗,這不是特權什麼才是特權?
早上我在總質詢中,多次詢問衛生局長,苗栗縣有沒有替民意代表用第二類造冊,有沒有讓民意代表用第二類施打疫苗,衛生局長從頭到尾不願意回答,竟還說出若民意代表符合第二類相關條件可以納入。
我當議員快三年,真的不知道哪位同事身兼鄰長、垃圾清運人員還是救災人員?還是他有符合中央疫情指揮中心這第二類優先類別內的哪一種?
第二類、維持防疫量能:中央及地方政府防疫人員
1. 維持防疫體系運作之中央及地方政府重要官員
2. 衛生單位第一線防疫人員(包含疫苗生產及疫苗倉儲物流人員)
3. 港埠執行邊境管制之海關檢查(Customs)、證照查驗(Immigration)、人員檢疫及動植物檢疫(Quarantine)、安全檢查及航空保安(Security)等第一線工作人員
4. 實際執行居家檢疫與居家隔離者關懷服務工作可能接觸前開對象之第一線人員(含警察、提送餐等服務之村里長或村里幹事、垃圾清運之環保人員、心理諮商及特殊狀況親訪等人員)
5. 實際執行救災、救護人員(指消防隊及民間救護車執行緊急救護技術之第一線人員)
6. 第一線海巡、岸巡人員
7. 實施空中救護勤務人員
局長的回答就是默認了有民意代表已經用第二類身分登記施打了,縣長的回應更是直接,說其他縣市很多民意代表已經施打,我們應該「從寬認定」,聽了真的讓人非常生氣。
京元電搞不定的時候乖乖找中央求援,疫情穩定了就不鳥中央自己玩自己的。
中央說不該區分國籍,移工跟國人應都採取三級警戒。苗栗縣政府不甩中央,持續移工禁令。
中央說民意代表無從事第一線防疫工作,不在任何優先排序中。苗栗縣政府說應該從寬認定,至於他們有沒有去打無從過問。
我可以很肯定的說,苗栗縣有很多位各級民代,根本不具備一到八類的身分,但已經施打疫苗了,且多數打的還是莫德納,甚至還有讓家人接種殘劑的。衛生局死不鬆口承認也不給資料,又不配合政風處調查的態度,完全就是此地無銀三百兩。
我也會為自己的言論負責,覺得我讓議會名譽受損的話,也歡迎議員同仁看要送紀律委員會還是提告都好,我也會趁此機會要求調查清楚。這種無視規範與制度的違法濫權,就是苗栗擺脫不了人治的最大原因。
同時,我們也等著看政風處在質詢台上答應多位議員7/19要交出來的調查報告。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6萬的網紅巴打台,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香港今日社論2020年09月15日(100蚊花旦頭) https://youtu.be/T0e0FhgU9k0 請各網友支持, 課金巴打台 (過數後請標明所支持的節目或主持, 把入數收據WhatApps 至 : 94515353 ) - 恒生 348 351289 882 - 中銀 012 885...
航 港 局 局長 的話 在 Kai Chi Leung 梁啟智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不告別〉 蘋果日報 2021年6月23日
(因不確定何時會在蘋果網站下架,全文轉載於此)
友人曾志豪上星期五完成恒常直播電台節目後被即時解僱,他稱雖然早有心理準備會被調走,惟仍遺憾未能於節目中與聽眾道別。過去一年,香港人經歷了很多告別,和恐怕更多的來不及告別。如何說再見,成為當今香港人的必修科。
移民潮再起,人和人之間要道別,每晚都有一個又一個要移民的家庭在機場出境大堂和親友說再見。一家人能夠一同離開的,還好。如果同一家庭內意見不合,可能是政治理念不同,又或對未來風險評估有異,甚至是個別家庭成員因為要完全依靠香港的支援網絡照顧而無法離開,輕則家庭內部紛爭,無從解決下甚至家庭分裂。30年前的那次移民潮成為許多情侶分手的理由,這一波會拆散多少對鴛鴦?
機場以外,還有監倉。當因涉及抗爭浪潮相關案件被判入獄成為常態,如何「準備入獄」亦成為一門學問。換用配合監獄規格的鞋履和眼鏡,安排入獄後的閱讀書單,也成為許多等待判刑者告別自由前的功課。而能夠做足準備,恐怕還是相對幸運的。國安法實施後,多少從來沒有參與過街頭抗爭的從政者與知識分子,在某個清晨被警察登門拘捕之後便迎來不准保釋的無限期扣押。在離家之前,他們都沒有機會好好和家人、友好,以及眾多的支持者道別。
來不及道別,讓人感傷。過去一年來,相信不少讀者都吃過因同事移民離職而派發的「散水餅」,但也有很多朋友選擇靜悄悄的離別,到對方到埗後才發現:咦,原來他也走了。過去一年來,回想數次和政界中人碰頭問好,沒想過下一次已變成在羈留中心的探訪中心隔着玻璃靠對講機說話。
當然,也會有些人,是沒可能預先道別的。他們身體上雖然沒有離開,但精神價值上已變得和過去完全不一樣,甘心成為強權的奴隸。遇上這種一去不復還的分離,有時更為痛苦。
生活中各種來不及道別的,又何止於個人。在香港電台當客席主持,近月來每次錄製節目時都會和嘉賓說:說不定這一集就是最後一集,如果不是在播出前已被抽起的話。回想近來香港各傳媒機構所經歷的風風雨雨,這句話不幸言中的概率一點不低。
然後,來到這一篇過去一年來每周刊登的論壇文章:還會有下一篇嗎?還是連這一篇也不能印出來?下筆之時,也沒有保證。
無可否認,整個我們曾經熟悉的香港,正在急速離我們而去。去舊迎新,本來不一定是壞事。航向未知,有時也是一種樂趣。但當你懷疑在變得更好之前,將要先經歷一段可能相當漫長的黑暗時期,則難免會對一切和過去相關的事物表現出緬懷之情。
但緬懷並不足夠。回到2007年,時任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要拆掉皇后碼頭,當時留守的抗爭者在碼頭拉起一條橫幅,寫上「不告別」三個大字,表明不想再重演每一次舊建築拆卸前市民蜂擁到現場拍照的儀式化懷念。雖然皇后碼頭最終被拆,但自利東街、天星碼頭和皇后碼頭以來一系列的抗爭,卻開啟了香港社會運動的轉化:人文價值、公眾參與、土地正義,成為了新的關鍵詞。
拒絕告別就要不停創造
不想止於緬懷,惟有不斷創造。我們可能已在沒有預告下經歷了最後一場的維園六四晚會,最後一次的7.1大遊行,和最後一場公開公正的民主選舉。但是,我們也在不斷創造很多新的第一次。過去兩年來,我第一次看到互不相識的香港人在打壓中互相保護,第一次見證香港人做到「齊上齊落」,第一次相信象牙塔中說了數十年的另類經濟有可能在香港成真,第一次可以放膽說我為我的同區街坊感到自豪。
同一道理,相對於緬懷個別媒體的終結,我們更需要創造新的意義。媒體形態因外在環境因素而改變,從來都是媒體生態的一部份。然而無論如何改變,媒體的基本功能是傳播意義,沒有意義也就沒有媒體。隨時勢逆轉,我們或許要和個別的媒體告別,但我們不能和意義的建立告別。拒絕告別,就要不停的創造,不停的實踐,衍生新的內容,成就新的意義。只要有燈,就會有人。
梁啟智
時事評論員
航 港 局 局長 的話 在 鄭品娟-為台灣好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開告了(3)!
終於有正義人士替台灣人民出面申冤。希望這次提告,得以停止蔡英文,蘇貞昌,陳時中,「肆無忌彈」的利用疫情「血輾台灣人民」。
大家看看,這些真正關心人民的人,是誰?鍾琴前局長及「新黨」加油!人民感謝你們。
⁃ C. C. -
2021/06/11
請看以下刑事告發狀內容:
刑事告發狀
告訴人 鍾琴 新北市三芝區海景五街8號
告訴人 張亞中(確認中)
告訴人 李鴻源(確認中)
告訴人 彭文正(確認中)
告訴人 林正杰
告訴人 蘇偉碩(擬邀請)
告訴人 鍾秀梅(擬邀請)告訴人 陳光興 告訴人
告訴人 吳成典 台北市光復南路65號4樓
告訴人 潘懷宗 台北市光復南路65號4樓
告訴人 李慶元 台北市光復南路65號4樓
告訴人 侯漢廷 台北市光復南路65號4樓
被告 蔡英文 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22號
被告 蘇貞昌 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1段1號
被告 陳時中 台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
為被告蔡英文、蘇貞昌、陳時中等三人,共同涉嫌觸犯瀆職罪、圖利罪和偽造文書罪,依法具狀提出告發事:
壹、犯罪事實
被告蔡英文為中華民國總統,於就任時依法宣示誓「余謹以至誠,向全國人民宣誓,余必遵守憲法,盡忠職務,增進人民福利,保衛國家,無負國民付託。如違誓言,願受國家嚴厲之制裁。謹誓。」,而蘇貞昌為行政院長,掌管國家各部會,陳時中為衛福部長兼疫情指揮中心主任,綜理疫情指揮事宜。依照民主法治國家常規,於此次新冠肺炎疫情肆虐的大流行中,理應勤勤懇懇、盡忠職守,以手中掌握之龐大國家機器、社會資源及政府公權力,遵守誓辭,保護人民,增進人民福利,善盡努力保障全體國民生命財產健康安全之重責大任。然而,被告等三人竟基於不可告人之黨私勾結與犯意,在國內疫情極端艱困時刻,竟置國人基本之生命權和健康權於不顧,於2021年5月變種病毒開始入侵台灣期間、全國確診及死亡人數迅速攀高之際,為下列行為:
一、被告蔡英文、蘇貞昌、陳時中三人惡意阻撓疫苗進口,廢弛職務釀成死亡三百多人、確診上萬人之災害
按「廢弛」一詞,依辭源之解釋為「不認真做」之意,含有「故意」之本質,有大法官會議解釋第342號意見書可查。經查:蔡英文、蘇貞昌、陳時中明知自5月15日疫情漸趨嚴重,國人需求疫苗孔急,竟罔顧人民性命,頻頻妄以「進口疫苗遭到國外力量阻撓」、「堅持須以政府對政府協商簽約」等空泛政治性理由,拒絕林全之東洋公司於去年已預購,並在緊急時刻可迅速進口的3000萬劑國際認證疫苗;繼而又百般刁難、設立各種行政程序及條件,要求出具授權書等加以卡關,實質阻撓郭台銘、佛光協會、張亞中、新黨等民間個人、團體擬中介捐贈之大批國際認證疫苗,造成確診人數每日均超過百例,至6月9日已經有確診11968例、死亡333人。此種惡意阻撓疫苗進口,只為護航高端疫苗之圖利行為,已釀成確診11968例、死亡333人之實際災害。
二、被告三人有圖利高端疫苗之犯行
(一)被告蔡英文明知高端疫苗尚未通過解盲,卻假借總統勢力,先於110年5月13日國安會議中宣示「國內疫苗研發的部分,目前已經進入臨床實驗第二期收尾工作,預計是在7月底可以開始供應第一波國產疫苗。」,其後更於5月18日視察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視訊高端公司,且再次提到高端疫苗,致使高端公司股價從原先發行之30餘元,竟於110年5月漲至417元。此種頻頻公開透過媒體,向國人以多種形式宣傳人體試驗尚未通過二期解盲的國產疫苗「安全無虞」(但從不敢說是否有效),並且在中央緊急採購疫苗相關法規上再三企圖放寬審查檢驗標準,以求提前放行高端、聯亞兩支國產疫苗上市的時間。如此草率對待新型傳染病疫苗之開發、試驗與緊急准用,將廠商原先理應自負之疫苗上市風險及潛在賠償責任,全數轉嫁給政府及國人承擔,此種明顯護航特定企業利益、卻枉顧受眾防疫效果及公衛科學判斷之行為,即使其內部審查委員、國內染疫科學泰斗之一的中央研究院院士陳培哲醫師亦不惜辭去審查委員職務、公開嚴正表達反對意見;社會上亦有眾多前任疾管局、衛生署長等退休賢達人士,不斷對此發出強烈之異議警示。上開行為,顯然有圖利特定人,致使其獲得利益之犯罪行為。
(二)陳時中職司指揮中心相關防疫政策,蘇貞昌掌管各行政部會。在今年五月以前尚具成效,國內染疫及死亡人數尚屬有限,等同為國產疫苗之開發、試驗爭取了可貴的時間;然自五月份以降,變種病毒侵入國境,來勢兇猛,此時國家防疫政策自應隨之應變,積極向外大量洽購疫苗應為不二之選擇。奈何渠等不此之圖,卻繼續堅持排除向國外緊急增購(或接受捐贈)效用已經國際認證之輝瑞BTN、莫徳納、嬌生、國藥、科興等疫苗,卻逆向偃苗助長、以最高領導人頻頻喊話、明示暗喻等種種方式,企圖影響審查委員會決策及後續食藥署之放行,在人民眾目睽睽乃至國際觀瞻之前,赤裸演出「蔡英文親自口喻/官方接力護航」的戲碼,其間並數度明顯涉及配合內線交易、拉抬炒作相關公司股價之情事,其公然藐視涉及國家安全之公衛常規、法理規範之大膽行徑,令人髮指。
(三)試想,若去年被告等沒有濫用職權,惡意阻撓前行政院長林全本可購買到的三千萬劑國外疫苗進來,此時全國人民早已注射過兩劑疫苗、形成初步之集體免疫,自然亦不致爆發此次的「五月疫情大災難」,不但全國人民不致受到這一波疫情的衝擊,無辜喪失數百條人命,更不必進入「三級警戒」來管制人民生活,並且必須再度編列8400億的二次紓困金,使國家財政再次蒙受龐大之陰影與壓力。
(四)又,倘若渠等並未受制於強力護航二支國產疫苗之心態,而以救苦救民為念,緊急開放所有既經國際認證之疫苗進口,並且善用民間中介力量,而非處處橫加阻撓,是則全國人民也將能在最短時間內開始施打既經國際認證之疫苗,進而避免在苦苦等候國產疫苗上市之未定期間內造成大量感染。此中差異,極可能涉及不下千百條寶貴人命,蔡英文政府的肩頭重責及手上血腥,豈能逃過國家司法的追訴!
(五)中研院院士陳培哲於五月底請辭國產疫苗審查委員,他對媒體指出,辭職原因就是擔心審查委員會難以秉持獨立性,並直指「最大困難就是來自蔡英文總統」。台灣民意基金會董事長游盈隆更曾於公開評論中指出,5月31日晚間,蔡總統罕見針對國產疫苗臨時召開記者會,而這一天也正好是高端股票跌停板的第一天。她強調「七月底國人可以開始注射國產疫苗」。陳培哲院士因此質疑 :「在這種情形下,食藥署擋得住總統府的壓力嗎?」「這是很簡單的道理,所以我就做不下去了」。
(六)為緊急應對全球疫情擴大趨勢,WHO的「緊急授權」規範雖然跳過了一般藥物開發所必備的動物試驗過程,准許直接進入人體臨床試驗,但後者仍然必須經過一、二、三期試驗,先後累積至少數萬個樣本,方足以在正式授權對廣大群眾施打前,確認該疫苗之基本效能、適當劑量及避免嚴重副作用之發生。我國食藥署若擅自放寬標準,以僅僅數千人之樣本、威嚇扭曲專家審查意見結論,草率放行而給予授權的話,不但該種國產疫苗將無法獲得國際認證,使我國施打人口面臨「出不了國門」的窘境,未來更可能出現因施打者產生嚴重副作用而導致鉅額國賠求償之風險。蔡英文等人屆時或已下台或已離職,若我國司法體系縱容坐視此等竊國殘民之重大惡行而無所作為,任令渠等輕易規避法律刑責,亦將成為滔天共犯,神人共憤,莫此為甚。
貳、所犯法條及證據
按刑事訴訟法第240條「不問何人知有犯罪嫌疑者,得為告發。」,且第228條第1項:「檢察官因告訴、告發、自首或其他情事知有犯罪嫌疑者,應即開始偵查。」,告發人等僅將被告所涉法條,詳列如下:
一、刑法第130條:公務員廢弛職務釀成災害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刑法131條:公務員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令,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前項之罪所得之利益沒收之。
三、刑法134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以故意犯本章以外各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證據:
一、書證部分
按「公眾週知之事實,無庸舉證。」「事實於法院已顯著,或為其職務上所已知者,無庸舉證。」刑事訴訟法第157、158條書有明文。因被告蔡英文、蘇貞昌、陳時中三人,均為食俸民脂民膏的國家元首、閣揆、主管部長,不思竭力保護國人的生命健康安全,竟至毫無人性,利用職權反向操作,以「扶植本國疫苗產業」為藉口,不惜偃苗助長炒短線的生技公司、扼殺自己國人同胞之健康權及生命權,只為圖謀個人經濟及政治上之私利。被告等的惡行惡狀,最近一個月(5月13日起)的各類媒體報導均有報導,請鈞署參酌。
二、人證部分,請傳喚下列證人:
(一)台灣東洋藥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林全(台北市南港區園區街3-1號3樓)
(二)高端疫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張世忠(新竹縣竹北市生醫三路68號)
(三)國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詹啟賢(台中市潭子區潭興路1段3號)
(四)前衛生署長楊志良(請代為查址)
(五)前疾管局長蘇益仁(請代為查址)
(六)前台北市衛生局長邱淑媞(請代為查址)
(七)中研院院士陳培哲(請代為查址)
(八)台灣民意基金會董事長游盈隆(請代為查址)
綜上論述,依刑法第130條、131條、134條等之規定,被告確實已經觸犯各該條之罪,為圖利自己或相關第三人廢弛職務,更透過職權之操弄,直接、間接圖利自己及相關第三人等,不惜釀成全國人民的大恐慌和大災害。彼等惡劣行徑,令人髮指,恰於本條之罪構成要件相當,懇請 貴署迅為依法偵辦,將被告等三人提起公訴,治以應得之罪,俾符法治,實感德便!
謹狀
台灣台北地方檢察署
具狀人 鍾琴等
中華民國110年6月 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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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社評
港鐵臨時煞停東鐵線新信號系統啟動計劃,內部管理、通報機制與監管問題再受關注。鐵路運輸安全至上,信號系統指揮列車,必須萬無一失。列車有可能因為信號指示「入錯線」、要靠人手監控或其他防撞系統「執漏」,情况令人難以接受;港鐵方面認為「沒有安全問題」,直到系統啟動前夕,政府知悉情况,港鐵「臨門一腳」才推遲更換系統,做法兒戲之餘,亦令人覺得港鐵沒有開誠布公。港鐵內部管理問題叢生,不透明文化屢惹詬病,今次事件難免叫人質疑,港鐵究竟有否汲取高鐵和沙中線工程等教訓,痛定思痛改革。東鐵線新信號系統和新9卡車原定上周六(12日)運作,港鐵本月初才表示已演練逾6000次,上月底通過機電署和運輸署審批,未料計劃臨門一腳煞停。
蘋果頭條
12名港人涉嫌偷越國邊境犯罪,正被刑事拘留在深圳鹽田公安分局。上周報道,最少兩名深圳律師受壓,被迫退出代理案件。據了解,有關人士仍在找其他深圳律師委託案件。深圳方面有關部門事先打電話給曾接過敏感案件、有可能接手的律師,「警告」他們不要接案件。「他們打電話過去給有可能被找的律師,預防在先。有些律師還沒接案件,就收到電話,(對方)告訴他們深圳有這麼一個案件,有可能會找到你,叫你不要接」。該名人士向《蘋果》表示,深圳方面預防接案,「來一個勸退一個」,足見這案件的嚴重程度。另外,再有最少2名受家屬委託的代表律師,被所屬地方的司法局「勸退」。一名受家屬委託代表律師今早被司法局約談,並引述司法部的通知,稱要做好管控律師的工作,希望律師退出辯護。當局要求他不要接受傳媒訪問,不得對外透露案情以及維權行動,又稱如果他當事人明確不見他的話,就不要再前往深圳看守所。
東方正論
有句流行說話,「錢可以解決的問題,便不是問題」,這句話假設有足夠的金錢,而現實中,沒有會生金蛋的雞,沒有花不光的錢,連一向以儲備可敵國自豪的特區政府,因為抗疫支出而令到庫房響起警號。保就業計劃是當中最龐大支出之一,更被指杯水車薪,只能為企業「止咳」,卻未能「吊命」。然而政府一邊喊財赤要量入為出,對某些機構還是豪爽地擲巨款來營救,海洋公園收了五十多億,國泰航空更厲害,獲得二百七十多億救命錢之餘,還申請第一期保就業計劃取了七億元。政府想保住國泰這公司,亦想保住員工飯碗,可惜與虎謀皮,國泰收了錢,最終還是要大裁員。國泰航空上星期宣布,國泰及國泰港龍不會申請第二期保就業計劃,而部分集團附屬公司,包括香港快運,則會提出申請,令外界關注國泰可能計劃大裁員。
星島社論
本報得悉,律政司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於本月二日傍晚向刑事檢控科所有同僚發出電郵,表明所有涉及「不提證供起訴,改為簽保守行為」的決定,即日起全部須經由「副刑事檢控專員」的審批。消息指,有部分牽涉示威的案件是證據確鑿,但有部分檢控人員卻「輕易」決定「撤控」,疑「放生黑暴」,相反有部分示威案件的證據並非達到七至八成的定罪機會,卻決定「去馬」,結果令法庭基於「寧縱無枉」的普通法刑事案原則,獲法官判處罪脫。據知,律政司刑事檢控科至今共「撤控」超過一百九十宗涉及反修例示威的管有攻擊性武器,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以及襲警等案件。自去年六月九日反修例示威爆發以來,律政司刑事檢控科為應付此類案件,乃成立「特別職務組」,專責處理「公眾秩序活動」的案件,但由於警方拘捕逾萬名人士,特別職務組應付不暇,部分涉及管有攻擊性武器罪行的個案,卻交給其他組別處理。
經濟社評
全球新冠肺炎最近單日新增確診急升破紀錄之際,本港疫情隨着全民檢測昨結束而稍緩,但仍然反覆,這兩天確診數字又有回升勢頭,反映疫情未斷尾,食肆再成播疫高危地點。為免疫情反彈,食肆勿為追生意而違反防疫措施,市民亦更須繼續齊心抗疫,保持警覺性,才能擺脫限聚措施一鬆疫情即反彈,最終又要再加辣,經濟被掐死的惡性循環。世衞數據顯示,全球單日新增逾30.7萬宗確診,再創新高,印度位列榜首,逾9.4萬宗,其次分別是美國(逾4.5萬宗)和巴西(逾4.3萬宗)。印度疫情急速轉壞,皆因經濟窮困,民眾不理疫情惡化要解封經濟所致。美國半年來始終沒嚴格控疫,歐洲則因過早恢復通關,以致爆發第二波疫情。反觀香港疫情近日稍為緩和,這固然因限聚措施及全民檢測起了一定作用,令確診數字比7月時大幅回落。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指,疫情可能到「水尾」,但坦承仍未斷尾,因每天仍有本地感染和源頭不明個案。
航 港 局 局長 的話 在 蕭美琴立委辦公室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口頭質詢─
▶針對如何善用飛機航線來提升運能;目前除桃園機場運量達飽和,東部的機場運能仍有成長空間,即使機票比火車票好買,甚至機票打折費用也不比車票貴多少。觀光客人數在10-15人的優質團,也許搭飛機對於整團的行程,反而是更便利的,但是目前多數旅行社並沒有考慮這個選項。因此除了針對飛航安全的信任及改善等等方面外,應規劃行銷策略以熱絡航空站。要不然該航空站兼具硬體和人員,但1天沒有幾班飛機,商店無法營運,非常可惜。另,有關各地航空站的收費標準,上次修正時間是民國95年7月1日,迄今已有10年。目前花蓮、臺東、金門、馬祖、臺南等航空站是以收費減半的優惠方式來吸引航班,效果十分有限,因此,針對有潛力發展的國際航線,可考慮再予降價,以吸引一些國際廉價航空來開設直飛班次,甚至不排除只收1元的優惠吸引香港、日本、澳門等地的包機來到這些地方,或者是以定期航班來帶動地方經濟,使經濟效能超過這個機票、這個機場降落費的基本額度。
賀陳旦部長:樂見機場活化經營。
林志明局長:最近在研擬而且做了公告,有些機場的費率會予以調降。
朱冠文組長:花蓮機場的降落費平均1個班次成本計算如下,以復興飛的320機型來看,花蓮打對折以後是1萬1,808元。如果1架國際航線飛機降落在花蓮,停留4小時以上,也就是1天的話,是1萬5,310元,包含降落費在內的總額度。
▶民航包機飛花蓮已有初步成果,像港龍航空、華航、復興航空等等,都要開設到香港、天津等地的直飛航班,原本花蓮等東部居民要飛美國,可以選擇到香港、東京或其他地方去轉機,而目前有包機規劃的,像港龍跟華航也都是在國際上有聯營的航空公司,所以是否可以協助跟確保這些即使目前是以包機型態來運行,但仍可以讓旅客直接到一些地方來轉機,然後再飛往第三國? 畢竟可以從花蓮往外飛,總是比搭乘火車到台北,再設法轉到國際機場再出國還要更直接、更方便,但是包機好像沒有提供這樣的便利性;另一方面還可以增加願意去搭這個航線的客源,未來整個東部地區的民眾,可從東部就直接飛往一個便於中轉的地方,而不是拖著大行李,換乘火車、公車等等不同的交通工具到桃園機場才能出去。如此一來,不止是旅行社有特別包機的旅遊行程可供選擇,還有很多要到其他地方搭機的旅客,也都可以走這個航線。針對這部分,民航局是否可以積極來做了解跟促成?
林志明局長:要看航空公司有無聯營服務,如果有,說不定就可以掛著上線。如果它是包機不同家公司,而且跟香港飛美國的班機無法聯營的話,那就要在香港機場把行李提出來,再recheck。後續會積極促成航空公司跟其他相關聯營的公司針對轉機便利性服務作進一步協商。
▶有關桃園機場之前規劃的陸客中轉,是希望為航空公司及機場帶來更多人潮,但後來因為跑道整修等各種因素,造成機場運能呈現飽和,而且出現飛機塞機的問題。請問在此情形下,陸客中轉政策還會繼續推動嗎?包含將兩岸協商開放中轉城市列為優先推動項目?
林局長志明:民航局會配合陸委會的政策執行,我們把桃園機場定位為東亞樞紐機場,對於任何中轉都樂於推廣。陸客中不中轉是一個國際慣例,只要是持有第三國的相關機票以及入境許可的話,即可中轉,而中國只有開放3個機場的搭機乘客到桃園來中轉,截至6月底,只有220位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