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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bike,每個荷蘭家庭必備的自行車安全座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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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070的網紅阿爸去哪裡,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在台灣的的中低價電動自行車、電動輔助自行車 絕大多數零件都是從大陸來的,畢竟那邊市場蓬勃 在台灣有很多組裝廠和使用台灣製造的鋰電池 在電池安全上可以放心,有許多產品險跟測試認證 另外鋰電池老闆說壽命約三到五年 有提供兩年保固,電池一顆14000 電池不便宜哦,跟一般摩托車三年保養費用應該差不多吧 ...
自行車兒童座椅合格 在 三胞胎-三寶飯 x 柴犬哥哥的日常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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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陣子我自己買了一台心儀很久
來自德國🇩🇪的BANWOOD
想說來跟家裡原本有的那台比較看看
沒想到三寶飯騎起來順利很多、更好上手
其實我覺得車的問題小
是孩子的體能發展和身型比較重要
三寶飯對平衡車的熟練度比一般人慢,四歲後才開始
Banwood的車型相當適合初學者
以三寶飯100cm左右的身高來騎
或是100cm以下的小朋友
把坐墊調道最低的話,是最適合的
謝謝Banwood讓三寶飯重拾對平衡車的興趣
現在家裡的兩款平衡車他們都可以駕馭了👍
Banwood平衡車的把手和坐墊是可調整的
可隨著孩子的高度調整,拉長使用期限
官方是說適用於2-5歲的孩子
但這當然還是參考,要看每個小孩的發展
坐墊由耐用的人造皮革製成
#籐籃 和 #同色系車鈴 是原本就附在車裡的
這個復古風格也是最吸引我的部分😍
別小看一個籐籃
前面有籐籃大大提升了孩子騎乘的興趣
「我要載小花去兜風!」
「那我要載貓咪!」
「小羊快出來!我載你去公園!」
滿足孩子帶著隊友一起去冒險的心❤️😆
這次Banwood開團的系列有:
✔️平衡車(共六色) #徐若瑄兒子Dalton騎的是復古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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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你們說,我想幫他們買腳踏車很久了
這次我自己也會買超美的16吋腳踏車🤍
適用4-7歲,剛好讓他們騎到上國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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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rst GO平衡車
§ 適用年齡:2.5歲-5歲
§ 車架:鋼架
§ 手把:人造皮革,高度可在50-59公分做調整
§ 座椅:最低為37公分-最高為44公分
§ 輪胎:12”吋
§ 車體重量:4.5公斤
❤️🔥輔助輪可拆式腳踏車
§ 適用年齡:4歲-7歲
§ 車架:烤漆鋁合金
§ 手把:人造皮革,高度可在66-72公分做調整
§ 煞車:夾式煞車器適合兒童操作
§ 座椅:人造皮革,最低為46公分-最高為57公分
§ 輪胎:16”吋
§ 踏板:紅木,附反光片
§ 車體重量:7.9公斤
§ 可拆式兩側輔助輪,側邊停車柱支架
§ 固定式齒輪單速車。安全封閉式鏈蓋
§ 車身後附反光片
#平衡車 和 #腳踏車 皆:
✔️附有自行車鈴、籐籃
✔️符合人體工學以及舒適的座椅
✔️附有國泰產險3000萬
✔️歐盟玩具安全認證
✔️符合台灣國家檢驗規範與安全玩具合格
自行車兒童座椅合格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讓爸爸成為神隊友:育兒更安心,家長更放心」記者會_2021-08-06
在父親節前夕,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於今(6)日召開「讓爸爸成為神隊友:育兒更安全,家長更安心」記者會,提出廣泛的親職與家庭照顧制度改革與兒童道路交通安全訴求,期盼能儘速完備強化育嬰留停津貼、陪產檢假、有薪家庭照顧假等措施,鼓勵爸爸投入親職參與,改善當前育兒家長的職場環境與生養困境。
#讓爸爸們成為神隊友
幹事長王婉諭委員首先強調,育兒並非媽媽一人的責任,但往往爸爸想要參與時,卻會遇到諸多困難,例如在懷孕期間的產檢過程,目前《性別工作平等法》只給予產婦 5 天有薪產檢假,配偶若想參與,就必須請無薪事假或特休假。因此,時力黨團除了將修法提高產檢假日數,提升為 7 天外,也一併增訂配偶的陪產檢假 7 日,讓每一個父親、配偶們都能在沒有後顧之憂下陪伴產檢。
同時,在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方面,目前是以投保薪資的 60% 來計算。在經濟權衡下,現實往往還是會由媽媽申請育嬰假照顧小孩;另外,爸爸也可能在傳統性別規範下,不認為自己應該請、或難以開口向雇主要求請育嬰假。然而,我們也看到很多爸爸都希望能兼顧工作成就跟家庭生活,因此,時力黨團將提出育嬰假的修法版本,把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的額度改為「實質薪資」的 90%,並增訂獎勵措施,鼓勵雙方一起努力,讓爸爸能夠成為神隊友。
此外,時力黨團也主張將申請育兒假的時間,從孩子 3 歲前,改為 6 歲前,以利孩子在進入國民教育前,能給予家長請育嬰假的權利方便照顧。其他修正還包含放寬勞工撫育小孩時,申請減少、調整工時的企業規模限制,改為全台灣的受雇者均能平等受惠,以及 14 天的有薪家庭照顧假等措施。
#教育產業資訊公開透明
副總召陳椒華委員接著表示,幼兒園、托嬰中心、補習班等都是主要的幼兒與課後照顧中心,理應是要確保孩子安心成長、學習的地方,但還是時有耳聞發生一些違規超收、虐童等事件。教育部目前雖在全國教保資訊網站上有公布資訊,但都有不夠完備公開的問題。其中幼兒園的資訊最不透明,包含負責人姓名、老師人數、實際就讀的孩童人數、立案證書相片、總面積室內室外面積、交通車牌、公共消防安全檢查等資訊多有遺漏, 導致家長在選擇幼兒園時,至今仍處在資訊不對等的狀況。
陳椒華委員指出,教育部「全國教保資訊網」收錄全國 6,814 所公私立幼兒園的資訊,其中有 1,121 所幼兒園存在違規記錄,但裁罰資訊或搜尋功能都非常欠缺。例如目前幼兒園裁罰資訊的搜尋功能十分不足,需要輸入行為人或負責人姓名,再加上縣市地區,才能精準搜尋出資訊,無法以單一姓名跨地區搜尋。教育部應使每項公布資訊的格式統一, 以及完備簡易的搜尋功能,讓家長有充足的資訊做選擇。
因此,時力黨團除已在去年提出的修法版本中要求,應該要公布幼托機構的更名歷程,以防止實務上經常發生幼教產業發生重大違規事件,就更改名稱重新復業的情形,
也再次要求政府應儘速將教育產業機構基本資訊及裁罰等資訊,全面完整補足與公開,讓家長能夠從政府網站上資訊來排除不當機構,降低風險,保障孩子的權益,讓全台灣的爸爸們安心。
#提升兒童交通安全
總召邱顯智委員接續說明,兒童通行安全也同等重要。根據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的調查,台灣家長以機車接送學童的比例將近 5 成,幼兒園或國小門口上下學時段的機車潮,早已是民眾共同印象。然而,最新一版「道路交通秩序與交通安全改進方案」 (108 年 - 111 年),內容多聚焦於汽車與自行車,對於機車及兒童出行安全卻甚少著墨。不同地區大眾運輸普及率不同,也並非每個家庭都能購置小客車、開車接送學童。父母一方開車去上班、另一方騎機車送小孩上下學,往往是常態。儘管風險較高,機車接送卻也是為人父母的無奈,足見提升兒童乘坐機車的安全刻不容緩。
邱顯智委員首先點出,許多父母抱怨,無法買不到檢驗合格的小頭圍安全帽,只能將就於尺寸稍大的安全帽再墊東西,反而犧牲密合度與安全性。參考衛福部國健署推估,兒童頭圍約於 5 歲時固定,半數男童或女童此時頭圍此時不到 50 公分。經濟部標檢局依據國家標準的最小量測尺寸,卻正是 50 公分。姑且不論安全帽本身重量是否影響幼兒生長,現行流通尺寸對半數兒童而言,根本不適合,乘坐機車時等同沒有保護力。時力黨團呼籲標檢局應盡速制定兒童安全帽的檢驗標準,讓生產小頭圍安全帽的業者能有所依歸,並回應市場需求,保障兒童乘坐機車安全。
另外,邱顯智委員也提到,現行法規不允許機車踏板乘坐小孩,如果要使用後座接送小孩,靠背、座椅卻也缺乏相關規範,導致父母只能「自力救濟」,以背帶或仰賴機車行安裝形式不一的座椅或靠背替代。交通部過去多次表達將研議相關規範,至今仍「只聞樓梯響,不見人下來」,造成民眾無所適從。無論是強化機車安全裝置、引進新型載具、提升公共運輸普及率或健全人行道建設,時力黨團認為保障兒童有一條安全回家的路,是最起碼的要求,也是廣大父母的期盼。
最後,王婉諭委員表示,時代力量黨團今天所提出的主張,是希望從懷孕生產開始到育兒階段,鼓勵爸爸參與過程,讓家長安心放心,也期盼透過制度面的改革,友善職場與家庭育兒環境,緩解我國當前少子女化的危機。
自行車兒童座椅合格 在 阿爸去哪裡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在台灣的的中低價電動自行車、電動輔助自行車
絕大多數零件都是從大陸來的,畢竟那邊市場蓬勃
在台灣有很多組裝廠和使用台灣製造的鋰電池
在電池安全上可以放心,有許多產品險跟測試認證
另外鋰電池老闆說壽命約三到五年
有提供兩年保固,電池一顆14000
電池不便宜哦,跟一般摩托車三年保養費用應該差不多吧
這幾年小型電動車越來越普及了
不只是外籍勞工朋友會去買來騎乘,很多台灣人也有了新選擇
既不用電動機車的高額購車費用,也不用駕照、不用稅金
不過還是要戴好安全帽並遵守交通規則
在台灣也有很多人抱怨常遇騎這種車的人成為馬路三寶
我是覺得不論交通工具的種類,總是會有不守規矩的人
開開心心出門,平平安安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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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型:JY-166S 電動自行車
馬達功率:800W
爬坡度:約18%
續航力:約30~35KM(載重與坡度皆有差異)
剎車:前後鼓煞
最高時速:依照法規,電動自行車最高速限為25km/h
輪胎尺寸:3.00-10
車重:40公斤(不含電池)
電池:有量科技鋰電池 52V13Ah 通過CNS檢驗 工研院STOBA防爆專利 防水等級IP-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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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條文
第 69 條
慢車種類及名稱如下:
一、自行車:
(一)腳踏自行車。
(二)電動輔助自行車:指經型式審驗合格,以人力為主、電力為輔,最
大行駛速率在每小時二十五公里以下,且車重在四十公斤以下之二
輪車輛。
(三)電動自行車:指經型式審驗合格,以電力為主,最大行駛速率在每
小時二十五公里以下,且車重不含電池在四十公斤以下或車重含電
池在六十公斤以下之二輪車輛。
二、其他慢車:
(一)人力行駛車輛:指客、貨車、手拉(推)貨車等。包含以人力為主
、電力為輔,最大行駛速率在每小時二十五公里以下,且行駛於指
定路段之慢車。
(二)獸力行駛車輛:指牛車、馬車等。
其他慢車未依規定向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登記,領取證照即行駛道
路者,處所有人新臺幣三百元罰鍰,並禁止其通行。
前項其他慢車登記、發給證照、規格、指定行駛路段、時間及其他管理事
項之辦法,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定之。
第 72 條
慢車未經核准,擅自變更裝置,或不依規定保持煞車、鈴號、燈光及反光
裝置等安全設備之良好與完整者,處慢車所有人新臺幣一百八十元罰鍰,
並責令限期安裝或改正。
電動自行車於道路行駛或使用,擅自增、減、變更電子控制裝置或原有規
格,處電動自行車所有人新臺幣一千八百元以上五千四百元以下罰鍰,並
責令改正。
第 72-1 條
電動自行車於道路行駛或使用,行駛速率超過型式審驗合格允許之最大行
駛速率每小時二十五公里者,處電動自行車駕駛人新臺幣九百元以上一千
八百元以下罰鍰。
第 73 條
慢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
一、不在劃設之慢車道通行,或無正當理由在未劃設慢車道之道路不靠右
側路邊行駛。
二、不在規定之地區路線或時間內行駛。
三、不依規定轉彎、超車、停車或通過交岔路口。
四、在道路上爭先、爭道或其他危險方式駕車。
五、在夜間行車未開啟燈光。
六、行進間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
、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
慢車駕駛人,駕駛慢車經測試檢定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者,處新臺幣六
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
慢車駕駛人拒絕接受前項測試之檢定者,處新臺幣二千四百元罰鍰。
電動自行車駕駛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者,處駕駛人新臺幣三百元罰鍰。
第 76 條
慢車駕駛人,載運客、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
以下罰鍰:
一、乘坐人數超過規定數額。
二、裝載貨物超過規定重量或超出車身一定限制。
三、裝載容易滲漏、飛散、有惡臭氣味及危險性貨物不嚴密封固或不為適
當之裝置。
四、裝載禽、畜重疊或倒置。
五、裝載貨物不捆紮結實。
六、上、下乘客或裝卸貨物不緊靠路邊妨礙交通。
七、牽引其他車輛或攀附車輛隨行。
腳踏自行車及電動輔助自行車駕駛人附載幼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
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
一、駕駛人未滿十八歲。
二、附載之幼童年齡或體重超過規定。
三、不依規定使用合格之兒童座椅、腳踏自行車或電動輔助自行車。
四、未依規定附載幼童。
前項附載幼童之腳踏自行車、電動輔助自行車應遵行事項及兒童座椅之檢
驗方式,由交通部定之。